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合集下载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追责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由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全体职工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

二、追责问责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追责问责范围包括:(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失误、任务未完成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行为。

第六条追责问责标准:(一)对一般性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分;(二)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三)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收集:通过举报、检查、调查等方式收集追责问责线索;(二)线索核实: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核实,确有违规行为的,纳入追责问责范围;(三)调查取证: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四)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人和责任程度;(五)问责决定:根据责任认定,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六)问责执行:对问责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追责问责到位;(七)整改落实: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八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问责公正、透明。

四、申诉和复查第九条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十条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复查期间,追责问责决定暂停执行。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文件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文件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责任问责,是指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损害单位利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权责一致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

(二)公平公正原则:问责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客观,确保问责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问责不仅要对责任人进行惩戒,还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改进工作。

(四)实事求是原则:问责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第二章问责范围与对象第四条问责范围包括:(一)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决策、研发、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各项工作。

(二)对外业务活动:与合作单位、客户、供应商等的外部交往中的失职行为。

(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问责对象包括:(一)单位全体员工。

(二)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举报:任何单位内部员工或者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以向单位领导层举报责任事故或者不称职行为。

(二)调查:单位领导层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三)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实,确有失职行为的,应当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程度。

(四)问责:根据核实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可以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岗位调整等措施。

(五)反馈:将问责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告知责任人。

第四章问责方式与处理第七条问责方式包括:(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级或者降职。

(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处理措施:(一)经济处罚:扣除责任人一定比例的工资或者奖金。

(二)行政处罚:给予责任人一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如停职检查等。

问责制度范例

问责制度范例

问责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目的: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规范各级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责任与权利相匹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2.本制度不适用于外籍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问责内容与标准1.工作质量:员工因工作疏忽或不当导致的工作质量问题,如出现错误、延误、漏报等。

2.工作效率:员工因拖延、懈怠导致的工作效率低下,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经常需要他人协助等。

3.职业操守: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接受贿赂等。

4.团队协作:员工因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导致团队工作效率下降,如不能与同事有效沟通、拒绝协助他人等。

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

四、问责程序1.投诉受理:员工或团队对其他员工或管理者的行为有异议,可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

2.调查核实: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请外部专家协助。

3.结果通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结果通报给相关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降职等。

5.执行处罚: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处理结果。

6.申诉渠道:责任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层申诉。

领导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五、问责制度保障措施1.公司设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小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处理员工问责事件。

2.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问责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问责意识。

3.公司将建立员工奖惩档案,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作为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之一。

4.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事实的投诉人或调查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公司将对涉及问责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问责制度范本

问责制度范本

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健全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1.2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1.3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3.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3.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1.3.3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1.3.4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1.3.5 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2.1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2.1.1 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1.2 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2.1.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2.1.4 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2.1.5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2.1.6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2.1.7 其他应予问责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3.1 问责启动3.1.1 问责事项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问责事项发生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问责申请。

3.1.2 董事会接到问责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

3.2 问责调查3.2.1 董事会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3.2.2 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核实问责事项,形成调查报告。

3.3 问责决定3.3.1 董事会根据调查报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

3.3.2 问责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问责对象;(2)问责理由;(3)问责方式;(4)问责期限;(5)其他相关事项。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明确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第三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负有最终责任,对公司整体运营和决策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坚守本职、勤勉尽责,坚决执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第五条落实追责和问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流程,由集团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追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层层递进,先追责个人,再追责机构。

第七条追责个人的具体流程如下:(一)责任事实调查,要认真开展客观公正的事实调查,建立真实、全面、准确的责任事实证据档案;(二)责任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事实进行认定,明确责任人;(三)追责告知,以书面形式向责任人告知追责决定,明确具体责任及追责的方式和途径;(四)追责处理,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等。

第八条追责机构的具体流程如下:(一)责任事实调查,要认真开展客观公正的事实调查,建立真实、全面、准确的责任事实证据档案;(二)责任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事实进行认定,明确责任单位;(三)追责告知,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告知追责决定,明确具体责任及追责的方式和途径;(四)追责处理,对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制度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调整、责任追究、经济惩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第三章问责第九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集团公司整体运营和决策负责,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十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监督,当领导班子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时,董事会有权向领导班子问责,包括但不限于表决不通过其职务安排等。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部门和岗位对下级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当下级部门和岗位在业务操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时,上级部门和岗位有权向其问责,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指导、责令整改等。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或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不论其职位高低,均应公平公正地进行问责。

2. 权责一致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3.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在问责过程中,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也要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员工改正错误。

4. 实事求是原则:在问责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情况,避免主观臆断,确保问责的准确性。

第二章问责范围第五条以下行为属于问责范围:1. 工作失职: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造成不良后果。

2. 泄露公司秘密: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

3. 弄虚作假:在报告、统计、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4. 违规操作: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

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

6.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上级或相关部门。

2.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层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

4. 问责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工作计划失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各类各级工作岗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为公司所有决策、研发、生产、品质、采购、仓管、车间、销售、技术维修服务、行政、人事、安全等管理工作及保障服务活动。

