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坪运行管理组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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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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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四月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管理规定的目的1.2 管理规定的依据1.3 管理规定的定义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2.1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机构2.1.1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2.1.1.1 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成员2.1.1.2 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1.1.3 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职责2.1.1.4 机场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2.1.2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机构2.1.3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2.2 现场运行中心在机坪运行管理中主要职责/权限2.2.1 现场运行中心在机坪运行管理工作中职责2.2.2 现场运行中心实施机坪运行管理的权限2.3 公安局在机坪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及权限2.4 安全检查站在机坪运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2.4.1 安全检查站在机坪运行管理中的职责2.4.2 安检站在机坪运行管理中的权限2.4.3 驻场武警单位在机坪运行管理中的权责第三章航空器地面运行管理3.1 航空器机坪运行规定(通讯/滑行/引导/监护/系留/牵引/试车)3.1.1 机场对机坪航空器实施管理的规定3.1.2 机场地面服务频率3.1.3 机场对航空器机坪滑行的规定(包括直升机空中滑行)3.1.4 航空器现场监护3.2 航空器机坪推出/牵引3.3 航空器机坪作业及试车3.3.1 航空器机坪作业规定3.3.2 机坪航空器试大车规定第四章航空器地面保障和作业规程4.1 航空器作业保障管理规定4.2 航空器作业保障监管4.2.1 监管依据4.2.2 监管范围4.2.3 监管记录4.3机坪运行保障作业规程4.3.1 反光锥形标志物(安全锥筒)摆放规定4.3.1.1 安全锥筒摆放标准4.3.1.2 安全锥筒摆放规程4.3.2 登机桥(廊桥作业规程)4.3.2.1 登机桥(廊桥)使用规定4.3.2.2 登机桥日常管理规定`4.3.2.3 登机桥作业前检查制度4.3.2.4 登机(廊)桥靠、撤航空器的有关规定4.3.2.5 登机桥操作规程4.3.2.6 非正常(特殊)情况下的停机桥处理措施:4.3.2.7 廊桥二次对接规程4.3.3 引导车作业规程4.3.3.1 引导员准备阶段作业规定4.3.3.2 引导航空器作业规程4.3.4 机务作业规程4.3.4.1 指挥航空器滑行、停靠规定4.3.4.2 指挥航空器滑行、停靠操作规程4.3.4.3 航空器地面牵引规程4.3.5 机务维修作业规程4.3.5.1 机务维修作业责任4.3.5.2 航前维修作业程序4.3.5.3 过站维修作业程序4.3.5.4 航后维修作业程序4.3.5.5 航空器故障处理流程4.3.5.6 燃油沉淀检查程序4.3.5.7 航空器过夜交接程序4.3.5.8 冬季航空器除冰规程4.3.6 特种车辆作业规程4.3.6.1 特种车辆机坪作业规定(总则)4.3.6.2 特种车辆作业规程4.3.7 特种设备作业规程4.3.7.1 50T飞机轮轴千斤顶安全使用规定4.3.7.2 飞机牵引杆安全操作规定4.3.8 航空器加油作业4.3.8.1 航空器加油作业规定4.3.8.2 航空器添加润滑油、液压油等辅助油料规定4.3.8.3 燃油溢漏处理规定4.3.8.4 机坪溢漏油处理程序/方法4.4 机坪保障作业区域划分4.5安全警示线(红色)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第五章特种设备/设施准入许可/备案制度5.1 机坪保障作业的特种设备/设施准入制度5.2 特种设备/设施备案制度5.3 特种设备/设施及相关的作业规程管理5.4 设备/设施准入管理规定(细则)5.4.1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5.4.1.1 机坪运行管理部主要职责5.4.1.2 驻场各保障单位主要职责5.4.2 设备准入管理规定5.4.2.1 申请及批准5.4.2.2 设备/设施编号规则5.4.2.3 机坪设备/设施日常管理规定5.4.2.4 机坪设备/设施的违章处理第六章机坪设施/设备使用与摆放管理6.1 机坪设备/设施管理规定6.1.1机坪设施/设备使用与摆放管理规定6.1.2 机坪违章停(摆)放设备的处理6.2 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摆放区6.2.1 廊桥设备摆放区规定6.2.1.1 工作梯摆放规定及要求6.2.1.2 拖杆使用与摆放规定6.2.1.3 特种车辆等待车位规定6.2.1.4 工具箱使用规定6.2.1.5 轮挡的使用管理6.2.1.6 高梯使用管理6.3 集装箱/托盘、行李拖斗的使用管理6.4 机坪灭火瓶配置、使用规定及日常性管理职责6.5 机坪泛光照明设施使用管理规定6.5.1 机坪泛光照明的控制6.5.2 机坪泛光照明灯的运行标准6.5.3 机坪泛光照明的检测6.5.4 机坪泛光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第七章停机位分配原则与使用管理7.1 停机位分配原则7.2 停机坪的使用规定第八章飞行区车辆交通及人员活动管理8.1 前言8.2 机坪车辆审批制度8.2.1 机坪车辆准入/审批规定8.2.2 内场车辆牌照申请程序和规定8.2.2.1 申领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证应提交下列凭证8.2.2.2 新购车辆申领程序及存档8.2.2.3 地方牌照车辆改挂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照申领程序8.2.2.4 相关规定8.3 机坪保障作业车辆驾驶证(内场驾驶证)审批/审验制度8.3.1 机坪保障作业车辆驾驶证的颁发规定8.3.1.1 具有以下条件的驾驶员可以领取场内驾驶证8.3.1.2 内场驾驶证申领程序8.3.2 机坪保障作业车辆驾驶证的审验规定8.4 飞行区内车辆交通管理规定8.4.1 机坪交通运行管理规定8.4.2 机坪驾驶员守则8.4.3 机坪车辆日常管理规定8.5 机坪车辆停放管理规定8.6 飞行区内车辆交通处罚规定8.6.1 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具体规定8.6.2 机坪交通安全违章行为记分标准8.7 飞行区内人员活动管理规定8.7.1 机坪旅客活动管理规定8.7.2 机坪工作人员活动管理规定8.7.3 摄影、广告活动准入制度和管理规定第九章飞行区不停航施工管理9.1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飞行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9.1.1 飞行区施工审批制度9.1.2 飞行区施工培训制度9.1.3 飞行区施工通行证件办理程序9.1.4 施工期间机坪进出管理制度9.1.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9.1.6 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制度9.2 《施工安全责任书》9.3 特殊情况下施工管理9.4 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安全员职责9.5 航后航班备降、返航不停航施工撤离信息流程图第十章飞行区卫生环境管理10.1 飞行区(机坪)环境管理规定(总则)10.2 机场飞行区环境管理措施10.2.1 机场飞行区环境日常管理责任单位10.2.1.1 现场运行中心场务队10.2.1.2 保安公司消防大队:10.2.1.3 机坪各运行保障单位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10.2.1.4 垃圾处理公司10.2.1.5 机坪运行管理部10.2.2 各单位、人员、车辆机坪作业的卫生环境管理规定10.2.3 机坪放水及漏油管理规定10.2.4 候机楼空侧墙面、登机桥外部保洁作业规程第十一章机坪消防安全管理11.1 机坪安全总体要求11.2 机坪灭火瓶配置、使用规定及日常性管理职责11.2.1 机坪灭火瓶配置(配置表见附件)11.2.2 机坪灭火瓶使用规定11.2.3 机坪灭火瓶日常性管理职责11.3 机坪消防安全管理11.3.1 机坪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11.3.2 机坪动(明)火管理11.3.2.1 机坪动(明)火管理规定11.3.2.2 动(明)火作业程序11.3.3 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11.3.4 人员和车辆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章机坪突发事件处置程序12.1 航空器应急保障预案12.2 机坪雷雨大风天气保障方案12.3 溢油漏油处理程序12.4 机坪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第十三章机场非正常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3.1 概念和定义13.2 适用范围13.3 非正常安全信息接收单位13.4 空侧非正常安全信息报告及程序13.5 信息的利用第十四章机坪运行管理培训14.1 机坪运行保障业务培训管理规定14.2 国家、民航局对飞行区从业人员资格岗位的要求14.3 机坪运行保障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第十五章机坪运行管理处罚规定15.1机坪运行管理处罚规定15.2机坪违章次数管理规定第十六章机场机坪作业人员服装标准16.1 机坪作业人员服装标准16.2机坪作业人员反光服装设计要求16.2.1 反光服所用材料的面积要求16.2.2 反光服的设计要求16.3 基底材料的要求16.3.1 基底材料颜色16.3.2 耐光色牢度试验后的颜色16.3.3 基底材料理化性能指标16.3.4 反光材料的光学性能和物理性能要求第十七章附件附件一:《机坪机位示意图》附件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交通图》附件三:《机坪运行安全协议书》附件四:《施工安全责任书》附件五:《机坪安全运行保障整改通知书》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管理规定的目的为加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确保机坪航空器、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正常,特制定本规定。

