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思考
宏观审慎政策目标
宏观审慎政策目标宏观审慎政策是指央行或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的一系列手段和政策,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下面是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1. 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
宏观审慎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这包括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监管,以确保其健康运营,防止出现连锁反应和金融危机。
2. 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宏观审慎政策的另一个目标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并能够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和挑战。
这可以通过监管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来实现。
3. 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风险。
宏观审慎政策还致力于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这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限制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以及强化市场交易机制和信息披露。
4. 促进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宏观审慎政策还追求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确保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能够稳健地支持经济增长和发展。
这包括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实体经济,以及加强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监管。
5. 保护消费者权益。
宏观审慎政策还着眼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合规性。
这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政策和监管标准,以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监管来实现。
总之,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并促进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这需要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风险,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督。
通过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韧性,为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我国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必要性及难点分析
我国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必要性及难点分析作者:陈阳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12期一、我国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必要性(一)宏观审慎监管是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我国货币政策的目的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因为保持币值的稳定需要金融平稳运行,所以作为货币政策执行者的中央银行自身具有减少金融失衡、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强烈愿望和动机。
而宏观审慎监管的目的正是在于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维护金融稳定。
同时,中央银行通过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可以更加充分地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更加全面地了解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决策能力。
(二)宏观审慎监管是充分履行中央银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权主要包括直接监督检查权、建议检查权、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
这些监管权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并以此为依据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
在承担国家宏观调控职责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在对整个金融业的宏观监控,对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三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管理,对征信业管理,对跨行业金融创新与金融工具运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与宏观审慎监管不谋而合。
(三)宏观审慎监管是中央银行宏观调控需要我国的金融宏观调控在重视利率、汇率等价格型指标的基础上,也高度重视货币信贷总量的增长情况,比较注重以窗口指导等方式来提示风险,同时运用信贷政策以及差别化手段加强宏观审慎监管,进一步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我国融资高度依赖银行机构,金融产品随着业务发展而日益复杂化,内部金融工具交叉发展程度不断提高,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出现在我们面前。
因此,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需要有效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为前瞻性地应对未来系统性风险做好十足的准备。
央行宏观审慎监管(MPA)与上市银行达标情况分析论文
央行宏观审慎监管(MPA)与上市银行达标情况分析论文央行宏观审慎监管(Macroprudential Assessment,MPA)作为中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旨在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达标情况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央行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对上市银行达标情况的数据分析,探讨央行宏观审慎监管对上市银行的影响和作用。
央行宏观审慎监管是指央行通过宏观审慎政策来稳定金融系统的制度和结构以及金融机构的行为,以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宏观审慎政策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偿付能力的核心指标,是央行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对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根据央行的要求,上市银行需要达到一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以确保其在面临不利经济情况时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
数据显示,自央行推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以来,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整体风险水平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央行宏观审慎监管对上市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和负债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流动性管理是指银行对自身资金流动性进行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在面临资金缺口时能够及时调控。
负债管理则是指银行通过控制负债结构来降低金融风险和提升偿付能力。
数据显示,央行宏观审慎监管对上市银行流动性管理和负债管理的要求明显提高,上市银行普遍加强了对流动性的管理,并增加了长期稳定的负债投入,从而提升了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和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
除了单一指标的达标情况,央行宏观审慎监管对上市银行的综合风险管理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综合风险管理是指银行综合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风险类型,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
