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指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便利、高效和安全的在线交易平台。
该平台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平台建设1. 搭建专业的交易平台:开发一个专门用于农村产权交易的在线平台,包括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交易服务。
2. 数据采集和整理: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获取包括土地、林权、渔业权、牧业权等农村产权的底层数据,然后进行整理、归档和分析,以提供给用户可信赖的数据信息。
3. 信息管理和共享:建立一个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存储、管理和共享各类农村产权信息,包括产权证书、权属关系、转让价格、交易记录等。
4. 安全保障措施:采用安全加密技术和防火墙等措施,确保平台和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及时修复和更新系统。
二、用户服务体系建设1. 注册和认证制度:建立用户注册和认证制度,要求用户提供真实信息,并进行身份认证,确保用户的合法身份和权益。
2. 交易服务流程:明确交易过程中的基本步骤和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布需求、报价、验资、合同签订、资金安全等。
3. 担保机制:引入担保机构,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
4. 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置专门的客服团队,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1. 政策支持:与政府部门合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支持和保障,鼓励农村产权交易的发展。
2.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包括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农村电视台等,增加用户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3. 培训和指导:组织培训班和研讨会,向农民和相关机构提供使用平台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平台的使用率和用户体验。
4. 数据分析和统计:定期分析和统计平台的交易数据,制作相关报告和分析,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调整的依据。
总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平台建设、用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激活资源资产的重要平台载体。
为构建组织健全、功能齐全、行为规范、管理严格、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的基础上,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条件,推动以县(区)为重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市级建立政策和综合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交易行为监管的信息服务平台。
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县(区)、乡(镇)、村统一联网、上下联动的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二、改革内容(一)积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1.市场设立。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名称统一规范为“xx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xx县(区)xx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站)”(行政村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点”),交易市场为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公益性质,组织形式可以设置为事业单位法人。
在乡(镇、街道)依托现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服务工作。
工作人员可按照规范程序向社会招聘,也可以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
2.市场建设。
各地应根据地域范围、交易品种、交易规模等实际情况,在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宜统则统、宜分则分。
可以建成独立的交易场所,也可以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大厅、乡镇农业服务大厅等,建设综合性流转交易市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市场规模根据区域范围、交易品种和交易量大小,在满足交易服务必需的办公场所(办事大厅、业务窗口、招投标室等)和设备条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
3.市场管理。
各地可根据交易品种和范围等,研究明确市场主管部门,同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管,并会同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9•【字号】怀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9日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助力乡村振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和管理系统。
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土地等流转交易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集中发布;通过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的信息监测,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的动态监管;通过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按季度向主管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分析报告,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测预警系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一体化原则。
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交易结算。
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坚持规范化原则。
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审核、权属确认、变更登记、交易鉴证、动态报价、转让拍卖、网络竞价、资金结算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统一规范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1•【字号】黄政办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1日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黄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政办发〔2016〕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推进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公司制运作、公益性方向”的原则,组建政府控股、社会资本参股的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快构建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龙头,市县联网、对接武汉、交易有序、监管有力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努力将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集土地流转、产权交易、资产鉴证、融资担保等于一体的区域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建设内容(一)成立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外称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公司性质为企业法人。
1.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市政府出资510万元,占股51%;政府采购引进的湖北山天林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股49%。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一、背景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农村的发展
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各地应加快建立完善的县级农村产权
交易中心,以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实现资源合理分配,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
二、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原则
1、民主原则。
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应符合民主管理原则,
通过民众的参与,发挥他们主动性,建立民主公正的规则,发挥民众的共
同作用,实现生产发展,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最大化。
2、法治原则。
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和运作应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尊重公民权利,主张而不是限制,推动而不是挑战权威,彰显政府
公正的行政效率和政治效益。
3、公平原则。
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应遵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让农民共
享发展成果。
三、产权交易中心的设施设备
1、技术支持设施。
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该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
部门,建立和保持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以支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
最大的效率。
2、财务管理设施。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一、背景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本文提出以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二、建设目标1、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产权交易市场。
2、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3、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建设内容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场建设方案、监督市场运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2、建设交易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咨询、合同签订、交易结算等服务。
3、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利益。
4、培育市场主体: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农民对产权流转交易的认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5、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产权交易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防范市场风险。
6、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对市场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
2、建设平台: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3、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参与度。
4、试点运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总结经验,完善市场建设方案。
5、全面推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市场建设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五、预期成果1、建立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产权交易市场。
