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保税区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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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
功能特点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
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
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进出,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
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运行情况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1712.9亿美元,同比增长50.7%。
其中出口1042.3亿美元,同比增长52.4%;进口670.6亿美元,同比增长48.2%。
有以下3种方式:
1、按贸易方式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所有贸易方式中,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值1030.6亿美元,同比增长49.1%,占比60.2%。
其中,出口值761.8亿美元,同比增长42.7%;进口值268.9亿美元,同比增长70.8%。
区域仓储物流货物进出口值535亿美元,同比增长1倍,占比为31.2%。
其中,出口值221.4亿美元,同比增长2.4倍;进口值313.5亿美元,同比增长54.9%。
上述两种贸易方式进出口占比合计为91.4%。
2、按企业性质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所有企业性质中,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值948亿美元,同比增长10.6%,占比为55.3%。
其中,出口值671.3亿美元,同比增长14.1%;进口值276.7亿美元,同比增长3%。
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出口值分别为413.9亿美元和239.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倍和1.2倍,占比分别为24.2%和14%。
上述三种企业性质进出口占比合计为93.5%。
3、出口国别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实际进出口国别(地区)中,美国、台湾省和香港地区居前三位。
其中美国进出口值为359.9亿美元,同比增长43.6%,占比为21%;台湾省进出口值为152.3亿美元,同比增长63.9%,占比为8.9%;香港地区进出口值为143.9亿美元,同比增长95.6%,占比为8.4%。
上述三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合计占比38.3%。
相关政策
1、管理与税收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同时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2、审批与经营
根据工商登记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
但是对于需要进行前置许可性审批的经营范围的确定,需要申请人先就经营内容进行审批申报,而后进行工商登记。
保税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同样需要现行报请相关部门许可后才能执行。
可以明确的是,保税区内企业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本身并不属于行政许可。
而且该备案是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的。
保税区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内贸易的,如果不涉及许可类贸易项目同样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批就可以将其列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但实践中很多保税区内的工商部门对于此类业务并不予以营业执照确认。
其理由仍然是保税区管理的特殊性,非保税区业务会不利于海关及相关部门对保税业务的监管。
综合保税
介绍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
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该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
保税区的一种。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9月份印发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要求,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
逐步统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模式。
同时,结合实施《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
政策比较
中国保税区
山西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2012年09月04日,山西首个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准。
山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投资25亿元、规划总面积2.94平方公里的综合保税区获批,结束了山西省没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历史,标志着山西省有了承接全球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基地,山西外向型企业也能从中享受诸多便利和实惠。
保税区获批时,山西省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38家,随着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调整,2011年不锈钢已经成为山西省第一大出口产品,富士康的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也占山西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年总额的50%。
太原市位于山西省的中部地区,又是省会,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与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太原铁路编组站、太原武宿互通立交枢纽相邻,具备航空、铁路、公路综合联运条件,交通优势显著。
首个综合保税区设在太原,可以改变山西省长期不能进行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等与国际贸易有关经济活动的局面,改变山西省没有陆地口岸的地理劣势局面,也有利于山西省资源产品和重工产品高效率走向全国和全世界。
北京天竺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正式封关运作。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占地5.94平方公里,在顺义临空经济区内,将原有的空港保税物流园区和加工区整合在一起,以口岸通关、保税物流、出口加工等几个功能为主。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整合了天竺出口加工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航空货运基地、空港物流基地的功能和政策,实现了政策叠加、优势互补。
落户天竺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可享受税收、海关、国检、外汇等政策优惠。
区内企业之间进行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交易,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优惠。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10家综合保税(港)区,也是中国首家以空港为依托的综合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和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
天津保税区
天津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天津港港区之内,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的保税区。
作为高度开放的特殊经济区域,保税区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临港加工和商品展销四大功能,享有海关、税收、外汇等优惠政策。
建区17年来,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下,始终以建设现代国际物流中心为目标,主要经济指标以年均30% 以上的速度增长,位居全国保税区前列。
截至2008年底,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80.1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72.9亿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06.1亿元,有中外企业12986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62家。
