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XX工程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2023年)
XX工程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资料涵盖了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凭证,以及在“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实施过程所形成的原始记录。
⑵、对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3)、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工作,是项目监理部工作业绩的书面体现,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业绩考核的依据。
公司要求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资料管理机制,作为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来抓。
⑷、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每月25日)检查项目监理部资料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负责收集、整理属于项目监理部直接管辖的亲自签署的重要文件资料。
(5)、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及涉及到本专业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项目监理部设置固定的资料管理员,负责项目监理部全部资料的汇总、组卷以及有关资料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制定资料管理计划、程序。
具体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管理制度及实际工作。
(7)、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可利用计算机的数据储存及处理量大、速度快的特点,实现在计算机内建立管理台帐,实现无纸化管理。
⑻、监理过程中的资料工作,可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编目。
⑼、项目监理部每月25日,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包括负责各专业监理资料的监理工程师及资料管理员参加的资料管理工作例会,检查本月资料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署下月资料管理工作安排。
2、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制度:⑴、归档监理资料内容: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监理通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资料、监理工作总结等。
⑵、项目监理部负责归档监理资料的整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资料管理员具体操作该项工程的监理资料整理工作,按XX市档案馆的统一规定,对监理资料进行组卷、整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的职责分工、收发、存放和归档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的职责分工、收发、存放和归档管理制度为提高项目部资料管理水平,较好的反映现在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资料的收发和存放需满足公司作业指引及作业制度的相关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职责分工监理资料分程序资料、内部资料、往来资料。
程序资料为开停工报审、方案报审、工序、材料报验等。
内部资料为监理规划、细则、月报、质量评估、总结等。
往来资料为合同管理、业主来文、政府行政部门检查记录等。
程序资料应由施工单位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完成签批后,资料员核查后归档。
内部资料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指导下完成,总监签章后,资料员归档。
往来资料资料员按公司及规范要求归档。
附监理存档期限,未标注的资料为工程完结后即可销毁。
二、资料的收/发管理制度1、资料的收/发文应采用公司配发的专用收/发文本。
2、资料收/发文前应仔细核对收/发文编号、事由、签章等是否与收/发文内容相符。
3、资料收/发文时应登记需详细记录:收/发文时间、收文人、事由、往来单位、编号序号等。
其中收文人应本人签字确认。
4、资料收/发文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三、资料存放、归档管理制度1、存档的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存档的文件应手续完备,尽量采用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审核章,并标注原件存放处。
3、存档的文件需进行审查,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复印件不得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存档使用的纸张应使用标准纸,不应使用方格纸、作业纸等。
4、存档资料内容中有图有文字的,应文字页在前图页在后。
文字页较多的应进行编号。
5、监理四版表示使用的文件编号需符合要求,例:1206002,代表12年06月第002号。
6、资料存放时应按照资料盒名称分类、盒内目录顺序排放。
目录应上墙方便查阅,有分类有目录,按编目归档。
7、资料盒脊背应按照公司要求含有:公司名称标识、项目名称、资料盒编号、资料盒内容标注,其布置方式应满足规范要求。
监理工作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挂帅,并由专职资料员具体实施;2)、各监理人员应广泛搜集与工程有关信息并及时整理后交资料员管理;3)、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分类有序,严格收发登记;4)、充分发挥信息作用,监理人员应及时搞好内部以及与监理部外部的信息沟通工作,达到全工程的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
5)、按规定进行资料的编号、分类、借阅、传阅等管理工作;6)、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漏及时补充完善。
为了使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具体内容如下:①监理资料管理要求1.1、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按资料类别建立相应的登记管理台帐;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广泛搜集与工程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认真审核,不得接收签字、盖章不全或经涂改的报验(审)资料;审核整理后应及时交资料员整理、存收、管理;1.3、监理资料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严格收发登记;1.4、充分发挥信息作用,监理人员应及时搞好内部以及与监理部外部的信息沟通工作,达到全工程的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1.5、按要求进行资料的编号、分类、借阅、传阅等管理工作;1.6、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应以单位工程立卷,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与跟踪管理,发现缺漏及时补充完善;1.7、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及时整理归档,除监理企业自存资料外,还应将单位工程的监理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
②、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监理资料由资料员收集整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督;2.2、资料员应及时、准确地转发往来文件;2.3、《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2.4、填写《统一用表》应使用规范化的语言,公历年月日;2.5、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总监或总监代表、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应加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2.6、《统一用表》表头“编号”栏按规定编号,“合同编号”栏应为该表事宜涉及的主要合同的编号,涉及多个合同的可以并列;2.7、所有工程技术资料严禁擅自涂改、伪造;2.8、要求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和数码摄像的资料,还必须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和数码摄像;2.9、属于业主等其他参建单位移交城建档案保存的资料,监理只得保留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原件退回给其他单位;2.10、项目监理部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2.11、项目监理部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2.12、项目监理部资料员向公司上交资料时,应填写“资料目录”表,并由交接人办理好移交手续。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确保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及时高效地管理和利用相关信息资源,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监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包含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等。
三、信息管理流程1.信息手记阶段–监理部门在项目开始前,应与业主、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监理信息需求。
–监理部门应订立相关的信息手记计划,并现场调查、测量、记录,以取得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
