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xx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派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干部主要是: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纪检监察干部。
第三条县(市、区)纪委、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在县(市、区)党委、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出)机构在市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对市纪委负责。
第二章任免交流第四条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进行考察,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由市委组织部呈报市委任免。
第五条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其选拔任用程序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报市纪委常委会审批。
第六条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办理任职或免职手续。
(一)原则上任职满三年的需继续留任或不再留任的;(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拒不服从组织调动和交流轮岗的干部,被免职或者降职使用的;(四)因身体健康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五)其它原因使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的。
第七条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纪检监察系统外交流。
第三章干部考核第八条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平时考核由市纪委负责,每半年一次,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和全市市管领导干部考核同时进行。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是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
为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业务规范、高效,制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如下:一、总则本暂行办法旨在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业务范围、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方面的工作,并明确责任和权利。
二、业务范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业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二)依据组织协调机制,开展纪律监察、审查调查、巡视等工作,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三)收集、研究、分析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相关情报,提出改进建议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四)负责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传达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和政策。
三、管理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的数量视情况而定。
主任是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室的日常运作。
副主任则是主任的助手,有分工负责的具体事务。
四、工作规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工作遵循以下规程:(一)定期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就工作室的业务情况及问题进行讨论,汇报工作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开展执法监督和调查工作,发现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制止、查处,保证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执行。
(三)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资料,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件数、案件性质、线索分类等统计工作的管理和分析,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
五、工作要求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工作要求:(一)按照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能力,关注时代发展,把握工作重点。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加大反腐败、反作风不正常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廉洁自律的理念。
(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室工作动态,增强社会监督的意识,引导群众正视腐败危害,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
【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与建议】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与建议当前,随着纪检工作体制创新和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来越迫切。
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纪检力量不足的压力,同时能够强化纪律监察职能,延伸纪检监察机关视线,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
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在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的认识上,仍有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的认为抓好业务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无关大局,得过且过;有的认为保持洁身自好,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自己只是“支持、配合纪委的工作”。
没有站在党委的高度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问题,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完全建立,导致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被动应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实践不够,在抓监督责任上存在畏难情绪,一怕失面子,二怕捅娄子,三怕丢帽子。
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上和落实上存在差距。
2、工作缺少主动性。
由于基层纪检队伍兼职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工作缺乏独立性。
乡镇基层纪检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动开展工作。
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表优不直接挂钩。
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党委在干部任免奖惩中主要还是依据中心工作、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而定。
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能安心本职工作,导致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长此以往,乡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成为当前基层纪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3、职责定位不明确。
党内法规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导致一些村纪检委员成为“挂名委员”。
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
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强化对村“三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发挥村级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规和法律的规定,结合会宁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所属村(社区)村级纪检监察员。
第三条选配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熟悉农村基本情况。
(二)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农村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原则上由户籍不在本村(社区)乡镇驻村人员担任,不得为村“三委”班子成员的近亲属。
第四条产生办法村级纪检监察员的产生按照干部自愿报名、推荐、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县纪委备案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管理方式(一)乡镇党委领导。
(二)乡镇纪委负责业务指导。
第六条监督对象(一)村“三委”班子及其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村党组织所属其它普通党员。
第七条工作职责(一)当好“宣传员”。
要经常对村组干部和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学习党风、党纪的相关规定,宣传农村现行的法律法规,消除各种疑虑和误解;协助乡镇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村入户,协助村两委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在村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当好“监督员”。
要围绕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三资管理、农业综合补贴、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土地承包与流转、危房改造、困难户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确定等实施监督;抓好党务、村务、财务和“三资”公开,确保办事公正透明,使村“三委”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明明白白,促使村干部自觉廉洁从政,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当好“信息员”。
要利用“来自农村、熟悉群众”等特点,经常收集群众意见,特别是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了结。
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
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党的纪检组织在党支部开展工作的落实者和推动者,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基层的力量,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重要保障。
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意义重大(一)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是遵循党章规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举措。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第45条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这里面明确了两层含义:一是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的组成部分;二是设置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党的根本大法所规定的,必须遵循。
