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样例)
一、系统管理制度
1、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最好不要做其余工作。
2、除被同意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余人未经同意不得用机。
3、每次用计算机一定使用不中断电源 (UPS), 以防止不测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掉影响系统运转。
4、计算机严禁用外来软盘,果断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备计算机感
得病毒。
5、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一定做好查病毒工作。
6、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实时保护。
假如没有能力维修,应实时与销售计算机
的单位获得联系。
7、财务软件运转中发生错误时,应实时清除,如没法办理,应实时与财务软件
销售单位获得联系以便实时解决问题。
二、系统保护
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转,需要进行常常性的系统保护,其任务主要包括:
1、对系统硬件设施的平时检查和保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2、在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样时,清除和恢复运转。
3、在系统扩大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转正常。
4、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的保护工作。
5、系统中的会计数据需要每日进行备份。
三、系统硬件保护
1、一般状况下每周应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
2、在系统运转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实时进行故障剖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3、在设施更新、扩大、修复后,由系统管理员与保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
统保护人员实行安装和调试。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系统已经成为企业日常会计工作的重要工具。
为了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需要建立科学的软硬件管理制度。
1.购买和使用软件(1)软件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购买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
(2)软件采购需与软件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包括软件功能、使用范围、维护方式等内容。
(3)软件的安装和升级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过程合规合法,并且能够及时升级补丁以确保软件的安全性。
2.软件授权管理(1)严禁使用盗版软件,要确保购买的软件具有合法购买授权。
(2)建立软件库存清单,明确每个软件的购买授权和使用范围,定期进行核对和更新。
3.软件备份和恢复(1)定期进行软件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备份数据的存储地点应安全可靠,防止数据丢失或遭到恶意攻击。
(2)建立软件备份恢复步骤和流程,测试备份恢复功能,确保在系统崩溃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软件使用管理(1)明确软件使用的权限和范围,严禁超越权限使用软件。
(2)建立软件使用日志,记录用户、时间、操作内容等信息。
定期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购买和使用硬件设备(1)硬件设备采购应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合理规划,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
(2)硬件设备的购买应遵循合同程序,明确硬件设备的功能、配置和售后服务。
2.硬件设备维护和保养(1)建立完善的硬件设备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硬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3.硬件设备备份和恢复(1)重要数据和系统应定期备份,存储备份数据的设备应保密、安全。
(2)建立硬件设备备份恢复步骤和流程,测试备份恢复功能,确保系统崩溃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硬件设备使用管理(1)明确硬件设备使用权限和责任,禁止私自更改硬件配置。
(2)建立硬件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等信息。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在当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电算化已经成为了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会计电算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为错误,还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然而,与此同时,会计电算化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风险。
为了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和遵守一套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讨论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一、系统安全规范1. 制定合理的密码策略:所有系统用户必须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
密码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并具有一定的长度要求。
2. 控制权限:根据职责和需求,给予员工适当的权限。
重要功能和敏感信息只能由授权人员访问。
3. 定期备份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避免数据丢失和意外损坏。
4. 使用防病毒软件:安装和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不受到恶意软件和病毒的侵入。
5. 网络安全防护: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二、数据录入规范1. 核对凭证:在录入数据之前,核对凭证中的金额、日期和凭证字号等信息,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严格限制操作权限: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录入和修改数据。
对于重要数据的录入和修改,需要进行二次核对和审批。
3. 避免冗余数据:尽量避免在系统中保存重复或多余的数据,以减少数据冗余和管理的复杂性。
4. 及时更新数据:在发生业务变动后,及时更新相关数据,避免造成错误和混乱。
5. 定期清理数据:定期清理系统中不再使用的数据,确保数据的整洁和可靠性。
三、数据处理规范1. 严格执行会计政策: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执行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分工负责: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数据处理的责任明确,避免数据混乱和错误。
3. 错误纠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处理错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测试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恢复能力,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单位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经济核算信息支持系统,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核算数据的准确统一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因此财务部门必须单独配置和使用计算机,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一、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1、操作人员岗位设置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严格设置操作权限和操作口令;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各自的操作口令,注意财务数据安全保密;2、电算化主管人员由财务负责人担任,负责财务软件、账套的设置,负责系统的各有关资源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对计算机输出的账表、凭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检查和审核;年度终了做好财务数据备份归档工作;3、数据录入人员由出纳会计负责会计凭证原始数据的录入,在进行自检核对后,打印记帐凭证,并定期打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会计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复核工作;由主办会计负责会计凭证、输出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要素的合法性、规范性、正确性;定期进行有关账表打印工作,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存档工作;4、系统维护人员由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定期检查软、硬件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故障清除工作;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查工作,实施软件的完善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系统维护人员实施数据维护时,一般情况不允许打开数据库进行操作,更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改动数据来源走向;二、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维护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应选用运行可靠、功能全面、通过财政部评审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操作;1、软件安装后,上机操作人员不许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不得改变财务软件批命令;不准进行系统软件删除、拷贝、修改系统文件名;不许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或更换系统软件;2、会计数据的修正和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维护人员或软件公司专业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不得进行维护操作;3、由于凭证填制或录入错误而导致账簿数据的错误,只能通过凭证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得通过维护操作给予修正;4、应根据软件提供的功能和工作需要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操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以加强会计软件、会计数据的安全和保护工作;会计电算化系统硬件设备是指专门和主要用于财务处理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包括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网络管理、打印输出、电源保护等设备;1、系统设备是专门用于财务处理工作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拆换,不得用于玩游戏、个人事物处理和对外服务;2、系统设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其他部门一般情况不得使用;3、为保护系统不受计算机病毒破坏,工作人员一律不许将任何未经电算化主管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许可的软件上机使用;4、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马上存储数据,及时退出系统,关闭工作中使用的各种设备的电源;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关闭自己使用设备的电源;6、为了保障计算机安全正常地运行,杜绝一切火源,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内容包括:存储在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会计电算化软件;通过微机打印输出的书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有关查询打印的日报表、余额表和辅助账簿等;1、对所有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年终需要将全部内容刻录光盘,明确标明备份内容、日期、贴上标签保存归档;2、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盘直接进行数据修改和删除;3、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硬盘数据,如不发生硬盘超容量,不准在一年度内清理有关硬盘内容;清理硬盘数据必须在确认备份后,由电算化主管人员实施,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得进行;4、各种有会计电算化内容的备份盘,不得外借,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5、会计数据输入后,及时打印记帐凭证,定期打印有关账表;6、备份盘形式以及打印的书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中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中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是指在中学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电算化技术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电算化操作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2. 会计核算流程:规定了中学会计核算的流程,包括原始凭证的录入、凭证的审核和复核、账务的记账和审核等环节。
