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处理实例
几种生猪传染病屠宰前后的检疫与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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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 呼吸困难 , 呈犬 坐姿式 , I吐舌 , 张Z I 有时发出喘呜声 。1鼻 : 3
流泡 沫 , 视 黏 膜 发 绀 。腹 侧 、 根部 和 四 肢 内 侧 皮 肤 出现 红 可 耳
斑 。 的病 猪腹泻 、 有 跛行等。
结膜潮红。病 猪食 欲减退 , 先便秘后腹泻 , 甚致便血 。 亚急性型的病猪 , 除体温升高和精 神沉郁外 , 典型症状表 现是在肩 、 、 、 、 颈 胸 背 等部 皮肤 上发生 特殊 的疹块 , 高出皮 稍 面 , 暗红色或中央苍 白的方形 、 呈 菱形或 圆形 。病程 较久的疹 块坏死结痂和剥落。 慢性 心内膜型的病猪消瘦 , 秘和腹 泻交替 出现 , 便 呼吸 困 难, 被毛无光泽 。 关节强拘 与变形 , 运动障碍。 部分病猪皮肤坏
口 检 疫 检 验
几 种 生 猪 传 染 病 屠 宰 前 后 的 检 疫 与 处 理 措 施
骆 雁 冰 ( 西容县动 物卫 生监督 所 5 7 0 ) 广 3 50
1 猪瘟
皮下 脂 肪 也 略 带红 色 。 全 身 淋 巴 结充 血 肿 胀 、 脏 急 性 肿 大 , 脾
11屠 宰前检 疫 .
抖 , 天后死亡 。 数
3 链 球菌 病
31宰前检 疫 .
多见于架子猪 和哺乳仔 猪 , 尤其是哺乳仔猪 , 多呈急性败
1 . 宰后 检 疫 2屠
最急性 型病死猪 , 浆膜 、 除 黏膜 及 内脏 有少 数 出 血 点 外 ,
无其他病变。急性型和亚急性型患猪 的病变相似 , 全身淋 巴结
格消毒 。并采取预防性 措施 。
4 巴 氏杆 菌病
41宰前检 疫 .
最急性病猪常无任何表 现而突然死亡 。急性型病猪体温 升 高至 4 ~ 2 , 食 , 14 % 不 卧地不 起 , 颈下及 咽喉部 发硬并 有压
动物检验检疫: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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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浊的液体流出。上呼吸道黏膜卡他性炎症变化。有时全身浆膜、黏膜也散布点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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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
③肺炎型:以纤维素性肺炎和胸膜炎变化为主。
纤 维
素
性
肺
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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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2.主要检疫方法
疾病鉴别:败血型和水肿型与炭疽区别;肺炎型与传染性胸膜肺炎、牛纤维素 性肺炎(真性肺炎)区别。 确诊:肝、脾触片或心血涂片镜检和病原分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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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3.检疫后处理
(1)患病动物肌肉有病变时,胴体、内脏与血液化制或销毁。 (2)病变轻微者,胴体及内脏高温处理后出厂(场)。 (3)皮张消毒后出厂(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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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诊检疫
(2)临床症状 ①败血型:体温升高41~42℃,呼吸困难。 ②水肿型:特别是咽喉部、颈部、垂肉和胸前 部的皮下组织有明显的炎性水肿。病牛呼吸困 难,流涎,黏膜和皮肤发绀。
③肺炎型:主要表现为纤维素性胸膜肺炎。34呼
吸困难,流出泡沫状或脓样鼻液。胸部叩诊有 实音区和痛感,听诊有明显的啰音和摩擦音。
1 临诊检疫 2 主要检疫方法 3 检疫后处理
3
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1.临诊检疫
(1)流行特点 家畜中以牛、猪发病较多;绵羊也易感,但较少见。 畜群易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发生内源性传染。 本病的发生一般无明显的季节性,但以冷热交替、气候剧变、闷热、潮湿、多雨时期 多发。具散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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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病牛呼吸困难,张口呼吸,口吐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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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疫病的检疫-出血性败血症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违法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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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违法违规案例一、病猪混进市场的“惊险之旅”话说有个小商贩老张,他呀,想多赚点钱,就动了歪脑筋。
老张在农村收购生猪的时候,明知有几头猪看着病恹恹的,像是感染了啥病菌,可他还是把这些病猪和健康猪混在一起,打算运到城里的农贸市场去卖。
按照规定,每头猪都得经过严格的检疫,合格了才能进入市场流通。
但是老张觉得检疫又花钱又麻烦,就想偷偷绕过这个环节。
他趁着天还没亮,开着小货车就往城里赶。
可他没想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早就得到了线报,在进城的必经之路设了关卡检查。
工作人员一检查,发现这些猪有些不对劲,很多猪都有发热、咳嗽的症状。
这老张呢,还想狡辩,说这些猪可能是路上着凉了,没啥大毛病。
工作人员可不吃他这一套,直接把这批猪都扣押了,然后送去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
结果一出来,这些病猪感染了一种会传染给人的病菌。
老张这可就犯了大错啦,他这种逃避检疫、企图将病猪流入市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规定,还可能会给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老张被罚款不说,还得承担这批病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二、走私“问题牛肉”的闹剧。
有一伙不法分子,他们觉得国外有些牛肉价格低,要是能偷偷运进来,肯定能大赚一笔。
这伙人就打起了走私牛肉的主意。
他们通过一些非法渠道,从国外弄来一批牛肉,这些牛肉可没有经过咱们国家正规的检疫程序。
要知道,不同国家的动物疫病情况不一样,咱们国家的检疫标准是为了防止国外的疫病传入,保障国内的畜牧业安全和老百姓的健康。
这伙走私分子把牛肉藏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像在大货车的暗格里,或者伪装成其他货物的包装。
可是呢,海关和动物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那可是火眼金睛。
在一次联合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辆大货车的货物清单有点可疑,经过仔细搜查,就把这批走私牛肉给找出来了。
这些牛肉的来源不明,也不知道有没有携带疯牛病之类的可怕疫病。
这伙走私分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进出口相关法规,他们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走私的牛肉也全部被销毁,防止这些“问题牛肉”流入市场。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例范文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例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fc169399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7c.png)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例范文一、案例背景。
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这里有不少农户都养着家畜家禽。
镇里有个老张头,养了一群鸡和几头猪。
老张头这人吧,有点倔,总觉得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畜禽,啥都懂,根本不需要什么新规定来管。
二、事件起因。
有一天,畜牧兽医站的工作人员小李和小王在例行检查的时候来到了老张头的养殖场。
他们一进去就发现了一些问题。
那几头猪看着有点没精打采的,而且猪舍的卫生状况简直是一塌糊涂,到处都是粪便,也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通风。
再看那群鸡,饲料摆放得乱七八糟,有的都发霉了,这可是会影响鸡的健康的啊。
小李就很客气地对老张头说:“张大爷啊,您这养殖场有些地方不符合规定呢。
您看这猪舍的卫生得搞搞好,通风也得弄起来,还有这鸡的饲料,发霉的可不能给鸡吃啊,这会让鸡生病的。
”老张头一听就不乐意了,他脖子一梗,说:“我养了几十年的鸡和猪了,以前都这么养的,也没见出啥问题。
你们这些小年轻,懂个啥。
”三、执法过程。
小李和小王可没被老张头的态度吓退。
他们拿出了相关的畜牧兽医法规手册,翻到对应的条款,耐心地给老张头解释。
小李说:“张大爷,您看这法规上明明白白写着,养殖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饲料要保证质量,这都是为了畜禽的健康,也是为了咱们消费者能吃到安全的肉啊。
您要是不按照规定来,这畜禽要是生病了,到时候传染开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可是老张头还是不听,他觉得这些规定就是来折腾他这个小养殖户的。
这时候,小王就严肃起来了,他说:“张大爷,我们今天来是给您先提出整改意见,如果您拒不执行的话,我们可就要按照执法程序来处理了。
这可不是跟您开玩笑的。
”老张头看这两个工作人员态度很坚决,心里有点犯嘀咕了,但嘴上还是不肯服软,说:“你们爱咋咋地。
