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为贯彻落实此精神,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了?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尊重高等学校办学特点,通过扩大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改革和完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我省高校教师队伍水平,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符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人

—1—

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从2014年开始,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授权或委托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1. 依法授权原则。依照?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的规定及我省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授予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评审高校)组织高级职称评审;授予高等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获得授权或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依法依规组织评审。

2. “四个自主”原则。高校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精神和核定的岗位总职数,制定本校年度评审方

案,按照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2—

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评委会,在评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

监督下评委从按要求组建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自主实施评审。

3. 学科(专业)对应原则。暂未获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参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设臵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自主选择并委托评审高校,评审高校应积极做好接受委托评审相关工作。

4.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评审程序规范,评审环节公开透明,完善评审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校职称评审客观公正。

三、授权和委托评审组织

(一)授权评审

1. 教授职称评审授权

获教育部授予教授职称评审权的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在教育部授予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本校相应学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2. 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授权

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邵阳学

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学院、湘南学院、湖南

—3—

科技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等33所评审高校授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组织开展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组织开展全省各电大分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

3. 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授权

授予各高等学校(含独立设臵的成人高校)经批准备案开设的学科(专业)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组织开展本校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各电大分校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委托评审

1. 委托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评审高校组织开展本校教育部未授权学科(专业)教授职称评审工作。

2. 委托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评审高校组织开展全省其他参评高校教授职称评审工作。

3. 委托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

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4—

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学院、湘南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等33所评审高校组织开展全省其他参评高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

(三)委托评审办法

1. 参评高校依照学科(专业)对应的原则,自主选择评审高校,且每年度一律只能委托评审一次;

2. 评审高校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参评高校的评审委托;

3. 特殊情况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指定评审高校接受参评高校的评审委托。

四、工作职责

各高等学校依照本实施方案精神,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一)评审高校基本职责

1. 成立机构。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职改)、教务、科研、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学校主要负责人担

—5—

任组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①负责本校职称改革有关工作;②制定评审工作方案;③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④确定委托关系;⑤组建评委库;⑥组建评委会;⑦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⑧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⑨组织评审实施。办公室主要职责:①受理委托材料;②对评审材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③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2. 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①参评高校及学科(专业)岗位职数情况、人数与层级情况(可附表);②评审工作程序;③评委库的组建情况及花名册;④评委会的组建情况;⑤评审实施细则;⑥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⑦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⑧评审时间进度安排等。

3. 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通过适当形式向全省高校公布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授权的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的学科(专业),供参评高校选择。

4. 确定委托关系。受理参评高校评审委托,签订?高校教师职称委托评审协议书?。

5. 组建评委库。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我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3?238号和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推荐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委库委员人选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7号)要求,组建相应层级评委库。评委库人选应优先遴选高水平的教

—6—

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凡违纪违规、品行不端、诚

信缺失和有不良反映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委库。高级职称评委库应按出席高级职称评委会(含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5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中级职务评委库应按出席中级职称评委会(含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3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

6. 组建评委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抽取及通知均在全封闭的情况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职改部门从本校高级职称评委库中按评委需求和相关规定随机抽取后,按照保密、快捷的原则通知评委本人。本校评委库人选不能满足评审学科需要时,可从省教育厅组建的省级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库人选任期内担任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委不超过两次,且最多只能连续2年担任高级职称评委。评委的抽取和通知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少于17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主任委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评委中产生,由全体评委表决通过。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少于13名委员,中级职称评委会可与高级职称评委会一并组建,评委抽取办法和通知保密要求与高级职称评委会相同。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高校将出席本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名单和评委抽取情况说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7. 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由学校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①参与评委专家

的抽取与监督;②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③全

—7—

程参与监督职称评审工作;④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评委及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如下:

(1)评委纪律要求

①评委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集中管理,不得请假离场和接待任何来访,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不得留宿任何与评审无关人员。进入评审工作场地,所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器材和电子设备一律上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保管;

