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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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管理 (2)第三章基地认定 (5)第四章基地建设 (5)第五章协同单位管理 (7)第六章监督管理 (7)第七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根据《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经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药学理论知识和药学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工作的医疗机构药师的规范化培训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规划、认定和监督管理培训基地。

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负责组织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的审核、认定、评估及动态管理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培训基地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成立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或毕业后医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基地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实施和管理。

指导委员会实行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职能部门和药学部(药剂科)全面参与的协调领导机制。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培训招收、实施、考核及培训对象管理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相关制度,提供有利条件保障基地建设。

设置有培训基地的医院的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将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基地所需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等给予支持;(二)负责建立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组建管理人员队伍;(三)负责遴选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建立师资管理档案,对师资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

临床药师培训制度

临床药师培训制度

临床药师培训制度目标本文档旨在确立并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制度,以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培训内容1. 临床药学知识培训:包括药物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等相关知识的研究与掌握。

2. 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临床药师的医学文献查阅能力、药物治疗监测能力、药物方案设计能力等技能。

3. 沟通与团队合作培训:培养临床药师与医疗团队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的能力,提高药物治疗的协同效应。

培训形式1. 系统培训课程:定期组织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临床药学知识进行讲解和指导。

2. 在岗培训:培训期间,安排临床药师进行实际工作,并由导师进行辅导和指导。

3. 学术交流会:定期举办药学学术交流会,提供平台让临床药师分享经验和研究最新研究成果。

培训评估1. 考试评估:定期组织考试,评估临床药师掌握的临床药学知识和专业技能。

2. 实践评估:通过对临床药师实际工作表现的观察和评价,评估其沟通、协作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3. 反馈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给予临床药师反馈,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其能力和素质。

培训成果与奖励1. 培训证书:完成培训课程后,发放培训证书,证明临床药师已经接受过相关培训。

2. 职称晋升:根据临床药师在培训期间表现和评估结果,给予职称晋升的机会和奖励。

3. 继续教育:鼓励临床药师积极参加相关领域的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制定: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时间和进度安排。

2. 培训资源管理:确保培训所需的教材、设备和场地等资源的充足供应。

3.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和方法。

4. 培训记录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培训档案,记录每位临床药师的培训过程和评估结果。

以上为临床药师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共识和支持,共同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2015 年 4 月13 日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一总则(一)为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临床应用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文件的精神,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为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与实践技能,以及临床带教能力,按照规定进行认定与管理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

基地培训应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培训原则。

(三)培训基地分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两类。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接受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岗位培训或者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转岗培训;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接受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药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四)三级、二级医院(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专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 1 年。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评估能力、感染性疾病和慢病药物治疗通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 6 个月。

二培训基地的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初步具备独立胜任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在思想认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上达到以下目标:(一)对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其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的理1解。

(二)初步掌握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与沟通技能,知晓临床药师应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路径。

(三)培养树立临床药学思维,初步掌握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审核评估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历书写、案例分析、规范记录和资料整理等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

(四)初步具有参与临床会诊、疑难疾病与危重患者救治,以及协助临床医师选择最佳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能力。

(五)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者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能力,并能陈述其理由。

(六)具有掌握相关信息与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的能力,并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和用药教育的技能。

临床药学培训管理制度

临床药学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临床药学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临床药学培训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临床药学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技能;2. 增强临床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能力;3. 促进临床药学工作与临床医疗工作的紧密结合;4. 提升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水平。

三、培训对象1. 临床药学专业人员;2. 医疗机构中从事用药管理的相关人员;3. 医疗机构新入职的药学专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1. 药学基础知识:包括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等;2. 临床用药知识:包括药物治疗原则、药物相互作用、药物不良反应等;3. 药物信息查询与利用:包括药品说明书、药物数据库、临床指南等;4. 药物警戒与不良反应监测;5. 药物临床试验与评价;6. 药物经济学与药物政策;7. 药物管理规范与质量管理。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定期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2.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远程培训,方便学员随时学习;3.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学员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实地考察:组织学员参观优秀医疗机构,学习先进经验;5. 座谈交流:邀请临床药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展学术交流。

六、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理论考核、实践考核、案例分析考核;2. 考核内容:培训内容、临床药学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等;3. 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1. 成立临床药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3.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学员培训情况;4.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临床药学部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为规范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5〕257号)及《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床药师培训的组织领导,药学部具体负责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药学、教学、医务、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临床科室的专家组成,负责制订临床药师培训计划,并切实做好对培训的业务指导。

