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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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由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山西大学为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包括张立伟、李石飞、赵建斌、柴建新、梁锐、汪青波、李亚婷、雷富强、王庆等。

本项目于2017年7月立项。

前期经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并结合检验数据以及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分析,形成了初步草稿。

组织相关专家对初步草稿进行了讨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本标准是新制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原料的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

(二)术语和定义:连翘叶为野生或野生抚育的木犀科连翘属植物连翘(Forsythia suspensa (Thunb.) Vahl)的叶,4~9月采收。

连翘叶叶片革质,卵形,先端锐尖,基部圆形、宽楔形至楔形,叶缘除基部外具锐锯齿或粗锯齿。

考虑到目前连翘叶原料主要有两种使用方式,鲜连翘叶用于制备连翘叶茶,干制连翘叶可用于加工其他食品,因此,定义了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

鲜连翘叶为从连翘树上采摘下来,经挑选、去杂后的连翘鲜叶;干制连翘叶为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包括晾晒)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连翘干叶。

(三)技术要求1.感官指标:随机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样品各30批次,分别取一定量的每批样品试样,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清洁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确定了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的感官指标要求。

2.理化指标:采用GB 5009.3-2016和GB 5009.4-2016食品中水分和总灰分的测定方法对干制连翘叶的水分和总灰分含量进行了检测。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本标准中规定了干制连翘叶水分≤8.0%、灰分≤6.0%。

3.污染物限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11-2014、GB 5009.12-2017、GB 5009.15-2014、GB 5009.17-2014、GB 5009.123-2014和GB 5009.268规定的方法对鲜连翘叶中的总砷、铅、镉、总汞和铬5种污染物和干制连翘叶的铅进行了测定,并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规定了本标准中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污染物限量值(见表1)。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我公司以苦丁、银杏、桑叶、薄荷、荷叶、淡竹叶、地椒、沙棘叶等可食用叶类为原料,经拣选、清洗、风干、烘炒、整形、提香、挑拣、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用于冲泡饮用的不同品种的叶类代用茶。

为保证本公司按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现制定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

这一企业标准制定后既可使我公司在今后的生产中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也可为质检部门提供符合本产品的检验依据。

二、标准编写格式和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考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有关规定确定,并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叶类代用茶的产品特性确定了本标准中的各项技术指标。

固原一品茗香商贸有限公司。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的选择。

1. 代用茶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鲜叶,鲜叶应具备完整的叶片,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霉烂变质,无异味。

2.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来源清晰,有合法的采购渠道,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

二、加工工艺的要求。

1. 代用茶的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加工工艺流程进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叶片发霉变质,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

三、产品质量的检验。

1. 代用茶的成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湿度、杂质等指标。

2. 检验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包装和存储要求。

1. 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包装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代用茶的存储条件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存储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潮防虫。

五、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

1. 代用茶的包装上应当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虚假标识或误导性标识。

3. 产品合格证明应当真实有效,包括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投诉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的遵守。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GXGX0001S-2018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晾青、摇青、杀青、揉捻、烘干、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 的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项目
铅(以 Pb 计)/(mg/kg)

总砷 a(以 As 计)/(mg/kg)

镉 a(以 Cd 计)/(mg/kg)

指标 8.0 6.0
表 3 污染物限量
指标 1.2 0.15 0.05
检验方法 GB 5009.3 GB 5009.4
检验方法 GB 5009.12 或 GB 5009.268 GB 5009.11 或 GB 5009.268 GB 5009.15 或 GB 5009.268
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虫蛀,无正常 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
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水分/(g/100g)

灰分/(g/100g)

3.5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鲜连翘叶应符合 DBS 14/001-2017 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绿、完整的茶叶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霉烂、虫蛀、发芽或发芽不良的茶叶。

2. 代用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霉菌毒素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

3. 代用茶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二、生产工艺。

1. 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采摘、萎凋、揉捻、发酵、烘焙等环节。

2.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代用茶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3. 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如硫磺、草酸、铅等。

三、产品质量。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霉斑、无异味。

2. 代用茶的汤色应清澈明亮,香气纯正,口感鲜爽,回甜持久。

3. 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异物等质量问题。

四、包装和标识。

1.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用无污染、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3. 代用茶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贮存和运输。

1. 代用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的污染源。

2. 代用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压、受阳光直射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代用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消费者购买代用茶后,应按照产品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保存和使用,避免产品质量受损。

3. 消费者在使用代用茶时应注意饮用方法和饮用量,避免过量饮用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七、质量控制。