②评委如涉及与参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③评委须签订承诺书,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杜绝受贿索贿、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④对评审会议全程保密,评委不得泄露答辩内容和结论,不得私自向参评人员通报评审情况及进度,不得为参评人员向其他评委打招呼或打听评审结果;

⑤进场时不得私自将参评人员的补充材料带进评审现场。评审期间,评委不得直接通知参评人员补充材料和接收参评人员的补充材料,未经评委会主任批准,不得翻阅与自己工作范围无关的评审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得将评审材料带离评审现场;

⑥对未认真履行评审职责,违反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取消评委资格,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2)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①工作人员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集中管理,不得请假离场和—8—

接待任何来访,不得留宿任何与评审无关人员。进入评审工作场

地,所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器材和电子设备一律上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保管;

②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③不得干扰评委的评审工作,不得打听评审过程、内容和结果,不得为参评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得泄露涉及保密的评审工作内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 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学校分管职称改革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①受理投诉举报;

②受理参评学校情况反映;③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④对参评高校有关情况反映应及时予以答复。

9. 组织实施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议组,在全面审阅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依据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条件审核、代表作(含作品、产品)审读、面试答辩(指申报教授职称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和量化加分等程序组织评议,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差额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评委会审议。评委会全体委员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按照年度职称工作规定的评审通过率,根据参评高校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2/3(含2/3)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

拟通过人数超过参评高校本年度评审岗位职数则评审结果无效。

—9—

破格参评对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评审程序参照

高级职称评审程序执行。

10. 评审材料返回。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参评高校通报评审结果,并按协议要求将通过人员花名册、未通过人员花名册、未通过人员原因分析表和评审材料等提供给参评高校。

(二)参评高校基本职责

1. 成立机构。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职改)、教务、科研、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①负责本校职称改革有关工作;②制定评审工作方案;③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

④组织申报;⑤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⑥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⑦资格审查;⑧教学测评;⑨综合考评;⑩确定委托关

系;○11报送参评材料;○12评审结果公示;○13受理临聘人员申报职称等。办公室主要职责:①负责职称改革具体承办事项;②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制定评审工作方案。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本年度职

称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①年度评审岗位职数;②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③教学测评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④综合考评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⑤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及职责;⑥投诉受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等。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后组织实施。

3. 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根据核定的岗位总职数,自主确—10—

定本年度评审岗位职数并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

工作日。年度评审岗位职数一旦确定和公示,不得随意更改。

4. 组织申报。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学科(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申报。

5. 组建纪律监督委员会。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由学校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①全程参与职称工作监督;②对参评对象伪造评审材料,谎报成果业绩和送礼拉票等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纪律监督内容如下:(1)参评高校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参评对象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国发…1986?27号文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予以处理。

(3)参评对象不得直接或委托他人向评委打招呼、拉票,不得宴请评委,不得向评委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

送材料等各种方式干扰评审单位和评委正常的评审工作与生活秩

—11—

序。如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4)参评高校有关人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如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 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学校分管职称改革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①受理投诉举报;

②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内容与要求如下:

(1)受理范围。①受理参评人员本人的投诉,主要包括:对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原则性、规范性持有不同意见的投诉,有充分证据说明职称评审环节中出现差错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的投诉等。②受理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学术不端等方面的举报,主要包括:参评人员学历、任职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参评人员提供假论文(论著)、假课题、假成果、假获奖证书,或存在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

(2)受理程序

①登记。对电话投诉举报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要登记好投诉举报事项、投诉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属受理范

—12—

围的,应向投诉举报人解释清楚;对用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的,要逐件进行登记。

②调查。投诉事项由参评高校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或商评审高校按投诉举报受理方案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事项为参评人员学历、任职资历、继续教育、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弄虚作假,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或提供假论文(论著)、假课题、假成果、假获奖证书,或存在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参评高校投诉举报受理方案进行调查;学校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要认真核实被投诉举报事项,对投诉人、被举报人的相关行为进行性质评估,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③处理。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人在申报过程中确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取消被举报人的当年参评资格,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对已通过职称评审的,经调查核实,申报过程中确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其职称,已发资格证书的,予以收回。投诉事项由投诉人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3)工作要求。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及时、实事求是、秉公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更不得瞒报、谎报、缓报。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报告要报校领导审定,对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