”小李和小王回去后,就把老张头养殖场的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并且按照执法流程,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准备下一步的行动。
过了几天,他们又来到老张头的养殖场,发现老张头还是没有做出任何整改。
于是,小王向老张头出示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文书,告知他因为他没有按照规定整改养殖场存在的问题,现在要对他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
生猪宰后检疫与处理及猪5种疫病屠宰检疫的要点
![生猪宰后检疫与处理及猪5种疫病屠宰检疫的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93401a8c8762caaedd33d4d6.png)
体和 心脏 作工业用 或销毁 ; 2 在 4个 肉样压 片内 , 发现孢 子虫 者, 全尸高温处理或销毁。在规 定检疫部 位切 面视检 , 发现囊
尾蚴和钙化虫体者 , 尸作 工业用或销毁。 全
性, 剖检肝门淋巴结 。必要时 , 剖检肝实质和胆囊 。
肺脏检查包括视检外表 、 色泽 、 大小 , 触检弹性 , 剖检支气 管淋巴结 。必要时 , 剖检肺实质 。 心脏检查包括视检心包及心外膜 , 并确定肌僵程 度。在与 左纵 沟平行 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 , 纵向剖开心室视检心肌 、 心内膜及血液凝固状态 , 特别 注意二尖瓣病损。 肾脏检查包括剥离 肾包 膜 , 视检外表 、 色泽 、 大小 , 检弹 触
剖检颌下 2 淋巴结和外咬肌 , 侧 视检鼻盘 、 、 龈、 唇 齿 咽喉
黏膜和扁桃体 。
1 内脏肠 系淋巴结 ( 剖检 2
刀 , 刀刀迹长 1 每 0厘米 ) 。必 要 时 , 检 胃肠 黏 膜 。 剖
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曰 检 疫 检 验
生猪 宰 后 检 疫 与 处理 及 猪 5种 疫 病 屠 宰 检疫 的要点
史冬 梅 刘 彩 霞 ( 陕西省榆林市榆 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7 90 ) 102
1 宰后检 疫
生猪屠宰后应立即进行 宰后检疫 ,宰后检疫应在适宜 的 光照条件下进行。头、 、 蹄 内脏和胴体施行同步检疫 , 必要 时可 进行实验室检验 。 11 头邵 k . k疫 - ' ' 宰后检疫 发现动物疫病 时 ,应根据下述不 同情 况采取不同 的
2 经宰后 检 疫发现 普通病 、 . 4 中毒 和局 部 病损 的 处理
脓毒症 、 尿毒症 、 黄疸 、 过度消瘦 、 面积 坏疽、 大 急性 中毒 、
生猪屠宰检疫的操作及无害化处理
![生猪屠宰检疫的操作及无害化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53c358e308a1284ac850433d.png)
生猪屠宰检疫的操作及无害化处理1、宰前检疫入场检查:生猪从养殖场经过运输进入到屠宰场时,必须查证相关物品。
确保生猪持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是外省和本省调运生猪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所差异,要注意检查,如有需要还必须持有《重大动物疫病非疫区证明》等。
同时,生猪调运前必须佩带相应的耳标。
如果检查证物相符,且证件齐全,此时才允许进入屠宰场待宰。
待宰检查:生猪进入屠宰场后,在静态、动态以及食态等方面对猪群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其外貌、精神状态、呼吸状态、饮水情况、排泄物状态以及运动状态等,据此判断猪群体健康与否。
如果需要还可进行个体检疫,通过采取视诊、听诊和触诊等方式对个体猪只进行检查。
宰前复检:生猪正式进行屠宰前还需要再进行一次群体健康检查,如有需要可采取对个体猪只进行测温,从而进一步剔除可能患病的生猪,如果检查确认健康,则可开具“准宰单”允许进行屠宰。
如果生猪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受到不良应激刺激而导致处于濒死状态,则需要由检疫人员出具相关的急宰证明,然后送入到急宰室采取急宰。
经过屠宰检疫结果合格,需要加盖验讫印章;如果结果不合格,需要加盖销毁印章,并采取无害化处理。
2、宰后检疫颌下淋巴结检验:剖检生猪的颌下淋巴结,观察是否存在充血、肿胀、出血或者其他病变,如有需要还可对口腔、舌及咽喉黏膜进行检查,并对扁桃体进行剖检,从而判断是否存在化脓灶、结核、炭疽等。
同时,还要对生猪的蹄部进行检查,看是否发生水泡等病变。
体表检验:对生猪的全身皮肤或者剥皮后的体表进行全面细致的观察,看是否存在出血、炎症、疹块、结节以及坏死等病变。
如果发现可疑猪只则要立即进行标记,便于在进行下道工序时对此采取综合判断。
使用皮检灯对剥下的猪皮进行透视检验,从而判断是否存在猪丹毒等病变。
胃肠检验及脾脏:对胃肠浆膜进行视检以判断是否存在异常现象,主要是指充血、出血、水肿、溃疡、坏死等。
将回盲瓣抓住使链状淋巴结暴露,并在上面作内“八”字形或者弧形切口,对色泽、大小、质地、形状进行观察,是否充血、出血、增生性炎以及坏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示例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示例](https://img.taocdn.com/s3/m/a3d7ea18f111f18583d05a9b.png)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示例案情概述2011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公斤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查明:涉案猪肉在屠宰检疫中检疫为〕2号记录人:张某现场检查(勘验)情况: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张某和王某对蒋某经营动物产品的摊点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现场检查勘验时蒋某在场,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后的检查勘验情况如下:该经营摊点位于甲县某街市场某某号,摊点坐南向北成门子型,无门头,面向北摆有两组柜台,柜台两侧向上延伸焊接有一个门子型铁架。
柜台上摆放一个肉案,在肉案右侧摆放一个电子称,门子型铁架上方有四个铁钩,其中二个铁钩上分别挂着二分体的猪肉两片,该猪肉皮下出血,脂肪发红,肌肉有明显出血点,在肉案的左侧摆放有猪蹄四个,无包装物,经称重总重量为73千克,其中猪肉71千克,猪蹄2千克。
该猪肉没有检疫印章,经营摊点内也未见张贴有检疫证明。
执法人员检查时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拍摄了6张照片,并经蒋某核对无异。
对涉案的73千克猪肉及猪蹄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蒋某(手印)(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张某王某(第1页共1页)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执法证件号:024007王某024010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2012年10月21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蒋某询问笔录询问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时08分至11时02分询问地点:甲县新德村××号×楼询问机关: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询问人:张某执法证件号:024007王某执法证件号:024010记录人:张某被询问人:姓名蒋某性别男年龄40(第1页共3页)笔录纸问:你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是甲县解放东路××号×单元××号,你现在住哪里?答:我就住在甲县解放东路××号×单元××号。
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产品处理案例
![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产品处理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5b1b9c5284ac850ad0242df.png)
交流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产品处理案例刘国辉(辽宁省北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22100)1案件概述1.1案件来源2017年3月2日上午,北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对巴图营集市监督检查时发现,王某某经营的鲜牛肉未有检 疫印讫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1.2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执法人员到集市上对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 意。
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王某某经营的鲜牛肉未有 检疫印讫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做了现场 笔录,询问笔录,并且拍照取证,对其牛肉进行先行登记保 存等相关证据提取,认定为是一起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 疫的动物产品的案件。
1.3适用法律及处罚决定依据以上事实,当事人供认不讳,认定当事人王某某的 行为违反了《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 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 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院(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 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 据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先 行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 防疫法》七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 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 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依据《XX市畜牧兽医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 准》当事人违法行为较重,处以动物金额50%罚款,当事人 经营的牛肉金额为肆仟元(4000元),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 人王某某做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的决定。