央行宏观审慎监管对上市银行的综合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上市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风控体系和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建议
而 实 施 逆 周 期 监 管 。 一 个 良好 的 监 测 分 析 系 统 的 建 立 , 先 , 明 确 定 义 数 据 库 中 字 段 。 数 据 首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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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中字 段定 义是 否 明确直 接关 系到 数 据 的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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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第二 , 央银行 的货 币政 策职 能 可 以与保 持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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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相互促进。中央银 行可以通过货 币政
策调 节宏 观经 济 , 可 以运用 宏观 审 慎政 策 工具 还
调 节 微 观 经 济 , 者 的结 合 可 以 更 好 的 保 证 金 融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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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变 动 和 金 融 机 构 整 体 的稳 健 性 及 相 关 性 , 及 要 时 发 现 系 统 性 风 险 点 。 而 中 央 银 行 在 实 施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中 具 有 优 势 。 第 一 , 央 银 行 的 这 种 优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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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应 逐 步 建 立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体 系 , 保 证 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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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体 系 的稳 定和 实体 经济 的健康 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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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确 中 央 银 行 在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中 的 核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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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系 的稳 定 。 第 三 , 央 银 行 在 危 机 救 助 时 具 有 中
灵 活 性 。发 生 危 机 时 , 央 银 行 更 容 易 把 握 救 助 中 时机 , 断 需 要 救 助 的银 行 的清 偿 能 力 。所 以 ,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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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路径研究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路径研究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prudential Assessment)是指一种政府或央行采取的对金融系统整体风险进行评估和调节的监管政策工具。
该体系旨在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避免由于银行系统的风险堆积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崩塌,从而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理论背景和实施路径两个方面分析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理论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复杂化,金融风险的传染性越来越明显。
面对如此复杂的金融市场,简单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保证金融体系中的稳定。
因此,出现了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
宏观审慎监管是指国家或中央银行通过定期评估金融系统中的风险和监管政策的预警机制来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与传统的微观监管相比,宏观监管的角度更加广阔,它不仅考虑到单个银行的财务状况,还要考虑到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和稳定性。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是宏观监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实施路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用监管政策工具,二是通过风险评估体系评估风险。
1.利用监管政策工具宏观审慎监管主要通过以下政策工具来实现:(1)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评估银行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
宏观审慎监管会加强对不同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并对不合规的银行加以处罚;(2)运用信贷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还包括对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通过提高或降低当前的基准利率,以调整经济形势,进而减轻潜在的金融风险;(3)审慎监管政策:央行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的监管来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
央行将建立审慎监管机制,避免银行的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过度的影响。
2.通过风险评估体系评估风险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还通过对金融市场的分析来评估风险。
其中包括宏观经济变量、金融市场碎片化、商业银行风险等数据。
根据分析结果,政府可以推出相应的宏观审慎政策,对着重部位进行调整和整顿。
1.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实际上是一种预警机制,它会对商业银行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更加注重风险的管理。
【浅议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
【浅议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2022年,在全球的经济一片欣欣向荣时,一场来势迅猛的金融危机迅速的将经济由高峰拉下。
这场金融危机是在世界经济处于低通胀、低利率、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人们对此进行了剖析,由此得出:现行的微观审慎监管还不足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的安全需要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并驾护航。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定义宏观审慎监管,就是从宏观层面上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监管。
它是相对于微观审慎监管而言的。
国外的很多学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是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在两种监管形式的目的、关注范围和所注重的风险性质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来得出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
国内很多学者的文献宏观审慎监管一个较明确的定义。
总体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对微观审慎监管的升华。
但是,通过仔细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些都是通过将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兼管做比较并进行总结而得出的结果。