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A6版(2022修改)

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A6版(2022修改)

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A6版(2022修改)最新天津机场机坪管理细则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加强机坪生产运行管理,维护良好的运行秩序,确保机坪技术状况持续性地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保证航空器地面生产运行和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有序地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本细则以下称为天津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实施原则:机坪运行管理遵循“安全、正常、高效、有序”的原则,天津机场对机坪生产运行实施统一管理,对其它航空企业所属机坪有监督管理权限。

1.3.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天津机场各机坪的运行管理。

1.4.基本要求:1.4.1.天津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本细则以下称为运行指挥中心)代表机场对机坪生产运行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发挥安全生产运行协调中心、信息流程管理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用。

1.4.2.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对进入机坪作业或申领相关控制区域证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准入考核管理工作。

1.4.3.机场公安分局对取得有效的资格准入的人员核发相应控制区证件。

1.4.4.进入机坪的所有航空器、车辆、设备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并接受运行指挥中心的指挥和监管。

1.4.5.在机坪作业的单位应与机场管理部门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作业单位在机坪作业应当遵守的相关制度、职责和权力;并将车辆、设备标准作业手册或操作规程在运行指挥中心备案。

1.4.6.机场运行管理分委员会是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下设机构,承担对运行保障中有关问题进行管理、协调等具体工作,确保机场地区各单位运行生产的顺利开展。