2.信息录入与整理–监理部门应在信息手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信息的整理和分类应依照项目、工程阶段、专业等进行,方便后续的检索和使用。
3.信息存储与保管–监理部门应建立完满的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信息存储应采用电子化方式,并进行分级管理,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4.信息传输与共享–监理部门应依据需要,将相关信息进行传输和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信息传输和共享的方式可以包含会议讨论、报告撰写、电子邮件、共享文档等。
5.信息使用与分析–监理部门应及时利用信息资源,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和决策。
–监理部门可以依据需要,使用相关的信息分析工具和技术,提取有用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应用。
6.信息报告与监督–监理部门应依照相关要求,定期编制监理信息报告,并提交给上级部门和相关方。
–上级部门应对监理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管理标准1.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手记、录入、存储、传输、共享、使用、报告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2.监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信息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考核。
3.监理部门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理部门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5.监理部门应定期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优化,不绝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效率。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信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监理信息资料管理效能,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监理信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严禁任意篡改、删除、丢失或泄露。
第三章监理信息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监理信息资料分为项目信息资料、合同信息资料、设计信息资料、施工信息资料、验收信息资料等。
第七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归档,包括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
第八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不同的需求进行归档,包括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两种方式,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九条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记录监理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十二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应当采用规定的格式和标准,确保信息的统一和规范。
第十三条监理信息资料的记录应当包括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记录人和审核人。
第五章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第十四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按照项目流程进行,包括前期资料整理、设计资料汇总、施工资料整理等。
第十五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可读性和便于查找。
第十六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六章监理信息资料的保存和备份第十七条监理信息资料的保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场所。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范文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资料信息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安全,依法进行监理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施工工程的监理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合法性。
2. 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和存档施工工程的监理资料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监理资料信息的分类、归档和检索,方便监理工作的进行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资料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监理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
2. 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审核意见、质量验收记录等。
3. 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监理通知通报等。
4. 施工图纸变更、技术方案变更等相关文件。
5. 工程质量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等。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监理资料信息,并进行初步整理。
监理资料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定期参加工程施工会议,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2. 审阅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3. 检查工程现场,记录工程进展和关键节点。
4. 联系施工单位,索取工程相关的文件和报告。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将收集到的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初步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 对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分类,形成文件目录和索引。
2. 将文件进行编号,方便管理和检索。
3. 整理文件的版面和排版,确保文件的格式统一。
4. 对重要资料进行复印或扫描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资料信息的存档与保管第七条监理资料信息的存档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按照管理层级划分监理资料信息的存储区域,确保存档的有效性和方便性。
2. 对不同类别的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如技术类、质量类、安全类等。
3. 对监理资料信息进行编号和标识,形成档案目录和索引。
监理 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提高监理信息管理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三、监理信息管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信息管理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明确监理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信息管理工作责任。
3.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监理信息管理职责,保障监理信息的保存、传递、利用等工作。
四、监理信息的分类及管理1. 监理信息应根据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档。
2. 监理信息应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建立信息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监理信息的保密等级应根据需要设定,严格管理。
五、监理信息的采集和整理1. 监理信息应及时、准确地进行采集和整理,建立信息库。
2. 监理信息的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监理信息的传递和共享1. 监理信息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要求及时进行传递交流。
2. 监理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监理信息的利用和申报1. 监理信息应合理利用,为监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2. 监理信息的申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监理信息的保存及销毁1. 监理信息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保存,超过规定时间应合理销毁。
2. 监理信息的销毁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九、监理信息管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信息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十、监理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完善1. 监理单位应将本制度列为重要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
