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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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为我公司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将依据执行情况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相应细化调整。

一、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签字责任的基本要求:

1、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签认总监任命书、总监变更报告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开工/复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工程暂停令、通知单、联系单的签发;监理月报签发;设计变更审查;工程款支付证书签发;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等;

4、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签认;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签认;监理日志填写;专业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等等;

5、监理员:旁站、监理记录填写、签字;施工过程的质量原始测量、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测、试验台帐的记录;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投入与运行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

6、资料员:负责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存放,妥善保管。杜绝丢失,杜绝非监理人员修改。妥善保管项目部章,杜绝偷盖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电子文档的会议纪要,以便总监审查、修改、

签发。收到施工方报送的报验资料,要求及时送达相关监理人员。

二、资料管理要点及一般要求:

1、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验收结论要明确。严禁代签。

2、监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报经总监同意,并由划改人签字确认。

3、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等重要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加盖授权的项目部章。

4、工程施工质量报验文件的检查确认必须符合时限要求,并要及时受理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有关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施工检测记录等资料的签认应当确保可追溯,禁止发生先施工后补报、补签的现象。监理会议纪要要求在会后3天内发放相关单位。监理月报要求在每月28日前报送甲方及监理公司。

5、监理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要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应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经办日期。

6、监理资料编码应当按照公司统一的编码规则执行。

7、监理资料严格按编码规则要求分类组卷。卷盒内必须有目录。

吴江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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