3. 数据输入和验证:明确了数据输入的要求和准确性验证的方法,确保输入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合规。
4. 数据处理和存储:规定了数据处理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数据的分类、分组、排序、合计、计算等操作,同时还规定了数据的存储和备份的方法和周期。
5. 数据查询和报表输出:明确了对账务数据和报表数据的查询和输出的方法和权限,确保数据查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审计和审计追溯:规定了对会计核算操作的审计和审计追溯的要求和流程,确保会计核算过程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7. 安全管理和权限控制:明确了电算化操作中的安全管理和权限控制的要求和方法,包括系统登录的权限、数据访问的权限和操作记录的保存等。
8. 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定了中学会计电算化操作培训和考核的制度,确保岗位人员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中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中学会计核算的效率和精度,同时也可以加强对会计核算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所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主要涉及到会计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规范、流程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电子化技术手段改进和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和可控。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采集规范:明确会计数据的采集方式、要求和频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数据处理规范:规定会计数据的处理流程和方法,包括记账、核算、报表编制等过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 数据存储和备份规范: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存储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遭到破坏。
4. 技术设备和软件要求:包括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要求、软件平台选择和使用要求等。
5. 人员培训和管理规定:确保会计电算化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他们正确使用相关技术和软件,并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6. 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操作的合规性。
7. 监督和审计规定:建立定期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审计机制,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总的来说,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制度体系,通过规定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备份的规范,以及技术设备和软件要求,人员培训和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和监督审计规定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1、现金记帐凭证及日记帐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帐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帐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帐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帐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2、银行记帐凭证、帐册的输出与保管;银行记帐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帐凭证两种;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帐,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帐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帐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3、转帐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转帐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4、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1现金、银行日记帐每天打印;2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3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月打印一次;4现金、银行存款、转帐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5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5、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二、数据备份管理1、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2、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3、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4、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三、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4、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5、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 电源等。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二、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
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三、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
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
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
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四、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
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
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
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五、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
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 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5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5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一、财务机房管理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一)、操作权限控制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
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制度草案一、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系统使用管理第一条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二条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 由系统管理员可由部门经理兼任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 并记录备案.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 按同样手续办理.第三条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 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 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第五条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第六条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第八条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 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第二章上机操作规程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 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 才能上机操作.第十一条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尽量减少占用机器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第十二条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 不能随意泄露, 密码要不定期变更.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 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如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第十五条每次上机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重要财务数据每月备份一次,一式两份.备份的数据软盘,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十六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 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 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 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第十七条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帐务处理程序第十八条帐务系统初始化: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 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 在会计主管或部门经理以下同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第十九条帐务系统更改: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帐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第二十条日常帐务处理:一、凭证处理: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的记帐凭证分两种,即:机制记帐凭证和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记帐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帐凭证还必须做到:1、机制记帐凭证的编制:机制记帐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如销售原始发票和银行收款凭单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帐凭证.机制记帐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帐务处理系统进行记帐、编报表等业务处理.机制记帐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需有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财务部负责人章,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2、手工记帐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帐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帐凭证.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1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2帐户使用正确.3借贷方金额相等.4原始凭证同记帐凭证金额一致.对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一张凭证上说明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4、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可以由机器直接登记,出纳人员不登记帐簿.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可以自设备查辅助帐.