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海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国际标准
代用茶国际标准本标准旨在规定代用茶的原料要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检验规则、标签说明书、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1.原料要求2.代用茶的原料应符合以下要求:3.(1)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植物及植物部位作为原料;4.(2)原料中不得含有法规禁止的添加剂;5.(3)应采用清洁卫生、无异味的生产工艺;6.(4)不得使用非食品级的原辅料。
7.生产工艺8.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9.(1)应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10.(2)生产过程中应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11.(3)产品应经过筛选、清洗、干燥等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12.产品质量13.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4.(1)产品的感官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15.(2)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16.(3)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
17.包装标识18.代用茶的包装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9.(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0.(2)标识内容应真实、清晰,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1.(3)标识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22.检验规则23.代用茶的检验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24.(1)产品应经过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25.(2)每批产品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26.(3)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检验能力。
27.标签、说明书28.代用茶的标签、说明书应符合以下要求:29.(1)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标注;30.(2)说明书上应包括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并应通俗易懂。
31.储存和运输32.代用茶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33.(1)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34.(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挤压和碰撞,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35.贸易要求36.代用茶的贸易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37.(1)贸易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产品的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等条款;38.(2)贸易过程中应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的选择。
1. 代用茶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鲜叶,鲜叶应具备完整的叶片,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霉烂变质,无异味。
2.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来源清晰,有合法的采购渠道,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
二、加工工艺的要求。
1. 代用茶的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加工工艺流程进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叶片发霉变质,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
三、产品质量的检验。
1. 代用茶的成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湿度、杂质等指标。
2. 检验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包装和存储要求。
1. 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包装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代用茶的存储条件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存储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潮防虫。
五、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
1. 代用茶的包装上应当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虚假标识或误导性标识。
3. 产品合格证明应当真实有效,包括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投诉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的遵守。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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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绿、完整的茶叶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霉烂、虫蛀、发芽或发芽不良的茶叶。
2. 代用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霉菌毒素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
3. 代用茶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二、生产工艺。
1. 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采摘、萎凋、揉捻、发酵、烘焙等环节。
2.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代用茶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3. 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如硫磺、草酸、铅等。
三、产品质量。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霉斑、无异味。
2. 代用茶的汤色应清澈明亮,香气纯正,口感鲜爽,回甜持久。
3. 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异物等质量问题。
四、包装和标识。
1.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用无污染、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3. 代用茶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贮存和运输。
1. 代用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的污染源。
2. 代用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压、受阳光直射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代用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消费者购买代用茶后,应按照产品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保存和使用,避免产品质量受损。
3. 消费者在使用代用茶时应注意饮用方法和饮用量,避免过量饮用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七、质量控制。
1. 代用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代用茶(食品安全标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
2 术语和定义
2.1 代用茶
以除茶叶外,植物的可食用部位或食用菌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散型、袋泡型和紧压型的,采用冲泡、浸泡或煮等方式饮用的产品。
2.2 混合类代用茶
包含两种及以上植物的可食用部位、食用菌或其他食品原料的代用茶。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具有该类原料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无外来异物,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3.1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别食品的,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指标
3.3.2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其中混合类代用茶应符合所含有食品原料在GB 2761中相应类别食品的最严限量规定。
3.4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 其他
预包装代用茶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 和相关规定;产品或使用的原料有适用人群和食用量要求的,还应在标签上清晰标示产品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的原料选择。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叶或嫩芽作为原料,不得使用枯黄老叶或叶梗等劣质原料。
2. 原料茶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作为代用茶的原料。
二、代用茶的加工制作。
1. 代用茶的加工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工业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进行加工。
2.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环境保护,加工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制作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三、代用茶的外观要求。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匀称,不得出现霉斑、异物等杂质,色泽应自然,不得出现异常变色。