1.4案件结果当事人王某某的牛肉不符合补检条件,做了没收,销毁 处理。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各项义务,并且缴纳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冤。
2思考与分析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阶段,当事人说此牛肉是从锦州市 进来的,只承认是别人送来的,并不能提供送肉人的具体情 况信息,办案人员曾怀疑过此牛肉是在家私自屠宰的,是否 属于非法屠宰案件。
违反动植物检疫法案例
![违反动植物检疫法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6f30c72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ce.png)
违反动植物检疫法案例案例名称:违反动植物检疫法案例案例背景:2010年,中国连续发生多起违反动植物检疫法的案件,其中一起违法事件在福建省发生。
该案例涉及一名毫不知情的旅客携带濒危动物进入中国境内,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以下将详细描述该案例的事件经过以及律师的点评。
事件经过:2010年3月15日,一名中国籍旅客小王乘坐航班从泰国普吉岛返回福建福州。
小王平日对动物保护全无了解,他在普吉岛购买了一只银狐作为纪念品,并将其带上航班。
小王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动植物检疫法的违法行为。
当地时间晚上20点,小王航班降落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并接受海关人员的检查。
海关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检查后,在小王的随身行李中发现了一只活体银狐。
根据福建省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对于未经审查、未取得相关检疫许可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将依法没收并进行相应处罚。
海关工作人员当即对小王进行了询问,小王坦承不知道自己携带的银狐需要进行检疫。
按照程序,福建省海关将该案件移交给福州市检疫局进行进一步调查。
福州市检疫局的工作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确认了银狐属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濒危物种,该物种未经许可携带进入国家属于违法行为。
2010年3月18日,福州市检疫局将此案移交给地方法院。
小王被指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法》第34条第1款,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律师将会针对他的不了解法律以及随意携带濒危动物的行为进行辩护。
律师的点评:此案中,小王无意中违反了动植物检疫法,但他并不具备故意违反法律的意图。
针对此类案例,律师应该辩护小王是出于无知和缺乏法律意识导致违法行为,并通过以下几点进行辩护:1.证明小王并没有故意规避检疫程序。
他在进入中国时并没有试图隐瞒携带的银狐,而是将其放在了随身行李中。
2.强调小王是出于纪念品意图购买并携带银狐,并非为了非法交易。
他缺乏对动植物检疫法的知识。
3.引用小王是首次违法行为,没有形成恶劣后果,并且对被告进行法律教育和其他纠正措施的建议,以减轻他的刑事责任。
动植物检疫案例
![动植物检疫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db6899324b35eefdc8d333d5.png)
动植物检疫案例
案例
2010年7月21日,阳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接到本市松柏镇畜牧兽医站的电话报告,有中介人员介绍外地客户在松柏镇没有报检购买装运猪苗运输到广州番禺,而且这个中介人员曾经多次帮助客户购买生猪运输到外地逃避检疫,并冲卡不接受公路检查站的检查。
获知这一情况后,检查站执法人员立即与阳春市畜牧局联系,争取到交警部门的协助。
深夜23时,广东高要市蛟塘镇人冼某等人用一辆车牌号码为粤Y165xx的农用车运输生猪冲过检查站执勤点不接受检查。
在交警的协助下,检查站执法人员将冼某等人运输的生猪截获,发现车上装载生猪25头,车上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合格证明。
案例分析
冼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以及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由于当事人属于明知故犯,并且冲卡拒绝监督检查,情节较为严重,根据当事人违法运输的25头生猪货值27500元,因此对当事人冼某作出“依法补检和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生猪检疫过程中常见疾病的检疫与处理
![生猪检疫过程中常见疾病的检疫与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2a1a0ebc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68.png)
生猪检疫过程中常见疾病的检疫与处理生猪检疫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以防止猪群中常见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保护农场猪的健康和生产。
在生猪检疫过程中,常见的疾病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猪链球菌性疾病、细菌性痢疾、猪肠绦虫病、猪猬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血吸虫病等。
下面我们就这些常见疾病进行介绍和控制方法。
1.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非洲猪瘟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科动物传染病,具有高度致死性和急性传染性。
患病猪只能靠混合感染来发生,不同病程的患猪是髫病毒库的传播源。
目前我国高发地区主要为南方一线省份,其中以广东最为严重,近年来也有不少地方的疫情。
目前主要以严格的隔离措施、加强病毒监测、加强农户养殖卫生管理为主要控制手段,同时强化饲料来源检疫、禁止野猪等外源病毒扩散途径,预防与控制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和扩散。
2.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FMD)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严重的动物传染病,是国际上非洲猪瘟之后的第二大畜牧业问题。
主要通过呼吸道感染、食物传播、直接接触等途径传播,病毒持久存在于患病和康复动物体内,还可以由健康病毒携带者传染。
预防口蹄疫主要是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制度,定期接种口蹄疫疫苗是防治本病的主要手段之一。
3. 猪瘟(Swine Plague,SP)猪瘟是一种急性、高度传染、以呼吸道症状和多脏器出血为主要表现的猪科动物传染病。
由猪瘟病毒引起,传染性极强,死亡率较高。
预防猪瘟主要是通过强制养猪户进行定期的疫苗接种和增强养殖管理,保持猪场的卫生条件,合理使用抗病药等措施来控制疫情。
4. 猪链球菌性疾病(Streptococcal Diseases)猪链球菌性疾病是由猪链球菌引起的一组疾病,包括链球菌性肺炎、链球菌性脓毒症、链球菌败血症等。
主要通过呼吸道感染、食物传播、直接接触等途径传播,病原体持久在猪体内,易造成大面积的感染。
动物制品检疫及相关案例
![动物制品检疫及相关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f7b4030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5b.png)
动物制品检疫及相关案例案例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快递收寄验视行政公益诉讼案2018年5月,绵阳的王某某从广东网友处以1850元价格购得球蟒10只,后利用QQ群、微信群等发布信息,并通过绵阳某快递公司邮寄运输球蟒,以每只3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成都的胡某某、上海的黄某某、济南的孙某及保山的丁某、呼和浩特市的王某。
2018年7月8日,王某某快递邮寄的球蟒被呼和浩特市某快递有限公司发现后移交辖区森林公安。
经鉴定,涉案的球蟒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
2018年11月,绵阳市森林公安涪城区分局将王某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移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将所涉其他犯罪线索移送广东、内蒙古等地公安机关。
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调查过程中,发现绵阳市邮政管理局怠于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其未对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王某某通过快递运输、买卖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得逞,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2019年3月13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建议其及时依法查处涉案快递公司,并加强对辖区内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监督管理,开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执行收件验视制度专项督查活动。