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药师培训办公室,负责实施临床药师培训教学、考核和培训质量监督。

药学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药学部临床药师负责培训基地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在培训基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与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相关的带教工作。

培训基地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成立带教组。

每个带教组由一名临床药师和两名临床医师组成。

临床药师负责学员的药学带教工作,临床医师负责本科室轮转期间的临床带教工作。

每个带教组承担2~3名学员的带教任务。

四、医务部、教学办协助对学员进行管理。

五、培训方式:在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指导下,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理论课程教育为辅,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提升学员参与临床药物的能力。

六、按卫健委要求对带教老师和学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专业培训计划,规范工作记录书写。

所有记录资料存档,统一管理。

七、严格规范请假制度,一般不准事假。

特殊情况请假须经批准,缺课时间利用周末及节假日弥补,以确保培训总时间不变。

八、培训基地收支账务独立立账(挂靠药学部),按国家和医院的有关标准收取进修培训费和住宿费。

经费支出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一、基地申报和审批1.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须经过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培训活动。

2.基地申报应提供详细的基地资料,包括场地面积、人员配置、实验设备等。

3.基地申报人须提供培训计划、培训教材、教学大纲等相关培训文件。

4.审批部门对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批准。

二、基地设施和装备要求1.基地应具备符合培训需要的实验室、图书馆、讲座厅等场所。

2.基地应提供培训所需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相关药品。

3.基地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等。

三、师资队伍建设1.基地应配备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临床药师,能够进行有效的培训教学。

2.师资队伍需定期进行进修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1.基地应根据培训计划,提供临床药师培训所需的理论和实践课程。

2.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3.基地可通过讲座、实验、临床实习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效果评估1.对参与培训的临床药师进行考核,评估其培训效果。

2.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

3.基地应定期向参训临床药师发放培训证书,以表彰其培训成果。

六、培训管理制度1.基地应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管理、课程管理、考核管理等。

2.管理制度应明确培训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并有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七、培训质量监控1.基地应定期进行培训质量监控,评估培训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控结果应反馈给相关负责人,以便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

八、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1.基地应保留完整的培训记录和档案,包括参训名单、培训课程、考核成绩等。

2.档案应妥善管理,确保其安全、保密。

以上就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的一些内容,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可以保证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规范运作和培训质量,有助于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最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最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2015年4月13日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一总则(一)为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临床应用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文件的精神,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为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与实践技能,以及临床带教能力,按照规定进行认定与管理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

基地培训应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培训原则。

(三)培训基地分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两类。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接受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岗位培训或者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转岗培训;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接受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药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四)三级、二级医院(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专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1年。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评估能力、感染性疾病和慢病药物治疗通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6个月。

二培训基地的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初步具备独立胜任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在思想认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上达到以下目标:(一)对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其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的理解。

(二)初步掌握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与沟通技能,知晓临床药师应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路径。

(三)培养树立临床药学思维,初步掌握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审核评估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历书写、案例分析、规范记录和资料整理等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

(四)初步具有参与临床会诊、疑难疾病与危重患者救治,以及协助临床医师选择最佳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能力。

(五)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者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能力,并能陈述其理由。

(六)具有掌握相关信息与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的能力,并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和用药教育的技能。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教材:制度规范: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教材:制度规范: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和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知识培训与教育;制订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质控办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疗管理、中药学、临床中医学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有中级以上中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九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10.30

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10.30

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临床应用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卫生部有关临床药师制建设文件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二)三级医院以培养专科用药为主的专科临床药师,二级医疗机构以培养2~3类专科用药为主的临床药师,脱产岗位培训时间为1年。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以培养感染性疾病治疗用药为主的临床药师,脱产岗位培训时间为6~12个月。

(三)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是指具有高等医药院校药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药师接受一年脱产规范化的岗位培训教学基地。

基地培训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培训原则。

临床药师岗位培训应逐步与药师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相衔接。

二、培训目标、专业设置和培训模式(一)培训目标通过岗位培训,使学员初步具备独立胜任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在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上达到如下目标:1.对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其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的理解,具有临床药师的基本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初步掌握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与沟通技能,知晓作为临床药师应学习掌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临床实践路径。

3.培养树立临床药学思维,并初步掌握专科临床药师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审核评估处方或者用药医嘱、药历书写、案例分析、规范记录和资料整理知识与技能。