1. 代用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连翘叶食用安全性及地方标准指标体系研究报告

连翘叶食用安全性及地方标准指标体系研究报告

猿园
94 员苑 苑缘远援愿 缘援怨圆 缘援怨圆
猿讨 论 哉郧陨月的是屈氏韧带以上的消化道病变所致的出血症状,
主要临床症状包括呕血和(或)黑便,发病病因比较复杂,常 见的因素有急性胃黏膜病变、消化性溃疡、胃癌及食管胃底 静脉曲张等。目前预防患者尤其是部分外科手术后患者患胰 腺炎的主要药物为质子泵抑制剂与生长抑素联用[苑],埃索美 拉唑由于 杂 构象更为稳定,应用也更多。
翘叶产业快速、规模发展。 员 食用安全性 员援员 民间有食用习惯,有食用历史记载,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起草组通过民间走访,发现民间有制成连翘茶进行冲泡饮用
艾司奥美拉唑为埃索美拉唑的仿制药。目前针对国产仿 制药艾司奥美拉唑的药物经济学分析十分匮乏,但针对原研 药埃索美拉唑,已有不少相关的药物经济学研究进行了发 表。黄健虹等[愿]针对埃索美拉唑和雷贝拉唑治疗消化性溃疡 进行了药物经济学分析,研究指出,愈合率、匀孕 清除率以及 不良反应发生率均为埃索美拉唑占优,但由于原研药的价格 问题,导致了成本原效果比上埃索美拉唑较高。张莉等[怨]对奥 美拉唑、泮托拉唑、兰索拉唑及埃索美拉唑四种质子泵抑制 剂治疗十二指肠溃疡伴出血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了药物经 济学的研究,采用了回顾性的研究方法,结果为泮托拉唑为 最优的药物经济学选择。王磊等[员园]比较奥美拉唑、埃索美拉 唑与泮托拉唑治疗上消化道出血的成本原效果分析,结果表 明埃索美拉唑治疗上消化道出血最为有效,但还是由于原研 药价格的原因,在经济性上不如国产泮托拉唑。胡 珊等[员员] 对埃索美拉唑和奥美拉唑治疗幽门螺旋杆菌进行了成本原效 果分析,结果表明奥美拉唑治疗消化性溃疡的效价比较高, 药物经济学价值也更高。
疡药物经济学分析[允]援淮海医药,圆园员缘,33(员):愿员鄄愿圆援 [9] 张莉,韦璐,王萍援源 种质子泵抑制药治疗十二指肠溃疡伴出血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的原料选择。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叶或嫩芽作为原料,不得使用枯黄老叶或叶梗等劣质原料。

2. 原料茶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作为代用茶的原料。

二、代用茶的加工制作。

1. 代用茶的加工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工业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进行加工。

2.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环境保护,加工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制作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三、代用茶的外观要求。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匀称,不得出现霉斑、异物等杂质,色泽应自然,不得出现异常变色。

2.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包装标准,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包装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代用茶的质量检验。

1. 代用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检验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或超标物质。

2. 代用茶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外观、气味、口感等多个方面,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代用茶的存储和运输。

1. 代用茶的存储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进行,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代用茶的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挤压和震动,避免包装破损和产品质量变化。

六、代用茶的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在合法的商店或渠道进行,不得在无证无照的地点销售。

2. 代用茶的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得超量使用或长期饮用。

七、代用茶的监督检查。

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代用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消费者对代用茶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八、代用茶的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代用茶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消费者对于购买的代用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权向生产企业进行索赔和追究责任。

以上即是代用茶执行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共同遵守,确保代用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这个标准适用于代用茶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标签的管理。

第2条代用茶是指采用非嫁接方法栽培的普通茶树的鲜叶经适当处理后制成的代茶制品。

第3条代用茶的名称、产地和有关信息应在标签上清晰标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二章:质量和安全要求第4条代用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条代用茶的鲜叶应采用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的优质茶树叶,不得使用重金属、农药、添加剂等有害物质。

第6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要求,制造环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代用茶的卫生安全。

第7条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无霉斑、无异物,色泽应鲜艳,并能保持代茶原有的香气和风味。

第三章:营养成分要求第8条代用茶应含有茶多酚、咖啡因、氨基酸等茶叶的养分成分,且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第9条代用茶的茶多酚和咖啡因含量应在适宜范围内,不得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10条代用茶的氨基酸含量应符合产品描述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四章:加工要求第11条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人工合成香精。

第12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满足产品质量和营养要求,确保代用茶的品质稳定性。

第13条代用茶的加工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标签管理第14条代用茶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第15条代用茶的标签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中文标示,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文案和图案。