第五条问责制坚持的主要原则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履行责任。

2、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追究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冤假错案。

3、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被问责人必须公平对待,实行同工同责,避免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问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责任追究,激励公司人员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避免滥用权力和不作为。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问责决定、问责执行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1、初步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正式调查。

2、正式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公司问责制度

公司问责制度

公司员工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3)责任问责对象是公司全体员工.4)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5)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员工罚多少,主管罚多少。

第二章办公问责1.在办公时间闲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经济罚款:20元/次2.在办公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等。

经济罚款:20元/次3.在办公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聊天、玩游戏或办其它私事。

经济罚款:20元/次4.对限期完成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经济罚款:50元/次5.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私事,未出差谎报出差。

经济罚款:100元/次6.费用报销工作中出现虚开消费发票金额、以少充多、以假充真、以无充有等违规操。

经济罚款:200元/次7.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经济罚款:200元/次8.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经济罚款:500元/次9.收受客户、下属贿赂,牺牲公司利益为其谋取好处的。

经济罚款:500元/次10.对同一问题,公司催促3次仍未能及时解决的。

经济罚款:50元/次11.发给岗位服装的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经济罚款:10元/次第三章部门问责一、关于行政方面1.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不及时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四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四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常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哦,或者损害管理下岗的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____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____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时间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水平和效益,建立健全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和岗位应自觉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对失职失责、不作为和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追究和问责。

第三条责任追究要坚持明责、实责、问责、严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岗双责,绝不姑息纵容。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范围和方式第四条集团公司追究责任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五条追究责任方式包括警告、诫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调岗换届、降级、撤职、开除等。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六条追究责任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

第七条追究责任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收集证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集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材料、口头证言、相关资料等,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2.调查核实:成立调查组,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进行核实调查,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留下书面记录。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并形成意见报告。

4.加强事后整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追究责任:根据追究责任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告通报。

第五章追究责任的标准和依据第八条追究责任的标准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追究责任。

2.过失行为: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根据责任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3.不作为行为:对于明知存在问题却不采取行动、不作为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

4.执行不力行为: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完成的行为,应追究责任。

第六章问责措施的适用原则第九条问责措施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岗双责:对于兼任多个职位的人员,可以根据其不同职责和重要程度,分别追究责任。

2.认定责任人的职级高低、岗位重要性、过失程度等,作为问责措施适用的重要依据。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发挥公司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强化公司内部问责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所有员工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问责制度。

第三条公司问责制管理是公司内部一种管理手段,目的是规范员工的行为,促进企业发展,确保公司整体运营秩序。

问责制管理原则上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行为,但对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特殊工作领域,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司问责制管理实行目标任务责任制,强化对责任主体的约束,建立问责责任连续、层级逐级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内部树立正确价值观,秉承诚信、团结、奉献、创新的精神,强调工作效率,保持公司形象。

任何违背公司价值观和工作原则的行为将受到问责处理。

第二章问责制度的主体第六条公司问责制度的主体包括:(一)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和发展;(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三)公司高管层: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职工作负有管理和执行责任;(四)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及班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和班组管理和执行责任;(五)基层员工:公司员工,对本工作岗位工作执行责任。

第七条公司各级主体应当切实履行问责责任,严格遵守公司问责制度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清楚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第三章问责制度的内容第八条公司问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目标责任:各主体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划定责任,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有效实施;(二)权利责任:各主体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履行本职责任,有效地行使管理权利;(三)问责机制:建立完善的问责责任连续、层级逐级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四)奖惩机制:对履行好本职责任的人员给与相应奖励,对违背公司规定和价值观的行为给与相应惩罚;(五)信息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工作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

公司首问责任制度(5篇)

公司首问责任制度(5篇)

公司首问责任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阳春管理层的执行力和各部门办事效能,促进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在受理、接待本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以下统称服务对象)的各类业务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来访、来电、来函及各类会议等形式,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处理相关工作或提供相关服务时,由首问责任人(第一个被问知的部门或员工)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部门员工的具体分工,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立即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将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有关工作移交给该事项职责所属部门或职责所属责任人承办,同时____工作处理的进度和质量,并负责到底的制度。

三、首问责任人职责:1、当服务对象提出的解决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本人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则由首问责任人按本人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予以处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处理结果,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

2、当服务对象提出的处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首问责任人应该耐心解释和协调,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属于本部门其他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由首问责任人主动告知相关工作责任人,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与何部室联系,必要时应主动与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联系。

若有关人员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部门)、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并亲自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限定时间内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办理事项。

若有关人员出差或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照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给服务对象答复,并跟踪到底,直至办结。

四、承办人的确定:1、一般情况下,首问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业务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的具体分工,可以直接确定承办人。

问责制度完整版

问责制度完整版

问责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 问责原则:问责制度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员工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2. 问责范围:问责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
-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 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行为;
-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 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

3. 问责程序:问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调查取证:发现员工存在失职行为后,相关部门应
立即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
- 处罚决定:根据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 整改监督:对受到处罚的员工,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接受监督。