2、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3、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可以逐步完善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机制,倒逼农产的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4、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盘活农村资产,激发农民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关于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根据《X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X府办字〔20XX〕3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整合、建立延伸到乡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重点建设市、乡两级平台,打造集产权交易、金融服务、调查评估、沟通城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产权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便捷化、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切实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一)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设立市、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非盈利性机构)。
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设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各乡(镇、街道)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列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提供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等基本服务;开展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引导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明确交易品种。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交易,交易的方式、期限和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品种主要包括: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林权。
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3.“四荒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x府厅发〔xx〕3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整合、建立延伸到乡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重点建设市、县两级平台,打造集产权交易、金融服务、调查评估、沟通城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产权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便捷化、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切实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一)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设立市、县、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非盈利性机构)。
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设置在市农业局,在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增挂x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场所设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办公大厅。
各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牌子,作为各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各乡(镇、街道)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列入县(市、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提供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等基本服务;开展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引导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受理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州区、xx区、xx新区标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村产权交易。
(三)明确交易品种。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交易,交易的方式、期限和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品种主要包括: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1. 引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土地和农村产权的交易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的合规、有序和高效,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
2. 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背景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是为了解决农村土地和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包括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交易流程复杂等。
通过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实现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流程规范化等目标。
3.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目标和职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目标是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的合规、有序和高效。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发布和公示;•组织农村产权交易的撮合和竞价;•确保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公平;•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完善交易流程和制度。
4.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要求为了保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正常运行,需要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包括:•交易大厅:用于交易活动的现场举行;•交易系统:用于发布交易信息、进行交易撮合和竞价;•数据管理系统:用于管理交易相关的数据信息;•安全监控系统:用于保障交易过程的安全;•数据链接系统:用于与其他相关机构的数据交流。
5.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运行机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运行机制应该具备以下要素:•组织结构:设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管理和运营交易中心;•人员配备:聘请专业的人员来负责交易中心的运营与管理;•交易规则:制定详细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条件、交易流程、交易规范等;•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包括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
6.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推广和宣传为了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和使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需要开展广泛的推广和宣传活动。
推广和宣传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册、宣传单等宣传材料,向农民普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知识;•培训活动: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培训活动,帮助农民掌握交易技巧和流程;•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告宣传;•行业交流:参加相关的行业交流会议和展览,与其他交易中心进行经验交流。
【府办方案】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府办方案】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健康发展,成立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一、组织架构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由安国市供销社牵头建设,负责发布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组织全市和大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网络平台、场所设施、交易鉴证等,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一体的为农服务平台。
安国市供销社注册成立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安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牌子)。
安国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要经过科学论证,由当地政府审批后成立。
要利用好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市、乡范围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
省和县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实行一体化运营,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二、业务范围(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的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二)林权。
即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三)“四荒”使用权。
即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即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质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以转让、赠与等方式流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
即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及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流转交易。
(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即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及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八)农业类知识产权。
即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的流转交易。
(九)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县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X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XX〕3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全县范围内整合、建立延伸到乡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重点建设县乡两级平台,打造集产权交易、金融服务、调查评估、沟通城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产权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便捷化、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切实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一)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设立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非盈利性机构)。
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设置在县农业局,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场所设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大厅。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牌子,作为县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各乡镇场要成立机构,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列入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提供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等基本服务;开展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引导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受理乡镇标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村产权交易。