2.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包装标准,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包装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代用茶的质量检验。
1. 代用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检验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或超标物质。
2. 代用茶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外观、气味、口感等多个方面,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代用茶的存储和运输。
1. 代用茶的存储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进行,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代用茶的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挤压和震动,避免包装破损和产品质量变化。
六、代用茶的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在合法的商店或渠道进行,不得在无证无照的地点销售。
2. 代用茶的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得超量使用或长期饮用。
七、代用茶的监督检查。
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代用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消费者对代用茶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八、代用茶的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代用茶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消费者对于购买的代用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权向生产企业进行索赔和追究责任。
以上即是代用茶执行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共同遵守,确保代用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这个标准适用于代用茶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标签的管理。
第2条代用茶是指采用非嫁接方法栽培的普通茶树的鲜叶经适当处理后制成的代茶制品。
第3条代用茶的名称、产地和有关信息应在标签上清晰标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二章:质量和安全要求第4条代用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条代用茶的鲜叶应采用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的优质茶树叶,不得使用重金属、农药、添加剂等有害物质。
第6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要求,制造环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代用茶的卫生安全。
第7条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无霉斑、无异物,色泽应鲜艳,并能保持代茶原有的香气和风味。
第三章:营养成分要求第8条代用茶应含有茶多酚、咖啡因、氨基酸等茶叶的养分成分,且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第9条代用茶的茶多酚和咖啡因含量应在适宜范围内,不得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10条代用茶的氨基酸含量应符合产品描述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四章:加工要求第11条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人工合成香精。
第12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满足产品质量和营养要求,确保代用茶的品质稳定性。
第13条代用茶的加工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标签管理第14条代用茶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第15条代用茶的标签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中文标示,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文案和图案。
第16条代用茶的标签设计应注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引起消费者混淆。
第六章:监督和检验第17条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18条代用茶的销售企业应认真核查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19条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代用茶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代用茶》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说明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及普通食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拣剔、烘干或不烘干、炒制(适用于大麦、荞麦代用茶)、粉碎或不粉碎、拼配或不拼配、包装等工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为评定产品质量和产品上市销售依据的需要,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标准(Q/FJSH 0007S-2022)。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参数,是依据本产品的特征并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来修订的。
1.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水分、总灰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
2.本标准食品安全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中铅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规定,展青霉素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依据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
3.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符合产品特性,生产分装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本标准将作为本产品的生产执行标准。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oc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10—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2 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2.1 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荷叶、桑叶、薄荷叶等。
2.2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花(蕾)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菊花、金银花、茉莉花等。
2.3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枸杞、柠檬片、苦瓜片等。
2.4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甘草、葛根、牛蒡根等。
2.5 混合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中的两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4.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代用茶企业标准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企业标准Q/0001-2012代用茶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发布Q/0001-2012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磊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可以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代用茶 二氧化硫不合格
代用茶二氧化硫不合格(原创版)目录1.代用茶简介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和影响3.相关规定和标准4.如何避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5.结论正文1.代用茶简介代用茶,又称代用品茶,是指用一些非茶叶原料制成的具有茶叶形态、色泽、香气和滋味的制品。
这类产品通常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其质量往往无法保证。
近年来,关于代用茶的质量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二氧化硫不合格问题。
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和影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香气和保质期,过量使用二氧化硫进行熏制。
然而,二氧化硫对人体有害,长期摄入可能导致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多种疾病。
因此,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3.相关规定和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根据 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茶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 0.05g/kg。
然而,部分代用茶产品未遵循这些规定,导致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
4.如何避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为了避免购买到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甄别:(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价格过低的产品;(2)查看产品包装,选择信誉好的品牌和生产商;(3)关注产品标签,了解其原料、生产工艺等信息;(4)品尝茶叶,二氧化硫含量过高的茶叶口感刺鼻,汤色浑浊。
