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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
各直属局、省稽查总队、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系统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关要求,省局于201x年下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卷评查基本情况
此次案卷评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56个,行政处罚案卷平均得分为81分。抽查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平均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单位有:省稽查总队、xxx局、文昌局、白沙局。抽查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许可案卷20个,平均得分94.4分。
总局201x年在全系统10省(区)地方两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处罚案卷平均得分为93.37分,行政许可案卷平均得分84.45分。从评查结果可以看出,我省质监行政处罚执法水平跟全国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经过对抽查案件逐一评审,多数案件基本上能够在程序上、适用法律等方面达到法律规范的要求。具体有:
(一)行政处罚案卷
1.在执法主体方面,被抽查案件执法主体情况均符合法律规定。
2.在执法程序方面,各执法单位基本上能够掌握执法程序,掌握从调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报批、告知、下处罚决定到执行的各种程序,基本掌握各程序中需要制作的执法文书。
3.在调查取证方面,基本上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并运用拍照等技术收集证据。
4.在适用法律方面,除代码案件和一些建筑工地钢材案外,其他大多数案件基本能够做到适用法律正确。
5.在执行方面,能够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做到罚缴分离,程序合法。
(二)行政许可案卷
1.审批程序方面。从被抽查的案卷看,行政审批办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总局制定的相关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定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工作程序合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受理阶段能够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审查阶段基本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材料审查和组织现场核查;在审批决定阶段能够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在审批后续阶段能够依照法定程序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变更和延续手续。
2.文书使用方面。从被抽查的案卷看,行政审批办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使用了该中心的行政许可文书,主要包括:《接收材料清单》、《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等,卷内文书比较齐全,制作比较规范。
3.材料归档方面。从被抽查的案卷看,行政审批办能够按照总局相关业务司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办理各项审批业务,并将规定要求的审批材料入卷归档。入卷材料基本能够体现和反映需要证实的有关情况。
4.法律适用方面。从被抽查的案卷看,行政审批办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
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质监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开展审批工作,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
1.案件事实及取证方面
(1)办案人员未调取行政相对人的营业执照,无法正确判定行政相对人是法人还是个人(个体工商户)。
(2)办案人员未调取行政相对人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导致该人员的配合工作(陪同执法、文书签字、文书签收等)存在被推翻、被否认的可能。
(3)全系统在执法中使用了多种不同版本的《抽样单》。有的版本缺少关键栏目,会导致抽样无效。
(4)部分单位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口述确定涉案物品单价,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5)取证不到位,一些涉及处罚的事实要素无证据证明。
2.办案程序方面
(1)个别单位办案中,案情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定条件,随意适用简易程序。
(2)一些单位使用不正确的《检验结果告知书》,未明确向行政相对人告知复检权。
(3)在复议救济权告知方面,仅告知行政相对人可向行政执法机关的上级机关复议,未告知也可向地方政府申请复议,不符合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