当的,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对实名投诉举报的,应以适当方

—13—

式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认真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受理相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当投诉举报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时,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提出进一步上诉要求。

7. 资格审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和省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自主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8. 教学测评。学校教学测评委员会按照教学测评工作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教学测评,测评结果及排序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9. 综合考评。学校综合考评委员会根据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教学测评结果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等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并排序,确定参评对象,参评对象的公示表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 确定委托关系。根据评审高校公布的层级及学科(专业)的授权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对应的原则,自主选择评审高校并签订?高校教师职称委托评审协议书?。全省电大各分校教授职称申报统一由省广播电视大学汇总选择委托评审高校。

11. 报送参评材料。按照?高校教师职称委托评审协议书?所协商的内容及要求,向评审高校报送有关材料,包括年度评审岗位职数、参评人数、评审岗位分布情况、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参评人员电子信息等,按规定交纳评审费用,并履行相关职责。

—14—

12.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先由参评高校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评高校将评审工作方案及参评人员花名册、破格申报情况、本校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职数确定及公示情况、?高校教师职称委托评审协议书?、“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年度通过人员信息光盘、投票表决汇总表、评审结果校内公示情况、评审工作总结和?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将参评通过对象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盖章。中级职务评审结果(含“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年度通过人员信息光盘、投票表决汇总表、评审结果校内公示情况、评审工作总结和?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报省教育厅审核发文确认(编号),同时参评通过对象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报省教育厅盖章。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由参评高校负责解释。如涉及评审高校评审环节的问题,参评高校与评审高校共同调查核实处理。

13. 临聘人员(不含单位聘用,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臵管理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要求。各高校临聘人员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并与聘用高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明确相关岗位、职能及有关要求等。上述人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除外)、两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可向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高等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

—15—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申报人员聘用高校签订?高校教师职称委托参评协议书?,落实具体评审工作任务,并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送参评对象的材料(复印件须审核盖章确认)及交纳评审费用(初认不收取费用),委托其聘用高校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上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有关高校应按照协议内容认真做好临聘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评审结束后,参评人员聘用高校将参评人员评审材料返还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参评人员的相关评审材料保存归档。

五、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见本实施方案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各高校各层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遵循。

六、组织实施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改—16—

革的重大意义,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评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应行文明确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高校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实施方案应征求教职工的意见,使之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方案所规定的原则、程序、职责及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要完善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委会章程,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评审高校和参评高校应认真落实相关委托协议,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委托评审任务。

3.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高等学校为职称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职称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严肃纪律,确保稳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加强对全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1. 此前,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符之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2. 本实施方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17—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

(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18—

附件1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

一、合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⒈思想政治与师德

⑴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⑵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党员教师遵守党章

—19—

和党的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和专业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⑷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充分重视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和学业的健康成长;遵循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让每个学生得到有效发展,形成人人成才,多样性人才、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的教育格局。

⑸为人师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2.学历和资历

(1)学历和任职资历:申报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申报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20—

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157号令)

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157号令) 2002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02年7月12日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房屋拆迁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拆迁人),应当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拆迁专用存款账户,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管,专款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拆迁人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不得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及时解控相应数量的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资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解控。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检举、控告。 第六条被拆迁房屋的拆除施工必须由能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应当制定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设施的情况、拆除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实施房屋拆除的企业和人员必须按照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施工。 实施房屋拆迁、拆除的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权属证书未注明的,以产权档案记录或者其他有效文件为准;已经改变用途的,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先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然后由拆迁人与每一个被拆迁人根据分类评估价格,结合被拆迁人房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人数较少,并且被拆迁人愿意直接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拆迁人可以不进行评估,直接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前条规定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分户评估。双方不能就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选择评估中介机构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 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07]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05 【实施日期】200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61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门户网站是省政府及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以来,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外宣传、引导网上舆情、方便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各市州、各部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市州、本部门网站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使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不断丰富,功能逐步增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日益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同时,随着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深入开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内容保障工作亟待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工作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最重要基础。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 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是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也是当前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各市州、各部门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着眼于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各市州、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市州、本部门网站栏目信息,方便省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要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要确保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市州和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邀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可以对外公布的,要确保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对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各市州、各部门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

