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箱施工工艺标准(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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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箱施工工艺标准(综合版)

(QB-CNCECJ21101-2006)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现场制作安装施工的空气分离装置(空分装置)的冷箱结构、冷箱、冷箱设备的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技术资料

2.1.1.1 设计资料(结构、设备、管道施工图、材料表、标准图、设计说明及技术规定等);

2.1.1.2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

2.1.1.3 与上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2.1.2 施工标准规范

2.1.2.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

2.1.2.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2.1.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2.1.2.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2.1.2.5《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2.1.2.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2.1.2.7《铝及铝合金焊接技术规程》HGJ222;

2.1.2.8《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02;

2.1.2.9《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HG/T2387;

2.1.2.10《铝制空分设备安装焊接技术规范》JB/T6895;

2.1.2.1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

2.1.2.1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L82;

2.1.2.13《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

2.1.2.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J84。

2.1.3 施工方案

2.1.

3.1 冷箱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2.1.

3.2 冷箱设备工程施工方案;

2.1.

3.3 冷箱工艺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2.1.

3.4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按照材质不同准备);

2.1.

3.5 计量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

2.2 作业人员

2.2.1 作业人员配备

1

表2.2 主要作业人员

2.2.1 登高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有恐高症、癫疾、饮酒后的人员不得登高。

2.3 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

2.3.1 钢结构材料的检查、验收、存放、保管。

2.3.1.1 所用的钢材和联接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高强度螺栓还要检查其复验报告。

2.3.1.2 钢材表面不应有严重的弯曲、损伤、重皮等缺陷,钢材表面的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板厚度负偏差值的1/2。

2.3.1.3 在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下按到货清单清点材料数量,并复查其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3.1.4 按材料品种、材质、规格、批次划区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不锈钢与碳钢、合金钢应分别放置。

2.3.1.5 材料的保管、发放要定专人负责,做好材料的登记台帐、发放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材料的销核、库存、缺件的统计工作。

2.3.1.6 材料、构件发放时,应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标识移植。

2.3.2 设备、材料的检查、验收、存放、保管

2.3.2.1 交付安装的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安装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3.2.2 设备开箱应在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下对照装箱单及图样,按下列项目检查与清点,并做好详细记录:

(1)箱号、箱数及内外包装情况;

(2)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

(3)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4)设备内件及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5)设备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

(6)装箱清单、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和专用工具;

2

(7)其它需要记录的情况。

2.3.2.3 设备及其零、部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锈蚀、错乱或丢失。2.3.2.4对于精密机械、电气设备、仪表及其它不能露天放置的设备,必须入库保管。认真做好防雨、防潮、防干燥、防冻、防火、防盗、防腐蚀、防变形、防过期变质等工作。

2.3.2.5 必须按照设备所属工号、位号,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分区存放。做到堆、放整齐,标记清晰,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同一种设备的内件堆放在一起,避免混杂堆放。

2.3.2.6 化工原料和备品备件,包括随机带来的易损件以及高精贵重仪表器材交建设单位保管。

2.3.2.7 设备材料发放,要专料专用,按工号、按施工图纸对号入座,并严格建立领发制度,做到“三对口”,即领与发数量对口、规格和材质对口、用的工号部位对口,严防领错用错。

2.3.2.8 凡与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等设备及配件,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妥善保管。

2.3.2.9 对分段到货的设备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还要检查分段处定位基准线,复核分段尺寸、管口方位及总体尺寸和管口方位。

2.3.3 工艺管道材料的检查、验收、存放、保管

2.3.3.1 交付安装的材料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或质量证明书。

2.3.3.2钢材表面不应有严重的弯曲、损伤、重皮等缺陷,钢材表面的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板厚度负偏差值的1/2。

2.3.3.3 在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下按到货清单清点材料数量,并复查其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3.3.4 按材料品种、材质、规格、批次划区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不锈钢与碳钢、合金钢应分别放置。

2.3.3.5 材料的保管、发放要定专人负责,做好材料的登记台帐、发放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材料的销核、库存、缺件的统计工作。

2.3.3.6 材料及组成件发放时,应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标识移植。2.3.3.7 材料发放,要专料专用,按工号、按施工图纸对号入座,并严格建立领发制度,做到“三对口”,即领与发数量对口、规格和材质对口、用的工号部位对口,严防领错用错。

2.3.3.8 凡与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等设备及配件,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妥善保管。

2.3.3.9 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皱、重皮等缺陷;

(2)锈蚀、凹陷及其它机械损伤的缺陷,其几何尺寸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偏差;

(3)螺纹、密封面、坡口的加工精度、粗糙度及几何尺寸应达到设计或制造标准的要求;

(4)有产品标识。

2.3.4 焊接材料的检查、验收、发放

2.3.4.1 焊接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验收时应复查其型号、牌号、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包装情况等。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质量证明书应符合相应标准或;

(2)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无受潮现象;

(3)产品外表面不得被污染,无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

(4)识别标识清晰、牢固,并与实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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