二、记帐凭证的审核与保管1、记帐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帐处理.2、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3、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帐员、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4、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5、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三、帐表打印和结帐: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需要每月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2、银行余额调节表、科目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3、在结帐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帐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4、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帐,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5、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帐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四、会计报表1、单位应根据帐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帐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2、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3、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4、单位必须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二、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一章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不要兼做其它工作.第二条除了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用机.第三条每次用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第四条计算机禁止用外来软盘,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第五条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第六条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应通知集团管理中心并及时与销售计算机的单位取得联系.第七条财务软件运行中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排除,如无法处理,应通知集团管理中心并及时与财务软件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二章系统维护第八条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其内容主要包括:一、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二、在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排除和恢复运行;三、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四、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的维护工作;五、系统中的会计数据需要每天进行备份.第三章系统硬件维护第九条一般情况下每月应由集团管理中心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第十一条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管理员与维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有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三、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核算系统人员分工第一条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或部门经理、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电算主管、电算化操作、审核记帐、系统管理、数据分析、档案管理等.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工作与出纳工作不得互兼.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二条系统管理员责任制一、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二、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三、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四、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五、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六、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七、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八、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九、负责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并提出任免意见.十、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十一、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三条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责任制一、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二、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三、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做到当日帐当日清.日记帐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帐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四、月末打印记帐凭证.五、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六、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七、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八、按分管的内容汇集材料收发、领退单、销售发票、工资变动及停止发放等各类单据.九、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原始凭证准确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十、编制会计凭证应符合财会制度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代码要合法、恰当、摘要应简明规范.十一、此岗位可由出纳和其他会计核算人员担任.第四条审核员责任制一、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二、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三、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四、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五、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员责任制一、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二、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三、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四、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七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四、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第一章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第一条记帐凭证的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月末将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打印输出后,按标准装订成册,妥为保管.第二条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一、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打印.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三、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年打印一次.四、现金、银行存款、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五、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第三条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第二章数据备份管理第四条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第五条在日常工作中, 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 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第六条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第七条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或由专人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八条会计档案存档手续: 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第九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 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 装入盘套, 放进硬盒, 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第十条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第十一条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十二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第十三条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适用范围三、相关机构和人员四、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职责五、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流程六、会计电算机系统安全保障七、会计电算机系统日常维护八、会计电算机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九、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资料和档案管理十、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十一、附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会计电算机系统的管理,保护公司的财务数据安全,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会计电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相关机构和人员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会计电算机系统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2. 会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电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会计电算机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四、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职责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会计电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
2. 会计部门应当负责会计电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信息技术部门应当负责会计电算机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五、会计电算机系统管理流程1. 系统使用申请:公司内部人员需使用会计电算机系统,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 系统变更申请:如需对会计电算机系统进行变更,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系统故障处理:发现系统故障后,应当及时上报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处理,直至故障得到解决为止。
4. 系统更新维护:信息技术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电算机系统进行更新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会计电算机系统安全保障1. 系统登录权限管理:会计电算机系统应当设置严格的登录权限管理,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系统。
2. 数据加密保护: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加密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3. 防病毒防火墙:对会计电算机系统进行病毒防护和防火墙设置,保障系统的安全。
学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学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是指在学校会计管理中采用电子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电算化系统建设:明确学校采用的会计软件和硬件设备,包括各个岗位的电脑配置和网络系统建设。
2. 电子记账:通过电子会计软件进行记账处理,包括收付款、费用报销、资产入账等操作。
3. 电子凭证管理:学校会计凭证的生成、审核和归档都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提高凭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财务信息报表分析:通过电子化的财务报表分析工具,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 电子档案管理: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利用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存储、检索和共享。