职称评审文件汇编【模板】

职 称 评 审 文 件 汇 编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2)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3)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5) 第六章附则 (7)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8) 第三章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四章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五章研究员资格条件 (10) 第六章附则 (12)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2)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13)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14)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15) 第六章附则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9)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资格条件(试行) (22) 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 (26) 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29) 江苏省建设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33)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6)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9) 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2) 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5)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7)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53) 江苏省出版专业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59) 江苏省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62) 附录 (67) 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69) 江苏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2) 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6) 江苏省档案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78)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81)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84)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89)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2)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5) 附录 (97)

建筑百强企业

NO.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NO.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NO.5 北京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湖南省建工集 团总公司浙江省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3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6 上海建工集团 7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 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 9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1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海外集团 1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15 广州市建筑集团 16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18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9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20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2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2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城建集团 26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7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8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30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3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 32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集团) 33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 司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 司 36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37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8江苏苏中建设集团 3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 司 4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 公路工程局 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 司 42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 公司 4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 司 44中铁建工集团 45浙江中成控股集团 46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 公司 47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 司 48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 司 49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5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 司 52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5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54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 司 56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 司 57广西建工集团 5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 公司 59山东三箭集团 60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 61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6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 司 63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65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6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7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 68青岛建设集团 69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70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72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3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7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76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 77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7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79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 司 80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 公司

上海市职称评定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2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 第三条(个人申报)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或向市职改办委托的机构申报。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 第四条(申报材料核实) 个人申报职称(资格),应当提供能反映申报人专业实践、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所在单位或有关人事代理机构应当进行核实,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职称(资格)的社会评审 第五条(评聘分级分类管理) 初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或只聘不评的办法,不再组织职称(资格)的评审和认定; 中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以考代评、资格评审的办法; 高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资格评审、资格审定的办法。 第六条(社会评价和评委会专家库建设) 按照专业建立与完善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应有一名中青年专家担任副主任(含)以上职务,中青年评委应当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七条(社会中介机构)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职改办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职称(资格)社会化评价工作试点。 第八条(评价方法)

湖南省行政机关奖励管理办法

湖南省行政机关奖励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6.08.21 【实施日期】1996.08.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70号) 《湖南省行政机关奖励管理办法》已经1996年3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杨正午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行政机关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奖励,发挥行政机关奖励表彰先进事迹、褒奖先进人物的作用,维护行政机关奖励的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下列行政机关以行政名义进行的奖励: (一)行政机关在本单位进行的年度奖励;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的奖励; (三)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的系统性综合奖励; (四)省人事厅确定的其他奖励。 国家法律、法规对奖励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机关奖励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奖励项目应当合理设置; (二)评奖应当及时、公开; (三)受奖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 (四)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奖励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奖励工作。 第二章奖励种类 第五条行政机关奖励分为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和对先进个人的奖励两类。

第六条对先进集体的奖励为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由批准机关颁发奖状、奖旗或者奖牌,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对先进个人的奖励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其他名称的荣誉称号。对受奖励的先进个人可以由批准机关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对受嘉奖及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的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可以发给奖品或者奖金; (二)对记一等功的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及奖章,可以发给奖金; (三)对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及奖章,可以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或者发给奖金,同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中级职称评审文件

培训岗位、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应的条件 人事部门职称代理申报 一、技术职称分类: ~ 初级、中级。 1、建工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土建施工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冶金工程师、道桥设计工程师等。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工程师、仪器仪表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建筑电气类: · 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电子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技术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园林、园艺类: 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等。 8、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市政规划设计工程师、交通规划设计工程师、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师等。 9、公用设备系统类: 给排水、燃气、采暖通风等。 二、中级职称:

(1)评审单位:人事部门或部级单位 … (2)办理周期:上报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左右。 (3)需求条件:1984年以前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7年,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硕士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材料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培训经历登记表,工作经历登记表。 评审成功后支持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 三、报名方式: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培训办公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贾箫 / E-mail: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9002室

中国服装企业排名100强

中国服装企业排名 1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3 海澜集团公司 4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5 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7 青岛即发集团控股公司 8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9 浙江富可达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12 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13 宁波洛兹集团有限公司 14 恒柏集团有限公司 15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山东省标志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18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 19 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20 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 23 庄吉集团 24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5 宁波太平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江苏新雅鹿集团有限公司 27 江苏AB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 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 邯郸市雪驰集团有限公司 30 奉化市爱伊美服饰有限公司 31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32 宁波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 33 耶莉娅集团 34 山东仙霞集团有限公司 35 野风集团有限公司 36 浙江兽王集团有限公司 37 山东桑莎集团公司 38 上海凯托(集团)有限公司 39 武汉爱帝集团有限公司 40 北京雪莲毛纺服装集团公司 41 福建劲霸时装有限公司 42 兰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44 步森集团有限公司 45 福建才子集团有限公司 46 浙江高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47 石狮市大帝集团有限公司 48 江苏东渡服装有限公司 49 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50 惠州市富绅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51 杭州西湖达利工业有限公司 52 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 53 青岛海珊服装服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 浙江华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 北京铜牛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 石狮市富贵鸟集团公司 58 江苏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9 江苏三友集团 60 常州华利达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61 江西共青鸭鸭(集团)有限公司 62 泉州隆泉制衣有限公司 63 华士服装(中国)有限公司 64 浙江湖州金三发服装辅料集团有限公司 65 浙江新成达投资有限公司 66 无锡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67 福建虎都服饰有限公司 68 浙江开尔制衣有限公司 69 浙江鳄鱼制衣有限公司 70 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 威海华羽服装有限公司 北京京工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72 山东傲饰集团有限公司 73 江苏刘潭集团有限公司 74 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 75 江苏雷诺时装有限公司 76 石家庄三五零二服装总厂 77 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 78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 湖南益鑫泰麻业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80 深圳华丝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81 常州金松时装有限公司 82 盐城市玉人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83 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 84 上海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85 浙江情森制衣有限公司 86 浙江能达利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4]4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30 【实施日期】2014.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试 行)》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4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3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效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是指省政府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和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省政府提交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负责省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第四条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省政府下列重大决策可以列入实施效果评估范围: (一)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四)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地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办发[2017]29号 【发布部门】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9 【实施日期】2017.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 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湘办发〔2017〕29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 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关键在于稳就业,根本在于强产业。推动贫困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长期就业,必须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基础上,依托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现就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推动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就业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政策实施范围。本文件所指贫困地区包括全省51个国贫县、省贫县,脱贫的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凡在贫困地区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红线”要求的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均可享受本文件所定政策。所定政策与其他文件政策重叠的,企业可就高享受政策;同时符合本文件多项奖补政策的,可重复享受。 二、放宽市场准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最简程序”,在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方面推行“即来即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编办)。