此外,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代用茶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茶叶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结论总之,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应引起广泛关注。
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提高警惕,学会甄别质量好的茶叶。
代用茶检测标准
代用茶检测标准代用茶是一种以植物的叶、花、果、根、茎、皮等部位为原料,经过加工、调配、冲泡后,具有与绿茶相似的口感和香气的一种新型饮品。
为了确保代用茶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代用茶进行多方面的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以下是对代用茶检测标准的详细介绍。
1.原料检测代用茶的原料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因此,需要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植物种类:确保代用茶的原料来源于规定的植物种类,如绿茶、红茶、乌龙茶等。
(2) 植物部位:对代用茶的原料部位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产品的要求,如叶、花、果、根、茎、皮等。
(3) 农药残留: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4) 重金属含量:对代用茶的原料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2.感官检测感官检测是评价代用茶品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外观、香气、口感、汤色等方面进行检测,可以判断其品质的好坏。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外观:对代用茶的形状、色泽、大小等进行观察,以判断其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香气:对代用茶进行冲泡后,对其香气进行闻测,以判断其香气是否纯正、持久。
(3) 口感:对代用茶进行品尝,以判断其口感是否醇厚、回甘等。
(4) 汤色:对代用茶的汤色进行观察,以判断其汤色是否明亮、清澈。
3.卫生检测卫生检测是确保代用茶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可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1) 细菌总数:对代用茶进行细菌总数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2) 大肠菌群:对代用茶进行大肠菌群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3) 霉菌计数:对代用茶进行霉菌计数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市场的标准。
4.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是评价代用茶品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代用茶的营养成分、理化指标等方面进行检测,可以判断其品质的好坏。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的选择。
1. 代用茶应选择成色匀净,外形完整,无霉变、异味、异物等现象的茶叶。
2. 代用茶的茶叶种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茶叶。
二、茶水的制作。
1. 代用茶制作时,应使用清洁卫生的水源,不得使用污染严重的水源。
2. 制作代用茶时,茶水的温度应在85℃-95℃之间,不得过高或过低。
三、茶具的清洁和消毒。
1. 代用茶的茶具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茶具无异味、无污染。
2. 清洁和消毒茶具时,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剂,彻底清洁并充分冲洗干净。
四、茶水的保存。
1. 代用茶制作完成后,未饮用完的茶水应及时倒掉,不得存放过夜再次饮用。
2. 代用茶的茶水保存容器应干净无异味,不得使用有异味或污染的容器。
五、茶水的饮用。
1. 代用茶饮用时,应保持茶水的温度适宜,不得过烫或过冷。
2. 饮用代用茶时,应避免直接用嘴唇接触茶具,以免交叉感染。
六、茶水的废弃处理。
1. 代用茶饮用完毕后,茶渣应及时清理,不得滞留在茶具中。
2. 茶水的废弃处理应符合当地相关环保标准,不得随意倾倒或乱丢。
七、茶水的质量监控。
1. 代用茶的质量监控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确保茶水的安全卫生。
2. 定期对代用茶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茶水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八、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代用茶执行标准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代用茶质量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以上为代用茶执行标准,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确保代用茶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2016-12-30公布2017-3-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代用茶1 范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2 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2.1 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荷叶、桑叶、薄荷叶等。
2.2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花(蕾)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菊花、金银花、茉莉花等。
2.3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枸杞、柠檬片、苦瓜片等。
2.4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甘草、葛根、牛蒡根等。
2.5 混合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中的两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纳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 茶取样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代用茶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4 产品分类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和混合类代用茶。
叶类产品主要有苦丁茶、桑叶茶、薄荷茶、荷叶茶等;花类产品主要有菊花、槐花、金银花、代代花等;果(实)和根茎类产品主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甘草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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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海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瀛海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杭白菊、贡菊、决明子、金银花、红枣、桂圆、枸杞、山药、茯苓、山楂、胖大海、陈皮为主要原料,经净选、清洗、揉制、烘干、按比例配料,辅以冰糖,分装等工艺制成的瀛海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QB/T 1174 多晶体冰糖
GH/T 1091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产品分类
按配料不同,产品分为以下5种:
3.1玫瑰杞园茶:重瓣红玫瑰、枸杞、桂圆、山药、红枣、冰糖。
3.2银花陈皮茶:金银花、胖大海、陈皮、枸杞、冰糖。
3.3菊花山药茶:贡菊、山药、枸杞、红枣、桂圆、茯苓、食糖。
3.4决明山楂茶:决明子、杭白菊、山楂、枸杞、红枣、冰糖。
4技术要求
4.1原料与辅料
4.1.1 原料
4.1.1.1 重瓣红玫瑰、胖大海、陈皮、茯苓、金银花、山楂、山药、决明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
4.1.1.2 红枣:应符合GB/T 5385的规定。
4.1.1.3桂圆: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
4.1.1.4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
4.1.1.5杭白菊:应符合GB/T 18862的规定。
4.1.1.6贡菊:应符合GB/T 20359的规定。
4.1.2 辅料
冰糖:应符合QB/T 1173及QB/T 1174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应具有各原料特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花朵完整、新鲜、其他物料果形完整原形花朵和其他片状、块状物料的混合态,无虫蛀,冰糖面洁白、无粘连。
滋味和气味具各原料特有的香气,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取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并用沸水冲泡,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 ≤12.0GB 5009.3灰分,g/100g
≤
8.0GB 5009.4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mg/㎏
≤
100GB 5009.34
4.4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 1.0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0.5GB 5009.11
镉(以Cd计),mg/㎏≤0.1GB 5009.15
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5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10000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10GB 4789.3
霉菌,CFU/g ≤200 GB 4789.15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GB 4789.4
致病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不得检出 GB 4789.10
注:样品的取样和处理按照GB 4789.1要求执行。
4.6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有关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盒,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20盒,10盒用于检验,10盒留样。
7.3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
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
7.4型式检验
7.4.1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