2.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信息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条款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监理信息资料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监督工程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单位对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使用等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及时和完善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信息资料管理。
三、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1.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在合同中约定监理信息资料的交接范围和方式。
2.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监理信息资料收集工作计划,明确收集的内容和时间节点。
3.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记录和收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工序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变更通知等。
4.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收集的监理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其可查阅、可检索、可使用。
四、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理信息资料归档系统,包括电子化和实物化的归档方式。
2.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建立相应的案卷,明确案卷编号并进行标识。
电子化文件应当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进行存储,确保文件的顺利查阅和检索。
3.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信息资料归档的计划和流程,并实施有效的保管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应当及时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在遭受意外损毁时有可恢复的备份。
五、监理信息资料的使用与传递1.监理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监理信息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于保密的监理信息资料要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3.监理信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避免因传递不及时或不准确引起的工程问题和纠纷。
六、监理信息资料的保管期限1.监理信息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一般不少于10年。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企业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流程,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查询性,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部门、工程部门等。
三、管理标准1. 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1 监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资料,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过程记录等。
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建立档案。
1.2 档案管理负责人应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明确的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和文件日期。
1.3 监理部门应建立信息资料的索引表,便于后续的查询和检索工作。
2. 监理信息资料的存储与保管2.1 监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料存储设施,保证其对环境的要求和防火、防水、防湿等安全要求。
2.2 监理信息资料存储设施的密钥由监理部门主管负责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并做好进出记录。
2.3 重要的监理信息资料应备份至电子文件,并存储在确保安全性的服务器中,以防止重要信息的丢失和损坏。
3. 监理信息资料的查询与审批3.1 任何部门需要查询监理信息资料的人员,应向监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查询的目的和范围。
3.2 监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查询资料,并在查询结果中标注查询人、查询时间和目的。
3.3 监理信息资料在提供查询之前,应进行审批,由监理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
4. 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与销毁4.1 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整理原则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和统一。
4.2 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检记录。
4.3 监理信息资料的销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批,确保信息资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考核标准1. 监理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1.1 每份监理信息资料都应有明确的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和文件日期。
监理资料及信息交流、整理、归档、检查制度
监理资料及信息交流、整理、归档、检查制度
1.监理部提倡内部工程师利用各种形式的业务沟通,但强调这种沟通应反映在我们监理服务过程中的有形产品之中;如:个人的工作日记、监理日志、图纸记录、各专业洽商、各种隐检记录等等。
2.总监或总监代表应主动利用各种机会创造各工程师的工程业务交流;如内部会议、工作总结的讨论。
3.专业工程师必须保持与总监代表的沟通,并至少在有各类验收(隐蔽检查、预留检查、材料进场报验等)之日以书面形式将验收情况等信息传达给总代,以确保“监理日志”内容的全面记录。
4.总监代表有权并应该在专业工程师未做到前款规定时,向专业工程师提出质询。
总监代表对3、4款的落实予以核查,并将情况汇报总监。
5.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
1)土建资料:针对总包单位资料管理收发模式,由现场土建工程师负责接收土建相关报验资料,但都必须告知总监代表;工程师验收签认后,由资料员负责分发至总包单位及业主。
资料员应随时整理归档,编制目录,并按《监理月报》要求登录,反映在月报中。
2)水、电专业:由专业工程师归档整理,但应定期(一周)将报验统计汇总给资料员,由资料员统一录入。
3)其它资料:按资料员岗位职责办理。
6.监理资料的检查:
1)总监代表必须每周定期检查监理资料的归档情况,并指导资料
员的工作,同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给总监。
2)总监不定期(每周一次)对监理资料整理情况予以检查。
工程监督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督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监督信息资料的管理,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督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文件编号所有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均应进行编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存档。
编号规则为:项目名称-工程监督信息资料类型-编号,如:XXX项目-施工日志-001、XXX项目-验收记录-001。
四、信息资料的保管1. 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保管的环境应符合文件保管要求,确保文件不受损坏、丢失。
3. 对于重要的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系统,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4. 文件的取阅应当有相应的手续和记录,记录取阅人、取阅时间等信息,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五、信息资料的获取1. 工程监督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并遵守信息资料的保密要求。
2. 在获取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意保护文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更改文件内容。
3. 对于需要复印或提取的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
4. 获取信息资料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如复印、归还等。
六、信息资料的利用1. 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应当合理利用,为监督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2. 在利用信息资料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和保密要求,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3. 对于重要的信息资料,应当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4. 利用信息资料的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和整理,为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七、信息资料的归档1. 已经使用或过时的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应当进行归档处理,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归档。
