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办事程序及流程图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工作程序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Kneeling to finish the path you choos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1)招标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格式)等,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的内容要使有意受让人了解该幅土地的概况,以便有意受让人做出初步决策。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该知道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基本流程。
一、土地使用权招标的方法1、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招标,即由招标小组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
以该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优化土地布局、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招标出让的特点是在出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有利于公平竞争,能激发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
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2、由于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中标者时,既要考虑到投标价,还要考虑到对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和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过招标小组的综合评价,最后择优选定中标者,因此,中标者(受让人)不一定是标价最高的单位或个人。
二、土地使用权招标的流程1、刊登招标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等;(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7)投标保证金;(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BSZN-0483-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015-01-01发布 2015-01-01实施办事指南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事项代码:0483三、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3、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上海市人1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具体实施](二)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土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商服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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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成交价款、竞得人、出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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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宗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成交价款、缴款时间、交地时间、开工竣电子档案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档
出让方案批复文件;出让文本;宗地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结果公开和公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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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指标、出让方式、竞买人范围、申请起止时间、出让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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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大厅实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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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宗地编号、面积、成交价款、约定缴款时间、约定交地时间、约定签订出让合同时间、成交时间)
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滕国土资字()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出让批复[滕政土字()号]、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指标、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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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前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评估机构、出让方式、公告发布时间、出让时间)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精修订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办理程序及流程:(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①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②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③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④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⑤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⑥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⑦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⑧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
具体操作程序为: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⑤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
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⑥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⑦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①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②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③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是指将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转让给开发商或其他使用者,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下面将详细介绍集体土地出让流程的具体步骤。
一、出让准备阶段
1.征集意向:政府部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征集意向购地者。
2.确定出让方式:政府部门根据出让土地的性质、用途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出让方式,例如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
3.发布出让公告:政府部门发布出让公告,明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竞买条件等。
二、出让申请阶段
1.申请人资格审查:意向购地者根据出让公告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政府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报价或竞标: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报价或竞标文件,政府部门对报价或竞标文件进行评审。
3.确定中标人:政府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三、出让合同签订阶段
1.出让合同起草:政府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出让的具体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
2.出让合同签订:政府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证等。
四、项目开发阶段
1.规划设计:中标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根据规划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获得相关审批手续。
2.施工建设:中标人需按照规划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建设,完成后需获得竣工验收证书。
3.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后,中标人可以投入使用,实现土地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部门、中标人和其他相关单位协作完成。
只有在规范的程序下,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化价值的提升。
出让土地办事流程
出让土地办事流程《出让土地办事流程那些事儿》嘿呀,咱今儿就来说说这出让土地的办事流程哈。
就说我上次经历的一件事儿吧。
那时候,我们村有块地要出让。
