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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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的前世今生
在位于北京西单的教育部办公大楼的五层,有一个“4%办公室”,这是中国少有的以数字命名的政府协调机构。这个办公室是2012年教育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为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4%而成立的。
对于教育人来说,4%可谓是痴缠多年的梦想;对于国家来说,4%是对教育事业作出的庄严承诺。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自此,4%成为中国教育史和中国公共财政决策史上非常着名的数字。
2012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已经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从1993年到2012年,4%目标自从提出到逐步实现,经过了二十年。
二十年风雨兼程,二十年波折起伏,二十年艰苦卓绝。4%成为牵动中国教育的“符号”,成为中国教育人魂牵梦萦的期盼。
4%的提出
为什么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要占GDP的4%?4%是怎么提出的?
时针拨回到1982年。
当时中国教育百废待兴,农村的大批校舍都属危房,急需国家大量投入,其他的教育欠账也非常多。教育经费短缺,一度成为两会讨论的主题,成为当时亟待研究解决的尖锐的政策问题。
据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善迈教授回忆,当时中央有关负责同志出了这样一个题目:政府要拿出多少钱办教育才算合理?这个题目被列入“六五”时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陈良焜回忆说,这是一个新的角度,过去只是就教育研究教育,很少研究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当时国外关于人力资本的理论和教育经济学科思想开始传入国内,人们企图通过这些新学说破解当时中国教育面临的经费短缺问题。
最后,由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任组长,陈良焜、王善迈以及中央教科所的孟明义任副组长,共计40多人组成的课题组成立。该项目的名称定为“教育经费在国民收入中的合理比例与教育投资经济效益分析”。
“实际上是当时的中国经济学家和教育学家共同合作的成果。”厉以宁在后来接受访谈时说。
怎么确定政府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合理比例?王善迈回忆说,当时最直接的思路就是从计算教育的实际需求和财政的实际供给入手,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方法。但是教育要花多少钱,取决于教育发展的目标,各级各类教育要培养多少学生,成本是多少,但是由于当时没有相关数据,无法测算。后来项目组采用了一种国际比
较的方法,即在同等经济水平条件下,以计量回归模型测算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合理比例和下限。
陈良焜回忆说,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国际的数据很难获得。经过探询,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是国际组织年鉴的受赠单位。从1982年下半年开始,项目组的成员每天坐公交车,到位于北海前门的北京图书馆国际组织资料的部门收集收据,因为当时复印机还是稀罕物品,找到了资料也只能手抄。泡在图书馆抄了好几个月,项目组收集了大概100多个国家的从1961年到1980年共20年的各种数据。当时我国教育经费的数据没有官方统计,项目组从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采集了1953年到1983年政府教育经费支出的相关数据。
经过筛选,项目组选择了38个人口千万以上的市场经济大国1961年到1979年公共教育支出和GDP统计数据(换算成1980年美元),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测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教育支出的国际平均水平的方法。
根据这组计算公式,按照邓小平提出的2000年小康社会的标准——人均GDP达到800美元到1000美元,把800美元代入模型中计算,结果是4.06%。而项目组针对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研究测算,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应占GDP的3.87%。虽然不同研究的样本国数量、数据跨越时间、美元汇率等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结论是相近的,都在4%左右。
1986年,项目组写了一个一千字的报告,报送给中央。
从研究结果落实到政策文本,经过了7年的波折。
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中央最终决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00年末达到4%,并把这一目标写入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这是教育经费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给出定量的评估标准和政策目标,体现了中国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成为中国教育财政史上的一项重要政策。从此,我国公共教育经费拨款有了数量上的政策依据,我国公共教育经费逐步走上有保证的稳定增长之路。
4%的历程
199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2.46%,2005年占2.82%,2006年占3.01%,2011年占3.93%……在近年教育发展史上,没有哪一条曲线更能比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走势更牵动人心了(见图表)。
提出4%历经波折,实现4%更是艰苦卓绝。
实现4%的难度到底有多大?观察曲线图会发现,从1992年到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一直低于3%,直到2006年才达到3.01%。中国人口多,GDP基数大,每增加一个百分点都意味着巨大的财政压力。
举个例子来说,1992年中国的GDP为2.6万亿元人民币,当时的人均GDP不到2100元人民币,财政收入为4153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例为15.6%,这些钱要维持百姓的吃饭问题,要解决经济、国防保障等问题,还要切出2.71%的蛋糕留给教育,实属不易。
从1992年的2.71%到2006年的3.01%,虽然只增加了0.3个百分点,但由于国内生产总值大幅提高,2006年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相比1992年增加了5000多亿元。
在实现4%的艰苦征程中,有几个时间节点值得铭记:
——1995年,“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有了法律保障。
——从1998年起,中央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三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1998年—2002年的5年中,中央本级教育事业费因此增加489亿元。从4%到“一个百分点”,显示了中央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意志和智慧。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4%是《决定》中唯一一个数字性指标,再次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切实增加教育投入的信心和决心。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再次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增长,要提高财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