啤酒百强企业名单

啤酒百强企业名称 1.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顺义区内) 2. 青岛啤酒集团 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4.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 5. 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6. 蓝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8.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 10. 乳山市曙光啤酒有限公司 1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2. 沈阳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 1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4. 大连中粮麦芽有限公司 15.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16. 河南奥克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17. 金狮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8. 威海啤酒集团文登有限公司 19. 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 20.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21. 上海亚太酿酒有限公司 22. 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23. 烟台市麦芽厂 24. 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 25. 山东银麦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6. 浙江石梁啤酒有限公司 27.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 28. 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29. 河北四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华润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31. 海南亚洲太平洋酿酒有限公司 32. 威海啤酒集团 33. 德州克代尔啤酒有限公司 34. 河南省月山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35. 三得利啤酒(上海)有限公司 36. 华润雪花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37. 四平金士百啤酒集团公司 38. 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 39. 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饮料有限 40. 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 41. 宁波英博啤酒酿造有限公司 42. 肇庆蓝带啤酒有限公司43. 烟台麦多利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44. 华润雪花啤酒饮料(苏州)有限公司 45. 华润蓝剑(绵阳)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46. 山东泰安泰山啤酒有限公司 47. 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 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49.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 50. 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51. 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 52. 河北蓝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53. 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 54. 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 55. 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 56. 烟台市啤酒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 57.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58. 湖南英博白沙啤酒有限公司 59. 三得利啤酒(昆山)有限公司 60.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 61.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62. 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 63. 大连大雪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64. 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 65.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66. 珠江啤酒从化分装厂 67. 河北斌扬集团山海关公牛啤酒厂 68. 福建雪津啤酒(三明)有限公司 69. 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 70. 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 71. 青岛啤酒渭南有限公司 72.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 73. 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 74. 云南澜沧江啤酒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75. 天津华润啤酒有限公司 76. 商丘市蓝牌酒业有限公司 77.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78. 信阳维雪啤酒有限公司 79. 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 80. 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 81. 上海东海啤酒有限公司 82. 山东华狮啤酒有限公司 83. 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84. 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职称评定文件

附件1:常教人〔2011〕2号文件及有关附件 关于做好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常教人〔201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职称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教学实绩,完善条件标准,提高评审质量,加强聘后岗位管理,形成有利于教育人才集聚、脱颖而出和人才作用持续发挥的动态激励机制,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为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审原则 1.一票否决原则。参评对象凡有违反《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教科研成果的,一经查实,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取消其当年晋升专

业技术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当年度的考核等第确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 2.注重能绩原则。重点考核参评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3.多元评价原则。参评对象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教科研能力水平测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限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等。 4.坚持条件原则。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规范地进行评审。 5.违规无效原则。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经学校初评推荐,辖市、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初审盖章(呈报表),市教育局报市、省人事部门批准后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批复公布后,由审批部门颁发职称专业技术证书等程序。违反本程序的评审视为无效。同时,学校在申报、核实过程中须做到公开岗位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者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实绩材料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表》、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三、评审对象 全市各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