4.初步具有参与临床会诊、疑难疾病与危重患者救治、以及能协同医师确定和选择最佳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能力。

5.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者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能力,并能陈述其理由。

6.初步掌握相关信息与知识更新的技能,有提供药物信息和用药教育的能力。

7.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临床药师经过6~12个月的临床用药实践培训,使学员初步掌握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熟悉抗感染药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临床应用技能,并具有参与常见慢性病药物治疗工作管理的基本能力。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管理 (2)第三章基地认定 (5)第四章基地建设 (5)第五章协同单位管理 (7)第六章监督管理 (7)第七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根据《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经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药学理论知识和药学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工作的医疗机构药师的规范化培训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规划、认定和监督管理培训基地。

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负责组织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的审核、认定、评估及动态管理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培训基地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成立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或毕业后医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基地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实施和管理。

指导委员会实行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职能部门和药学部(药剂科)全面参与的协调领导机制。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培训招收、实施、考核及培训对象管理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相关制度,提供有利条件保障基地建设。

设置有培训基地的医院的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将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基地所需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等给予支持;(二)负责建立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组建管理人员队伍;(三)负责遴选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建立师资管理档案,对师资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

医院临床药师培养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培养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培养制度为了临床药师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以指导培训工作。

临床药师集中培训时间为1~2年。

一、培养目标经过1~2年的临床培训,受培训药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系统掌握治疗专科常用药品的药理学知识;熟悉专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临床医疗过程;具有参与专科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讨论与评价的能力,能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进行药物的选择使用;具有在临床实践中发现、解决、防止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具有与患者、医师及护理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法(一)培训时间:半脱产培训1~2年。

(二)培训老师:由临床科室主任、1名主管以上的临床药师和1名主治医师以上专科临床医师组成培训小组,每个培训小组带1名受训者参与临床用药实践。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一)综合素质培训1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相关内容。

2.通过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受训者应具有职业责任感、法律意识,能自觉规范自身职业行为,尊重患者,维护其合理用药权益。

(二)临床知识与技能培训1.了解相关解剖生理特点。

2.具有对专科疾病包括病因、解剖、病理生理的基本了解。

3.了解下列诊疗方法和技术在专科疾病诊疗中的应用价值:①病史采集;②体格检查;③X线检查;④常见典型心电图;⑤超声;⑥其他非侵入性诊断技术。

4.熟悉专科常见症状在专科疾病诊疗中的应用价值及意义。

5,熟悉以下专科疾病相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对相关临床检验具有分析和应用能力。

①血液常规、各项生化检查、微生物学检查;②尿液常规、细菌培养;③粪便常规;④血糖;⑤心肌损伤标志物检测;⑥血气分析;⑦血清抗体测定等。

6.掌握专科中常见的5种以上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要点、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及已发布的相关治疗指南。

7.熟悉专科危重症的诊断要点、抢救措施及用药治疗方案,每周定期深入临床,进行用药调查,查阅药物治疗与医嘱纪录,阅读重点病历,了解危重患者的用药情况,征求意见并协调处置。

医院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药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熟练掌握临床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培养临床药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3. 提高临床药师在临床药物治疗中的参与度,确保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三、培训对象1. 全院临床药师;2. 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生;3. 具有药学背景,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1. 临床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 临床药物治疗原则和合理用药;3.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4. 药物信息收集、整理与应用;5. 药物经济与药物政策;6.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7. 临床药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组织临床药师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2. 在岗培训:通过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能力;3.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线上培训,提高临床药师的自主学习能力。

六、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2. 理论知识考核:以笔试、口试等形式进行;3. 实际操作考核:以临床药师在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参与的项目、发表的论文等为主要考核内容;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成绩,对临床药师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机制。

七、培训时间1. 新入职临床药师: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岗前培训;2. 在岗临床药师: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 特殊情况:根据临床药师个人需求和工作需要,可进行专项培训。