机场管理机构及各驻场单位应当及时落实天津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安全运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4.7.运行管理分委员会协调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期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强化控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最新天津机场机坪管理细则制区运行管理。

运行指挥中心每季度负责运行管理分委员会协调例会的组织,机场相关保障单位、驻场航空公司及其他驻场单位参加,根据会议纪要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机场机坪工作制度

机场机坪工作制度

机场机坪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场机坪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场机坪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协同高效、文明作业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场机坪的所有作业活动,包括飞机进出、停放、装卸、加油、清洁、维修等。

第四条机场机坪作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并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机场机坪设立机坪管制部门,负责机坪运行管理、安全保障、服务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机坪管制部门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机坪管制部门应制定机坪运行计划,合理安排飞机进出、停放、装卸等作业,确保机坪运行高效有序。

第八条机坪作业单位应服从机坪管制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遵守机坪作业规程,确保安全、高效完成作业任务。

三、安全保障第九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服务技能。

第十一条机坪作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机坪安全。

第十二条机坪作业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饮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确保及时、妥善处理。

四、服务品质第十四条机坪作业单位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文明、礼貌、热情的服务。

第十五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加强航班信息传递,确保旅客、航空公司和机场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航班动态。

第十六条机坪作业单位应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减少旅客等待时间。

第十七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旅客满意度。

五、环境与资源管理第十八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减少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机坪作业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降低运行成本。

机场机坪的安全管理制度

机场机坪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机场机坪运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航空器及机场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场机坪内的航空器起降、地面保障、行李货物装卸、加油、维修、清洁等各项作业活动。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依法管理,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3. 科学合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机场机坪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机场运行管理部负责机场机坪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1)制定机场机坪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2)组织开展机场机坪安全培训、检查和考核;(3)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4)对机场机坪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 机场各保障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机坪安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航站楼管理部:负责航站楼内旅客行李货物装卸、航空器登机等工作;(2)航空器维修部:负责航空器维修、加油、清洁等工作;(3)航空货运部:负责航空货物装卸、运输等工作;(4)航空安保部:负责航空器起降、地面保障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5)机场消防队:负责机场机坪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等工作;(6)机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场机坪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

五、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1. 机场机坪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坪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机坪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机坪消防管理制度、机坪交通管理制度等。

2. 机坪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奖惩等。

3. 机坪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购置、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

4. 机坪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消防通道设置、消防培训、应急演练等。

5. 机坪交通管理制度:包括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指挥、车辆通行规定等。

六、安全培训与考核1. 机场定期组织开展机坪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宣贯详版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宣贯详版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总述细则其他总述总述1.本文件是局方第一个以规则形式明确机坪运行管理要求的文件,进一步的规范机坪运行管理秩序。

2.主要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3.本文件分12章节和2个附件,涵盖人员、设施设备、机位运行、飞机运行保障、飞机其它作业、机坪环境卫生、不安全事件、运行安全信息、运行风险评估与持续改进、违章扣分细则和不安全事件处置。

管理细则适用范围运输机场(包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机场管理机构授权运行指挥中心建管部机场管理机构•制定机坪运行管理手册(纳入机场使用手册)机场管理机构与各单位联系•与航空运输企业及驻场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机坪运行安全的协议•与自有机坪的驻场单位签订明确自有机坪管理责任的协议各机坪运行保障单位•各单位制定各自的作业规程并报备机场管理机构,建立并落实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个人和单位严格遵守本规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考核记录、检查记录、备案材料等信息,电子版至少十年,纸质版至少三年。