2. 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存档,确保文件的可查找性和安全性。
3. 对于归档的文件,应当建立相应的登记表,记录文件的存放位置、归档时间等信息,以便查找和管理。
八、信息资料的销毁1. 对于已经归档的工程监督信息资料,如已经过了保管期限或者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应当进行销毁处理。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监理资料信息管理,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障监理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门的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工作,包括监理承担的各类监理项目的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以保密、规范、高效为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总监审批后执行,同时与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遵守。
第五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目标第六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监理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保密性,为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第七条确保监理资料信息的规范、标准和统一管理,便于查询、利用和长期保存,为项目的技术管理及质量评审提供依据。
第八条保障监理资料信息的安全,防止丢失、篡改、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原则第九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应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保护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
第十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应遵循合理利用的原则,提高监理资料信息的可利用价值。
第十一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应遵循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应遵循长期保存的原则,确保重要监理资料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四章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理资料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监理资料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门领导应对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六条项目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监理资料信息的流畅共享。
第五章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内容第十七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包括监理项目的文件、图纸、合同、施工记录、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检验、安全检查、费用核算等各类监理资料信息。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2. 监理信息资料的定义监理信息资料是指项目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报告等电子或纸质形式的信息资源。
3. 监理信息资料的分类监理信息资料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3.1 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指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通知等与项目监理相关的文件。
3.2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指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范等与项目设计相关的文件。
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与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
3.4 施工文件施工文件是指项目的施工计划、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报告等与项目施工相关的文件。
3.5 变更文件变更文件是指项目的变更通知、变更申请、变更审核意见等与项目变更相关的文件。
3.6 结算文件结算文件是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结算报告等与项目结算相关的文件。
3.7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是指项目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文件。
4. 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流程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和销毁等环节。
4.1 信息收集项目监理人员应定期收集监理信息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文件、变更文件、结算文件等。
4.2 信息整理监理人员将收集到的监理信息资料按照类别进行整理,设置相应的文件夹或数据库,确保信息的整齐有序。
4.3 信息归档经过整理后的监理信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文件命名规则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易读性和检索性。
4.4 信息检索监理人员在需要查找监理信息资料时,可以通过文件夹或数据库的检索功能进行查找,提高信息的检索效率。
4.5 信息销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监理人员应定期对不再需要的监理信息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 监理信息资料的保密措施监理信息资料是项目的重要资产,需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来保护其安全性。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与归档制度1.总则:1、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为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分析、指导和评价工程项目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建设监理工作和可追溯性,要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档案系统。
本项目监理部确定主任指导,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归档、归档等工作。
2、资料室专人管理,按《城建档案要求》要求建档。
二、督导工作流程2.1文件创建2.1.1监管数据和信息管理职责分工监管数据分为流程数据、内部数据和交易数据;程序信息为开停机申请、程序审查申请、工艺及材料检验等;内部资料为监管计划、细则、月报、质量评估、总结等;沟通材料为合同管理、业主来函、政府行政部门检查记录等;手续材料由建设单位申报。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由信息人员审核备案;内部资料由董事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董事的指导下完成。
主任盖章后,资料员备案;资料员按公司要求及规定归档;2.1.2数据收发管理系统2.1.2.1 数据的收发应采用公司出具的专用收发表形式;2.1.2.2 收发数据前,需仔细核对收发文件的编号、原因、签名等是否与收发内容一致;2.1.2.3 收发文件时,应登记详细记录:收发文件时间、收件人、原因、交换单位、序号等。
其中,收件人应签字确认;2.1.2.4 数据收发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2.1.3数据存储和归档管理系统2.1.3.1 归档的工程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一致;2.1.3.2 归档文件应填写完整,并尽可能使用原件。
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原审核印章,并注明原存放地点;2.1.3.3 归档文件需审核,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副本不得显得模糊和难以辨认。
归档用纸应使用标准纸,不得使用方格纸、工作纸等;2.1.3.4 归档数据内容中若有图文,则文页应在前,图在后。
文本较多的页面应编号;2.1.3.5 第四版监管表明使用的文件编号必须符合要求,例如:1208008,代表2012年8月008号;2.1.3.6 存储数据时,应按数据箱名称和箱内内容物的顺序进行分类。
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一、监理资料1.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监理工作的基础,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监理费用、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等。
2. 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监理工作。