绵阳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一是依法立案查处涉案快递公司;二是开展邮政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三是开展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及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专项整治活动;四是与绵阳市森林公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寄递管理工作的通告》,督促野生动物资源富足区域的企业严格落实收寄制度,并加强野生动物犯罪信息上报,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启动了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市公安、市林业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网络监管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力度。
国内兽医法律法规案例(3篇)
![国内兽医法律法规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ff14311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d3.png)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动物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兽医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动物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得到了不断完善。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国内兽医法律法规案例的分析,探讨兽医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
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大型养殖场,饲养着大量生猪。
近年来,该养殖场连续出现猪瘟疫情,导致大量生猪死亡,经济损失惨重。
当地兽医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对养殖场进行了调查。
二、案件调查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养殖场在发现猪瘟疫情后,未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延误了疫情控制的最佳时机。
2. 违规使用兽药:养殖场在治疗猪瘟过程中,使用了未经批准的兽药,导致病情加重。
3. 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在处理病猪尸体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了环境污染。
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兽医部门对养殖场进行了以下处罚:1. 责令改正:要求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养殖场违法所得的兽药销售收入。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养殖场处以罚款。
4. 吊销相关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吊销养殖场的动物防疫许可证。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养殖场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养殖场未按规定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导致疫情蔓延,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 兽药使用不规范:养殖场违规使用兽药,不仅加剧了病情,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3. 无害化处理不到位:养殖场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了生态安全。
五、启示本案反映出我国兽医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1.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养殖户对兽医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动植物检疫案例分析
![动植物检疫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141b4fe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95.png)
动植物检疫案例分析标题:动植物检疫案例分析:非法携带动植物入境事件的法律解决与启示导言:动植物检疫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农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仍有一些人携带未经检疫的动植物进入他国,给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带来严重威胁。
本文以一起发生在2010年的动植物检疫案例为基础,详细分析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过程,并对类似事件的法律解决方式进行探讨。
案例概述:事件名称:非法携带动植物入境事件时间:2010年月日地点:某国国际机场事件经过:2010年月日,甲某携带一只疑似非法进口的动物从乙国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人员发现。
经检查,该动物属于稀有珍贵的物种,并未获得任何检疫手续。
根据甲某的解释,他是参加一次野生动物保护研讨会的代表,此动物为会议期间的展览品之一。
海关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动物进行了扣押,并通知了国家林业局和植物检验检疫部门。
经过鉴定,该动物确属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之内的物种,且并未经过合法渠道进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携带、运输、交易极其稀有珍贵动植物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携带动植物入境的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1.没收动物并予以合理安置:该动物被国家林业局收回,并安排在合适的环境下进行养护和研究。
2.刑事处罚:甲某作为非法携带者,将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非法运输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行为,可处以罚款或者拘役,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有期徒刑。
3.行政处罚:甲某还将受到损害国家生态安全和农业发展的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律师点评:这起案件涉及非法携带动植物入境,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律师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携带动植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较大,但还需要更加注重对于携带人的法律教育和宣传。
以下是律师对该案例的点评和一些建议:1.宣传教育:应当加强对公民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让大家了解非法携带动植物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提高社会的法治意识。
生猪检疫常见疫病的检疫与处理
![生猪检疫常见疫病的检疫与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379caef8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33.png)
生猪检疫常见疫病的检疫与处理摘要:生猪检疫是养猪场或屠宰场必须要进行的工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流程,生猪在生长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发生一些疾病,如果不及时检疫处理,会导致病情蔓延,其他生猪被传染后会导致出现病猪或死亡的危险,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的损失,且威胁食品安全。
近些年,随着各地区养猪规模的扩大,部分地区发生零散的生猪疫病,若处理不当,疫病大面积扩散就易导致生猪死亡等,因此必须强化生猪检疫工作。
本文就对生猪检疫要点进行了分析,对具体常见疫病的处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猪检疫;常见疫病;检疫与处理前言: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于饮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些年生猪养殖业发展十分迅猛,市场上生猪产品需求量很大。
生猪养殖过程中需要做好生猪检疫,这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而保证生猪检疫常见疫病的有效检疫与规范化处理。
1生猪检疫要点1.1屠宰前检疫入场检查:第一,生猪进入定点屠宰场必须要查证验物。
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动物数量,佩戴的动物标识要做到证物相符;第二,要询问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并要求出示行车记录数据,这是防止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一个重要举措;第三,对生猪的外观、精神状况、呼吸状态和排泄物等情况进行临床检查。
当上述要求都符合相关的规定后才能进入屠宰场,检疫人员要严格对进场的生猪进行“瘦肉精”的抽样检测工作。
待宰检查对待宰猪进行定期的临床健康检查,一般采用群体检查与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旦发现可疑的病猪时,要马上隔离观察并及时上报。
屠宰申报定点屠宰场必须在屠宰前6个小时现场申报检疫,并填写好申报检疫单,由驻场官方兽医按情况是否受理屠宰申报。
宰前检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后,必须在屠宰前2个小时内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实施宰前检查,主要是通过群体检查的方式进行,合格的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该暂缓屠宰的暂缓屠宰,留待观察和实验室检测;该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