这样使定义更精炼和明了。
二、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分析(一)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要求宏观审慎监管的存在经济发展有一个周期,在历经繁荣之后必定会经历衰退。
在经济回升阶段,利润增多,作为实际经济市场上有限理性的人们普遍对未来的预期向好。
这时,消费者会提高消费,企业会增加投资,银行则会降低信贷标准,这些会进一步的推动金融泡沫的增长。
银行降低信贷标准,也会形成很多的不良资产。
周小川认为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特征来源于信用评级问题和来自外包的羊群现象,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盯市原则和按模型定价以及新巴塞尔协议内部评级法。
黄亭亭则认为个体行为有限理性和市场行为短期性是导致顺周期性的根源。
许多国外学者也对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特征进行了论述,其观点都大致相同。
(二)现有的对金融体系是否稳健运行的衡量指标存在缺陷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的微观审慎监管通过规定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来对单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但是,从这次爆发的金融危机可以看出,这两个指标并不可靠。
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及经验启示
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及经验启示【摘要】宏观审慎政策作为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从宏观审慎政策的定义和内容入手,梳理了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发展历程,比较各国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并总结了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经验启示。
分析了实施宏观审慎政策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对策。
在强调了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关键词:宏观审慎政策、全球治理、结构比较、经验启示、挑战与对策、重要性、未来发展趋势、政策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经济体系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金融市场的波动也可能迅速传播到其他国家,因此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挑战。
通过对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和经验进行研究,可以为各国提供更好的借鉴和启示,以提升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旨在探讨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情况及其治理结构,并结合各国的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推动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宏观审慎政策作为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提升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普遍认识到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性,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深入研究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及经验启示,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当前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为各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研究全球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结构及经验启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的监管方式和机制,在比较中发现其中的优势和不足,从而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提供借鉴和借鉴。
通过总结各国宏观审慎政策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全球宏观审慎政策的未来发展提供有益启示,促进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更加有效的合作。
关于中国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几点思考
、
如何 利用现 有微观 审慎监 管框 架
宏观 审慎 监 管 作为 与 微 观审 慎监 管相 对应 的
概念 。 是理 念 、 指标 、 法 和体 制 的完 善 与统 一 , 方 主 要 以防范系统 性风 险为 出发点 , 以避 免个 体理性 导
致 的集体 不理性 为主要 目的 。 在宏 观审慎 监管 的框 架 中并不能 否认 微观 审慎 监管 的重要性 , 反要 实 相 施宏 观审慎 监管离 不开现 有的微 观监管 框架 。 是 一
的设 定 ; 据资产 价格 的长期 波 动更加 关注抵 押贷 根
款 的贷 款价值 比率 等等 。 其次 , 管部 门做好 信息 监测 与压力 测试 。在 监
微 观 审慎机 构 在监 管一 线 具有 最 丰 富 、权 威 的 资
料 , 有丰 富 的手 段 、 具 和对 金 融 机构 较 强 的控 具 工
首 先 ,微 观 审慎 监管 部 门要 引人 系统 性视 角,
引导 金融机 构建 立全周期 视野 。 融机构 论证每一 金 项监 管 政策 应 该考 虑该 政 策 对 于整 个 金融 体 系 的
影响 , 而不是 对于单 个金融 机构 的影响 。 同时 , 引领
金 融机 构从全 周期 的视角 实施经 营管理行 为。 括 包 用 一 些更 实 用 的指标 来 衡 量杠 杆 比率 的水平 与 累 积并 结合 所处 经济周 期 的阶段 不断 做出判 断 : 合 结 宏 观 经济 运行 情 况经 常 性 判 断资 产负 债 表表 外项 目对 风险暴 露 的敏感 度 ; 据经 济周期 不 断调整 资 根 本 要求 : 据全周 期数 据调 整贷 款损失 准备 金标 准 根
段, 从法 律 角 度 完成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框架 的重 构 . 以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对防范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思考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对防范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思考作者:谢珍潘昊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2年第09期一、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现状分析金融业系统性风险是指市场参与者不能履约从而引起其他参与者也不能履约,或者系统性事件冲击导致整个金融市场发生锁链反应并诱发金融危机的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风险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蔓延。
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背景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金融界线已相当模糊、不同国家资本市场开放、资金流动和市场运作等方面联系不断加强,增加了本国市场和外国市场之间的关联度和敏感性。
一个国家的金融波动会通过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市场上投资行为的改变,传送到本国市场,这就是所谓的“溢出效应”。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市场规模较小,产品流动性较差,金融产品单一,溢出效应的影响更加明显。
(二)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扩张。
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指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动态作用,可以放大实体经济周期的波动并引起或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一方面,金融体系风险本质上具有内生特征,由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扩张时,风险认知能力下降、资产价格激增等因素相互作用,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过度膨胀,而萎缩时则反之。
因此,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的倾向使金融持续、显著地偏离长期均衡,即金融失衡。
另一方面,大量研究显示,目前的金融制度和机制设计本身会加剧金融行为的顺周期性,如信用评级、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等。
(三)金融市场缺乏异质性。
金融市场内在稳定性的前提是金融市场行为异质性,即市场参与者众多,并且有不同目标和稳定的预期。
但事实上,由于羊群效应的存在,市场参与者行为往往是趋同的,即行为同质性。