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千万级机场)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其他驻场单位机坪管委会办公室机场负责安全运行工作的领导1、依法依规,指导机坪运行安全管理工作2、制定和修改管委会章程,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3、审定机坪运行管理手册4、研究分析安全形势,评估运行安全状况5、对机坪运行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6、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安全问题7、协调解决影响机坪正常运行和效率的有关问题 管委会职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解决各单位需协调的事项机坪管委会•组织各保障单位每月一次例会,通报机坪运行动态、违章及问题整改情况机坪管委会办公室机场管理机构、航•按期落实管委会提出的有关安全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管理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机坪设施设备管理机坪检查管理机坪机位运行管理飞机运行保障管理飞机其它作业管理机坪环境卫生管理机坪不安全事件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准入培训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外来物管理、消防安全、空防安全、跑到入侵等)、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决定内容和考核方式)岗位作业规程和实际操作技能(员工所属单位决定内容和考核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复训和考核,复训不少于24学时,并向机场管理机构报备相关单位疑问:问题:“先考取内场驾驶证、再办理机坪通行证”先后顺序存在执行层面上的矛盾性。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目的及依据 (1)1.2用语含义 (1)1.3适用范围 (1)1.4实施原则 (1)1.5规定的管理 (2)1.6施行日期 (2)1.7解释权 (2)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3)2.1概述 (3)2.2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 (3)2.3运行监控指挥中心 (5)2.4飞行区管理部 (5)2.5公安局 (6)2.6安检护卫部 (6)2.7航站区管理部 (6)2.7能源保障部 (6)第三章机位使用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7)3.1基础设施、设备概况 (7)3.2停机细则 (8)3.3推出规则 (11)3.4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 (12)3.5旅客廊桥的运行管理 (15)3.6机坪泛光照明设备的运行管理 (18)3.7各类井盖的管理 (18)3.8机坪设备、设施的违章处理 (20)第四章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 (21)4.1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规定 (21)4.2航空器的入位引导 (26)4.3航空器保障作业期间安全锥筒的摆放管理 (28) 4.4航空器的拖曳管理 (29)4.5航空器离位监护的管理 (32)4.6航空器的试车管理 (33)4.7航空器的清洗管理 (35)4.8航空器的除/防冰管理 (36)第五章机坪交通管理 (37)5.1机坪内车辆的管理 (37)5.2驾驶证管理 (39)5.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交通规则 (40)5.4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细则 (45)第六章机坪施工管理 (47)6.1机坪施工管理 (47)6.2动火管理 (52)第七章机坪环境管理 (54)7.1机坪卫生保洁 (54)7.2机坪卫生要求 (55)7.3机坪污染处理 (57)第八章机坪消防安全管理 (58)8.1机坪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58)8.2保障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4人员和车辆的消防安全管理 (59)第九章人员安全防护 (61)9.1旅客的安全防护 (61)9.2机坪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62)9.3航空器发动机的危险及应对措施 (62)第十章机坪突发事件处置 (64)10.1机坪特殊天气处置 (64)10.2作业期间通讯联络中断处置 (65)10.3车辆?设备故障处置 (65)10.4航空器地面不安全事件处置 (66)10.5机坪关闭、开放程序 (67)第十一章机坪作业违章处罚细则 (69)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及依据为了保障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安全、正常运行,避免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昌北机场”)航空地面运行保障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从而达到使机坪技术状况持续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地面勤务工作能保证安全正常进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航空发[2003]第96号文《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和《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191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济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济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济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一、机坪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机坪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机场机坪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为飞机起降和停靠提供良好的条件。

机坪管理的任务包括机场机坪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运行管理等。

二、机坪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机坪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机坪运行部、安全保卫部、空中交通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机坪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航班调度、飞机停靠、货物运输等。

三、机坪使用管理:为了保证机坪的正常使用,在机坪上停靠的飞机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停靠,使用机坪的航班必须提前向机坪运行部申请,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位置进行停放。

同时,机坪上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以确保机坪的通行安全。

四、机坪安全管理:机坪安全是机坪管理的重要内容。

机坪上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机坪安全规定,包括佩戴有效的证件、服从机坪安全人员的指挥等。

对于机坪上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五、机坪维护管理:机坪的维护管理包括机坪的清洁、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等。

机坪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对机坪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机坪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机坪的正常使用。

六、机坪运行管理的控制措施:机坪运行管理的控制措施包括机坪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

机坪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这些措施,确保机坪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于违反机坪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

七、机坪规划和设计:机坪的规划和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并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机坪规划和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坪的布局、停机位的设计、跑道和滑行道的设置等。

总结起来,济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2024)主要关注机场机坪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它包括机坪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规定和控制措施来确保机坪的正常运行。

机坪规划和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并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关于修订《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成员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根据机坪运行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对《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16-216-31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青岛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停机坪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国际民航公约之附件十四》、《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明确机坪运行安全标准,建立机坪的各种管理制度,通过上述标准、制度的落实,加强机场机坪运行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保证机坪技术状况持续性地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保障地面勤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航空地面安全,确保机坪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在机坪范围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有关民用机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机场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营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以及本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青岛机场客机坪和货机坪作业的所有机场保障部门、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运行安全管理,包括:对航空器、车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地面设备设施的设置、摆放、维护及坪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等实行静态管理。

不包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内由基地航空公司各自负责其安全管理的维修坪和机库。

第四条修订说明本次修订是依据民航局最新条例法规和青岛机场停机坪运行实际状况进16-5行的第一次修订,今后将视情况变化进行修订完善。

机坪管理制度

机坪管理制度

机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加强机坪安全管理,保障飞机地面运行安全,提高机坪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包括飞机停放、接发、滑行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机坪管理职责,维护机坪秩序,保障机坪安全。

第四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遵循“保障安全、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原则,保障飞机地面运行安全和畅通。

第五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的原则,提高机坪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遵循“信息同步、协同配合、运行高效”的原则,提高机坪运行效率。

第七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机坪管理绿色发展。

第八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当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机坪管理职责,保障机坪安全。

第二章机坪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机场机坪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机场管理部门、机坪管理部门、机坪运行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十条机场管理部门负责机场机坪管理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机坪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机坪管理工作,包括机坪资源分配、地面运行协调、航班接发安排等工作。

第十二条机坪运行部门负责具体的机坪运行工作,包括飞机停放指引、地面运行指挥、货物装卸协调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强化机坪管理团队建设。

第十四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坪管理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完善机坪管理工作机制。

第三章机坪管理规范第十五条机场机坪管理工作应当根据航空公司的航班计划和需求,合理安排飞机停坪位置和航班接发顺序。

第十六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坪资源分配机制,合理配置机坪资源,提高机坪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坪秩序管理制度,加强机坪秩序管理,保障机坪安全。