屠宰检疫中常见的猪病及其处理
![屠宰检疫中常见的猪病及其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fc83f20890c69ec3d5bb754e.png)
急性型常以突然爆发 、急性经过和高死亡为特 征。亚急性型病较轻 , 发病前期在胸侧 、 背部 、 颈部至
全身出现疹块 , 干枯后形成棕色痂皮 。疹块发生后 , 体温下降 , 病势减轻 , 病猪 自行康复 。慢性型常见的 有慢性关节炎 、 慢性心内膜炎和皮肤坏死等。
肉尸 内脏有显著 严重病变者全部 销毁 处理 , 轻 微病变者高温处理后 出场 ,应在 2 4 小 时内完成处 理, 并对屠宰场地进行严格消毒。病愈的猪 , 皮肤仅 有黑色痕迹 , 皮下无病变者 , 将患部割除后出场。
呼吸困难 , 有短而干的咳嗽 、 流鼻涕、 气喘 , 有粘液性 或脓性结膜炎 , 皮肤 出现出血红紫斑。慢性型表现为
持续的咳嗽 , 呼吸困难。病猪逐渐消瘦 , 有 时关节发 生肿胀 , 最后持续腹泻 , 衰竭而死 。 肉尸和内脏有显著病变的, 全尸和血液应销毁。 肉尸和内脏有轻微病变 的, 高温处理后出场 , 血液销
肉食卫生的一般性疾病的动物 , 缓宰用于未确诊 、 有 治愈可能的动物 ,禁宰用于患有 国家规定的烈性传 染病的或受保护的动物。若遗漏个别病猪 , 或猪 已感 染而处于潜伏期时 ,检疫员应在宰后检疫 中根据猪 的皮肤 、 淋巴结及内脏的病理变化作正确 的判断 n 。
2 宰后检疫
宰后检疫可以发现和检出对人有 害及可致病 的 肉和肉品 ,剔出有害于其他动物 和有害于公共卫生 的肉类 , 并继而进行处理 。宰后检疫应按照一定 的顺
毁, 猪皮消毒后利用 , 脂肪炼制后可食用 。规定高温
处理 的应在 2 4 小时内处理完 ,超过 2 4 小时的应延 长处 理半 小时 , 内脏 销毁 。
的出血点 , 胃、 肠黏膜呈卡他性炎症。大肠的回盲瓣
处形成纽扣状溃疡。慢性型主要表现为坏死性肠炎 ,
我县首例动物防疫行政复议案件顺利结案
![我县首例动物防疫行政复议案件顺利结案](https://img.taocdn.com/s3/m/a7ca04e319e8b8f67c1cb950.png)
4 3 要 求被 申请 人 赔偿 申请 人 已被被 申请 人 强制 执 . 行作 了无 害化 处理 的 1 生猪 的经 济 损 失计人 民 币 0头
88 0元 。 0
3 2 严格遵守处罚程序。 . 在本案的处罚过程 中, 我们
信 息 ,复制 了当事人 的身份 证和 个 体工 商营 业执 照 。 然后对 当事人进 行 调查 询 问 , 作调 查询 问笔录 。弄 制 清 这批 生猪 的收购来 源 、 未经 检 疫且检 疫 不合 格 和未
持 证运 输生 猪 的真 实原 因 , 实 当事人 存 在违 法经 营 证
的主观 故意 。 又在 县畜 牧 兽医站 调取 了这期 间生 猪 的
法》 第 2 5条第 3 和 第 4项和 第 4 项 3条 第 1 规定 , 款
本所 于案 发 当 日予 以立 案 处理 。
2 调查取 证
《 行政 处 罚法 》 4条 第 1项 之规 定 , 设 定和 实施 第 即“ 行 政处 罚必 须 以事 实为 依据 ,与 违法 行为 的事实 、 性
成 处 罚程 序 。
取 没收 并作 无 害化 处理 的强 制措 施 , 同时对 其 余 6 2
头 补检合 格 的生猪 准 予放 行 。
赵 某 的 行 为 已违 反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动 物 防 疫
3 3 依法 合理 行使 自由裁量 权 。鉴 于本 案 涉案 金额 。
较大, 达到 6万 余元 。 我们 更加 审 慎地 实施 处 罚, 本 对 案 的违法 事 实进 行 客观 认 定 ,一 是 经补 检 合格 的 6 2 头 生猪 , 是检 疫 不 合 格 的 l 二 0头生 猪 , 前者 按 《 物 动 防疫法》 7 处 罚 , 者按 第 7 处 罚 ; 第 8条 后 6条 并且根 据
动物防疫执法案例一
![动物防疫执法案例一](https://img.taocdn.com/s3/m/f1179fa24028915f804dc288.png)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一、案情简介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
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1、《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2、《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序号文书编号文书日期题名1 2009.10.21 案件登记表2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6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3 2009.10.21 现场检查笔录4 2009.10.21 行政强制决定书5 2009.10.26 送达回证6 2009.10.22 陈述申辩笔录7 2009.10.22 询问笔录8 2009.10.26 案件处理意见书9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6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2 行政处罚决定书11 2009.10.26 蒋某的检查书12 2009.10.26 罚没收据存根清单13 2009.10.26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案件登记表案件来源监督检查发现受理时间2009.10.21 记录人黄某联系人李某单位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B区德新村x号联系电话6350xxxx主要事实2009年10月21日上午,B区动物卫生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动物卫生执法案例分析
![动物卫生执法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180f650c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83.png)
执法文书的适用农业部2012年9月新修订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共有26种,在实际适用当中,很多执法人员往往不知道该适用哪些文书,不该适用哪些文书;一个案件当中到底适用哪些执法文书,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用“简易程序”警告、个人50元以下罚款、单位在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案件只适用一种执法文书即可,即当场处罚决定书;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可适用多种文书;一般来说,一个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普遍适用的文书有8种,即: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2、询问笔录3、案件处理意见书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般案件5、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6、行政处罚决定书7、送达回证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除此以外,还要看当事人违反的条款和处罚条款的要求以及实际需要增加其他的执法文书;1如果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等,为使证据不被灭失,除了以上普遍适用的8种文书外,还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3种文书,共11种文书;2如果当事人违反第二十五条第四项,除了以上普遍使用的8种文书外,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4种文书,共12种文书;需要说明的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同时适用的一组文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是同时适用的文书;这两组文书不能在同一个案件当中同时适用;3如果处罚条款规定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要增加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4需要对罚没物品进行处理的,增加罚没物品处理记录;5需要听证的增加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并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一般案件换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6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或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7需要向公安部门移送的增加案件移送函;8需要抽样检验的增加抽样取证凭证;9需要进行产品确认的增加产品确认通知书;执法文书适用顺序执法文书适用具有一定的顺序,每一种执法文书的适用是要根据案件的进展和实际情况而定,一般的顺序为: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为防止证据的灭失,在来不及立案审批的情况下,此文书也可适用于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之前;3、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或者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现场记录;为防止证据的灭失,在来不及立案审批的情况下,此文书也可适用于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之前;4、询问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和产品确认通知书;6、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此文书的适用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涉案动物、动物产品通过补检是否合格而决定处罚条款适用的,就要在适用案件处理意见书之前适用此文书;若不影响处罚条款适用的,此文书也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适用;7、案件处理意见书;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般案件或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案件;9、送达回证;1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11、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