同质性不仅会使金融系统缺乏收敛性和抵消性,加剧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效应,而且可能导致风险暴露于相同或类似资产,金融机构难以覆盖风险敞口,产生连锁反应。
(四)金融创新过度。
金融创新一直是一把“双刃剑”。
金融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它通过把风险转移给有承受能力、承受意愿而且有能力管理风险的合适投资者,增强了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效率,从而推动实体经济有效增长。
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的思考
尹继 志
( 河北 金融 学 院 ,河 北 保定
0 15 ) 70 1
摘 要 :全球 金 融危 机后 ,欧 美英 等 国家和 地 区在金 融监 管改 革 中均赋 予 了 中央 银行 宏 观审慎 监 管职 能 。从 理论 上分 析 .加强 中央银 行 宏观 审慎 监 管职 能是 防 范 系统性 金 融风 险 、维 护金 融稳 定 和有 效 实 施货 币 政策 的需要 。构 建 我 国逆周 期 的金 融宏 观 审慎 管 理框 架 ,应 明确 中央银 行履 行宏 观 审慎 管理 职 能 的法 律地 位 ,赋 予 其 开发 宏 观审 慎政 策工 具和 监管 系统 重要 性金 融机 构 的权力 ,并 建立 宏观 审慎 与微 观 审慎 的协 调机制 。 关键 词 :宏 观 审慎 ;金融 监管 ;法 律地 位
Ab ta t Af rwo l wi e f a c a rs s Eu o e n a d Ame c n c u t e n r a a e e tu t d wi h e ta sr c : t rd d n n i l ii , e i c r p a n i r a o n r s a d a e s h v n r se t t e c n r l i h
家 在 金 融 监 管 中 出 现 了 “ 央 行 化 ” 的趋 势 。但 是 . 去 理 论 界 对 于 中央 银 行 在 金 融 监 管 中 的职 能 问题 一 直 存 在 着 不 同 的看 法 ;而 在 实 践 层 面 ,即使 是 实行 相 同 监 管 模 式 的 国家 .中 央银 行 介 入 金 融 监 管 的程 度 也 不 相 同 。危 机 之 后 ,国 际社 会 对 过 去 秉 持 的金 融 监 管 理 念 进 行 反 思 ,着 手 构 建 宏 观 审 慎 金 融 管 理 制 度 .而 增 加 中央 银 行 的管 理 权 限 ,明 确 中央 银 行 在 宏 观 审 慎 管 理
中央银行应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来 。但 是 ,此 次 金 融 危 机 却 充 分 暴露 了缺 乏 中央 银 行 参 与 的 监 管 模 式 的缺 陷 。例 如 ,英 国 金 融 服 务 局 此 前 被 普 遍 认 为 是 优 秀 的监 管 架 构 ,但 在 本 次 危 机 中 因未 能 甄 别 f 房 地 产 市 场 出现 的 风 险及 其 对 金 融 体 系 的 冲 ¨
中央银行应在 金融宏观审慎 管理 中 发挥主导作 用术
王旭 祥
( 华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 北 京 1 0 4 特 0 1 0)
摘
要:本文通过对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分析 ,提 出宏观审慎管理本质上具有归属于 中央银行的特性 ,中央银
行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 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现实基础 ,我国应 以中央银行体系为核心构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
风 险 管 理 的 责 任 ,使 其 在 制 定 宏 观 审慎 政 策 和 监 管 整 个金 融 体 系等 方 面扮 演 更 为 重 要 的 角 色 。
二 、 金 融 危 机 促 使 人 们 重 新 审 视 中央 银 行 在 金 融 管 理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析 出 来 。借 助 于 国际 合 作 ,本 国 中 央银 行 还 可 以 在 全
球 视 角 下 开 展 宏 观 审 慎 风 险 的早 期 预警 。 对 于货 币 政 策 与 金 融 监 管 职 责 分 离 的 国家 来 说 ,中 央银 行 履 行 金 融稳 定 一 直 缺 乏 有 力 的抓 手 。 由 巾 央银 行 负 责宏 观 审 慎 管 理 ,有 利 于 确 保 金 融 稳 定 职 责 履行 到 位 ,这 将 大 大 增 强货 币 政策 和金 融 稳 定 的权 威 性 。 从 性 质 上 看 ,货 币 政 策 和 宏 观 审 慎 政 策 同属 于 逆 周 期 工 具 ,可 以起 到 相 互 补 充 、互 相 强 化 的积 极 作 用 。
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性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 中央银行; 宏观审慎性; 管理
中图分类号:8 文献标 识码 : F3 A
、
中央银行宏观审慎性管理的理论基础 的问题,防止经济波动过大对金融体系的威
1 、货币政策应是金融稳定整体框架的一 胁。 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政策通过缓解银行体
部分。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 系顺经济周期性风险累积而对实体经济融资
保值、 增值 提供一流 的金融服务。 银行转 型的机遇 , 加大科技 投入 , 依靠先 硕士学位论文 , 0 9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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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经济与科技》 2 1 年 1 0 1 2月号下( 总第 4 1 3 期)
稳发展的最终目标。目前, 理论界和政府一致 ms,02 , ao20)如果央行仅仅针对短期物价走势 动性决定了金融系统面对冲击的弹性与稳定
赞成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发挥重要作 制定执行货币政策, 可能诱发经济金融结构性 性。 na cwr 在定义金融危机时提到货币 A n h az S t
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性管理中的作用
口文 / 储叶青
三定” 方案中规定了中央银行金 部分的思想共识。 提 要 中 -" 央 ̄4在宏观审慎管理中 内设机构的“ i 的重 在未来金 2宏观审慎性管理具 、 有宏观溢出 效应, 逆 要性已 被理论界和政府一致认同 本文阐 融稳定局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职责。 。 释中 完善中央银行防范系统性风险义务 周期监管与货币 调控具 政策 有一致 从某 性. 种 央 银行宏观审慎性管理的 理论基础, 对我国 融改革中, 并 确定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性 程度上看, 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性管理政策的 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进 与权利的对称性、 管理框架中的地位与作用已成迫切的议题。 目标具有一致性, 重点都是关注宏观经济领域 行探析。
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交流材料
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交流材料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交流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平台上与大家分享宏观审慎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心得。
宏观审慎管理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领域之一,扮演着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角色。
在这篇材料中,我将分享我对宏观审慎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思考。
首先,我想强调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
作为监管机构,我们的目标是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宏观审慎管理就是我们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系统性的监控和评估,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和减少金融风险。
通过宏观审慎管理,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金融风险,以避免出现金融危机和系统性崩溃的情况。
其次,我想分享一下宏观审慎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
宏观审慎管理需要采用综合性的风险管理方式,而不仅仅是单一的监管措施。
我们需要通过监管指标、风险评估、压力测试等手段来全面评估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脆弱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此外,宏观审慎管理还需要注重监管政策的协调与配合,以及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跨国金融风险和挑战。
第三,我想分享一些宏观审慎管理在我所在机构的具体实践。
我们在宏观审慎管理方面,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建立了全面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通过定期监控和收集金融数据,及时评估金融体系的健康状况。
