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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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受理范围: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单位社保关系成建制转移;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缴费信息维护;年度工资申报等。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申报时间:每月1-20日
一、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统一到注册地的区县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办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等。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纳税关系的,还应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应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参保职工的体检表。
6、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
具的《委托授权书》。
7、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8、《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9、《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10、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11、职工工资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兼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单位成建制转移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应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批量转出业务:被市内其它区县的参保单位兼并、合并或部分接收的参保单位;搬迁至市内其它区县的参保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一式两份)。
2、地税变更及相关文件材料;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进行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通过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变》(一式两份);
2、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应工资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编制卡复印件;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如煤矿、非煤矿山)参加工伤保险还需提供《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参保职工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完毕。
六、参保单位人员减少申报
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15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通过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两份);
2、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完毕。
七、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维护
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应于发生变更后15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报人员基础信息维护。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变更申报表》;
2、相应变更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完毕。
八、漏投补缴及缴费信息维护
因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等原因形成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维护、漏投补缴等,由参保单位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维护缴费信息。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漏投补缴(指因各种原因未参保或漏保时段的补缴):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漏投补缴)(一式二份);
(2)维护时段《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需维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缴费基数维护(指已参保时段因缴费基数有误需要维护更正的时段):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缴费基数维护)(一式二份);
(2)维护时段《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3)需维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完毕。
九、年度工资申报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参保地公共业务办公室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