6. 数据安全保护:加强对学校会计数据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防病毒和入侵防护等措施。
7. 电子审计:依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会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学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会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为错误和漏洞,为学校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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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本公司财务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发展,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会计人员都必须经过电算化培训并取得“电算化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电算化岗位工作。
第2章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第3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4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主管。
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
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审核员。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电算维护员。
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电算审查员。
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6.数据分析员。
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档案管理员。
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3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第5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电算化主管授权认可后方能进入系统进行上机操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本系统。
第6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应按密码和操作权限操作,除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第7条任何人员禁止在网络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使用外来软盘时应先进行杀毒;使用内部局域网时禁止同时使用外部网络系统,以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和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计算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会计领域也不例外。
会计电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及其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会计处理和管理的方法。
为了确保会计电算化的有效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2. 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的管理,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和个人。
3. 基本原则在进行会计电算化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安全,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准确性原则: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录入的数据准确无误,减少出错率。
•可追溯性原则:确保会计电算化过程中的数据操作可以被追溯和审核。
•可控性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连续性原则: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够持续运行,不受外界干扰影响。
4. 会计电算化管理措施本规定对会计电算化管理提出以下要求和措施:4.1 系统建设与维护•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架构,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更新,修复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4.2 数据录入与处理•建立严格的数据录入准入和验证机制,确保录入的数据准确完整。
•设置数据处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建立审计机制,对数据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并纠正错误。
4.3 审核和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会计电算化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
•定期进行外部审计,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4 人员培训和管理•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建立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机制和人员轮岗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电算化,是指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人工记帐、算帐、报帐,以及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的过程。
是计算机技术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会计电算化实行岗位责任制。
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岗位交叉设置,目前实行一人多岗。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为: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稽核、数据分析。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
电算主管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2、软件操作:负责录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
软件操作由出纳兼任。
3、审核记帐: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帐簿;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进行审核确认;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审核记帐由总账会计兼任。
4、电算维护: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的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电算维护由总账会计兼任。
5、电算稽核:负责稽核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进行复核确认,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电算稽核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6、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数据分析由总账会计兼任。
第三章替代手工记帐第五条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帐簿和报表。
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电算核算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按会计核算制度要求,操作会计软件。
第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实行计算机与手工并行,其中基本核算全部实现电算化,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实行手工记帐,做到日清结。
第八条记帐凭证采用单一记帐凭证的形式,按月打印输出记帐凭证,会计账簿按年打印。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5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
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
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
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
餐饮业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
餐饮业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化会计管理已经成为餐饮业的发展趋势。
为了规范餐饮业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目的和意义1.提高餐饮业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规范餐饮业会计电算化管理流程,减少错误和风险。
3.优化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管理要求3.1 会计软件选择和应用1.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会计软件,并确保软件合法、正版。
2.会计软件应具备完整的财务核算功能,并能够与其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集成。
3.餐饮企业应建立会计软件使用规范,包括操作流程、权限设置、数据备份等。
3.2 数据录入和处理1.餐饮企业应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禁止随意修改和删除数据。
2.数据录入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3.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毁。
3.3 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1.财务报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报表的准确和真实。
2.餐饮企业应建立财务报表审核机制,确保报表的合规和可靠。
3.财务报表应及时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四、管理流程4.1 会计软件的选择和应用流程1.餐饮企业成立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会计软件的选择和应用。
2.工作小组根据企业需求和预算,进行会计软件的市场调研和比较。
3.工作小组评估和选择合适的会计软件,并与软件供应商签署软件购买合同。
4.餐饮企业进行会计软件的安装和部署,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4.2 数据录入和处理流程1.餐饮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数据录入流程,规定数据来源、录入人员和流程。
2.数据录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录入准确、完整的会计数据。
3.餐饮企业建立数据核对和审核机制,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3 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流程1.餐饮企业建立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明确报表编制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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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制度草案一、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系统使用管理第一条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二条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 由系统管理员可由部门经理兼任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 并记录备案;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 按同样手续办理;第三条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 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 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第五条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第六条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第八条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 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第二章上机操作规程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 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 才能上机操作;第十一条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尽量减少占用机器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第十二条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 不能随意泄露, 密码要不定期变更;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 