3. 施工合同:监理工作需要了解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约定,以便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4. 变更通知单:监理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工程变更,需要及时了解并记录相关变更信息。
5. 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员需要了解工程的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6. 质量检测报告: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以便后期审核。
7. 安全检查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安全进行检查和记录,确保安全生产。
8. 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人员需要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二、监理管理制度1. 监理组织结构:监理组织应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资格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3. 监理计划制定: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
4.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5. 监理文件管理: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对监理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6. 监理费用管理:监理组织应合理安排监理费用,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核算和支付。
7.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工作流程,明确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
8. 监理人员培训:监理组织应定期开展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9. 监理成果评估:监理组织应对监理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10. 监理纠纷处理:监理组织应建立监理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监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监理资料及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监理组织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加强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和利用,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维护造价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存储、整理、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1. 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1)监理信息资料应当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归档。
(2)监理工程的主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方案、验收资料、变更通知、工程进度表等。
(3)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监理信息资料的存储(1)监理信息资料应当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存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年度、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等分类存储,并建立档案目录清单。
(3)监理信息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3. 监理信息资料的利用(1)监理信息资料应当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2)监理信息资料应当合理利用,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监理信息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章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责任1.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存储、整理和利用工作。
2.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监理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3.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监理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4.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信息资料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
第五章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流程1. 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流程(1)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监理现场进行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2)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流程和标准化的收集表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监理信息资料的存储流程(1)监理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理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归档目录和档案清单。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信息资料是考核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办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为使监理办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1、在施工监理服务过程中,必定有大量的函件往来,这些函件大都与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有关,均应妥善进行保管。
一切往来函件应分类编号、存档保存,以备解决工程延期、索赔、合同纠纷以及施工监理责任时使用,也是积累工作经验的重要方法之一。
2、监理文书分类2.1 行政档案(1)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来往的函件;(2)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3)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的函件;(4)监理机构内部往来的函件、请示报告、报告批复;(5)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6)工程监理月报、日志、会议记录、会议纪要;(7)监理工作计划、统计资料;(8)关键工程、形象工程、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的照片、录像资料。
2.2 合同管理档案(1)招标文件(分为国际、国内两种文版)和补遗书;(2)投标书及附件;(3)合同协议书(业主与承包人、指定分包人之间);(4)分包合同文件;(5)转让合同文件;(6)业主与监理间的服务协议文件;(7)投标担保文件;(8)履约担保文件;(9)动员预付款担保文件;(10)保险文件;(11)工程变更申请与批复文件(图纸另存);(12)工程延期申请与批复文件;(13)索赔申请与批复文件;(14)违约与争端处理文件;(15)价格、单价的变更申请与批复文件;(16)合同外工程方面的文件;(17)其他有关合同管理的文件。
2.3 工程进度监理档案(1)工程开工令;(2)工程暂时停工令;(3)工程复工令;(4)工程开工申请;(5)业主、监理有关进度计划方面的文件;(6)工程项目旬、月、年、总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方面的文件;(7)其他有关进度方面的文件。
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的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工程信息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规范,加强对工程信息的搜集、整理、传输、存储和利用,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及时和准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利用等环节,保证信息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工程信息管理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岗位职责。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信息部门,负责工程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信息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程信息管理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工程信息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工程信息管理的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监理单位领导班子对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
