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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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承担甲方[ ]工程(“工程”)的施工,并由乙方负责完成[ ]系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及技术服务。

1.2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持续具备相应工程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

2.2工程地点:[ ]。

2.3承包范围:[ ]。

第三条设备、原材料

3.1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见附件[ ],由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和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见附件[ ]。

3.2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选用设备和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设备和原材料出厂前,甲方可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各种设备及原材料的出厂检验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方法,以及软件的测试方法。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加以修改和补充。

3.3乙方隐瞒设备、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原材料而影响工程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施工、修理、减少价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3.4乙方提供的设备、原材料应为全新产品,质量优良,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

3.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和原材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安装、运行、操作和维护。

第四条工程设计图纸

4.1甲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

4.2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书面回复。甲方未回复确认的,乙方不得对图纸或技术作出任何变更。

4.3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本工程的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5.2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5.3总工期为[ ]日。

第六条质量标准

6.1工程应当符合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管[1994]19号文《关于公众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使用频段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5年发布的《9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总技术规范》第二分册《基站子系统(BSS)设备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7年12月发布的《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第二阶段基站子系统技术规范》;国标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范》;国家通信行业标准,YD5039—97《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验收标准

7.1按照[ ]及甲方的有关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7.2自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完成初验,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

7.3自试运行期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完成终验,双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第八条合同价款

8.1本合同价款(“合同价”)共计[ ]元,大写[ ]。包括: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及设备款[ ]元。

(2)施工、安装、调试、开通及技术服务费共计[ ]元。

(3)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工程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8.2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初验合格后,甲方将对该工程进行审计,并依照审计结果确定的合同金额(“审计价”)付款。

第九条支付方式及期限

9.1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依据下述方式分期付款:

9.1.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的首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9.1.2工程初验合格并经甲方决算审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双方共同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向乙方支付审计价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9.1.3工程终验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向乙方支付审计价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9.1.4以审计价为基础、并扣除上述已支付款项后,其余未支付款项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且乙方处理完所有遗留问题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返还质量保证金。

9.1.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9.1.6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9.1.5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9.1.5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9.2本合同价款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 (银行转账、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9.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权利和义务

10.1.1甲方负责工程前期的测试、勘测、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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