一开始啊,那可真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懂。
我就想着,这可咋整呀。
于是呢,就到处去打听。
先去了村里的相关部门,问了问这流程的第一步是啥。
工作人员就给咱详细说了,要先准备各种资料,什么土地的权证啦,身份证明啦,一大堆呢。
我一听,哎呀妈呀,这么多东西要准备呀。
然后就开始屁颠屁颠地准备资料,这过程可真是不容易,一会儿这个找不到了,一会儿那个又有点问题。
就像在迷宫里找出口似的,着急上火呀。
等资料好不容易准备齐了,又得去跑各种部门盖章、签字啥的。
那真的是腿都快跑断了。
接着就是评估土地的价值,这也挺有意思的。
来了一群专业的人,在那地里这儿看看,那儿量量,还做各种记录。
我就在旁边好奇地瞅着,心想他们到底咋算出这地值多少钱的呢。
再后来就是发布出让信息啦,那场面,感觉就像是在给这块地找个好婆家似的。
好多人都来关注,来询问。
我也跟着紧张兮兮的,想着到底会花落谁家呢。
经过一系列的折腾,终于到了最后的交易环节。
看着那手续一点点办完,心里才踏实下来。
哎呀,这出让土地的办事流程可真是不简单呐,就像一场漫长的战斗,不过最后总算是顺利完成啦。
总之呢,出让土地这事儿,流程真的很重要,每一步都得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就像建房子,得一块砖一块砖地垒起来,才能稳稳当当的。
咱可得把这些流程都搞清楚咯,这样办事儿才顺顺利利的呀!哈哈!以上就是我对出让土地办事流程的一点体验和感受啦,希望能对大家有点帮助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流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流程1. 概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
这一流程涉及政府部门、土地使用者、开发商等多方参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2. 转让流程2.1. 权属调查首先,进行权属调查是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步骤。
相关部门需要核实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权属人和权属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评估和报价在转让之前,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土地的价值,并为转让方确定合理的价格。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转让的依据。
2.3. 转让协议签订转让双方经过谈判协商后,需要签订转让协议。
协议中包括土地的基本信息、转让价款、转让方式等内容,同时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和责任。
2.4. 缴纳土地转让价款转让方需要按照约定将土地转让价款支付给受让方或相应的政府部门。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支付,具体约定应在转让协议中明确。
2.5. 受让方提交申请受让方在完成转让价款缴纳后,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合同副本、身份证明等。
2.6. 权属证书办理政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确保受让方符合转让条件。
审核通过后,颁发新的权属证书,确认受让方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所有权。
2.7. 完成转让手续最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未办理转让手续前,不得擅自转移、变更土地使用权。
完成转让手续后,受让方可以正式合法地使用土地进行相应的建设和开发。
3. 注意事项3.1. 法律法规的遵守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所有参与方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信息披露和公示相关部门在进行土地转让时,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和公示,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受让方可以通过公示渠道了解土地转让的具体情况。
3.3. 价格合理性和公正性转让方在确定土地转让价格时,应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土地出让办理流程
土地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招标出让土地程序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
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
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办理流程图国有土地一级市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适用范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的所有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的宗地。
工作职责及流程:(一)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1、确定年度供地计划。
每个工作年年初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召集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科、规划科、地矿科、土地储备中心、交易中心负责人共同召开年度供地计划会审会,研究制定本年度储备及新征土地的供地计划,并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向社会公布。
2、接受用地申请。
需实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首先由规划科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级别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再由耕保科组件上报征收土地审批、实施征地拆迁补偿,然后交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作为储备土地按规划用途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需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由土地利用科受理用地者的申请。
3、土地收储。
根据年初确定的土地收储计划,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存量、闲置国有土地的收储并组织相关材料报政府审批,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地价评估土地利用科负责将拟出让地块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编制、确定出让方案1、由土地利用科负责对符合招拍挂出让条件的拟供地块(包括储备土地、符合招拍挂出让条件的商住、工业用地等新征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出让的宗地等)编制具体的出让方案。
2、土地利用科将编制的出让方案(包括供地请示和代政府拟定的批复)经局内会签后报县政府审批,出让方案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规范进行编制。
(四)发布出让公告县政府批准出让土地方案后,由土地交易中心将拟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公告内容严格按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需要调整公告内容的应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土地转让流程图、程序
土地转让流程图开放分类:土地出让权、基础知识相关词条:一、转让方须报材料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二、受让方须报材料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
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
集体土地出让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供应和利用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而在中国,土地资源主要由国家、集体和农民三个主体所有,其中集体土地作为重要的一部分,其出让流程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集体土地出让的流程和相关要点。
二、土地出让程序1. 审批阶段(1)规划审批:首先,土地出让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规划部门会对土地出让进行规划审核,包括土地用途、容积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政府批准: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后,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批准。
政府部门会对土地出让的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2. 出让方式确定(1)拍卖: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拍卖是常见的一种方式。
通过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的竞得土地使用权。
(2)挂牌:挂牌是指政府将土地出让信息公示,并接受符合条件的购买者申请,最终由政府出具出让合同。
(3)协议出让:与上述两种方式不同,协议出让是指政府与买方直接协商达成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出让合同。
3. 出让条件确定(1)土地用途: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出让的具体用途,例如商业、住宅、工业等。
(2)容积率:容积率是指在土地上可建设建筑物的总体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用途,确定出让土地的容积率限制,以控制建筑物的规模和密度。
(3)出让底价:出让底价是指政府对土地出让的最低价格要求。
根据土地估价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土地的出让底价。
4. 出让公告发布政府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中包含土地出让的基本情况、条件要求、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以便有意向的购买者了解和参与。
5. 报名资格审核购买者需要根据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递交给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会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购买者的资质、财力等方面的要求。