保税区每平方公
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0亿美元,产生税收4.5亿元,是开放区域资金密集度和单位效益较高的地区。
2008年,区域经济在继续快速增长,完成合同外资5.8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2.6亿美元,合同外资是全市总量的30.7%,占全国保税区总量的40.29%特别是现代物流发展迅猛,全年进出区货物总值417亿美元,分拨销售进口汽车5.1万辆,继续保持全国最大的进出口汽车基地位置。
在进出区物流中,天津占40%,北京占30%,华北、西北及其他地区占30%,服务京津地区、环渤海地区和中国北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即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以及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全国15个保税区隔离设施已全部经海关总署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营。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之后,各保税区纷纷加快了实质性启动,基本建设进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招商引资的软硬环境,海内外客商投资踊跃,大多数保税区首期开发区域的土地已批租或出让完毕,并在进一步开发二期工程,吸引外资工作也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各个地区的保税区已经根据保税区的特殊功能和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开发形成的功能有保税物流和出口加工。
随着中国加入WTO,全国保税区逐步形成区域性格局,南有以广州、深圳为主的珠
江三角洲区域,中有以上海、宁波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北有以天津、大连、青岛为主的渤海湾区域,三个区域的保税区成为中国与世界进行交流的重要口岸,并形成独特的物流运作模式。
江苏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港区
苏州工业园区早在2005年就根据吴仪副总理对特殊区域进行“政策叠加、功能整合”的指示,积极探讨实现园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直通式陆路口岸、三区间的联动。
2006年召开的第八次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进一步明确,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工作。
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该区域执行保税港区的相关政策,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综合保税区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
如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将可以开展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研发,以及港口作业等业务。
相比洋山、天津和大连等保税港区侧重的口岸通关功能,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直接服务于周边的加工制造业,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功能平台,满足加工贸易的各种需求。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是在园区现有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直通式陆路口岸基础上进行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而形成的,总面积5.28平方公里,本次验收4.2平方公里,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金融服务、检测维修、展示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殊监管区域。
将建立具有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等多种功能,配套服务完善的综合保税区,成为上海洋山港,浦东空港及太仓港在内陆地区的喂给、疏散港,最终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制造集群的生产服务业基地和重要的国际货物集散地。
海南海口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这是中国第四个综合保税区,区位调整至老城经济开发区。
它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设立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也是首个在省会城市设立的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即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它和保税港区一样,都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9项功能。
海口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优惠政策有: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它将与此前已经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营的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实施“错位布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
据规划目标,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建设成为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和投资经营自由、高度开放的特殊区域,形成依托省会城市、辐射海南、拓展海外的现代物流和加工贸易运营示范区。
据了解,海口保税区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经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封关运作,规划建设面积1.93平方公里。
经过十几年的开发建设,引进了海马汽车、韩国三星光电子、金盘电气、中和药业等100多家中外企业,形成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四大产业群,为海口及海南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与此同时,因为远离货运港口和区内发展空间不足等,海口保税区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制约。
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立,犹如一匹强劲的“新引擎”,必将为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将全面提升海口市的核心竞争力,极大地拓展海南对外开放空间,为海南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形成吸引资金和资源的强大优势。
可以预见,随着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海南的经济建设将会迎来一轮新的热潮。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们要把握住这个机遇,着力发挥综合保税区的优势,吸引人才,吸引资金,为加快海南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黑龙江绥芬河保税区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国函批准设立,规划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起沿河路西端转盘,南至301国道,西至自来水公司加压泵房,北至滨绥铁路。
2010.8.31中俄边境的综合保税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已经完成基础设施,海关隔离设施,进出卡口和通道,监管设施一级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性质和功能
设定的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家批准并实行特殊保税政策的区域,实施国家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政策。
由海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区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监管,除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商品展销、进出口加工等功能外,还有集聚企业和政策示范功能,
可为周边及腹地加工贸易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
产业定位
国际贸易。
充分利用绥芬河地缘优势,把中、俄、日、韩及欧洲等地的经济要素联系起来,增大进出口、转口贸易物流量、货值量和金融结算量,带动整个通道沿线的经济开发,增大经济带沿线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牵动力,把绥芬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国际贸易中心。