其次,我们重视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的使用,通过分析不同场景下的金融风险敏感性,为政策制定和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我们还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与协调,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宏观审慎管理的效果。
最后,我想分享一些宏观审慎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宏观审慎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例如,金融科技的发展给宏观审慎管理带来了数据的挑战,我们需要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新型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此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也给宏观审慎管理带来了跨国合作和信息共享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起更加有效的跨境监管机制。
关于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思考
关于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思考●邵梦竹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就构建宏观审慎政策监管框架达成共识,但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监管主体尚无定论。
中央银行在经历了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和回归后,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赋予了审慎监管的重要职责。
文章从理论层面出发,重点分析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必要性以及作为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优势,为各国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中央银行;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一、引言从漫长的中央银行职能演变历史来看,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在经历了严重的金融动荡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后才建立起来的,中央银行凭借其最后贷款人身份被赋予金融监管和危机处理的重要职责。
在20世纪末中央银行去监管化的浪潮中,学者们针对是否应该分离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更多的是指以银行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的微观审慎监管。
但此次金融危机的经历表明仅仅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是不够的,当市场上大多数金融机构采取趋同的决策时,就会对价格、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产生显著影响(Borio,2009;2011)。
危机后,英国重新赋予英格兰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定职责并进一步明确了英格兰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核心地位。
英格兰银行监管职能的转变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就此拉开了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全面回归的序幕。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央银行经历了监管职能从统一到分离再到回归的巨大转变,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不可替代性。
后危机时代,宏观审慎政策正作为一项新的金融监管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宏观调控框架内,成为政策讨论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回归的浪潮下,学界和各国政府针对中央银行是否应该被赋予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展开了积极的探讨。
本文在这种背景下重点探究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这将启发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将对各国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参考意见。
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思考
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思考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就构建宏观审慎政策监管框架达成共识,但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监管主体尚无定论。
中央银行在经历了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和回归后,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赋予了审慎监管的重要职责。
文章从理论层面出发,重点分析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必要性以及作为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优势,为各国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中央银行;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一、引言从漫长的中央银行职能演变历史来看,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在经历了严重的金融动荡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后才建立起来的,中央银行凭借其最后贷款人身份被赋予金融监管和危机处理的重要职责。
在20世纪末中央银行去监管化的浪潮中,学者们针对是否应该分离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更多的是指以银行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的微观审慎监管。
但此次金融危机的经历表明仅仅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是不够的,当市场上大多数金融机构采取趋同的决策时,就会对价格、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产生显著影响(Borio,2009;2011)。
危机后,英国重新赋予英格兰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定职责并进一步明确了英格兰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核心地位。
英格兰银行监管职能的转变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就此拉开了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全面回归的序幕。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央银行经历了监管职能从统一到分离再到回归的巨大转变,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不可替代性。
后危机时代,宏观审慎政策正作为一项新的金融监管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宏观调控框架内,成为政策讨论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回归的浪潮下,学界和各国政府针对中央银行是否应该被赋予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展开了积极的探讨。
本文在这种背景下重点探究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这将启发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将对各国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央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建议和思考
陈秀红 任 全 民
1 3 4 0 0 0 ) ( 中 国人 民银 行 通 化 市 中心 支 行 ,吉 林 通 化
2 o o 8  ̄美 国 “ 次 贷 危 机 ” 发 生 后 , 西 方 国 家 在 反 思 危 机 发 生 原 因 的 同 时 ,对 原 有 的 金 融 监 管 框 架 进 行 了 重 构 、 对 原 有 的 金 融 监 管 法 律 、 法 规 进 行 了 修 订 ,在 这 一 系 列 改 革 中 , 西 方 各 国 都 有 一 个 共 同特 征 , 即 强 化 中央 银 行 的 监 管 职 能 , 给 中 央 银 行 在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金 融 稳 定 职 能赋 予 了更 多 的权 重 ,弥补 了 以往分 业监 管 “ 只 管 行 业 内部 、 不 管 行
二 央 行 在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职 能 中 承 担 主 要 角 色 和协 调角 色 的优势 所在
( 一 ) 央 行 角 色 的 传 统 定 位 决 定 了其 在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中应 该 承 担 主 要 工 作 。