因此,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遵循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举措。
(二)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是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
当前,基层苍蝇式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微权力微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
支部纪检委员在基层正风肃纪上有着天然的优势。
一是发挥着前哨预警作用,发现早,身在群众中,能及早发现苗头问题,早谈话、早提醒。
二是超声探头作用,发现小,能及早发现细小问题,防微杜渐。
因此,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使得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及早发现,及早纠正,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三)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是加强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覆盖的现实需要。
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作为支部委员承担着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任务,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支部的战斗力。
同样,对全国8900多万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仅靠上级纪委和纪检力量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要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把触角延伸,把网络激活,才能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
高校附属医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研究
高校附属医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研究发布时间:2021-04-22T10:37:44.880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3期作者:张黎明季嘉瑞唐贺[导读] 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建立兼职纪检委员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张黎明季嘉瑞唐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江苏省徐州市 221003摘要: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建立兼职纪检委员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的作用,培养他们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前线的后备力量,从而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网络,延伸纪检监察部门视线,促进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医院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纪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是反腐倡廉和党内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加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45条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充分发挥医院基层纪检委员职能,是落实党章和中央要求的直接体现,更是加强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自下而上的风清气正氛围、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举措。
高校附属医院背靠作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科学系统和传播主阵地的高等学府,资源条件得天独厚,应在党建纪检方面走在前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一、当前医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机构、岗位设置不健全多数医院基层党组织如支委都是兼职,一方面要做好党务工作,一方面还要保证忙碌的临床、门诊业务工作。
而纪委委员更是经常双重兼职,同时担任宣传、纪检委员的比比皆是。
造成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纪检工作上来,缺乏扎实的纪检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出现“空设”、“虚设”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执纪监督职能被虚化。
(二)管理、责任机制不完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虽然建立了相关纪检委员考评、管理机制,但多数落实不到位。
村纪委委员管理制度
村纪委委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纪委委员的管理,规范村纪委委员参与纪检监督工作的行为,维护村纪委委员队伍的形象和纪律,提升纪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纪委委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纪委委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村纪委委员应当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开展纪检监督工作,忠诚履行职责,服从纪委组织安排,维护纪委的威信和权威。
第二章村纪委委员的选拔第四条村纪委委员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不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三)熟悉纪律条例,具有相关纪检监督经验;(四)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执行力。
第五条村纪委委员的选拔由村党委进行面试,经过村党委评定合格后报村民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村纪委委员的任职期限为3年,届满后经过评定合格方可连任。
第三章村纪委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村纪委委员有以下权利:(一)参与纪检监督工作,提出职责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二)要求纪委领导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信息;(三)享受村纪委为委员提供的相应待遇和保障。
第八条村纪委委员有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纪委的形象和声誉;(二)服从上级纪委的工作安排和指导,严守纪律要求;(三)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纪检监督工作中的秘密;(四)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村纪委委员的纪律第九条村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条村纪委委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纪委将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组织调查等处罚。
第五章村纪委委员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一条对于村纪委委员的工作表现,纪委将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评定。
第十二条对于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村纪委委员,纪委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表彰、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对于考核中表现不佳的村纪委委员,纪委将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调整职务、停职检查等措施。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路径研究
管理科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路径研究◎杨玉湘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全面落实和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是非常紧迫的。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应该重视党的执政能力,以此来激发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潜能,真正实现基层党组织监管全面覆盖。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经历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纪检委员是来自基层、熟悉基层或者对基层了解,开展这项工作就没有盲区,能准确快速地发现问题,监督、检查将会比较顺利。
然而,很多党组织的纪检委员都没下过基础,这也导致许多工作开始比较困难。
在实际工作中,纪检委员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是普遍现象,和多种因素相关。
其中制度层面问题是重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纪检委员,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无法明确自身的责任。
此外是工作定位问题,很多纪检委员不是专职,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纪检监察中去。
自身素质问题也是关键,部分工作人员刚走上工作岗位,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比较低,也会滋生很多问题。
实际管理中,要明确纪检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不断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并严格地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选人用人,加强对他们培训指导,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更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工作。
二、制约基层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1.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
现在很多基层党组织都存在纪检委员岗位缺失的情况,有的组织根本没有设置这一岗位;也有的虽然设立纪检委员但是处于有岗位,没有配备人员的状况。
2.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能力素质不够。
在基层当中有一部分纪检委员,由于工作时间短、缺乏监管所需的业务常识和能力,后期学习不到位,工作思路跟不上最新的需求,对党性原则了解不够深彻,不坚定自己的立场,害怕被打击报复等等因素,监督、检查工作不能真正履行到位。
3.党组织对纪检委员职责定位不明确。
现在的党内法规并没有针对纪检委员的职能进行定位。
因此,很多单位对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并不明确。
各级部门在制定相应的党纪党规时,会出现有些地区针对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原则性不同的情况,最后导致没有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困难度非常高。
商业银行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党支部纪检委员