(三)明确交易品种。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交易,交易的方式、期限和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品种主要包括: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榷定。
2.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原因,农村产权交易存在一系列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和市场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势在必行。
二、组建目标1.提高农村产权交易的效率。
通过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的集中交易和集中监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2.促进农村产权市场的发展。
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构建农村产权市场的交易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产权市场的发展壮大。
3.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建立健全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在交易过程中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4.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市场化。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市场化进程,形成市场供需的自主决策机制。
三、组建原则1.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政府要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和运营中发挥引导作用,但不干预具体的交易活动,让市场自主进行农村产权交易。
2.规范与创新并重。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保持规范和创新的平衡,既要建立健全的交易制度和规则,又要积极探索创新的交易模式和方式。
3.保护交易主体的权益。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交易纠纷处理机制,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4.开放与合作。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与其他地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互联互通,促进交易资源的整合和合作发展。
四、组建步骤1.成立筹备组。
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备组,并邀请相关专家和机构参与,协助筹备工作。
2.制定组建方案。
筹备组根据市场需求和制度建设等因素,制定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3.设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独立的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包括交易员、经纪人、法律顾问等,确保交易中心的正常运转。
4.建立交易平台与信息系统。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全面的交易平台和信息系统,实现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交易活动的电子化。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
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31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1
【实施日期】2017.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1日
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黄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政办发〔2016〕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推进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制运作、公益性方向”的原则,组建政府控股、社会资本参股的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快构建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龙头,市县联网、对接武汉、交易有序、监管有力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努力将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集土地流转、产权交易、资产鉴证、融资担保等于一体的区域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建设内容
(一)成立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德惠市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德惠市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农村资源和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长春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加快构建经营主体组织化、要素投入集约化、生产过程专业化、服务体系社会化和产品经营品牌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逐渐成为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的便捷和透明,建立一套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升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平台设计思路2.1 目标定位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目标是打造一个集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金结算、合同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通过平台的建设,实现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提高农村产权交易的公开透明度,提升交易效率。
2.2 功能设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提供以下核心功能:•信息发布:允许用户发布农村产权出让信息,包括产权性质、面积、位置、价格等。
同时,平台将提供搜索、筛选等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
•交易撮合:根据用户发布的信息,平台将自动进行撮合,将其推荐给有意向的交易方。
同时,平台将提供交流工具,方便用户进行线上谈判和协商。
•资金结算:平台将提供资金托管和结算服务,确保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
双方在达成交易后,平台将负责资金的划付和结算操作。
•合同管理:平台将提供合同管理功能,帮助用户生成、签署和保存电子合同。
平台将采用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技术支持为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支持,包括:•云计算:利用云计算技术,实现平台的弹性扩展和高可用性。
同时,云计算技术可以提供大规模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确保平台的高效运行。
•区块链:采用区块链技术,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去中心化的数据存储和交易验证,提高平台的可信度。
•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平台上的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得到农村产权交易的趋势和规律,为用户提供决策参考和市场预测。
三、平台实施步骤3.1 需求调研和分析在平台实施前,需要进行充分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工作。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农村的深入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交易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建设1.建立统一的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统一采购、统一管理,集约化运营。
2.将农村土地、农业资产以及其他各类产权纳入交易范围。
3.设立交易大厅,并配备专业交易平台和交易系统,实现交易信息的全程录入和全面公示。
5.建立综合产权鉴定和评估机构,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产权交易流程1.产权挂牌阶段(1)产权所有人申请挂牌,并填写相关信息。
(2)交易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向产权所有人发行挂牌证书。
(3)产权挂牌公告在交易大厅和交易平台上公示,吸引潜在买家。
2.交易撮合阶段(1)买家对挂牌的产权进行查看和评估。
(2)买家向交易中心提交购买意向书,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交易中心对买家意向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则将意向推送给产权所有人。
(4)产权所有人对买家的意向进行审核,并选择买家。
(5)交易中心将买家和产权所有人进行撮合,并组织双方进行交易协商。
3.交易完成阶段(1)买家和产权所有人签署买卖合同,并缴纳交易款项。
(2)交易中心对合同进行备案,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交易中心经过审核后,将交易款项支付给产权所有人。
(4)买家取得产权,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产权交易监管1.建立监管机构,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加强对交易中心和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其运行规范、安全、稳定。
3.定期对交易活动进行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追责。
4.建立投诉机制,对交易纠纷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交易的公平和正常秩序。
五、政策支持1.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扶持。
2.改善农村交易环境,降低杂费、税费等成本。
3.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交易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市场意识。
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优化资源配置,各级政府纷纷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
本方案旨在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的建设工作,以提高农村土地资产的流动性和可变现性为目标。
二、建设内容1.平台建设目标(1)提供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通过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互通和高效便捷的交易流程。
(2)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与平台功能相匹配的农村产权交易法律法规,确保农村产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土地集约利用。
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业经营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
2.平台建设步骤(1)需求调研:对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用户需求和交易需求,为平台功能设计提供依据。
(2)技术选型:根据需求调研结果,选择适合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平台搭建:根据技术选型结果,进行平台的搭建工作,包括数据库设计、后台系统开发、前端页面设计等。
(4)平台功能设计:根据需求调研结果,设计平台的功能模块,包括土地资源信息发布、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流程管理、交易数据分析等。
(5)测试与优化:在平台搭建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和用户体验测试,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优化平台的功能和性能。
(6)上线运维:在平台测试与优化完成后,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同时建立平台的日常维护与升级机制,确保平台的持续稳定运行。
三、平台功能设计1.土地资源信息发布功能:农民和农业经营者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土地资源信息,包括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等。
2.交易信息发布功能:农民和农业经营者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交易信息,包括土地流转、承包、租赁等。
3.交易流程管理功能:平台提供交易流程管理功能,包括双方签订协议、交易款项的支付与结算等,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农村产权交易所组建专项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所组建方案为深化本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深入调整和完善本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昆明农村产权交易所设置后能够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和实现稳定连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思绪(一)指导思想以党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当权益、加紧推进本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目标,以构建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农村产权体系为关键内容,以推进农村资产资本化、实现农村资源市场化为关键手段,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城镇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基础标准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标准。