第16条代用茶的标签设计应注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引起消费者混淆。

第六章:监督和检验第17条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18条代用茶的销售企业应认真核查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19条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代用茶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代用茶企业标准

代用茶企业标准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企业标准Q/0001-2012代用茶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发布Q/0001-2012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磊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可以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代用茶检测标准

代用茶检测标准

代用茶检测标准代用茶是一种以植物的叶、花、果、根、茎、皮等部位为原料,经过加工、调配、冲泡后,具有与绿茶相似的口感和香气的一种新型饮品。

为了确保代用茶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代用茶进行多方面的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以下是对代用茶检测标准的详细介绍。

1.原料检测代用茶的原料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因此,需要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植物种类:确保代用茶的原料来源于规定的植物种类,如绿茶、红茶、乌龙茶等。

(2) 植物部位:对代用茶的原料部位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产品的要求,如叶、花、果、根、茎、皮等。

(3) 农药残留: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4) 重金属含量: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2.感官检测感官检测是评价代用茶品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外观、香气、口感、汤色等方面进行检测,可以判断其品质的好坏。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外观:对代用茶的形状、色泽、大小等进行观察,以判断其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香气:对代用茶进行冲泡后,对其香气进行闻测,以判断其香气是否纯正、持久。

(3) 口感:对代用茶进行品尝,以判断其口感是否醇厚、回甘等。

(4) 汤色:对代用茶的汤色进行观察,以判断其汤色是否明亮、清澈。

3.卫生检测卫生检测是确保代用茶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可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细菌总数:对代用茶进行细菌总数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2) 大肠菌群:对代用茶进行大肠菌群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3) 霉菌计数:对代用茶进行霉菌计数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4.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是评价代用茶品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营养成分、理化指标等方面进行检测,可以判断其品质的好坏。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的选择。

1. 代用茶应选择成色匀净,外形完整,无霉变、异味、异物等现象的茶叶。

2. 代用茶的茶叶种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茶叶。

二、茶水的制作。

1. 代用茶制作时,应使用清洁卫生的水源,不得使用污染严重的水源。

2. 制作代用茶时,茶水的温度应在85℃-95℃之间,不得过高或过低。

三、茶具的清洁和消毒。

1. 代用茶的茶具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茶具无异味、无污染。

2. 清洁和消毒茶具时,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剂,彻底清洁并充分冲洗干净。

四、茶水的保存。

1. 代用茶制作完成后,未饮用完的茶水应及时倒掉,不得存放过夜再次饮用。

2. 代用茶的茶水保存容器应干净无异味,不得使用有异味或污染的容器。

五、茶水的饮用。

1. 代用茶饮用时,应保持茶水的温度适宜,不得过烫或过冷。

2. 饮用代用茶时,应避免直接用嘴唇接触茶具,以免交叉感染。

六、茶水的废弃处理。

1. 代用茶饮用完毕后,茶渣应及时清理,不得滞留在茶具中。

2. 茶水的废弃处理应符合当地相关环保标准,不得随意倾倒或乱丢。

七、茶水的质量监控。

1. 代用茶的质量监控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确保茶水的安全卫生。

2. 定期对代用茶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茶水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八、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代用茶执行标准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代用茶质量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以上为代用茶执行标准,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确保代用茶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红茶、或绿茶、或黑茶、或白茶、或乌龙茶、或花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果蔬植物【蒲公英、薄荷、荷叶、小蓟、马齿苋、百合、鱼腥草、枳椇子、香薷、桑叶、淡竹叶、黄精、紫苏、藿香、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菊花、金银花、代代花、丁香、白扁豆花、槐米、槐花、茉莉花、桂花、重瓣红玫瑰、丹凤牡丹花、玫瑰茄、松花粉、甘草、枸杞、胖大海、罗汉果、赤小豆、芡实、菊苣、栀子、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火麻仁、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龙眼肉(桂圆)、决明子、肉豆蔻、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麦芽、枣(大枣、黑枣、酸枣)、郁李仁、青果、干姜、砂仁、香橼、桃仁、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莱菔子、莲子、高良姜、黄芥子、紫苏籽、葛根、黑芝麻、榧子、酸枣仁、薏苡仁、薤白、覆盆子、橘皮、陈皮、肉桂、花椒、茯苓、黑胡椒、玄米、大麦、苦荞麦、冬瓜、苦瓜、柠檬、蜜桃、草莓、蓝莓、荔枝、苹果、红枣、火龙果、香橙、梨、猕猴桃、金桔、西瓜、哈蜜瓜、菠萝、百香果、凤梨、玛珈、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枇杷叶、辣木叶、淡竹叶、蛹虫草、荔枝】或其制品、食用香精、食盐、冰糖、蜂蜜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按一定比例拼配,经挑拣、粉碎或不粉碎、切片或不切片、筛选、混合、干燥、包装而成的调味茶。