现代物流。
结合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通东北亚中、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辐射全国乃至东北亚的现代化交通网络,把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黑龙江出海口、北亚区域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进出口加工业。
面向中俄两国和国际市场,凭借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中俄两国和其它国家的技术、人才、资源和设备进区投资合作,发展多种投资合作形式的综合性进出口商品加工业,引导东北亚地区企业资源相结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形成区内外配套的完整的加工制造链和产业体系。
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和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保税货物在区内存储无期限限制。
区内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
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国内货物进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货物入区后凭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即可办理退税。
外贸政策:境外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入出区免验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
外汇政策:区内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不实行外汇核销;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
配套环境
综合保税区位于绥芬河市主城区西侧,具有畅通的交通运输网络。
有国家一级公路口岸和国家一级铁路口岸与俄罗斯联结;301国道正在扩建成高速全封闭公路建,三年内完成;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高速电气化铁路也在修建,三年内完成通车。
保税区内有标、宽轨铁路专用线入区,与滨绥铁路联结;公路卡口与301国道联通。
管理模式
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
按照政企合一的方式组建保税区管委会和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
管委会由政府授权统一承接市级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对保税区进行服务和管理;开发公司负责对保税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对土地实施集约化经营,其收益用于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
开发公司资金来源,一是政府投资,二是企业参股,共同运营。
在完成区域六通一平、围网、监控、卡口、通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建设厂房和仓库,出租给入驻企业。
广西保税港区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于2008年5月29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
这也是继2008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北部湾经济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该保税港的设立在增强区域综合吸引力和竞争力,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带动西南、中南和华南地区的开放合作,加快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发展定位是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平台,是中
国—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
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要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面向东南亚,力争成为运行高效、功能完善、开放度高的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资源配置枢纽,进一步促进广西北部湾港口成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根据国务院批复,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
港区北至金光工业园启动区,西至钦州港10万吨进港航道,东至大环作业区后方陆域,南至大榄坪南作业区。
钦州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封闭管理。
钦州保税港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条建成”的原则,分三期进行建设。
第一期工程建设2.5平方公里,总投资估算31.34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投资23.35亿元,非营利性项目7.99亿元。
一期工程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启动。
保税港区范围内首期两个10万吨级深水泊位已于2007年5月开建,现已完成投资8400万元。
直通保税港区的大榄坪二号路2009年5月动工建设,工程项目进展较为顺利,已全部完成长5.5公里的简易路面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56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9%,2008年底可全面竣工。
按要求,一期所有工程将于2009年10月底前竣工,2009年12月底实现封关运作。
第二、三期的建设,将视保税港区的发展实际适时实施。
港而建的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位于我国南海的北部湾北畔,是广西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的核心区域。
开发区管辖面积89.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34平方公里,海洋面积55.2平方公里。
总人口约1.6万。
广东深圳福田保税区
基本信息
福田保税区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
面积为1.35平方公里,配套生活区面积为0.63平方公里。
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北邻京港澳高速公路,比邻深圳地铁与香港西北铁路接驳的福田口岸(原皇岗)地铁站。
福田保税区建有一号专用通道经落马洲大桥直通香港,区内企业拥有的香港货柜车可自由进出保税区,经批准的私家车可从香港到保税区并在深圳市内行使。
另建有二号通道、三号桥与深圳市区相连,并已开通公共巴士。
福田保税区内的各项市政设施均已完善,已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邮、通排污。
配套生活区内建有宝瑞轩、朗庭豪园、居雅苑、京隆苑等供家庭居住的豪华寓所,另有充足的员工宿舍可供租用。
区内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和报关行等一应俱全。
地理位置
福田保税区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中心区的南端,东起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西至新洲河和世界著名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南沿深圳河,隔河与香港落马洲相望,北邻广深珠高速公路,生活配套区与市中心紧密相连。
保税区面积为1.35平方公里,配套生活区面积为0.63平方公里。
所在地为海积平原,海拔4米,防洪设施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所在地属第四系地层,主要为海陆互相沉积地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温度22.4℃,年均降水量1948.6毫米,日照2010小时。
基础设施
福田保税区南至香港九龙尖沙咀31公里,葵涌货柜码头30公里,香港新机场38公里,东至深圳罗湖火车站10公里,至盐田港30公里,西至妈湾,蛇口港25公里,西北至深圳黄田机场(现更名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30公里。
保税区建有封闭的日通车4000辆次的一号专用信道,经落马洲大桥与香港直接连通,区内企业拥有的香港货柜车可自由进出保税区,经批准的私家车可从香港进入保税区并在深圳市区行驶。
另建有二号信道、三号信道与深圳市区相连。
已有多路公共汽车连接保税区和深圳市中心,区内公共穿梭小巴已经开通。
保税区毗邻正在建设中的深圳地铁皇岗总站(与香港规划的西北铁路接驳)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起点。
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已完成通水、通电、通电信、通邮、通排污及土地平整。
道路四通八达,周边地区高速公路、铁路、码头、机场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