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8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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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一、各项目部应组建“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属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劳务队长、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领导小组应在严格遵守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并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
二、项目部“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要求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发承包双方劳动力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二)督促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做好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制定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四)项目部应每月与劳务队伍核对以完成工程量,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
(五)每月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确保支付到位。
(六)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工作例会主要审议内容应包括:
1、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进退场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3、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
4、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5、提出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6、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7、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8、建设单位要对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二)监督检查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持证上岗情况。
(三)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四)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五)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劳务协管员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劳务单位施工队长工作职责
(一)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是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
(二)监督检查劳务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三)主动向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报告合同外增量、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积极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间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五)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劳务协管员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项目经理任“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并对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劳动力管理员负责现场劳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劳务队伍施工队长对本队伍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四、劳务队伍劳动力管理员负责本队伍劳务管理具体工作。
五、严格传达、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有关劳务管理工作要求。
六、组织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建管中心及总公司有关劳务管理规定。
七、督促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及有关人员做好现场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八、组织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九、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管理机构花名册,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劳务分包合同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十、劳动力管理员应每月核对劳务队伍人员花名册、人员增减台帐、新增人员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力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清单。
十二、必须严格落实劳务费月结月清工作。
十三、收集整理劳务费支付凭证并归档保存。
十四、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劳动力月统计报表、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及劳务纠纷隐患排查情况。
十五、每月对本项目现场劳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作记录。
十六、严格执行“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及时了解、消除矛盾纠纷。发现重大苗头,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报告。
十七、纠纷发生第一时间,项目经理应到达现场处理。纠纷问题应在项目部内消化、解决,不能草率简单处理。
附件3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核验人员名单核准进场 收集劳务人员资料
足额支付劳务费
五十六日内办完结算
协助做好撤场工作
填报劳务费月报表
制订月度劳动力计划 及时反映劳务用工情况
编制项目用工计划 挑选相应资质企业
考察其现状及后续能力
劳务招投标
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队伍选择
发包企业
办理注册备案
每日点名考勤
及台帐资料并报发包方
建新增人员合同、身份证、上岗证
申报已完工作量
对争议洽商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述
核发工资张榜公布、报发包方监督
配
落实劳动用工计划、搞好劳动力调
配合办理结算
核发人员工资张榜公布
撤场
整理人员资料报发包 方
劳务企业
填报劳务费统计
按月支付劳务费并监督工资发放
按月核实申报工作量 及时办理洽商
每周一次实名制检查、每月劳务管理检查
制定纠纷突发事件预案 督促注册备案
进场施工前
施工期间
竣工验收后
确定合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