由于本公司开发生产的调味茶尚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本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销售的依据。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制定;其余指标根据《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及产品实际要求制定。

代用茶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用茶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号)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裸藻等 8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 年第 10 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6 号)》
本企业对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贯彻执行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9921《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指标参照、比较了 DBS 34/260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GH/T 109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安徽温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起草人:温明。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2019年12 月09 首次发布。
Q/WEK
安徽温尔康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WEK 0001S-2019
代用茶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2-09发布
2019-12-18实施
安徽温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发 布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WEK 0001S—2019
前言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 号)等相关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产品特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编制说明(2020091922054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编制说明(2020091922054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由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山西大学为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包括张立伟、李石飞、赵建斌、柴建新、梁锐、汪青波、李亚婷、雷富强、王庆等。

本项目于2017年7月立项。

前期经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并结合检验数据以及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分析,形成了初步草稿。

组织相关专家对初步草稿进行了讨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本标准是新制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原料的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

(二)术语和定义:连翘叶为野生或野生抚育的木犀科连翘属植物连翘(Forsythia suspensa (Thunb.) Vahl )的叶,4 〜9 月采收。

连翘叶叶片革质,卵形,先端锐尖,基部圆形、宽楔形至楔形,叶缘除基部外具锐锯齿或粗锯齿。

考虑到目前连翘叶原料主要有两种使用方式,鲜连翘叶用于制备连翘叶茶,干制连翘叶可用于加工其他食品,因此,定义了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

鲜连翘叶为从连翘树上采摘下来,经挑选、去杂后的连翘鲜叶;干制连翘叶为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包括晾晒)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连翘干叶。

(三)技术要求/ 1.感官指标:\随机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样品各30批次,分别取一定量的每批样品试样,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清洁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确定了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的感官指标要求。

2.理化指标:采用GB和GB食品中水分和总灰分的测定方法对干制连翘叶的水分和总灰分含量进行了检测。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本标准中规定了干制连翘叶水分w %、灰分w%。

3.污染物限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GB、GB、GB、GB和GB规定的方法对鲜连翘叶中的总砷、铅、镉、总汞和铬5种污染物和干制连翘叶的铅进行了测定,并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规定了本标准中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污染物限量值(见表1 )O表1污染物限量注:干制连翘叶中总砷、总汞、镉和铬染物限量以鲜连翘叶中相应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折算。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2016-12-30公布2017-3-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1 范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2 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2.1 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荷叶、桑叶、薄荷叶等。

2.2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花(蕾)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菊花、金银花、茉莉花等。

2.3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枸杞、柠檬片、苦瓜片等。

2.4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甘草、葛根、牛蒡根等。

2.5 混合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中的两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DBS41010-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doc

DBS41010-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doc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2016-12-30 公布2017-3-1 实施河南省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公布2010-×× -××公布2010-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1范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2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2.1 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荷叶、桑叶、薄荷叶等。

2.2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花(蕾)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如菊花、金银花、茉莉花等。

2.3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枸杞、柠檬片、苦瓜片等。

2.4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甘草、葛根、牛蒡根等。

2.5 混合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中的两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味道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味道,无异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状和特点,无肉眼可状态见外来杂质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看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加入适量沸水冲泡 5min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其味道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XTRJ0002S-20181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晾制、杀青、整形、揉捻、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鲜连翘叶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3.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DBS14/001-2017的规定。

3.5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污染物限量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虫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1.2GB 5009.12或GB 5009.268总砷a(以As 计)/(mg/kg)≤0.15GB 5009.11或GB 5009.268镉a(以Cd 计)/(mg/kg)≤0.05GB 5009.15或GB 5009.268总汞a(以Hg 计)/(mg/kg)≤0.07GB 5009.17或GB 5009.268铬a(以Cr 计)/(mg/kg)≤0.6GB 5009.123或GB 5009.268a连翘叶代用茶中污染物限量以鲜连翘叶中相应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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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SXZQ0002S-2019
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晾青、摇青、杀青、揉捻、烘干、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连翘叶代用茶(杀青工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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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鲜连翘叶应符合DBS 14/001-2017 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5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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