12、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文书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当事人若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时,3日后适用;13、责令改正通知书;14、送达回证;15、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6、罚没物品处理记录;17、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此文书在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时适用;18、强制执行申请书;此文书在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后,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适用;19、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0、案件移送函;此文书在调查取证结束时一般在适用案件处理意见书之前,认为案件达到移送条件时适用;案例一案情概述2011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公斤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查明:涉案猪肉在屠宰检疫中检疫为不合格,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未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蒋某为贪图便宜,将涉案猪肉从甲县某屠宰场购入销售;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73公斤病猪肉、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蒋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分析:一、本案使用的文书不全本案使用了8种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本案尚缺5种执法文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理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二、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存在的问题一本案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二存在的问题1、案由表述不正确本案案由填写为“在市场上出售无章无证的病害猪肉”不正确;首先,在立案阶段案由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三部分组成,本案案由缺少“涉嫌”和“案”字样;其次,从“案情概述”来看,本案的违法行为应当定性为“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因而,本案立案阶段案由应填写为“涉嫌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2、简要案情书写不规范1本案执法人员书写的简要案情缺少涉嫌违反法律规范的名称,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款;就本案而言,简要案情可以书写为:“当事人在甲县某街道市场经营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即禁止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规定”;2本案执法人员未经立案调查,就直接将处罚决定的内容书写在“简要案情”栏,这种写法是错误的;此处不应写处罚决定的内容;3、未写处罚机关意见本案中,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未书写立案意见,意味着该案的处罚未经立案审批;本案虽然在执法机构意见栏书写了“同意立案”的意见,但执法机构仅为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内设机构,该机构的意见不具备法律上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效力;“处罚机关意见”栏应由立案审批权的领导签署是否立案调查的审批意见,如需要立案调查的,还应当明确承办人的姓名;三重新整理的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存在的问题一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二存在的问题1、形式要件不合法现场检查勘验时,执法人员必须向被检查人表明身份,显示其具有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权力和资格,证明执法人员的合法身份;表明身份的方式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本案中,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中没有表明身份的记录,其形式要件不合法,该证据材料不合法,不具有证据效力;2、内容不全面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客观地对所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包装形式、规格,以及所勘验的现场具体地点、范围、状况等作全面、准确的记录;本案中,执法人员虽然记录了所检查物品的名称,但数量笼统的记录为73公斤,猪肉和猪蹄数量分别为多少,没有进行区分;未明示所检查的猪肉和猪蹄是否有包装物;现场的具体地点在甲县某街市场的什么位置以及现场状况等内容,都未记录全面;此外,检查勘验机关名称填写不准确,应当填写单位全称;三重新整理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四、询问笔录存在的问题一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二存在的问题讯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本案中的调查笔录,有些事实没有查明;1、被询问人情况不完整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未填写被询问人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等内容;如果被询问人没有工作单位和职务时,应当填写“无”,不得空项,也不得用斜线表示;2、未“核对身份、收集证据”事实上,询问笔录首部中被询问人的身份情况,来源于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通常还应当反映在询问笔录正文中;但本案中询问笔录的正文未体现,也没有核对和收集被询问人身份证明材料的表述;3、未经调查认定违法行为人本案中,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问:“你所贩卖的猪肉从哪里进的”从该询问可以看出,执法人员想当然的认为被询问人就是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有明显的主观臆断;4、未调查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5、发现违法线索未追查本案中询问笔录表述:“问:你所贩卖的猪肉从哪里进的答:是从甲县xx 屠宰场进的”;如果涉案的是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屠宰场销售该猪肉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需要进一步查明与该屠宰场交易的时间、具体地点、人物、事实经过等内容,但本案的执法人员未进一步询问;6、询问笔录无证明力询问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在形式上必须符合四个法定条件,一是询问人不得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二是询问时必须表明身份,三是必须有被询问人的签名或盖章,四是必须要有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本案中执法人员未在制作的调查笔录中签名盖章,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因而该询问笔录无证明力,不能作为本案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7、存在的其他问题一是用语不规范;如,“问:有没有两章一证”,“两章一证”是哪两章哪一证,应当表述清楚,不能简略;二是询问内容对认定案件事实作用不大的,可以不问;如,“问:没有两章一证的猪肉为何要卖”,当事人只要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就构成违法行为,至于为什么要卖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三是用语不准确,导致当事人无法回答;如,“问:你准备怎么出售这头猪肉”,该询问可能会有若干个答案,如整片出售、分割出售、批发、零售等等,而本案中被询问人的回答是“我准备在市场上出售”;这种询问方式让人一头雾水,无法回答,而且询问的内容也与认定违法事实无必要的关联性;三询问笔录五、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本案没有使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书,存在执法文书使用不全;若对查获的不合格猪肉不予控制,可能将会使证据灭失,因此,本案中必须使用此文书;补作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六、案件处理意见书存在的问题一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案件处理意见书二存在的问题1、案由填写不正确本案执法人员在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时,将案由填写为“蒋某:在市场出售无章无证的病猪肉”不正确;案由区别于文书归档时制作的封面中载明的题名,封面题名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王某经营染疫动物产品;分析本案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本案的案由应定性为“涉嫌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2、当事人栏填写不规范本案是个人违法,因而,执法人员制作的案件处理意见书中当事人一栏中“单位”栏的内容,应当用斜线划去;3、案件调查经过填写不正确“案件调查经过”栏应填写案件由来和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经过;本案中,执法人员填写了案件的违法事实,未填写案件由来和