(纪检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一案双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产生流程
第二条有七名党员以上的支部设纪检委员一名,七名党员以下的支部设纪检监督员一名。
第三条纪检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纪检监督员由支部推荐并经总行纪委审批同意后产生。
第四条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在总行纪委和支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总行纪委和支部应支持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工作,为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履职提供良好条件。
第五条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备与履职相应的政策水平、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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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基层支部纪检委员职责基层支部纪检委员是党支部的重要职务,负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
他们的职责包括:第一,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作为党的监督机构的一员,纪检委员要密切关注党员的日常行为,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纪,不得违反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如果发现党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党组织报告,确保党内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纪检委员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纪律,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养。
同时,要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向党员宣传教育党的纪律,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查办违纪案件。
纪检委员要及时了解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关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
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依照党纪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查处涉嫌违纪的党员。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防止他们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纪检委员要带头制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同时,要积极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提高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
纪检委员要高度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加强与党组织的联系。
要加强培训,提高自身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同时,要加强团结,密切与其他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联系,开展经验交流,共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作为基层支部纪检委员,要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纪律。
只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有效地监督党员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进步。
相信在纪检委员的努力下,党支部的工作将更加规范化、廉洁化,党员队伍将更加团结紧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检委员职责1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纪检委员职责1 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大学生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搞好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我所各党支部均设立了纪检委员或(组织委员)兼纪检员负责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委员的职责作如下规定:1、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要密切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党支部书记的参谋和助手。
4、监督、检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5、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http:///news/D1BF7BAEC01EA30C. html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6、监督检查我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和纪委汇报,协助纪委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纪委汇报。
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规定村级纪检委员职责发表日期:2011年11月24日作者:李兴【编辑录入:lixin】一、村级纪检委员应当具备的素质。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水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心为民办事,热爱纪检工作;4、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作风正派,处事公正;5、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6、身体健康。
二、村级纪检委员的职责。
1、村级纪检委员应接受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
纪检委员管理制度
纪检委员管理制度
纪检委员是党委的派出机构,负责监督和纪律处分党员干部。
为了规范纪检委员的行为,加强其管理,在纪检工作中起到更好的作用,制定了纪检委员管理制度。
1.纪检委员的组成和选举
纪检委员由党委选举产生,一般由在职或退休的党员担任。
选举应当注重专业能力和廉政素质,确保其担负纪检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2.纪检委员的职责
纪检委员的职责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工作作风、纪律和规矩等进行监督。
要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党委。
3.纪检委员的权力
纪检委员有权利进入涉及党员干部的场所,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工作中,纪检委员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纪检委员的纪律
纪检委员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维护组织的统一,保守工作秘密。
对于违反规定的纪检委员,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5.纪检委员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提高纪检委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应当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对于不合格的纪检委员,应当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提醒。
总之,纪检委员管理制度是对纪检工作的一个重要规范,其实施
将有助于提高纪检委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证纪检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通知
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通知潞纪发(2010)8号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省纪委《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指导意见》(晋纪发[2010]11号)及长治市纪委有关精神(长纪发[2010]13号),结合我市有关农村纪检监督小组设立和调整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可由党支部副书记(支委)兼任。
现将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如下:一、组织设置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凡是设3名或3名以上委员的党支部,要设1名支部委员作为纪检委员;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设1名党员作为纪检工作联络员。
支部纪检委员设立要严格按照三个程序进行,即:一是本人自荐、群众或组织推荐;二是乡镇纪委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党委;三是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通过或由乡镇办事处党委研究任命。
各村都要规范设立纪检监督小组,由纪检委员兼任纪检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3-5人组成,其他成员由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分别通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纪检监督小组接受乡镇办事处纪委和农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乡镇办事处纪委指导为主。
二、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六村联创”活动中创建农廉先进村工作,按照市纪委《农廉先进村验收细则及评分标准》(潞纪办发【2010】2号)要求,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到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督促落实《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明白卡》,确保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等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麦积区基层纪检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麦积区基层纪检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3-07-29]来源:中共天水市麦积区纪委办公室字号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监督检查基层纪检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与群众公认相结合原则;(二)民主测评与领导评议相结合原则;(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四)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基层纪检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专职纪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专干,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程序第四条考核内容:按照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所涉及的内容为主。
主要有:(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三)宣传教育工作;(四)案件查处工作;(五)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六)信访工作;(七)执法监察工作;(八)效能建设工作;(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一)其它工作。