八、培训管理1. 成立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2. 明确培训责任,将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培训经费保障,为临床药师培训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4. 建立临床药师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为临床药师个人发展提供依据。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教材:制度规范:门诊处方合理用药检查和处罚标准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教材:制度规范:门诊处方合理用药检查和处罚标准
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二个月。
超过二个月(包括二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超过三个月(包括三个月)。
(三)抗菌药物种类限制
一张处方中使用抗菌药物(抗痨药除外)种类不得多于2种。
使用3种类。
使用4种类。
使用5种类或以上。
(四)抗菌类药物注射剂(包括静注、肌注和皮下注射)的使用时限。
抗菌类注射剂药物使用不超过两天。
使用3天。
使用4天。
使用5天或以上。
(五)非抗菌类药物注射剂(包括静注、肌注和皮下注射)的使用时限。
非抗菌类注射剂药物使用不超过三天。
使用4天。
使用5天。
使用6天或以上。
(六)合理用药
⒈用药指征;⒉联合用药指征;⒊用法用量合理(包括溶媒选择合理);⒋不重复用药;⒌合理配伍;⒍无超适应症用药;⒎选药恰当;8.无违反药物说明书用药。
1.用法用量不合理(包括溶媒选择不合理);
2.药物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3.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1.适应证不源自宜的;2.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3.重复用药的;
4.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附表2:门诊处方合理用药检查和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违规情况(轻)
违规情况(中)
违规情况(重)
(一)开抗菌药物口服药时间限制
抗菌药物使用不超过一周(抗痨药除外)。
超过一周,不超过10天。
超过10天(包括10天),不超过14天。
超过14天(包括14天)。
(二)开非抗菌药物口服药时间限制

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

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

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能力,规范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临床药师培训的医院及其相关部门。

三、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的遵循者包括医院管理者、临床药师培训师、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以医院人事培训部门统一安排为准。

第二部分:培训师资力量一、临床药师培训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从事临床药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严格遵守医德医风,并且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在培训过程中对学员进行有效指导和辅导。

4. 培训师需要定期接受医院相关部门进行的培训,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临床药师专业知识。

5. 培训师需要遵守医院相关规定,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二、医院应当针对临床药师的管理和培训安排专门的人力资源,确保临床药师培训师资力量的储备和培养。

第三部分:培训内容一、临床药师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临床药师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常见疾病的诊疗规范、用药指导等。

2. 药学知识和技能,包括药物的分类、用药禁忌、不良反应等。

3. 医德医风和职业操守,包括医疗纠纷的解决、患者的权益保护等。

4. 临床药师工作流程,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用药管理、药物配制等。

5. 其他与临床药师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应当根据不同的临床药师岗位和工作职责进行分类和设置,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培训管理一、医院人事培训部门应当根据临床药师的实际需求和岗位安排合理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二、临床药师培训师应当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并向医院人事培训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三、医院人事培训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临床药师的培训,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达到。

四、医院人事培训部门应当对培训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式和内容,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卫生部关于临床药师培养工作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临床药师培养工作指导意见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本省范围内统筹规划临床药师的培养。注意转变工作职能,发挥相关社团组织作用,依靠社团组织加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要成立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六)遴选和建设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具备一定条件的医院为主体。培训基地应由医院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布。
二、推进临床药师培养体系建设
(四)制定规划。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临床药师的需求,科学制定本地区临床药师培养规划,合理安排培训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后教育和药学专业毕业后临床药师的岗位培训为主,以临床用药能力培养为重点。使学员经过培训,具备独立开展临床药师工作,参与临床用药工作的能力。临床药师的岗位培训一方面为高等学校的药学教育改革疏通渠道,引导药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另一方面,为临床药师的继续教育奠定基础,完善临床药师终身教育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毕业后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逐步建立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
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
提 纲
前 言
一、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二、推进临床药师培养体系建设
制定规划;组织管理;遴选基地;带教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质量保证;专业指导;改革院校教育;发展继续教育
三、完善临床药师培养的政策措施
(十一)业务培养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在业务能力上达到如下目标:
(五)组织管理。临床药师的培养以地方为主规划实施。卫生部组织宏观指导,包括培训的专科设置,制订各临床专科及全科药师培训指南、制订培训基地和带教师资标准,规定培训对象条件、考试考核办法等,并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支持。卫生部将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负责培训业务管理工作,具体日程工作的安排与运作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承担。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制度文件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制度文件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制度文件XXX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整体水平,保护患者用药权益,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其丰富的药学知识和临床医护人员一起为患者提供最安全、最合理的治疗方案,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合理用药,解决影响药物治疗的相关因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XXX作为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制定了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基地组织结构,包括由集团总院长担任组长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和临床药学教研室,以及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带教组和抗肿瘤药物带教组。