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如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第十五条每次上机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重要财务数据每月备份一次,一式两份;备份的数据软盘,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十六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 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 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 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第十七条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帐务处理程序第十八条帐务系统初始化: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 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 在会计主管或部门经理以下同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第十九条帐务系统更改: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帐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第二十条日常帐务处理:一、凭证处理: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的记帐凭证分两种,即:机制记帐凭证和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记帐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帐凭证还必须做到:1、机制记帐凭证的编制:机制记帐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如销售原始发票和银行收款凭单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帐凭证;机制记帐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帐务处理系统进行记帐、编报表等业务处理;机制记帐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需有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财务部负责人章,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2、手工记帐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帐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帐凭证;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1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2帐户使用正确;3借贷方金额相等;4原始凭证同记帐凭证金额一致;对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一张凭证上说明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4、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可以由机器直接登记,出纳人员不登记帐簿;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可以自设备查辅助帐;二、记帐凭证的审核与保管1、记帐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帐处理;2、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3、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帐员、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4、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5、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三、帐表打印和结帐: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需要每月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2、银行余额调节表、科目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3、在结帐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帐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4、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帐,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5、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帐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四、会计报表1、单位应根据帐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帐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2、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3、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4、单位必须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二、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一章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不要兼做其它工作;第二条除了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用机;第三条每次用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第四条计算机禁止用外来软盘,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第五条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第六条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应通知集团管理中心并及时与销售计算机的单位取得联系;第七条财务软件运行中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排除,如无法处理,应通知集团管理中心并及时与财务软件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二章系统维护第八条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其内容主要包括:一、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二、在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排除和恢复运行;三、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四、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的维护工作;五、系统中的会计数据需要每天进行备份;第三章系统硬件维护第九条一般情况下每月应由集团管理中心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第十一条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管理员与维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有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三、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核算系统人员分工第一条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或部门经理、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电算主管、电算化操作、审核记帐、系统管理、数据分析、档案管理等;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工作与出纳工作不得互兼;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二条系统管理员责任制一、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二、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三、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四、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五、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六、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七、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八、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九、负责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并提出任免意见;十、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十一、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三条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责任制一、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二、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三、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做到当日帐当日清;日记帐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帐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四、月末打印记帐凭证;五、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六、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七、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八、按分管的内容汇集材料收发、领退单、销售发票、工资变动及停止发放等各类单据;九、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原始凭证准确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十、编制会计凭证应符合财会制度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代码要合法、恰当、摘要应简明规范;十一、此岗位可由出纳和其他会计核算人员担任;第四条审核员责任制一、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二、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三、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四、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五、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员责任制一、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二、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三、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四、此岗位可由电算主管或部门经理兼任;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七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四、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第一章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第一条记帐凭证的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月末将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打印输出后,按标准装订成册,妥为保管;第二条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一、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打印;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三、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年打印一次;四、现金、银行存款、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五、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第三条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第二章数据备份管理第四条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第五条在日常工作中, 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 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第六条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第七条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或由专人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八条会计档案存档手续: 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第九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 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 装入盘套, 放进硬盒, 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第十条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第十一条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十二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第十三条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解释并负责修订;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