中国涂料行业百强企业名单

按照2006年销售收入排名: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 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东莞)有限公司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海虹老人牌(昆山)有限公司 卜内门太古漆油(上海)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式玛卡龙涂料(昆山)有限公司 中涂化工(广东)有限公司 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巴斯夫聚氨酯上海有限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中远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湘江关西涂料有限公司 广东美涂士化工有限公司 中山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 山东昌裕集团有想公司 杜邦红狮(北京)涂料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涂料有限公司 山东乐化集锤有限公司 江苏兰陵化工集团有娘公司 武汉力诺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佐敦远洋制漆有喂公司 河北任远集团 杭州中法化学有限公司 山东省菜州市建国化工厂 海虹老人牌涂料(深圳)有限公司 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 东莞丽利涂料有限公司 铜陵西瓦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胺份有限公司 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新劲汽车修补漆(苏州)有限公司金刚化工(北京)有根公司 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 中山武藏涂料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和涂料有限公司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娘公司 丽利工业(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紫荆花制漆(上海)有限公司 河北晨虹油漆集团育限公司 重厌三峡油漆投份有限公司 广州卡秀堡辉涂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隆涂料有限公司 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晨宝化工有恨公司 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 浙江南方涂料工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虎皇漆业有恨司公 莱阳亚力美涂料公司 启东青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油漆厂 恒昌涂料(惠吗)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油漆厂 江苏双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 永记造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泉州市三立漆有限公司 中山大桥化工有限公司 甫宝树指(中国)有限公司 苏州立邦雅士利涂料有恨公司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服务外包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抓住服务外包产业由国际向国内转移、由沿海向内地转移的重要机遇,积极鼓励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 1、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我省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出口结构、促进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明确发展目标。以“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长沙市为中心,以3+5城市群为重点,辐射全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力争在5年内,全省服务外包业务总额达到20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将我省建设成为环境友好、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承接全球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区域。 3、确定发展重点。以长沙市为全省承接服务外包的中心集聚区,以开发园区为承接主体,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为重点,支持和兼顾企业全方位承接境内省外各类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和壮大一批知名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引进既能承接全球服务外包又可向我国发包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巩固目前以日本为主的服务市场,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重点突破美国、欧洲市场,主动承接“香港接包—转包内地”业务,使香港尽快成为我省与国际服务外包接轨的战略据点。根据国际服务外包市场需求和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突出工程装备制造、信息通信、现代物流、创意产业、金融保险、生物医药、医疗卫生、广电传媒和远程教育等行业,重点发展物流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动漫制作、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数据处理和财会核算等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提升我省服务外包能级,促进全省服务外包规模的迅速扩展。 二、聚焦重点区域,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4、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认定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内,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部门进行认定。 5、优化空间布局。以国家级开发园区为承接主体,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实施步骤,在土地、通信、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预留充分发展空间,促进技术、人力、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鼓励各市州在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或服务业集聚区内建立外包产业基地,各有侧重地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产业集聚效应。 6、加大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示范园区内由服务外包企业完成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园区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后,给予相应的补助。 7、支持鼓励示范园区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包括示范园区)的有关公共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给予定额资金支持。 8、完善示范园区通信基础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数据通信服务。争取建设长沙电信国际端口,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效、稳定、多元化的网络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5]4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6 【实施日期】2015.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5〕41号HNPR-2015-0104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激发民间投资创业潜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 1.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工商局负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部门要切实改变传统的以资本数额为依据的管理模式,依法取消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将其作为行政许可、赋予特定资质资格等的条件;取消将工商企业年检作为相关管理工作前置条件的做法;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下放力度,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行政审批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排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3.深化其他事项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湘政办发〔2013〕83号),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各市州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具体实施意见。(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改革;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探索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省工商局负责) 下放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权限,将在省工商局登记的私营企业(上市股份公司除外)、

机械行业类百强企业

2009年中国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省市主要产品 主营业 务收入 (万元)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机械装备研发与制造,工程承包,贸易与服务10194682 3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内燃机,内燃机配件,汽车及配件5228133 5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发电设备3667450 7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煤矿机械3042464 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市港口机械,大型桥梁钢构2756400 11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2106312 13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电站锅炉,发电设备,电站汽轮机,数控机床1839590 1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变压器,电线电缆,新能源1475429 17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推土机1402401 19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电线电缆1226994 21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金属切削机床1206188 23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矿山设备,水泥设备,冶炼设备,金属轧制设备1199402 25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起重设备,矿山设备,轧钢设备,车轴、车轮,液压机 械产品 1090890 2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矿山设备,建材水泥设备,冶金设备,有色设备1053829

2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风力发电机组947608 31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制冷空调设备,食品机械921246 33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能表,铜箔板902716 35 成都神钢工程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 四川省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878755 37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变压器,开关控制设备,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855694 39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低压电器,高中压电器,高中压成套电气设备814583 41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四川省金属轧制设备,电工电器配件,通用机械配件806059 43 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电线电缆,高分子料,铜材、铝材,电缆材料719609 45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电缆,电线686672 47 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风机,泵,气体压缩机643548 49 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手推车,轮胎,塑料制品570148 51 江苏华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变压器,蓄电池,起重运输机械,仪器仪表538923 53 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注塑机,数控机床534149 55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电机,电源,变压器,电动车522304 57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全封闭组合电器507000 59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河南省轴承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478360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文件(新)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教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进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臵的成人专科高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规定的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从下一年起延迟申报: 1、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3、任期内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有1次以上不合格者,顺延申报。 第六条外语水平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八条继续教育要求 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受聘助教职务满1年。 (二)具有第二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7年,受聘助教职务满6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 第十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