第五条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督查。
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各室根据各自业务,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对其工作的评价。
(二)半年考核。
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成立考核组,对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年终考核。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由区纪委组织实施,结合全区年终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四)领导评分。
由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打分评价。
第六条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听取汇报。
基层党组织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管理办法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20009-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党组织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党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
第二章基层党组织设置第一节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党组按照中央关于党组织设置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公司各级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负责做好本单位党组织设置工作,负责对下一级党组织设置做好规划、命名、审批、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党委管理的,其党组织设置的请示应报地方党委审批,并报上级单位党委备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政工部门是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有关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级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基层党组织设置覆盖的相关单位和部门是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配合部门。
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配合政工部门,根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加强与本级党组织的汇报沟通,确保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负责人。
基层党组织设置覆盖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政工部门将组织设置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节基层党组织设置原则和要求第七条设置原则。
公司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按照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在便于党员集中、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基础上设置基层党组织,使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公司系统内实现全覆盖,使每个党员都能够编入党的一个基层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发挥探究
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发挥探究作者:刘辉来源:《中国军转民》 2020年第13期刘辉摘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组织,发挥其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稳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监督执纪能力的有效发挥,满足全面从严治党对国有企业基层纪检工作的要求。
但是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纪检委员工作面临的难点以及暴露出的问题,需要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转变思想,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机制完善、队伍建设、责任落实以及方法创新等方式确保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切实发挥,确保在国有企业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效落实。
关键词: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加强了以党风政风为主的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
结合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内涵及其战略部署,围绕党中央提出的管党治党方略,针对全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工作要求,国有企业作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企业,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也成为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上述工作开展中,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起到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其职能有助于增强监督执纪能力,并在企业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基层的有效落实。
一、国有企业发挥基层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重要性基层组织纪检委员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的核心力量,纪检委员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开展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起到引导企业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的作用,能引领党员干部以及所有员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学会在监督下工作,习惯在约束中做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严以律己,廉洁从业,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纪检委员工作面临的难点(一)对领导干部监督困难的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虽已比较完善,但是基层纪检委员在实际工作中对领导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容易出现畏手畏脚、胆怯顾虑、碍于情面等而难以发挥其监督职责的问题。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机制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机制
支部纪检委员是党组织中的重要工作岗位之一,主要负责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并纠正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保证党内纪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具体工作机制如下:
一、定期召开支部纪检委员会议,审查党员违纪问题,讨论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二、开展党员教育和思想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引导和道德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深入群众,发现和排查党员的问题,记录和处理相关信息,做好档案管理,及时与党员进行沟通和反馈。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
严格履行职责,加强与其他纪检部门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顺畅推进。
五、积极参与党员选拔和考察,对待人事关系不失公正,根据事实证据进行准确评估,为组织人才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意见。
综上所述,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机制是由多个环节和步骤组成的有机体系,其关键在于提高党员纪律意识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不断的自我加强,才能让纪检工作更加健康和有序地开展。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摘要:纪检委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纪检委员对所在基层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了解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派驻纪检委员围绕所在基层党组织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协助纪委提出治理对策**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学校纪委对各二级单位的监督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委员受学校纪委和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双重领导,监督工作以学校纪委领导为主。
纪检委员对纪委负责,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
第三条纪检委员与所在基层党组织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规定,根据学校纪委批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政干部、党员开展监督,重点是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纪检委员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开展工作,所有监督情况要做到自己有记录、纪委有备案,并于每季度向学院纪委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条纪检委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纪检委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学校纪委为主,会同所在党组织商定。
第二章监督内容与重点第七条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章程党规党纪的情况;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管理实施测试题
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管理实施测试题1.平潭分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考核由分行纪委组织实施,采取()考核形式。
A.月度B.季度C.年度2.“纪检委员时间”每次不少于()分钟,每周不少于()次。
A.30;lB.20;lC.20;23.纪委书记()听取全辖网点纪检委员监督工作专题报告,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4.基层网点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对作风建设情况以及落实()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重要节假日对网点干部员工进行廉政提示提醒;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列支费用、私设“小金库”、以权谋私等问题。