同时,该方案规定了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安排和基本要求,包括高等医药院校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全程研究,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师、护师沟通交流能力较强,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通过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实施,XXX旨在为临床药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会,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推广和实施,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整体水平,保护患者用药权益。

学员结业后,应当被选送到医院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或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为了建立健全的临床药师培训教学计划,我们的医院利用了医学院及现有教学资源的优势,加强了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教学工作。

为了满足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指南(抗菌药物专业、抗肿瘤药物专业)的要求,我们制订了临床药师培训教学工作计划。

该计划为期一年,全脱产研究,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少于49周1960小时。

其中,理论研究时间为195小时,每周平均安排一次理论研究;临床用药实践时间为1765小时,每周4.5天参与培训各临床科室。

理论研究地点为本院培训教室及XXX,而临床用药实践则在各临床科室进行。

培训内容包括参加XXX本科生的《心理学》、《伦理学》等课程研究,专科疾病诊断与药物治疗,教学药历书写,临床治疗方案的制订,患者用药教育,病例分析报告和病例讨论,文献检索及文献阅读报告,医患交流与沟通艺术等。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2015年4月13日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一总则(一)为规范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临床应用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文件的精神,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为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与实践技能,以及临床带教能力,按照规定进行认定与管理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

基地培训应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培训原则。

(三)培训基地分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两类。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接受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岗位培训或者药学专业毕业学员的转岗培训;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接受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药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四)三级、二级医院(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专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1年。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下同)以培养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评估能力、感染性疾病和慢病药物治疗通科临床药师为主,脱产培训时间为6个月。

二培训基地的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初步具备独立胜任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在思想认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上达到以下目标:(一)对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其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的理解。

(二)初步掌握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与沟通技能,知晓临床药师应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路径。

(三)培养树立临床药学思维,初步掌握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审核评估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历书写、案例分析、规范记录和资料整理等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

(四)初步具有参与临床会诊、疑难疾病与危重患者救治,以及协助临床医师选择最佳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能力。

(五)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者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能力,并能陈述其理由。

(六)具有掌握相关信息与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的能力,并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和用药教育的技能。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

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试行)为落实临床药师在职培训试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一、考核的目的(一)依据考核结果和反馈信息了解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完成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思路,以便及时调整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指导。

(二)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二、考核对象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正式受训学员。

三.考核标准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量化指标,均有计算方法和标准,评估时,由评估专家小组采取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学员考核等多种方式作出评判。

总评分少于60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及有关条件(一)成立考核组:由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临床药师教育培训管理专家、临床药学及医学专家2-4人组成。

考核小组中临床药学及临床医学专家应分别不少于2人,考核小组名单上报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专家指导委员会指派专人参加各培训试点基地医院的考核工作。

(二)对学员的考核1、资料检查(学员按规定完成的医疗文书)检查学员撰写的“用药教育材料”、“教学药历”、“病例分析”及《临床药师培训手册》,随机抽取学员所写的“教学药历”、“病例分析”各1份评分。

2、面试(临床药物治疗分析处理能力、医患沟通能力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学员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3、笔试考核内容由各培训试点基地医院考核小组根据《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标准(试行)》的要求设计。

五、考核内容(一)学员资质是否符合《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二)学员考核成绩(三)《临床药师培训手册》及相关培训工作记录情况(四)学员学习、工作态度和考勤情况六、考核汇总考核小组汇总考核考试记录即相关资料,对记录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最后评估意见,并向培训试点基地及所在省级卫生厅(局)反馈。