2.坚持统筹城镇发展,节省、集约利用农村资源标准。
3.坚持稳定农村基础经营制度标准。
4.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资源标准。
5.坚持依法维护农民正当权益标准。
6.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标准。
7.坚持整合资源、综合利用标准。
(三)关键目标经过搭建一个交易品种齐全、组织架构清楚、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模式优异、技术信息联动、交易风险可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达成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目标,着力推进城镇统筹发展,加紧推进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二、组建思绪(一)机构设置昆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名称确定为“昆明泛亚农村产权交易所股份”(下称“泛亚农交所”)。
“泛亚农交所”是经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后依法设置并推行相关职责企业制企业法人,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公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其注册资本金和出资方由“泛亚农交所”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测算研究后确定。
(二)业务范围“泛亚农交所”业务范围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林地使用权、林权及林产品、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全部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农村产权融资担保咨询服务等。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绍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绍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绍政办发〔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绍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5〕10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4〕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绍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让市场发现农村产权价值,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机制,开辟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渠道;有利于实现农村产权交易阳光操作,进一步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二、搭建交易平台(一)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成立绍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市级农村产权交易职能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其内设机构挂牌运行,主要负责限额(含)以上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以及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业务指导,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单位)负责项目交易的审批、监管工作。
(二)建立区、县(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各区、县(市)依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负责本区域内的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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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东-吴-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为了健全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在借鉴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目的,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推动农村资源资本化、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为农业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习借鉴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
既学习借鉴外地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开展的做法和经验,又充分考虑x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活跃程度、产权交易基础和交易条件。
在推进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措施上,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以较少的投入开展此项工作。
(二)坚持创新工作与遵规守矩相结合原则。
创新工作思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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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现有的职能部门,赋予其相关工作职责,承担产权交易工作任务。
严格遵守国家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的规定,确定建立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而不是交易所。
(三)坚持全面开展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原则。
通过一个综合平台的不同服务窗口,由不同产权要素管理部门如农业、林业、农机、国土、房管等,开展各类产权交易的权能确认及相关前置审核审批工作,集中统一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交易。
结合x市实际,分期分批分步开展农村产权品种交易,条件具备的先开展,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待条件具备后再开展。
三、交易品种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共分三大类,即权益类、资源类、资产类,主要包括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集体资产采购与处置,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企业股权、农业及涉农人力资源、农业二手机械转让、休闲农业经营权、农产品供销、政府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等10多种。
2016年计划开展权属没有争议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的交易。
四、交易中心开展的工作
2
产权交易中心主要开展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权能确认、资产评估、公开竞价与招投标、交易鉴证、对外公示等工作。
负责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区)服务站、乡(镇、办)服务窗口工作开展。
提供中介服务,开展农村产权评估、经纪代理、项目包装等业务。
提供融资服务,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四荒地”经营权、林权与养殖权等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服务。
提供价格指导服务,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供涉农项目招投标业务,实现资金放大效应。
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服务,解决投资主体、产权受让主体信息不畅通问题。
五、项目地点、机构及投资测算
1.项目地点。
建设项目地点为x市农委办公楼一楼大厅。
2.机构设立。
依托x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现有在编人员12人)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注册成立x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实行企业化运作。
3.投资测算。
市级农交中心需建设资金800万元,其中综合数据处理中心、交易大厅及办公设施需资金200万元(包括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UPS后备电源等硬件购置)。
农交中心软件建设需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产权交易信息网站、数据库、网络信息传输、农村产权审核、农村产权交易、农村产权统计、电子竞价、电子商务、物流等系统的开发,相关版权软件、线路租用等费用。
县(乡)两级服务平台建设需资金582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
全市共需建设县级服务平台
3
15个,乡级服务平台144个。
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显示屏、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照像机、GPS土地测量仪等相关办公设备。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一是成立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x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市、县、乡三级产权交易机构的运行与管理。
三是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县、乡试点工作。
2.5月底前完成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场所的升级改造装修设计工作;确定产权交易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产权交易的品种、规则等相关内容,制定产权交易的流程及标准文本、表格,开展相关人员前期招聘工作。
完成综合数据处理中心的建设。
设立县(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窗口,开展岗前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3.6月底前,挂牌成立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完成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站、数据库系统、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审核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系统等系统开发使用。
同时开展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
4.7月底前,开展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x市政府成立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农业、林业、国土、房管、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物价、商务等部门。
管委会负责对
4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乡两级要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窗口)。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
2.考察学习,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学习县、乡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建设及服务流程。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进一步完善方案。
3.加强督察督导,确保项目实施如期完成。
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由x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察督导。
项目实施期间,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每月上报一次项目建设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加强工作指导。
4.制定制度,开展业务培训。
制定出台《x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x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等管理制度,制订产权流转申请审核、权属确认、变更登记、交易鉴证、动态报价、转让拍卖、网络竞价、资金结算、收费管理等制度和办法。
聘请外地农村产权交易方面的专家,指导农交中心的建设和业务开展,对农交中心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与业务技能。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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