中央 银 行 制 度 建 立 的 一个 很 重 要 原 因便 是 防
性 金 融 危 机 越 来 越 多 、 越 来 越 频 繁 已预 示 着 建 立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机  ̄l J : L O _ 切 性 日益 增 强 , 其 中世 界 初 在 美 国 出现最 后 蔓延 至全球 的 “ 次贷 危机 ”更 是 给全球 经 济 造 成 了极 大 冲 击 ,使 全 球 经 济 至 今 没 有 走 出 困 境 ,所 以 危 机 后 西 方 各 国 纷 纷 对 原 有 的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进 行 了 改 革 ,建 立 了 本 国 的宏 观 审 慎 监 管 框 架 , 加 强 对 系 统 性 风 险 的识 别 和 防控 , 为 本 国 经 济 平 稳 发展 保 驾护航 。
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思考
及 其 他 金 融 监 管 标 准 制 定 组 织 在 分 析 金 融危 机 根 源 的 基 础 上 , 着 手 研 究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制 度 框 架 。I MF在 2 1 0 0年 对 各 国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作 进 行 了调 查 ,并 提 出 了监 测 系统 性 风 险 的 必 要 1 具 。伞 球 金 融 体 系 委 员会 ( CGF 对 宏 观 审 慎 政 策 的设 计 和 运 用 进 行 研 究 , S) 【 具 评 估 它 们 在 防 范 危 机 方 面 所 起 的作 用 。BCBS于 2 1 00 年 底 公 布 了 《巴 塞 尔 协 议 1 》 的正 式 文 本 ,要 求 提 升 1 I 银 行 资 本 质 量 ,建 立 逆 周 期 资 本 缓 冲 机 制 ,加 强 银 行 体 系 流 动 性 监 管 ,控 制 对 银 行 经 营 的 杆 杠 率 , 以增 强 金 融 体 系 抵 御 系统 性 风 险 的 能 力 。BC BS要 求 国 际 银
模 式 从 分 业 经 营 向综 合 经 营转 变 。 与此 同时 ,中 央 银 行 在 监 管 体 系 中 的 地 位 和 权 限也 发 生 r一 些 变 化 ,一 些 国 家 对 中央 银 行 的 监 管 权 力 进 行 了 剥 离 ,一 些 国 家
在 金 融 监 管 中 出 现 了 “ 央 行 化 ” 的 趋 势 。但 是 ,理 去
根 据 G2 峰 会 的 要 求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 CBS) 0 B
深 入 思 考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体 系 的构 建 和 加 强 中 央银 行 宏
观审慎监管职能的问题 。
一
、
后 危 机 时 期 加 强 中央 银 行 宏 观 审慎 监 管 职 能
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2008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带给世界各国的一个最大的教训就是单个金融机构运转良好并不足以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健康运转,传统的以单个金融机构为对象的微观审慎监管体系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作用十分有限,甚至有时会增加系统性风险。
典型的事例是,在经济复苏、高涨时期,虽然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都很健全,各个金融机构此时选择扩大信贷规模也是理性的,但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扩大信贷规模的直接结果必然是造成资产价格的急剧膨胀,从而积聚大量的系统性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美国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国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组织在采取措施应对危机的同时,也在着手进行金融体系改革。
虽然各国对构建新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还存在争论,但对于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则形成了共识。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内涵宏观审慎监管是微观审慎监管的一种有益补充,它的监管对象为整个经济系统,可以定义为有利于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一系列方法。
从监管对象、监管目的、风险性质以及监管手段等方面来看,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有以下区别。
1、从监管对象来看,微观审慎监管着眼于金融机构个体,它关注的是金融机构个体的经营是否稳健;而宏观审慎监管则着眼于整个经济系统,其关注的是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除了一些影响系统稳定的大型金融机构外,宏观审慎监管并不关注单个金融机构。
具体而言,宏观审慎监管就是监管机构对影响金融系统稳定的重要因素进行监管。
由于大型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导向作用以及其关联性,大型金融机构的倒闭很可能会引发金融系统的恐慌,严重时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大型金融机构就成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对象;还有,由于金融市场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在融资、风险的转移以及定价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宏观审慎监管也会重点关注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另外,近年来,对冲基金、投资银行等“影子银行体系”的影响日益增大,也会产生系统性的影响,它们也是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点对象。
宏观审慎框架下对微观金融监管指标的审视与思考
宏观审慎框架下对微观金融监管指标的审视与思考作者:刘松涛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24期【摘要】本文从宏观审慎管理视角对我国微观金融监管指标进行了审视和思考,提出我国中央银行应以微观监管指标为基础并划分为三个层次,根据经济周期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和行为模式,降低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金融危机以来,宏观审慎管理更加关注系统性风险形成的微观机理,以及在微观层面安排更多的逆周期机制。
从当前大多数发达经济体来看,宏观审慎管理的手段主要是根据经济金融周期对微观监管指标进行改进和调整,以赋予其宏观的逆周期调节的功能,从而实现宏观审慎政策目标。
本文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对我国正在使用或即将使用的微观金融监管指标进行了审视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一、宏观审慎框架下对微观金融监管指标的审视与思考(一)核心指标核心指标是指人民银行应高度关注,并在适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直接进行调控的指标。
核心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性指标和贷款-价值比率指标(LTVs)。
1.流动性指标。
我国现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和存贷款比例,同时银监会正考虑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最新工作成果,引入“流动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个流动性指标。
由于流动性对金融机构的支付能力、经营的持续性、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监测非常重要。
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来看,除了需要关注单家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还需要关注整体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状况,而这也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关注的内容。
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不仅能对单家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还能够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对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进行调控,因此人民银行可以将流动性指标作为高度关注并直接控制的核心指标。
对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主导作用的思考
近 期 主 要 世 界 国家 中央 银 行 金 融 管 理 职 能 变 化 情 况
国家 金融 危机 前 金融 危机 后 中 央银行 宏观 审慎 管 理职 能变 化情 况
慎 管 理 目标 的 实 现 要 通 过 金融 机 构 之 间 的 配合 及 微 观 审 慎
监 管手 段 辅 助 。
宏 观 审 慎 管 理 与 微 观 审慎 监 管 的 比较
宏 观审 慎管 理 防 范金融 系统 危机 的爆 发 避免 G P 的损 失 D R 整个金 融体 系 ( 一定 程度 上 ) : 内生 的 以整个 系统 为单 位实行 冉 上而下 的衡量 方法 微观 审慎监 管 防范 单个 金融 机构危 机 的爆发 保护 消 费者 ( 投资 者或存 款人 ) 单个 金融机 构 外 生的 以单 个金 融机构 为单 位 实行 自下 而 上的衡 量