附表1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机构资料准备附表2 学员考核申请表附表3 学员综合评分表附表4 学员医患沟通和接诊能力面试评分表附表5 学员病例分析和处理评分表附表6 学员教学药历评分表附表1临床药师培训试点机构资料准备应按评估指标顺序编号(如无可空项)1、学员登记表2、学员考勤登记表3、《临床药师学员手册》4、《临床药师培训手册》5、学员理论学习笔记6、学员临床实践记录(包括学员书写的病例分析、教学药历、病例讨论记录)7、学员撰写的有关论文及用药宣传文字材料附表2学员考核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培训基地:培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理论学习时间:学时临床实践时间:小时完成药历:份完成病例分析:份申请人(签名):带教药师(签名):带教医师(签名):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领导小组意见:同意不同意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领导小组组长(签名):附表3学员综合评分表省(市、区)单位培训结业年份职称培训专业每项评分60分以上、总分平均60分以上为合格填表日期评估专家签名学员医患沟通和接诊能力面试评分表省(市、区)单位学员姓名专业年份平均分60分以上为合格填表日期评估专家签名学员病例分析和处理评分表省(市、区)单位考生姓名专业培训结业年份完成数量>60分、平均分60分以上为合格填表日期评估专家签名学员教学药历评分表省(市、区)单位学员姓名专业结业年份完成数量>60分、平均分60分以上为合格填表日期评估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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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实施方案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中的主要作用是以其丰富的药学知识与临床医护人员一起为患者提供最安全、最合理的治疗方案,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合理用药,解决影响药物治疗的相关因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能有更多合格的临床药师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充分发挥保护患者用药权益的作用,从而提高我国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整体水平,更好地开展临床药师工作,我院作为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依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指南制定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组织结构基地负责人:XX1、XXXX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集团总院长)副组长:XX(副院长)成员:XX(药学部主任)、XX(医务部主任)、XX(教育部主任)秘书: XX(兼)2、临床药学教研室:主任:XXX (药学部主任)成员:XXX(本部呼吸科主任)XXX(本部普外科主任)XXX(本部ICU主任)XXX(东院肿瘤科主任)XXX(东院消化科主任)XXX(医学检验部主任)秘书:XXX(临床药学科主任)⑴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带教组:普外科:XXX主任、XXX主治医师、XXX主管药师呼吸科:XXX主任、XXX主治医师、XXX主管药师ICU科:XXX主任、XXX主治医师、XXX主管药师检验科微生物室:XXX主任、XXX副主任医师、XXX主管药师⑵抗肿瘤药物带教组:肿瘤科:XXX主任、XXX主管医师、XXX主管药师消化科:XXX主任、XXX主管医师、XXX主管药师二、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1、招生工作安排(1)教育部与药学部一起制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年度招生计划,列入医院进修生招生计划。

(2)由医院统一安排培训学员的食宿管理。

(3)教育处与财务科对培训经费进行管理。

2、学员基本要求:(1)高等医药院校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上进好学、表现优秀。

(2)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全程学习。

(3)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师、护师沟通交流能力较强,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4)学员结业后,选送医院应保证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和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三、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培训教学计划我院依托医院紧邻青岛大学医学院的优势,充分利用医学院及我院现有的教学资源,加强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教学工作。

1、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指南(抗菌药物专业、抗肿瘤药物专业)的要求制订临床药师培训教学工作计划。

2、培训教学计划实施:(1)培训时间:1年,全脱产学习,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少于49周1960小时。

①理论学习:平均每周安排一次理论学习(按4小时计算),全年不少于195小时;②临床用药实践:每周4.5天,全年不少于1765小时。

(2)培训地点:①理论学习:本院培训教室及青岛大学医学院②临床用药实践:参与培训各临床科室。

(3)培训内容:①参加青岛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科生《心理学》、《伦理学》等课程学习②专科疾病诊断与药物治疗③教学药历书写④临床治疗方案的制订⑤患者用药教育⑥病例分析报告和病例讨论⑦文献检索及文献阅读报告⑧医患交流与沟通艺术(4)培训考核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指南(抗菌药物专业、抗肿瘤药物专业)的考核要求制订XXXX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考核方案。

考核形式日常考核:每月需上交教学药历4份、患者用药教育4份、病例分析2份、文献阅读报告2份,由临床带教老师点评;每月需参与病例讨论、文献阅读报告、学术讲座各2次,作好记录,每月28日前临床带教老师检查并签名;日常考核由所在科室的临床带教组负责。

阶段考核:学员在完成各科室学习后,以出科考核作为其阶段考核,考核形式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所在科室的临床带教组负责。

结业考核:由培训领导小组组织临床药师培训考核组实施。

考核组由临床药学专家2人、临床医师2人,培训管理专家1人组成。

四、临床药师培训实施工作监督管理1、由“XXXX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管理小组”履行临床药师培训工作进度监督管理职责,并要求各临床药师培训带教小组每季度向监督管理小组上交一份工作实施报告。

2、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进度监督管理工作由药学部临床药学办公室具体负责。

3、各临床带教小组应每月检查各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工作记录、查房记录、药历、临床用药小结、文献阅读记录、病例讨论记录等文书。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2010年9月20日起实行。

XXXX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制度为能有更多合格的临床药师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充分发挥保护患者用药权益的作用,从而提高我国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整体水平,更好地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我院作为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依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指南制定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制度。

