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GH0005S-2017桑叶代用茶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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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叶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桑叶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桑叶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叶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桑叶为原料,经采叶、清洗、切叶、杀青、揉捻、速包、松块、筛渣、烘焙、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茶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桑叶:适时采收,无腐烂、无劣变、无霉变、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的天然原料。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代用茶企业标准

代用茶企业标准

代用茶企业标准备案号:***** - 2012 有效期至:****年**月**日Q****吉林万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2012代用茶Q/****—2012(标准号)******,2012(备案号) **** ** ** **** ** **(有效期限)2012-**-**发布 2012-**-**实施*************************公司发布Q/****-2012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IIQ/****-2012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1.14.1.2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我公司以苦丁、银杏、桑叶、薄荷、荷叶、淡竹叶、地椒、沙棘叶等可食用叶类为原料,经拣选、清洗、风干、烘炒、整形、提香、挑拣、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用于冲泡饮用的不同品种的叶类代用茶。

为保证本公司按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现制定叶类代用茶企业标准。

这一企业标准制定后既可使我公司在今后的生产中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也可为质检部门提供符合本产品的检验依据。

二、标准编写格式和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考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有关规定确定,并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叶类代用茶的产品特性确定了本标准中的各项技术指标。

固原一品茗香商贸有限公司。

桑菊白茶(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桑菊白茶(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 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 贮、混运。

桑叶质量标准

桑叶质量标准

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目的:建立桑叶药材、饮片的质量标准,确保投用药材、饮片的质量。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桑叶药材、饮片的质量控制。

三、责任:
四、内容:
1.标准来源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2.技术要求
2.1桑叶药材
2.2桑叶饮片
3.贮存条件:置干燥处,防蛀。

4.相关标准操作规程:桑叶检验操作规程(SOP-ZL-JG(YL)-145)、物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QA-001)。

5.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与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一致。

6.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1101156。

7.经批准的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目录。

8.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无此项内容。

9.注意事项:防蛀。

10.复验期:执行“物料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规程(SMP-WL-008)”相关规定。

11.文件附件:共0份。

12.修订及变更历史:。

QFWZS000XS—2017

QFWZS000XS—2017

Q /FWZS 000XS —2017骏眉红茶Junmei black tea (征求意见稿)XXXX -XX -XX 发布 XXXX -XX -XX 实施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发布团体标准T/CTMA XXXXX —XXXX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贵州正山堂普安红茶业有限公司、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祥云茶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会稽红茶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庆、江元勋、罗绍江、王天权、余运良。

骏眉红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骏眉红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发酵、干燥、毛茶加工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红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2茶取样GB/T8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30375茶叶贮存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 茶取样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代用茶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4 产品分类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和混合类代用茶。

叶类产品主要有苦丁茶、桑叶茶、薄荷茶、荷叶茶等;花类产品主要有菊花、槐花、金银花、代代花等;果(实)和根茎类产品主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甘草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绿、完整的茶叶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霉烂、虫蛀、发芽或发芽不良的茶叶。

2. 代用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霉菌毒素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

3. 代用茶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二、生产工艺。

1. 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采摘、萎凋、揉捻、发酵、烘焙等环节。

2.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代用茶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3. 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如硫磺、草酸、铅等。

三、产品质量。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霉斑、无异味。

2. 代用茶的汤色应清澈明亮,香气纯正,口感鲜爽,回甜持久。

3. 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异物等质量问题。

四、包装和标识。

1.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用无污染、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3. 代用茶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贮存和运输。

1. 代用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的污染源。

2. 代用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压、受阳光直射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代用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消费者购买代用茶后,应按照产品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保存和使用,避免产品质量受损。

3. 消费者在使用代用茶时应注意饮用方法和饮用量,避免过量饮用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七、质量控制。

1. 代用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这个标准适用于代用茶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标签的管理。

第2条代用茶是指采用非嫁接方法栽培的普通茶树的鲜叶经适当处理后制成的代茶制品。

第3条代用茶的名称、产地和有关信息应在标签上清晰标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二章:质量和安全要求第4条代用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条代用茶的鲜叶应采用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的优质茶树叶,不得使用重金属、农药、添加剂等有害物质。

第6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要求,制造环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代用茶的卫生安全。

第7条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无霉斑、无异物,色泽应鲜艳,并能保持代茶原有的香气和风味。

第三章:营养成分要求第8条代用茶应含有茶多酚、咖啡因、氨基酸等茶叶的养分成分,且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第9条代用茶的茶多酚和咖啡因含量应在适宜范围内,不得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10条代用茶的氨基酸含量应符合产品描述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四章:加工要求第11条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人工合成香精。

第12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满足产品质量和营养要求,确保代用茶的品质稳定性。

第13条代用茶的加工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标签管理第14条代用茶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第15条代用茶的标签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中文标示,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文案和图案。

第16条代用茶的标签设计应注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引起消费者混淆。

第六章:监督和检验第17条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18条代用茶的销售企业应认真核查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19条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代用茶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茶和代用茶有机认证的基本要求与程序