4. 问责申诉:员工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四、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问责制度大全

问责制度大全

篇一:责任问责制度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团队执行力,促使公司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基本要求,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伤害公司或者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本款所称不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拒绝、抛却、推委、不彻底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责任核定过程与结果并重。

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4、公开公正原则。

问责程序公开化,力求以事实说话,坚决维护问责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1、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或者未就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向上级主管说明并获准而未能完成的。

2、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者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4、对重要工作不设置质量控制与成果检视点,或者因过程管控不到位,导致工作浮现严重问题或者工作目标无法完成的。

5、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决策或者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者损失的。

6、不按照集体决策执行,或者违背组织程序越级干预工作,导致工作过错的。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司各方利益,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第二条公司责任追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责任追究采取分级管理、精确追究、公开公正、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责任追究实行包容和谐、宽严相济的原则。

第三章责任追究对象第五条公司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程序第七条追究责任的程序应分为以下阶段: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追究程序、事后整改。

第八条调查取证环节应确保公平、公正、客观、有效,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

第九条责任认定环节应根据调查取证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公开透明地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条追究程序应依法进行,确保被追究人享有合法权益和提供申辩的机会。

第十一条事后整改应针对责任追究的结果进行必要的整改和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责任追究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二条根据责任的严重程度,公司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处分;(二)罚款;(三)停职;(四)降职;(五)撤职;(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公司责任追究制度应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等形式进行具体落实。

第十四条公司应做好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内控管理,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的重大责任追究事件,公司将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管理层。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其他规章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一、背景现代企业集团由于其组织庞大、涉及广泛的特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以保障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旨在明确集团公司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原则,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组织绩效,确保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三、责任追究原则1.全面负责原则:集团公司的领导干部负有全面负责的责任,不能将自己的责任推给他人。

2.合理分工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职责分工上应明确、合理,各尽其责。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按照职责划分,对自己所领导部门或项目负责,确保工作按规定有序进行。

4.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追责,不得隐瞒、掩饰或歪曲事实。

5.依法追责原则:在处理责任追究和问责问题时,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四、问责制度1.领导干部问责(1)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未能履行本职工作的,应按工作失职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履职不力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撤职、降级或开除处分。

2.员工问责(1)员工在岗位上未能履行本职工作的,应按工作失职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履职不力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合作伙伴问责(1)合作伙伴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未能履行的,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伙伴,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中止或终止合作关系。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制,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媒体曝光、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第二章责任问责对象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第五条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责任问责的内容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或盗窃事故的;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及公司质量手册,造成质量事故或投诉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消防盗窃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工作目标的.六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运输计划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或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运输计划或工程进度的;七工作推诿扯皮或遇工作职责交叉的事情推卸责任,对出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而放任自流,导致贻误时机或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八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九、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及主管部门处罚的;十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十一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二、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媒体批评的.十四、其他需要追责的情况.第四章责任问责的方式第七条责任问责采取下列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诫勉、撤职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第五章责任问责程度的界定第八条经济损失责任程度界定为特大级、重大级、严重级、一般级四种.一下列情况视为特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或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3、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0人次及以上或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处罚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10人及以上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8、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致残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3、受到省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500人次及以上客或户投诉3次口头、、书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三下列情况视为严重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3、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300人次及以上客户投诉1次口头、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3人及以上5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四下列情况视为一般级1、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2、受到非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人次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3、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4、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1人以上3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第六章问责责任标准第九条发生特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发生重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发生严重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合同.并分别处以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发生一般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并分别处以一次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第九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第十四条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责令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当事人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第七章问责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法务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收集、归档工作.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有专项责任追究制度的,按专项制度执行.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制,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媒体曝光、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
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问责对象
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第五条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责任问责的内容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或盗窃事故的;
(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及《公司质量手册》,造成质量事故或投诉的;
(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消防盗窃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
(五)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工作目标的。

(六)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运输计划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或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运输计划或工程进度的;
(七)工作推诿扯皮或遇工作职责交叉的事情推卸责任,对出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而放任自流,导致贻误时机或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

(九)、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及主管部门处罚的;
(十)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十一)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十二)、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十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媒体批评的。

(十四)、其他需要追责的情况。

第四章责任问责的方式
第七条责任问责采取下列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诫勉、撤职等行政处分;
(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
(五)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第五章责任问责程度的界定
第八条经济损失责任程度界定为特大级、重大级、严重级、一般级四种。

(一)下列情况视为特大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或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3、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0人次及以上或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处罚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10人及以上)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8、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二)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致残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3、受到省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500人次及以上客或户投诉3次(口头、电话、书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
(三)下列情况视为严重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
3、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300人次及以上客户投诉1次(口头、电话)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3人及以上5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
(四)下列情况视为一般级
1、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
2、受到非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人次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
3、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4、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1人以上3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第六章问责责任标准
第九条发生特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发生重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发生严重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合同。

并分别处以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发生一般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

并分别处以一次赔偿的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参照第九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第十四条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

责令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对当事人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章问责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法务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收集、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有专项责任追究制度的,按专项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