第十八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飞机地面运行协调机制,加强飞机地面运行指挥和协调工作。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人员管理 (4)第一节人员准入 (4)第二节人员检查与退出 (5)第四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6)第一节一般要求 (6)第二节准入要求 (7)第三节日常管理 (7)第四节检查与退出 (10)第五章机坪检查 (10)第一节一般要求 (10)第二节监督检查 (11)第六章机坪机位运行管理 (12)第七章飞机运行保障管理 (13)第一节一般要求 (13)第二节机位适用性检查 (14)第三节飞机入位 (15)第四节作业保障 (15)第六节特殊天气保障 (20)第八章飞机其它作业管理 (22)第一节飞机维修与试车 (22)第二节飞机除冰雪 (24)第三节飞机清洗 (25)第九章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25)第十章机坪不安全事件管理 (28)第一节不安全事件分类 (28)第二节机坪不安全事件调查 (29)第三节不安全事件处置 (29)第十一章安全信息管理 (31)第一节安全信息收集 (31)第二节各类安全信息的处理 (32)第十二章机坪运行风险评估与持续改进 (33)第一节风险评估 (33)第二节持续改进 (34)附件一:机坪违章扣分细则 (36)1.1机坪违章扣分规则 (36)1.2违规处罚 (37)1.3控制区证件扣分样例 (39)附件二:机场不安全事件处置 (47)2.2现场处置阶段 (48)2.3现场恢复阶段 (50)2.4其他工作要求 (5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坪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机坪安全、正常、高效、有序的运行,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R1)、《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137CA-R4)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内的机坪运行管理。

XX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培训

XX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培训

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责任。
质量部
XX机场集团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机务维修工程公司职责
1. 负责按照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对航空器实施机务保障, 按照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地面维修协议要求协调各航空公司 航空器机务保障事宜; 2. 负责航空器进出港飞机停机位的安全、指挥、引导和牵 引,为飞机提供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加水、排污、 清扫客舱等服务工作; 3. 负责在轮挡放好后,向航空器驾驶员发出松刹车信号, 同时向其他地面保障人员发出可以靠接航空器的指令;
10号、11号机位为维修机位
质量部
XX机场集团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第七章 机坪车辆运行管理
(6)保障车辆接靠航空器和在停机位内倒车必须由专人指 挥;
(பைடு நூலகம்)车辆至少配备一个有效的灭火瓶; (8)机坪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靠近飞机时速不得超
过5公里; (9)接靠飞机次序原则上首先接靠廊桥或客梯车,依次为
(1)厦门、福州、黄岩、宁波、浦东、虹桥、杭州等机场 的备降机场;
(2)机务公司发现飞机故障后应及时向现场指挥中心报告 简况,如飞机在本场长时间故障或排故时间不确定时, 机务公司应及时向现场指挥中心报告其排故进程。
质量部
XX机场集团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第六章 航空器运行管理
➢ 要求
(1)航空器在机坪内牵引移动时,应在机务人员的监护下, 沿指定路线拖拽。 直线牵引速度—10公里/小时 开阔地、无障碍—15公里/小时 机位滑行道牵引—3公里/小时 障碍物、复杂区域—1.5 公里/小时
(2)安全停泊状态 发动机、防撞灯关闭;轮挡按规范放置;刹车松开
质量部
XX机场集团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第六章 航空器运行管理

机坪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机坪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航空器运行安全,提高机坪工作效率,规范机坪作业行为,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场所有从事机坪作业的人员、车辆、设备以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机坪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航空器、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坪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机坪工作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机坪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培训、考核机坪作业人员;(三)监督机坪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四)处理机坪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五)定期检查、评估机坪作业的安全状况。

第六条机坪作业部门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机坪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坪作业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二)负责本部门机坪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三)确保本部门机坪作业现场的安全;(四)及时报告机坪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三章机坪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机坪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民航局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二)了解机坪作业的相关知识;(三)熟悉机坪作业的操作规程;(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机坪作业人员应参加定期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机坪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穿戴统一的防护用品;(二)遵守机坪作业的操作规程;(三)保持通讯畅通;(四)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五)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第四章机坪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机坪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二条机坪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进行作业,不得随意穿越航空器。

第十三条作业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机坪上行驶时,限速5公里/小时;(二)不得在航空器附近停车;(三)作业完毕后,应立即驶离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作业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坪工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航空器、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场所有从事机坪工作的员工、外包服务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第五条机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机坪运行部门负责机坪作业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确保机坪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机坪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机坪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

第九条机坪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机坪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设备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机场应定期对机坪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机坪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第十三条机场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机场应定期对机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机场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机场应定期对机坪工作安全进行自查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机场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机坪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机坪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一、概述
机坪运行管理是一项对机坪运行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工作,其目标是确保机坪行为安全、高效、统一。

机坪运行规范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管理法规,适合机场的特殊特点,在全面有效管理机坪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机坪运行指南
1、航空器摆放管理:任何航空器在进入机坪使用区域之前,都需要由机场指派专业操纵机组将其摆放到指定位置,以确保机坪的安全运行。