际 金 融 监 管 理 念 转 变 的 冲击 下 , 国 在 “ 二 五 ” 划 纲 要 我 十 规 中 .正 式 提 出 了 “ 建 逆 周 期 的金 融 宏 观 审 慎 管 理 制 度 框 构
直 接 日的 最终 目标 对 象 风险模 型 审 慎控 制的 衡量 标准
二 、 从 国 际 实 践 看 中 央 银 行 在 维 护 金 融 稳 定 中 的 绝 对 优 势 过去 2 0多 年 中 ,一 些 经 济 发 达 国 家 的 金 融 运 行 从 分 业
.
信息共享责任约束制度 , 以法 规 形 式 明 确人 民银 行 与 金 融 监 管机构的信息共享原则 、 准 、 标 内容 以及 应 负 的法 律 责 任 等 , 保 障宏 观 审 慎 信 息 共 享 的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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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思考摘要: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美英等国家和地区积极推动金融监管改革,赋予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
从理论上分析,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
构建我国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应明确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开发、使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和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权力,并建立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协调机制。
2009年以来,各国政府总结金融危机教训,启动了以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主线的金融监管改革。
我国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
金融监管曾经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职能之一,但在中央银行不能身兼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两大职能的观点支持下,中央银行经历了金融监管职能分离浪潮的冲击。
全球金融危机以后,欧盟、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和地区为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纷纷扩大了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权限。
这意味着,国际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正在转变,同时也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构建和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问题。
一、后危机时期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国际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的金融运行模式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变。
与此同时,中央银行在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权限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国家对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进行了剥离,一些国家在金融监管中出现了“去央行化”的趋势。
但是,理论界对于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职能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而在实践层面,即使是实行相同监管模式的国家,中央银行介入金融监管的程度也不相同。
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开始对过去秉持的金融监管理念进行反思,着手构建宏观审慎金融监管制度,而增加中央银行的监管权限,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地位已成为一种趋势。
(一)国际组织对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的认识2009年初,国际清算银行(BIS)在年报中指出,各国及国际社会应按照宏观审慎的原则开展金融监管,以减少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对实体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2009年4月,在G20伦敦峰会上,决定将原来的金融稳定论坛(FSF)改组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作为全球宏观审慎监管的国际组织。
FSB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推动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信息交换,监测市场发展并对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工作进行战略评估。
FSB成立了脆弱性评估委员会(SCAV),对国际金融业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判断,以强化全球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
根据G20峰会的要求,巴塞尔委员会(BCBS)及其他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组织在分析金融危机根源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框架。
IMF在2010年对各国宏观审慎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监测系统性风险的必要工具。
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CGFS)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设计和运用进行研究,评估它们在防范危机方面所起的作用。
BCBS于2010年底公布了《巴塞尔协议III》的正式文本,要求提升银行资本质量,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监管,控制对银行经营的杆杠率,以增强金融体系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BCBS要求国际银行业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的监管标准,2019年全面达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建议将现行的“实际减值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或“现金流”法,以对信贷损失进行早期确认,降低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
(二)欧盟:设立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2009年6月,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
方案指出,由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货币与金融稳定,因此应在宏观审慎监管中发挥领导作用。
改革方案提出设立欧洲系统风险理事会(ESRC),作为欧盟的宏观审慎监管者,负责监测欧盟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维护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
2010年9月,欧盟理事会宣布了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成立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B),对欧盟区域内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管,同时成立银行业监管局、保险业监管局和金融市场交易监管局,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
ESRB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担任主席,以确保其独立性。
新的金融监管框架提高了欧洲中央银行的监管地位,赋予其更大的监管权限,欧洲中央银行将在宏观审慎监管中发挥领导作用。
泛欧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欧洲中央银行勺欧盟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而各国中央银行在本国的宏观审慎监管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
(三)美国:赋予美联储全面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2010年7月1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决定成立由美联储、财政部以及其他主要联邦监管机构参加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主要职责是防范和识别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法案明确了美联储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职责及其核心地位,赋予美联储作为“系统性风险监管者”的职责,同时也赋予其维护金融稳定的权力。