第十条监理单位工程信息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工程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损毁工程信息。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信息的搜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信息的整理应当根据不同的分类和需求,建立清晰的数据库和文件系统,便于日常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信息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有效的方式,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被篡改或泄露。
第十四条工程信息的存储应当做到备份和定期更新,防止信息丢失或损坏。
第十五条工程信息的利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监理单位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和依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信息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信息管理的漏洞和疏漏。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保管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保管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保管制度是为了规范监理信息管理、保护监理信息文档资料,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安全性而制定的。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分类和编号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按照类型和功能进行分类,例如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纸等。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号,方便查找和归档。
二、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存储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应该存储在专门的档案室或电子存储系统中,确保安全可靠。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应该备份存储,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三、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借阅和归还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借阅需要经过相关审批,应该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借阅后应该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复印或泄露。
四、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销毁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到期或者不再需要时,应该进行销毁处理,防止泄露或滞留。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销毁应该经过合规程序,记录销毁方式和销毁时间。
五、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保密和安全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应该进行严格保密,限制查阅范围,避免信息泄露。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该完善,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被篡改。
六、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备案和归档
1.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应该进行备案登记,记录文档资料的名称、编号、存储位置等信息。
2. 监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的归档应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确保易查找、易保管。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二、管理标准2.1 监理信息资料的分类与命名1.对监理信息资料进行认真分类,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资料、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会议纪要等。
2.对每个类别的监理信息资料,订立相应的命名规范,确保命名统一规范、易于查找。
3.命名规范包含:项目名称+项目阶段+资料类型+流水号,例如:“项目A_设计阶段_设计图纸_001”。
2.2 监理信息资料的存储与归档1.设立特地的监理信息资料存储室,确保管储空间干净、乾净、通风,并设置合适的防火措施。
2.监理信息资料依照分类进行归档,每个类别都应有明确的存档位置和编号。
3.每份监理信息资料都应有认真的归档记录,包含存档位置、归档时间、归档责任人等信息。
2.3 监理信息资料的传递与更新1.监理信息资料传递时应采用正式的文档传递方式,确保传递完整、准确且有记录。
2.监理信息资料有更新时,需要依照新的命名规范进行更新,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版本全都性。
3.监理信息资料的传递和更新应有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含传递人、接收人、传递时间、更新内容等。
2.4 监理信息资料的备份与保密1.对紧要的监理信息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
2.备份的监理信息资料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设置相应的权限,确保资料的保密性。
3.备份监理信息资料的频率和存储位置应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备份的可用性。
2.5 监理信息资料的销毁与彻底删除1.对于已过期或不再有用的监理信息资料,应依照制度规定进行销毁。
2.监理信息资料的销毁应有相应的程序和记录,包含销毁人、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
3.对于电子文档,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彻底删除,确保不行恢复。
三、考核标准3.1 监理信息资料分类与命名的考核1.考核人员将随机抽查若干份已归档的监理信息资料,进行分类及命名的准确性、规范性、全都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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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为我公司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将依据执行情况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相应细化调整。
一、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签字责任的基本要求:
1、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签认总监任命书、总监变更报告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开工/复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工程暂停令、通知单、联系单的签发;监理月报签发;设计变更审查;工程款支付证书签发;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等;
4、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签认;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签认;监理日志填写;专业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等等;
5、监理员:旁站、监理记录填写、签字;施工过程的质量原始测量、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测、试验台帐的记录;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投入与运行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
6、资料员:负责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杜绝丢失,杜绝非监理人员修改。
妥善保管项目部章,杜绝偷盖章。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电子文档的会议纪要,以便总监审查、修改、
签发。
收到施工方报送的报验资料,要求及时送达相关监理人员。
二、资料管理要点及一般要求:
1、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验收结论要明确。
严禁代签。
2、监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报经总监同意,并由划改人签字确认。
3、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等重要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加盖授权的项目部章。
4、工程施工质量报验文件的检查确认必须符合时限要求,并要及时受理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有关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施工检测记录等资料的签认应当确保可追溯,禁止发生先施工后补报、补签的现象。
监理会议纪要要求在会后3天内发放相关单位。
监理月报要求在每月28日前报送甲方及监理公司。
5、监理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要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应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经办日期。
6、监理资料编码应当按照公司统一的编码规则执行。
7、监理资料严格按编码规则要求分类组卷。
卷盒内必须有目录。
吴江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