2、入口通道管理:机坪运行规范指定,一般情况下,航空器及托运物品都只允许通过机场规定的入口通道进入使用区域。

3、入口标志控制:机坪运行规范要求,机场负责将航空器运行状态标志贴在规定的位置,用于提示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注意航空器运行状态以及机场工程活动状态。

4、机坪条件监视:
(1)机坪运行规范要求,机场负责实时监视机坪的条件,在记录的数据和参数中发现未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进行干预;
(2)机场主管部门还应定期检查机坪条件,建立反馈机制,从而及时发现机坪运行未符合飞行安全要求的情况;
(3)机场也可以建立机坪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机坪条件的共享和沟通。

5、停放服务管理:机坪运行规范还要求,机场应按规定将航空器停放指定区域,为停放航空器提供必要的维护和服务,并建立适当的安全……。

机坪管制规章制度

机坪管制规章制度

机坪管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场机坪管理工作,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航班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机场机坪区域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坪管理部门是机场机坪管理的主体,负责机坪的日常管理和作业指挥。

第四条机坪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严格执行机坪管理部门的指令,确保航空安全。

第五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坪使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坪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有关机坪管理事项的争议,由机场机坪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第二章机坪使用申请和审批第八条机坪使用单位在使用机坪前须向机坪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使用目的、时段和车辆型号等信息。

第九条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审批机坪使用申请,确保航班运行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机坪使用单位在使用机坪时,应当遵守机坪管理部门的指令,确保机场机坪的秩序。

第十一条机坪使用单位在使用机坪时,不得超越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时限,不得妨碍其他航班的运行。

第十二条机坪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机坪操作,确保机坪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机坪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机坪操作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坪使用单位的机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机坪秩序维护第十五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机场机坪秩序维护计划,加强巡查和监督,维护机坪秩序。

第十六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场机坪的标线、标牌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场机坪的地面交通进行管理,规划交通路线,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场机坪的灯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夜间运行的可靠性。

第十九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场机坪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废水、废气等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条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机场机坪紧急事件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

机坪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机坪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航空器运行安全,提高机坪车辆运行效率,保障机坪车辆运行秩序,根据《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场所有在机坪上运行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牵引车、客梯车、行李车、货梯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机坪车辆运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运行,提高效率;3. 严格监督,责任到人;4. 教育培训,持续改进。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坪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

第五条机坪车辆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机坪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警示灯、反光镜等。

第七条机坪车辆须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并喷涂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八条机坪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机坪车辆运行必须遵守机场制定的运行路线和速度限制。

第十条机坪车辆驾驶员必须佩戴明显的工作标识,并接受指挥塔台的指令。

第十一条机坪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前车、后车及侧车的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机坪车辆在停放时,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并确保不妨碍航空器运行。

第十三条机坪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车时,必须立即开启警示灯,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四条机坪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服从机场指挥塔台的统一指挥,确保航空器运行安全。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机场应建立健全机坪车辆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机场应定期对机坪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机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撞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

第十八条机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机坪车辆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机坪车辆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
1. 确定机坪运行区域划分和标记,制定机坪运行管理方案。

2. 对机场进出口进行管制,确保只有授权机动车辆进出机坪。

3. 对每个机坪运行任务制定必要的时序要求,以保证各系统任务的协调性。

4. 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听从空管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确保安全和顺利。

5. 对机场机坪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机坪状况良好,无杂草和其他障碍物。

6. 对机坪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机坪安全管理的认知和技能水平。

7. 建立和完善机坪巡逻、救援等应急机制,确保各种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得到处理和解决。

8. 对机坪摆渡车、装卸货物和排队等事项进行管理,确保不影响其他机坪运行活动。

9. 加强机坪运行安全监控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机坪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10. 按照机场运行标准和规范,定期检验和维护机坪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
行和使用。