扩权后的美联储将全面负责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监测,监管对象从商业银行延伸至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包括规模较大、关联较深的,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银行)控股公司、大型保险公司等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的金融企业。
大型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投资机构,除接受证监会(SEC)监管外,还要同时接受美联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经过这次改革,美联储实现了由中央银行到“金融监管超级警察”的跨越,成为美国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主要部门。
(四)英国:金融服务局(FSA)权力被削弱,赋予英格兰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英国从1998年开始由独立于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局(FSA)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本次危机表明,这种监管体制不利于系统性风险的识别、防范与危机的有效应对。
2009年2月,英国议会通过了《2009银行法案》,明确了英格兰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法定职责和核心地位,强化了其金融监管职能。
《法案》提出,在英格兰银行理事会下面设立金融稳定理事会(CFS),该委员会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任主席)、两位副行长及四位英格兰银行非执行理事组成。
2010年6月,英国财政部宣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新方案。
方案指出,英国现在的金融监管结构已经失灵,必须改革由三方(FSA、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共治的金融监管体系,FSA的金融监管职能必须交还给英格兰银行并成为英格兰银行的下属机构。
根据该方案,英格兰银行内部将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和审慎监管局(PRA),前者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和维护金融稳定,后者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
改革之后,英格兰银行将全面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责,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二、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重要性20世纪70年代末,BIS就意识到,仅对单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不足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提出应在加强微观审慎监管的同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IMF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联合推出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运用宏观审慎分析方法对各国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行评估。
2009年1月,由各国政府部门和理论界资深人士组成的30人集团经过研讨,发布了题为《金融改革:一个金融稳定框架》的报告。
报告建议,应赋予中央银行足够的监管权力和必要的政策千具,使之不仅能在危机时期发挥作用,也能在信贷快速扩张时期实施逆周期监管。
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都有着充分的理论根据。
(一)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金融业系统性风险是整体性、行业性和全局性的风险,主要是由于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所引起的,而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是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
微观审慎监管着眼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往往忽视金融体系内部、经济和金融体系之间的联系,不能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规避金融管制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机构交叉持有金融产品加速了风险在金融体系内部的传导,放大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在各类金融活动中,金融机构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
在市场繁荣的经济环境下,各类金融机构会选择相同的经营策略,从而使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的激励。
中央银行是各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机构之一,能够借助其为制定货币政策而进行的经济和金融形势分析,从宏观层面对本国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判断,保证宏观审慎分析的全面性,避免由不同监管机构开展分析而出现“条块分割”的格面,导致跨市场、跨领域的金融风险不能被准确识别。
此外,借助本国中央银行与IMF、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从全球视野开展系统性风险的早期预警。
因此,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有利于在国家层面上实施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1999年,美国开始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金融机构混业经营。
金融格局的变化引发了监管框架的调整,美联储作为联邦政府的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必要时可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进行有限制的监管;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保险同业协会和州保险厅等机构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各监管机构如果认为美联储的监管不适当,可优先行使自己的裁决权,从而?现?金融监管“去央行化”的趋势。
这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混合的监管体系,导致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既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也为次贷危机埋下了伏笔。
在英国,自1997年将金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去后,由于缺乏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督权,英格兰银行对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和评估受到制约。
而拥有金融监管权的FSA因缺乏宏观管理的经验,在金融监管中缺乏宏观意识,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效果不显著。
理论分析和实践表明,由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会实现金融稳定成本的最小化。
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在拥有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中央银行的管理下,金融机构更能够适应货币政策的变化;另一方面,中央银行更有动力去研究在不同政策环境下影响金融稳定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逆周期调控措施。
2010年,英国财政部长奥斯本(Osborne)指出:“只有独立的中央银行才有对宏观经济的广泛理解,并作出宏观审慎决策”。
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可以促使其灵活运用各种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抑制金融机构的顺周期行为,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有助于“最后贷款人”作用的发挥过去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央银行既负责金融监管,又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会产生金融机构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经营,而经营失败又依赖中央银行救助的问题,因此主张将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以消除这种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