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经过;4、关于所附的证据材料本案中所附证据材料有:2012年10月21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012年10月22日制作的询问笔录,从处罚程序来看,上列证据材料形成于立案审批之前;立案是适用一般程序开始或启动的标志,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应当符合先立案后调查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办案当中,有的案件在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后,赶到现场或在现场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证据,为防止证据毁灭或灭失,而采取先行证据登记或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掌握初步的证据,然后,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启动立案程序,再按照调查取证程序进一步收集证据;简言之,立案之前允许有证据存在,但不能所有定案的证据全部形成于立案之前;因而,本案先调查后立案的行为违反程序;此外,由于本案中执法人员未收集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涉案同类检疫合格物货值金额的有关证明材料,因而,本案中当事人是否适格以及罚款的计算基数均存在瑕疵;同时,执法人员在询问蒋某时,其供述涉案的动物产品来源于屠宰场,但执法人员未进一步收集该屠宰场的证据,导致本案的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以及涉案动物产品来源和数量等事实存在瑕疵;5、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填写不正确1执法人员未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述案件中所列的证据,哪些证据证明蒋某为本案适当的当事人、哪些证据证明蒋某的违法行为存在,执法人员未进行分析认定;2认定违法事实的法律依据不正确本案中,执法人员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而第三项和第五项分别规定了四种违法情形,即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但从本文“案情概述”和本案的询问笔录问:为什么你这头猪肉没盖章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答:屠宰场检疫员经检查发现皮下有血、脂肪发红,肌肉有明显出血点,所以没盖章,也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查明的事实来看,本案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定性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蒋某不存在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只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禁止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规定,未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在执法实践中,如果某法律规定了多项权力义务内容需要选择适用时,必须选择适用违法行为与权力义务相对应的内容;如,当事人经营染疫动物,其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但第四项规定了两种违法行为,即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在适用时应当以类似表述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五条四项,即禁止经营染疫动物的规定;3处理意见填写不正确一是执法人员在处理意见书中写明的“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整;柒拾叁公斤病害猪肉予以没收销毁”表述不正确;对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何种形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只有建议权,决定权由执法机关的主管领导行使;二是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但执法人员未提出责令改正的意见;三是关于罚款的基数和倍数问题;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三项行政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动物产品和并处同类检疫合格物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由于蒋某尚未销售而没有违法所得,因而执法人员未建议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正确;但建议给予蒋某“罚款壹仟伍佰元整”执法文书中的编号、时间、价格、数量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行政处罚意见,由于案件中缺少认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证据材料,故“罚款1500元”缺少计算依据,同时,未写明罚款的计算方法,也未说明给予罚款幅度的倍数和理由,通俗的讲,就是罚款1500元的计算基数是什么、罚了几倍、自由裁量的理由是什么;本案询问记录虽然查明了动物产品批发、零售过程中的相应价格,但不能作为认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在适用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处罚时,不能以当事人供述的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价格,作为计算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价格,以免当事人逃避惩罚;四是执法人员在处理意见中写明的“柒拾叁公斤病害猪肉予以没收销毁”的处罚意见表述不准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没收”的行政处罚种类,而本案中执法人员所称“销毁”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销毁”是对没收物品的一种处理方式;“没收”和“销毁”有时间上的间隔;通常情况下,对没收后需要销毁的物品,执法人员应当单独制作罚没物品处理记录执法文书,记录对罚没物品处理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罚没物品的名称、数量,同时参与处理的执法人员及执法机构负责人需要在记录上签名,该文书需要同案件其他处理一并归档保存保存;6、关于审批意见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未设执法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的,“执法机构意见”和“法制工作机构意见”栏不填写意见,应当用斜线划去;二是“处罚机关意见”栏主管领导签署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按照法定程序,当主管领导在案件处理意见书签署“同意处理意见后,执法人员才能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本案中送达回证载明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早于主管领导审批的时间;主管领导审批时间和送达时间的颠倒矛盾,揭示了本案程序违法;三整理后的案件处理意见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在的问题一本案中执法人员制作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存在的问题1、描述的违法事实不正确,且描述不完整本案执法人员在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对违法事实描述不正确,结合本案的相关证据,本案当事人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认定未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完整,仅描述为“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病猪肉的行为”,缺少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后果等;2、没有列举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该文书中,执法人员没有列举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任何证据;3、违反的法律条款应用不正确本案中,执法人员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而第三项和第五项分别规定了四种违法情形,即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但从本文“案情概述”和本案的询问笔录问:为什么你这头猪肉没盖章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答:屠宰场检疫员经检查发现皮下有血、脂肪发红,肌肉有明显出血点,所以没盖章,也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查明的事实来看,本案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定性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蒋某不存在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只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禁止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规定,未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4、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幅度和种类的表述不准确一是未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罚款金额的幅度;本案中,该文书只告知当事人拟罚款金额的数额为1500元,但根据执法人员适用的处罚依据条文,对该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应当在