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编号GZA-WI-ZL-09版本A1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编制李粤川日期2009.5.8唐军日期2009.5.10官兵日期2009.5.11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目录修订说明 (2)第1章总则 (5)1.1目的 (5)1.2适用范围 (5)1.3定义 (5)1.4机构设置 (6)1.5机坪运行管理机构职责 (6)1.6要求 (8)1.7贵州航空有限公司机坪的使用 (8)第2章机坪上的航空器运行管理 (9)2.1航空器在机坪上运作的要求 (9)2.2航空器的引导 (9)2.3机位分配原则与使用规定 (12)2.4航空器的牵引 (13)第3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15)第4章机坪泛光照明系统的使用管理 (16)第5章不停航施工管理 (17)第6章控制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8)6.1车辆管理 (18)6.2控制区驾驶员管理 (18)6.3控制区车辆行驶管理 (19)6.4车辆作业规定 (21)第7章控制区人员管理 (24)7.1人员要求 (24)7.2机坪内摄影管理 (25)第8章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26)第9章机坪消防管理 (27)第10章特殊天气及应急程序 (28)10.1强对流天气应急程序 (28)10.2低能见度情况下的地面活动管理 (29)10.3冰雪天气应急程序 (29)10.4大风天气下的应急程序 (30)第11章控制区突发事件的通报与调查处理 (32)11.1控制区突发事件的通报 (32)11.2控制区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2)第12章违规处罚 (34)12.1处罚办法 (34)12.2违规处罚细则 (37)12.3投诉与裁定 (40)第13章附则 (41)修订说明序号修订状态修改内容1删除1.4机构设置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值班经理室(以下简称“值班经理室”)2删除 1.5.2值班经理室职责3增加1.5.3现场指挥中心职责10)纠正机坪各类违章行为,并实施处罚4增加1.5.4安保分公司职责5)负责建立所有内场人员、内场机动车驾驶员和单位的电子档案,实时记录违犯本《规则》的行为和处理情况5增加1.5.5飞行区保障部职责6)负责督促保洁公司加强机坪卫生清扫6修改2.1.14)航空器发动机试车应在现场指挥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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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GZA-WI-ZL-09版本A1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编制李粤川日期2009.5.8审核唐军日期2009.5.10批准官兵日期2009.5.11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目录修订说明 (2)第1章总则 (5)1.1目的 (5)1.2适用范围 (5)1.3定义 (5)1.4机构设置 (6)1.5机坪运行管理机构职责 (6)1.6要求 (8)1.7贵州航空有限公司机坪的使用 (8)第2章机坪上的航空器运行管理 (9)2.1航空器在机坪上运作的要求 (9)2.2航空器的引导 (9)2.3机位分配原则与使用规定 (12)2.4航空器的牵引 (13)第3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15)第4章机坪泛光照明系统的使用管理 (16)第5章不停航施工管理 (17)第6章控制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8)6.1车辆管理 (18)6.2控制区驾驶员管理 (18)6.3控制区车辆行驶管理 (19)6.4车辆作业规定 (21)第7章控制区人员管理 (24)7.1人员要求 (24)7.2机坪内摄影管理 (25)第8章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26)第9章机坪消防管理 (27)第10章特殊天气及应急程序 (28)10.1强对流天气应急程序 (28)10.2低能见度情况下的地面活动管理 (29)10.3冰雪天气应急程序 (29)10.4大风天气下的应急程序 (30)第11章控制区突发事件的通报与调查处理 (32)11.1控制区突发事件的通报 (32)11.2控制区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2)第12章违规处罚 (34)12.1处罚办法 (34)12.2违规处罚细则 (37)12.3投诉与裁定 (40)第13章附则 (41)修订说明序号修订状态修改内容1删除1.4机构设置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值班经理室(以下简称“值班经理室”)2删除 1.5.2值班经理室职责3增加1.5.3现场指挥中心职责10)纠正机坪各类违章行为,并实施处罚4增加1.5.4安保分公司职责5)负责建立所有内场人员、内场机动车驾驶员和单位的电子档案,实时记录违犯本《规则》的行为和处理情况5增加1.5.5飞行区保障部职责6)负责督促保洁公司加强机坪卫生清扫6修改2.1.14)航空器发动机试车应在现场指挥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

任何类型的航空器试车,航空器运营人或代理人必须有专人负责试车现场的安全监控,并且应当根据试车种类设置醒目的“试车危险区”警示标志。

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试车危险区。

7增加 2.2.7航空器滑出或被推出人工指挥协调8增加 2.3.3航空器试车坪 2.3.4航空隔离机坪修改2.4.8被牵引的航空器应避让滑行中的航空器;各种车辆应主动避让正在实施牵引的航空器,严禁超车和抢、占行车路线。

9增加3.11廊桥活动端移动范围内采用红色线条设置廊桥活动区,禁止任何车辆和设备进入。

廊桥活动区内标示有廊桥回位点。

廊桥处在非工作状态时,应当将廊桥停留在廊桥回位点。

廊桥操作人员进行靠桥、撤桥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廊桥活动端。

10修改4.1机坪高杆灯为机坪泛光照明的主要设施,飞行区保障部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动力能源公司负责高杆灯的开关及供电电缆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

11修改6.2.2向安保分公司申领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通过安保分公司组织的考试。

考试内容应包括《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航总局第170号令)、本规定和道路实际驾驶等。

12增加6.2.6在航空器活动区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2)不得使用已涂改、伪造、冒领、挪用、暂借或失效的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通行证进入控制区。

13修改6.3.3机动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时,应开启黄色警示灯,按划定的道路和方向行驶,正确使用灯光。

14修改6.3.4行驶到机坪、滑行道交叉路口时,应当停车观察航空器动态,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15修改6.3.11车辆避让航空的规定1)车辆避让原则b)一般车辆避让特种车辆,特种车辆避让贵宾车辆和摆渡车;c)所有车辆避让旅客16删除6.3.11车辆避让航空的规定1)车辆避让原则f)任何车辆不得穿越旅客队伍17修改6.3.12因勤务保障需要停放在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含非机动车)、平板等勤务保障设备,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一车占用两个车位,在标有停车方向的车位停放时应按照规定方向停放,不得妨碍航空器运行和地面勤务保障工作18增加6.3.14航站楼4号与5号廊桥之间的车辆通道为单行通道,限高3.3米,牵引车、除冰车、吹雪车、加油车等大型特种车辆不得驶入。

19修改6.4.2当航空器正在进入或推出停机位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机位作业保障区。

