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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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实施规定
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1、本意见所称党务公开,是指集团党委及各党总支、支部,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
2、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推行党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纪、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与港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1、凡属党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应当公开。
党员、群众要求公开,但集团党委或各党总支、支部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2、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领导班子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情况;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
(5)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限
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适宜向广大员工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港报、办公局域网、集团网站等形式公开。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集团党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分管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或年底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实行党务公开之前,应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2、确定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并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3、实施公开。
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
4、收集和处理意见。
通过设立意见箱和网站专题论坛、开通咨询电话、公开电子邮箱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
5、立卷和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集团党委和下属各党总支、支部的主要领导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是具体负责人。
2、强化对党务公开的检查考核。
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批评教育,直至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