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幅度内;本案中罚款1500元是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的几倍,执法人员没有注明;二是拟给予的“柒拾叁公斤病害猪肉予以没收销毁”的处罚种类表述不准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没收动物产品”的行政处罚种类,而本案中执法人员所称的“销毁”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应当在此注明;此外,本案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尾部“处罚机关印章”处,应当有执法机关的署名;三整理后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八、送达回证存在的问题一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送达回证二存在的问题1、案由填写不正确,应当填写为“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2、送达地点填写不正确,应当填写具体地点,“现场送达”显然不是送达地点;3、本案的送达回证是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本案中无当事人的不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书面申请,故不能同时送达;能否同时送达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书面申请不陈述申辩或不听证的,可以同时送达;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申请陈述申辩或听证的,只能先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期限或要求听证期限3日过后,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较为妥当;三整理后的送达回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本案没有使用此文书,存在执法文书使用不全;此文书是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之间新增加的一种执法文书;以本案事实为基础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十、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的问题一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二存在的问题1、案由不正确本案执法人员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案由书写为“市场出售无章无证的病猪肉一案”不正确;分析本案询问笔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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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水肉的鉴别 2、掌握公母猪肉的鉴别 3、性状异常肉的鉴定及处理 4、区别消瘦和羸瘦肉
一、注水肉的鉴别
注水肉是指生猪、牛、羊、家禽等在屠宰前0.51个小时内被黑心肉贩强制性地用塑料水管从口腔处 灌注大量的水到其体内,使其体内充满大量的水分, 直到其自然孔(耳、鼻、眼、肛门等部位)流出水时 宰杀或在宰杀后用塑料水管从猪、牛、羊的心脏内直 接高压灌注大量的水,家禽往往用注射器直接注水到 肌肉内。 危害性 不洁水源 肉品易干燥(含食盐、明矾) 无机盐含量高 品质差:易造成微生物污染(附图)
PSE背最长肌
(二)消瘦和羸瘦肉
1、羸瘦 是指畜体明显瘦小,但外表 看来健康,没有明显的代谢障碍症状; 皮下、体腔和肌间脂肪锐减或消失,肌 肉组织萎缩,但器官和组织中不能发现 任何病理变化,是一种非病理状态。
2、消瘦 是一种病理状态。其发生与 某些病理过程或疾病有关。如机体患严 重的热性病时,很快就导致机体消瘦, 而若机体患慢性消耗性病时(结核)则 消瘦是逐渐缓慢地发生。
1、改良过氧化物酶反应试管法 (附图1、2 )
2、过氧化物酶反应试纸法
从被检胴体上剪取一小块肉样,平放并 使肉的新鲜断面朝上; 取过氧化物酶反应试纸片紧贴肉样新鲜 断面上(亦可将纸片埋于新剪开的切口 内),使纸片与断面紧密贴附; 于试纸片上滴加试剂1滴,3分钟内观察, 病死畜禽肉的试纸片颜色不变或稍后呈 淡蓝色。(附图1、2)
处理
公、母猪肉挂牌标明,可上市销售 未生育的小母猪,经修割乳腺部分后,其肉可 作鲜销 性气味轻微或晚阉猪肉,割去筋腱、脂肪、唾 液腺后,可作为灌肠、腊肠等复制品的原料肉。
三、病死畜禽肉的鉴定及处理
病死畜禽肉的鉴别主要着眼于肉体的放血 程度、宰杀刀口状态、血管残血及血液坠积情 况和畜禽的病理变化等方面的检疫。 (一)感官检查: 放血不良或严重不良(附图) 放血刀口不外翻(切面平整) 沉积性淤血 淋巴结或内脏、胴体有不同程度病变
病畜肉
病畜肉通常是急宰的肉,其特征是肉体明 显放血不全。肌肉色泽深或暗红色,切面一般 不外翻,可见个别的暗红色血液浸润区。 脂肪组织、结缔组织、胸、腹膜下的血管 显露,内有余血,指压有暗红色血滴溢出。脂 肪组织染成淡玫瑰红色,肌肉与脂肪色泽混浊 不清。剥皮肉表面常有渗出血液形成的血珠。
病畜肉的宰杀刀口,一般不外翻,比较平整, 常无粗糙不平的变化,刀口周围组织稍有血液 浸染现象,骨髓红染。 濒死期或重病情况下急宰的病畜肉,由于生 前较长时间侧卧,在一侧肉体皮下组织、肌肉 和浆膜。可见到局限性紫红色血液坠积区,表 现为树技状充血和血液浸润。 淋巴结通常肿大,且有暗红色或有其它相应 病理变化。
3、硫酸铜肉汤反应
滴加试剂后,病死猪肉汤浑 浊并有大量絮状物;右边阴性对 照管中肉汤澄清透明。(附图)
(三)危害
食用病死猪肉会导致食物中毒、癌症、 畸形、突变等。
(四)处理
一律化制或销毁。
四、性状异常肉的鉴定及处理 (一)色泽异常的肉
1、黄脂
仅脂肪发黄,其他组织、黏膜不发黄
0~4℃环境下24h后颜色消褪或变淡(附 图1、2、3) 实验室检验:常用氢氧化钠-乙醚法。(附 图) 处理:鲜销或作复制品原料
肠系膜黄疸
肝黄疸
3、红膘 红膘是由于充血、出血或血红素浸润所 致,仅见于猪的皮下脂肪,一般认为与感染猪 丹毒、猪肺疫和猪副伤寒,或者背部受到冷热 空气和机械刺激有关。除皮下脂肪发红外,有 时也有皮肤同时发红者。此时,应仔细检查内 脏和主要淋巴结。 处理:当内脏和淋巴结有典型病变时,应结合疾 病综合判断处理。如内脏和淋巴结结没有病变 或病变不明显时,将肉尸和内脏进行高温处理。
3、处理 起源于饥饿和年老的羸瘦肉, 当内脏器官没有病理变化时,不受限制 出场。严重羸瘦的肉,必须进行沙门氏 杆菌的检`查,当检查结果为阴性时,将 向迅速发出利用。如为阳性结果,则经 高温处理。 具有明显病变的病理性消瘦肉,应作 工业用。
4 、黑色素沉着(黑变病) 黑变病是 指黑色素异常沉着在组织器官内,各种 家畜都有发生,最常见幼畜,尤其是深 色皮肤的动物。 处理:黑色素对人无害,其轻度沉着的 细胞和器官可供食用;重度沉着者,因 其外观不良,宜作工业利用。
肺黑色素沉着
肝黑色素沉着
脊髓黑色素沉着
5、白肌肉(PSE猪肉) 特征:苍白、松软缺乏弹性、有渗出液 原因:1、遗传及品种,如瘦肉型品种猪 发病率高; 2、猪应激反应,如异常恐惧、宰 前高温等。 处理:可食用,但不适宜作腌制品加工
(三)气味:
放心肉具有正常鲜猪肉气味;注水肉 则较正常鲜猪肉味淡,带有酸味或血腥 味(因放血不全所致)。
(四)肉汤:
放心肉煮后透明澄清,脂肪均匀团 聚,肉汤表面具有香味;注水肉肉汤混 浊,肌滴不均,缺少香味,有上浮血味, 有血腥味。
(五)燃烧:
这是 最 简单 , 最有 效 的鉴 别 方法 。 当怀疑是注水肉时,消费者可取一 小块未用的纸巾或卫生纸贴在切开的猪 (牛、羊、家禽)肉的切口部位的肉上, 放置 5-15 秒钟,待纸巾湿透后取下,然 后用火点燃,如能完全燃烧的,则是正 常的肉品;如不能燃烧或燃烧不全,即 可判定为注水肉。
(六)用纸吸:
采用滤纸或卫生纸(10×3厘米)大 小,紧密贴在肉尸新断面上,经1分钟左 右,揭下纸片观察纸的吸水速度、粘着 力和拉力等变化,若是吸水快,浸润超 过插入部分2厘米以上,纸条稍拉即断, 说明纸上吸附水分属于注水肉。
(七)注水肉的处理方法
销毁
二、 公母猪肉的鉴别 (一)公猪肉的识别
公猪肉一般有一种十分难闻的性臭气味 (俗称腥臊气味),又称性臭,以唾液腺、 脂肪、臀部肌肉最明显。动物种类中以公山 羊肉的性气味更浓。性气味除直接嗅检外, 还可通过加热(如烧烙、煮沸、煎炸上述部 位的组织)来鉴定。
正常猪肉
注水肉
注水前准备
正从猪口腔注水
正从猪心脏注水
肌肉注水用针头
注水肉上针眼可见
人为正注水
注水禽
(二)触摸:
正常的肉切口部位有极少的油脂溢出,用 手指肚紧贴肉的切口部位,然后离开时,有 一定的粘贴感,感觉油滑,无异味;正常肉 指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而注水肉弹性降低 , 指压后凹陷恢复较慢 ,压时能见液体从切面流出 。 注水肉因含有大量的水分,在触摸时有血水 流出。无粘贴感。
死畜肉
死畜肉的特征性表现是极度放血不全。 颈部切割线平直、光滑,无皱缩和血液浸 染现象。肌肉呈黑红色,且带有蓝紫色彩, 切面有黑红色血液浸润,并流出血滴。血 管中充满血液,指压无波动感,分布走向 显露。胸、腹膜下血管怒张,胸、腹膜表 面呈紫红色。脂肪呈红色。剥皮的肉体表 面有较多渗出血液形成的血珠
放 血 不 良
死畜肉的宰杀刀口不外翻,切面平整光滑, 肌肉组织暗红色或黑色,刀口周围无血液浸染 现象,骨髓呈暗红色。 肉体一侧的皮下组织、肌肉和浆膜,呈明显 坠积性瘀血,血管怒张,血液浸润组织呈大片 紫红色。在侧卧部位皮肤上有瘀血斑。 淋巴结肿大,切面呈紫红色或有其它病理变 化。
(二)实验室检查
病猪心冠脂肪发黄,其他组织器官无异常
病兔腹腔脂肪黄染,其他组织器官无异常
病猪皮下、肌间和腹腔脂肪黄染, 其他组织器官无异常
上层液呈黄色为黄脂,无黄色则为阴性
2、黄疸 除脂肪发黄外,其他组织、黏膜也发黄
与空气接触时间越长,黄色越深
原因:溶血性黄疸(如梨形虫等) 实质性黄疸(缺乏VE、蛋氨酸等) 处理:化制
(一)眼观:
1. 合格的猪(牛、羊、家禽)肉上市销售时, 在肉尸上要盖有畜牧部门的紫色检疫验讫印章和附有 检疫合格证明。这是判断鲜肉品经检疫检验后是合格 的鲜肉品,不是病死肉和注水肉。是“放心肉”,市 民可以放心购买食用。否则,即为不合格肉品(可能 是病死肉或是注水肉)不能购买食用。 2. 新鲜、正常的猪(牛、羊、家禽)肉外观色 泽正常,呈嫩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切割后无渗 出物溢出。注水后的猪(牛、羊、家禽)肉尸的瘦肉 部分色泽变淡红,脂肪部分苍白无光,切割后切口流 出大量淡红色血水。
左:母猪肉横切颗粒大而明显;右:肥猪
母猪皮肤(箭头)和肥猪皮肤比较(皮肤背 面观)
左:母猪皮肤;右:肥猪皮肤
3 、由于皮下脂肪薄,显得肌肉瘦,常呈砖红色。 4 、乳头大,长而油滑。乳头基部大,呈圆锥形, 两侧乳房处有乳腺,切开可见灰白色乳腺深入 脂肪层,类似蜂窝状。乳房周围毛孔粗大而稀 少。 5、肋骨一般扁而宽,骨膜淡黄色,老的母猪肋 骨隆起显著。正常猪的肋骨呈青红色。
(二)母猪肉的识别
1 、皮肤组织结构松弛,发粗发白,较厚硬, 颈部和下腹部皮肤皱缩。宰杀时间长,则皮 肤干缩更显著,失去弹性。 2 、皮肤与皮下脂肪结合不紧缩,两者之间 有一层薄脂肪呈粉红色,即所谓“红线”。 皮下脂肪层薄,脂肪外膜黄白色。pH值6.5~ 7.0,母猪越老pH值越趋于碱性。
左:母猪肉,深红,肌纤维粗;右:肥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