一、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由“XXXX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协调、督导和评估,下设办公室和临床科室医、药培训带教小组。

二、XXXX医院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培训带教小组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并给予支持。

三、药学部临床药学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阶段小结,及时了解带教情况和问题,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

四、临床带教科室应定期组织临床专题教学活动,培训学员应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五、带教小组应每周组织培训学员参加4次以上医疗查房,4次以上药学查房,1次以上教学查房;每月至少对培训学员进行4次药历点评,2次病例分析点评,2次文献阅读报告点评,4次以上用药教育点评,以上点评都要求上交电子版到办公室备案。

六、培训学员应每周参加4次以上医疗查房,4次以上药学查房,1次以上教学查房,完成一篇药历、一篇病例分析、一篇患者用药教育;每两周完成一篇文献阅读报告,各工作具体要求可参见我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培训计划。

七、要求培训学员每周参加药学部组织的“病例讨论”及“药历讨论”活动。

八、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培训学员进行4次阶段考核,参与卫生部组织的培训学院结业考核,具体组织及考核方案请参见XXXX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教学计划。

九、培训期间接受卫生部对我院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专项检查和督导,由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各临床医药带教小组和相关人员作好各项准备。

XXXX医院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制度为了完善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临床药师教育,培养合格临床药师人才,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5〕257号)、《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临床药师专业培训指南》,我院作为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为逐步完善和健全面向全国招生的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特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组织管理医院成立由集团总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临床药学教研室。

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制定我院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及考核方案,指导、管理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临床药学教研室职责:负责转达有关指示精神,负责临床药师培训的招生、培训管理,落实本基地临床药师培训计划及方案,组织检查评估及考试考核等工作。

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在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药学部负责具体实施,开展培训的临床科室应指定临床医师和带教临床药师一起负责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二、临床药师招生(一)招生对象及要求1、高等医药学校药学本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求进好学、表现优秀。

2、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经常学习。

3、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师、护师沟通交流能力强,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4、学员结业后,选送医院应保证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和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二)招生方式由教育科与培训基地办公室共同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由教育科对照上述培训对象要求,按照进修生有关招收程序对有意参加培训学员的申请进行受理、考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培训要求1、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严禁接受红包、礼品及回扣,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

2、各专业根据实际招生人数成立带教组。

各专业的带教组应由1名主管药师以上临床药师和1名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临床医师组成,每个带教组带教的学生不得超过2名。

带教组成员的条件应达到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临床药师专业培训指南》对本专业带教组成员的要求。

3、学员在带教组指导下,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适当课程教育为辅,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培养临床药物应用型人才,提升临床药物治疗的工作能力。

培训期间认真完成并填写《临床药师培训登记册》上的培训项目和内容,做为考核的依据。

4、培训时间为1年,包括理论课程教育与临床实践。

理论课程教育包括专业课程,理论课程教育和临床实践的培训内容与方式按各专业临床药师培训计划执行,由培训基地和各专业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四、培训目标通过严格规范的培训,使学员达到如下目标:1、能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在各培训的专业范畴内能对5种以上疾病进行鉴别选择用药,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掌握与患者、医务人员沟通的技能,并能陈述其理由和正确记录。

2、具有初步的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的能力。

3、能阅读和分析本人参与的临床用药专业的病历(以下简称本专业)。

具有对本专业5种疾病的相关生化和心电图、B超、X光片等影像学文件、报告的初步阅读与分析和应用能力。

4、掌握50种以上常用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药动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药化、药效关系等相关知识内容,并能应用于临床药物治疗。

5、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咨询和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的能力。

6、具有对患者进行临床用药教育的能力。

五、考试考核1、出勤考核: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擅自离开医院,必须严格遵守我院教育科制订的关于进修人员的管理规定,每月出勤情况登记备案并上报教育处。

2、理论考核:每年不少于4次,考试内容包括法规文件、临床基础理论及相关的药物知识。

3、实践考核:每年不少于4次,包括沟通和接诊能力面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要求:学员进行病史汇报,分析疾病的特点、患者病生理特点、临床表现、药物选择原则、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药物联合应用指征等方面。

由考核小组针对考核案例提问问题,以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

4、培养过程考核:完成并填写《临床药师培训登记手册》要求的内容和项目。

5、阶段考核:学员在完成各科室学习后,以出科考核作为其阶段考核,考核形式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所在科室的临床带教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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