A.廉洁自律B.党风廉政C.廉洁从业5.基层网点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对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资分配、党务行务公开等与员工()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A.切身利益B.实际利益C经济利益6.基层网点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对网点员工行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运用好“三线一网格”系统,督促()落实谈心谈话、员工家访等工作要求。
A.内勤行长B.网点主任C分管行领导7.以下哪项不属于基层网点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A.宣传教育8.参加纪委例会C.日常监督D.问题线索报告8.基层网点党支部纪检委员发现重大业务违规、网点员工违规违纪以及异常行为等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向()报告。
A.网点主要负责人B.分行纪委书记C.网点主要负责人和分行纪委书记9.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考核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该纪检委员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占比为()。
A.10%B.20%C.30%10.纪检委员履职考核与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权重占比为()。
A.15%B.25%C.30%11.纪检委员要聚焦业务经营管理、()、工资绩效分配、费用支出等重点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并做好监督工作记录。
A.员工评先评优B.员工日常管理C员工年度考核12.纪检委员要对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
A.重大案防风险B.重大违规问题C.重大风险问题13.纪检委员要对作风建设情况以及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对网点干部员工进行廉政提示提醒。
基层反映:浅议如何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
基层反映:浅议如何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议如何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必须高度重视基层纪律检查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切实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激活“神经末梢”。
党章第43条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既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举措。
全面促进基层纪律检查委员履职尽责,有利于形成横向上以点带面全覆盖、纵向上自上而下不留缝的完整的纪检监察组织链条,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但是,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基层纪律检查委员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此,就现阶段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基层纪律检查委员在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设置不健全。
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做到应设即设,纪律检查委员岗位空缺率较高。
有的虽然设置了纪律检查委员岗位,但“有岗无人”现象比较普遍。
还有很多基层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大多由其他支部委员兼任,没有实现专人专职。
二是职责定位不明确。
党内法规对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缺乏规范性要求,这在一方面直接导致部分纪律检查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轻履职”,另一方面开展工作也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
20XX年8月,我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的意见》,《意见》共三个部分12条,明确了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工作职责。
据了解,这在市级机关中尚属先例。
《意见》的出台,不仅在我单位取得较好反响,很多兄弟单位也专门取经学习,国家发改委直属机关党委也曾电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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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纪检委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纪检委员对所在基层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了解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派驻纪检委员围绕所在基层党组织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协助纪委提出治理对策
**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学校纪委对各二级单位的监督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委员受学校纪委和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双重领导,监督工作以学校纪委领导为主。
纪检委员对纪委负责,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
第三条纪检委员与所在基层党组织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规定,根据学校纪委批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政干部、党员开展监督,重点是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纪检委员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开展工作,所有监督情况要做到自己有记录、纪委有备案,并于每季度向学院纪委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条纪检委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纪检委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学校纪委为主,会同所在党组织商定。
第二章监督内容与重点第七条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章程党规党纪的情况;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八条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第九条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十条监督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所在基层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突出加强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所在基层党组织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对所在基层党组织切块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加强对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廉政调研和群众走访,不断更新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第十五条承办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监督检查事项。
第三章方式和方法第十六条参加有关会议。
派驻纪检委员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下列会议:1.基层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召开的有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班子重大决策的会议; 2.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3.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4.研究重大建设项目的会议; 5.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 6.研究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进行处理的会议; 7.党员民主生活会; 8.其它须参加的有关会议。
第十七条定期检查制度。
纪检委员对所在基层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了解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可以采取谈话、座谈会、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开展调查研究。
派驻纪检委员围绕所在基层党组织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协助纪委提出治理对策。
第十九条专项监督检查。
主要突出以下内容: 1.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
所驻二级党组织有收费项目的,要将有关具体情况向派驻纪检委员作出书面说明;预算办公经费外的项目和专项资金及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项目支出情况,要向派驻纪检委员报送支出综合报表和有关文字说明。
2.对重要项目的监督检查。
对所在基层党组织重要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3.对党务政务公开方面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
和时限、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
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监督检查所在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有无违规收
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行为;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谋取
私利行为;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以及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等情况。
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是否明确了责任制
落实的职责、是否制定了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措施、是否细化了责任制落实的目标等。
6.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纪委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项检查。
第二十条信息收集制度。
派驻纪检委员应经常收集所驻二级党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受
理所在基层党组织群众的检举、举报,并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第四章纪律和保障第二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派驻纪检委员日常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所在基
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委员正确履行职责。
对拒绝或规避监督及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影响的纪检委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中共**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