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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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大约
2.限度:
①信用证效期:开证行仅在信用
时间限度 证效期内承担付款责任。
②装船期: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 最迟装船期前装船。
③交单期:受益人必须在规定 的交单期内交单。
①信用证效期:开证行仅在信用证效期内承担付款责任。 Expiry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 Maturity: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a. 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 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 c. to accept a bill of exchange (“draft”) 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案例分析 1
英国伦敦某进口商购买我出口商一批食品, 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向P银行申请开出L/C, 金额为USD100,280。
我方银行于2008年11月10日议付,并向开证 行寄单索汇。开证行接单后于11月20日来电拒 付,理由为:“受益人未按合同规定分两批装 船发货。”
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2
第五章
信用证结算业务
本章教学目的
信用证依靠的是银行信用,银行凭受益人提交的相符 单据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大大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信用 风险。根据贸易背景不同,进口商可以到银行申请开立 不同类型的信用证,不同信用证处理中各具特点。信用 证业务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范 和约束。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业务 中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流程, 熟悉信用证条款和UCP600相关规定。
②装船期: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最迟装船期前装船。 Latest ship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 Shipment not later than:_____________
③交单期: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 All docu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within __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but within the date of validity.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下汇票 付款人应是银行
开出偿 证口付 行地行
行
开证行能否以开证申 请人破产倒闭为理由 拒付? X
UCP600第六条C款规定: 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 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
开证行保证条款
We hereby agree with the drawers, endorsers and bona-fide holders of the draft (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that such draft (s) shall be duly honored on due presentation and delivery of documents as herein specified.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二、信用证的特点
(一)信用证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二)开证行承担的付款责任是有条件和限度的 (三)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的自足性文件 (四)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
(一)信用证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注
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①信用证是银行的付款承诺。
②开证行的付款是有条件的,银行应凭相符交单而付款。
③开证行的付款时间可以是即期,也可以是远期付款。
信用证
UCP600第二条规定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 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 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 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 的确定承诺。 a.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 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b.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 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 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 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 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第一节 信用证业务概述 第二节 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业务流程 第四节 信用证的种类
第一节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的概念 二、信用证的特点
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它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 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 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 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开立后,开证行不能以开证申请人破产 、倒
闭为理由拒付。 ✓开证行付款的理由是:单据与信用证一致。 ✓开证行正当的拒付理由是:单据与信用证不一 致。
(二)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是有条件和限度的
1.付款条件: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金额限度
开证行承担的付款金额为证面 金额 amount: up to/about
2008年4月5日巴基斯坦卡拉奇H银行来证规定:金额 为4,757.58英镑,装期为5月31日,效期为6月15日,购买 我国产松香(Rosin)一批。6月2日出口商交单时, 商业发 票上的货物名称为:Gum Rosin。
议付行在议付时提出信用证上所用的货名仅为 “Rosin”,出口商不应在发票上另“Gum”以免造成单证 不符,但出口公司坚持原订合同中就是这样写的,进口 商对此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不会形成纠纷,议付行此时 不再坚持,遂议付寄单索汇。6月15日开证来电拒付,原 因是“货名与信用证不符”(Description of goods showing gum rosin instead rosin documents not accep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