20修改6.4.10车辆在机坪行驶路线、固定停放点之外倒车应当有人指挥,指挥信号和意图应当明确,确保安全。

21修改6.4.15提供保障作业的车辆不得影响相邻机位及航空器机位滑行通道的使用,不得妨碍廊桥的保障作业。

22增加6.4.18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含拖把)、集装箱、行李和集装箱托盘等特种设备,应当停泊或放置于指定的白色设备停放区和车辆停放区内。

作业人员离开后,车辆、设备应当保持制动状态,并将启动钥匙与车辆、设备分离存放。

保障工作结束后,各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所用设备放回原区域,并摆放整齐。

23增加6.4.21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实施保障作业期间,应将车辆停放在设备摆放区,不得停放在机位安全线内。

无设备摆放区的机位,车辆停放应当远离航空器,并保持至少5米以上距离。

24修改7.1.23)横(斜)穿机坪;25删除7.1.4未经机场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机坪内从事与保障作业无关的活动。

26修改8.3严禁向机坪倾倒、丢弃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禁止向机坪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向机坪排放污水、油等液体。

易燃液体应当用专业容器盛装,并不得倒入飞行区排水系统内。

27修改10.4.1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按照协议向现场指挥中心通报大风或阵风(5级(含)以上)的天气信息,现场指挥中心及时启动应急程序。

28修改10.4.5当风速达到8级时停止使用廊桥,确保航空器地面安全。

当风速达到10级(26米/秒)时,飞行区停止一切保障作业,现场指挥中心负责向飞行区保障部场务值班人员通报天气情况,发出大风气象警报,必要时要求航空器备降其他机场。

如预报为长时间大风,长时间不适于机场开放,由飞行区保障部发布航行通告,关闭机场。

29修改12.1.1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查处和纠正机坪各类违章行为,并将处罚情况及时通报安保分公司。

安保分公司负责建立所有内场人员、内场机动车驾驶员和单位的电子档案,实时记录违章行为和处罚情况。

30删除12.1.531增加12.1.5控制区通行证件分值管理制度32增加12.1.7对于车辆乱停乱放和设备摆放不到位,且又无法当场确定责任人的违章行为,由现场指挥中心在违章车辆、设备上粘帖《违章通知单》,按照处罚细则实施扣分处罚,同时书面通报责任单位。

无控制区车辆通行证件的设备,由现场指挥中心向违章单位进行书面通报,违章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回复现场指挥中心;逾期未反馈处理情况的,机场管理机构将在共管委会议上通报其违章事实,并视情节严重,限制该单位次年控制区车辆通行证办理数量。

33删除12.2违规处罚流程34修改/增加12.2违规处罚细则16、25、26、63、65、66,部分扣罚分值进行调整。

35修改12.4.12个工作日改为3个工作日36修改12.4.23个工作日改为5个第1章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机坪(以下简称机坪)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运行,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航空地面安全,根据《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民航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的部门及相关驻场单位。

1.3定义1.3.1机场:在陆地或水面上一块划定的区域(包括各种建筑物、装置和设施)其全部或部分意图供航空器着陆、起飞和地面活动之用。

1.3.2机场管理机构:指依法组建或者接受委托的直接从事民用机场运营管理的法人组织,本规定中机场管理机构特指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4驻场单位:指工作场所设于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除机场管理机构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1.3.5航空器运营人:任何拥有、租得、出租、控制、管理或运行航空器的人或公司。

1.3.6停机位:在机坪上意图用以停放航空器的一块指定场地。

1.3.7机坪:在陆地机场上划设的一块意图供航空器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或邮件、加油、停放或维修之用的场地。

1.3.8控制区: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包括停机坪、跑道、滑行道、航空器客、货舱、航空器维修区(含机库)、行李分检区、货物仓储处理区、航空加油站、到达行李大厅等区域。

1.3.9机坪勤务管理:在机坪上管理航空器和车辆的活动和运行的勤务。

1.3.10勤务车辆:为航空器提供各种勤务保障的所有机动车辆。

1.3.11运转区: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不包括机坪。

1.3.12活动区: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区域,由运转区和机坪组成。

1.3.13道路:在活动区划定的专供车辆使用的地面路线。

道路等待位置:一个指定的可能要求车辆在此等待的位置。

1.3.14跑道:陆地机场上供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用的一块划定的长方形场地。

1.3.15滑行道:在陆地机场设置供航空器滑行并将机场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之间连接的规定通道。

1.3.16障碍物:位于供航空器地面活动的地区或突出于作为保护飞行中的航空器的规定面的、一切固定的(临时或永久的)和可动的物体,或这些物体的一部分。

1.3.17净距:两物体最近两点间的水平距离。

1.3.17溢油:航空器在加、放燃油及地面加油设备输油时所发生的燃油泄漏和维修过程中燃油的过量排放。

1.3.18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控制区共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共管会”):共管会是全面负责控制区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管理机构,在控制区内从事各项管理活动、生产运营的单位均为共管委员会成员单位。

共管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共管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贵阳机场现场指挥救援中心。

1.4机构设置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量安全部”),民航贵州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机场公安局”),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指挥救援中心(以下简称“现场指挥中心”),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飞行区保障部(以下简称“飞行区保障部”),贵州航空安全保卫分公司(以下简称“安保分公司”),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机坪运行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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