6. 竞价或洽谈(1)拍卖方式:符合报名资格的购买者可以参加土地的竞拍活动,根据拍卖规则进行竞价。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办理程序及流程:(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①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②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③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④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⑤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⑥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⑦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⑧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
具体操作程序为: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⑤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
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⑥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⑦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①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②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③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办理国有土地协议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国有⼟地协议出让流程是怎样的1、供地计划编制与公布。
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地利⽤总体规划、⼟地利⽤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地使⽤权供地计划,报县级⼈民政府审批下达。
供地计划应包括年度⼟地供应总量,不同⽤途⼟地供应⾯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内容。
经批准的供地计划应在⼟地有形市场、媒体、⼟地市场⽹上公布。
2、意向⽤地申请。
计划公布后,需要使⽤⼟地的单位和个⼈可以根据国有⼟地使⽤权出让计划,向县国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意向⽤地申请。
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
国有⼟地使⽤权3、确定供地⽅式。
计划公布30⽇后,只有⼀个意向⽤地者可采取本程序办理协议⽅式出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地者转⼊招标拍卖挂牌⽅式出让程序。
4、编制协议出让⽅案。
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地使⽤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地者申请的⽤地项⽬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案。
5、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
6、协议出让⽅案、底价报批。
县国⼟资源部门将协议出让⽅案、底价报县⼈民政府审批。
7、出让价格协商签订议向书。
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2⼈以上)与意向⽤地者就⼟地出让价格进⾏充分协商,协商⼀致且议定价格不底于协议出让底价的,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与⽤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地出让意向书》。
8、意向公⽰。
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地出让意向书》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途、⾯积、出让年限、⼟地使⽤条件、意向⽤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地产交易中⼼、⼟地市场⽹等公⽰。
公⽰时间不少于5⽇。
9、签订⼟地出让合同。
公⽰期满,⽆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县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审查⽆违反法律法规⾏为的,县⼈民政府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地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地者签订《国有⼟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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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办事程序及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
l、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包括自用形式);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招标方式进行的用地;
二、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招标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
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
7、地籍图(5份)。
三、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
一级土地市场这里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前期工作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招标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点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招标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招标土地报批有关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招标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办理招
标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和耕地占补方案;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办理招标土地的征地
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办理招标土地的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招标土地的拆迁及“三通
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招标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招标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招标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工作。
土地使用权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其操作程序为:
① 市地产交易中心在截标30日前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 竞投者报名并领取有关招标文件,资格认可:
③ 竞投者在投标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将标书投入指定的投票箱,交付投标保证金;
④ 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或市国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根据决标条件及程序(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发给《中标通知书》,同时书面通知不中标者,并于决标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不中标者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后续工作
① 地产交易中心成功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向中标人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中标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
二级土地市场这里指符合本页适用范围中的2、3点用地的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前期工作
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④ 完成拟招标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
(由原土地使用者或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招标地块的评估工作;
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招标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招标操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相同。
(略……)
3、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后续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招标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将《中标通知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
②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向中标人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中标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流程图
四、批复文件、附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转让合同;
4、土地使用证。
五、收费项目:
1、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金;
3、转让税费;
4、管理费;
5、契税;
6、市地产交易中心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