茶和代用茶有机认证的基本要求与程序

有机茶法律法规解读专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茶叶产业在云南、贵州、江西、广西、四川、福建、安徽等省已经成为农村产业振兴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发展[1]。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和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有机茶成为国内最为关注的有机食品之一,得到迅速的发展,从2015年到2017年,有机茶产量和面积年增长24%以上[2]。

为满足有机茶生产者、加工者对有机认证的需求和对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理解,本文依据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要求及以杭州中农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有机认证程序为示例,阐述茶和代用茶有机认证的基本要求和认证程序。

一、相关术语茶叶(Tea )指采用茶树(Camellia sinensis(L .)O.Kuntze )鲜叶、毛茶或半成品等为原料,采用特定工艺加工而成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包括绿茶、红茶、白茶、乌龙茶、黄茶、黑茶、茶粉、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和其他茶叶。

代用茶(Herbal Tea )指采用除茶树鲜叶以外、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用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种子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食用菌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有机茶(代用茶)认证是指认证机构遵循《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茶(代用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CAAS-ASTIP-2016-TRI )。

作者简介:舒爱民,男,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有机茶技术、标准和应用研究,E-mail :shutri@ 。

茶和代用茶有机认证的基本要求与程序舒爱民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杭州中农质量认证有限公司,310008摘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和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有机茶成为国内最为关注的有机食品之一,近年来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成为茶叶产区农民脱贫增收的主要来源。

《代用茶》标准编制说明

《代用茶》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说明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及普通食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拣剔、烘干或不烘干、炒制(适用于大麦、荞麦代用茶)、粉碎或不粉碎、拼配或不拼配、包装等工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为评定产品质量和产品上市销售依据的需要,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标准(Q/FJSH 0007S-2022)。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参数,是依据本产品的特征并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来修订的。

1.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水分、总灰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

2.本标准食品安全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中铅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规定,展青霉素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依据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

3.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符合产品特性,生产分装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本标准将作为本产品的生产执行标准。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代用茶 二氧化硫不合格

代用茶 二氧化硫不合格

代用茶二氧化硫不合格(原创版)目录1.代用茶简介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和影响3.相关规定和标准4.如何避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5.结论正文1.代用茶简介代用茶,又称代用品茶,是指用一些非茶叶原料制成的具有茶叶形态、色泽、香气和滋味的制品。

这类产品通常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其质量往往无法保证。

近年来,关于代用茶的质量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二氧化硫不合格问题。

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和影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香气和保质期,过量使用二氧化硫进行熏制。

然而,二氧化硫对人体有害,长期摄入可能导致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多种疾病。

因此,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3.相关规定和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根据 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茶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 0.05g/kg。

然而,部分代用茶产品未遵循这些规定,导致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

4.如何避免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为了避免购买到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甄别:(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价格过低的产品;(2)查看产品包装,选择信誉好的品牌和生产商;(3)关注产品标签,了解其原料、生产工艺等信息;(4)品尝茶叶,二氧化硫含量过高的茶叶口感刺鼻,汤色浑浊。

此外,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代用茶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茶叶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结论总之,二氧化硫不合格的代用茶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应引起广泛关注。

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提高警惕,学会甄别质量好的茶叶。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汪庆华;刘新【摘要】通过对代用茶现有标准的梳理、不同标准间的比较,解读绿色食品代用茶标准制修订的编制过程以及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发现问题,给生产者提出建议,便于生产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代用茶产品,满足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需求.【期刊名称】《茶叶》【年(卷),期】2019(045)002【总页数】3页(P90-92)【关键词】代用茶;质量指标;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标签;营养标签【作者】汪庆华;刘新【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73/278;TS207.2近年来,由于代用茶产品本身的香味,加上一些保健功能和适宜的口感,使得年轻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消费量一直稳升,成为茶叶制品的一个新增长的消费产品。

我国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获取唯一性号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31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代用茶归属于茶叶及其制品食品大类。

代用茶,茶叶替代品,又名花草茶,现有2个行业标准,即中供销社行业标准GH/T 1091-2014 代用茶、农业部行业标准NY/T 2140-2015 绿色食品代用茶,此外还有吉林、广西、安徽、北京、陕西、广州等地相继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标准对代用茶产品进行统一规范。

1 两个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GH/T 1091-2014 代用茶,适用于代用茶产品;NY/T 2140-2015 绿色食品代用茶,适用于绿色食品代用茶产品。

我国绿色食品标准遵循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体现绿色食品高于普通产品的生产要求和质量要求。

产品标准中的安全指标以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参照CAC、美国、欧盟和日本等相关国际标准体系,充分考虑我国食品生产实际水平和绿色食品生产需求,严于或等同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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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H 黑龙江果皇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GH 0005S—2017
桑叶代用茶
2017–09–13发布2017–11-15实施黑龙江果皇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黑龙江果皇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环宇。

本标准为第一次发布。

本标准参照DBS 34/26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写。

本标准的适用单位为黑龙江果皇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甘南县龙福嘉园红旗街19#A栋110号商服。

桑叶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叶代用茶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桑叶为原料,经挑选、切分、清洗、杀青、揉捻、烘干、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桑叶代用茶。

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DBS 34/26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的规定和产品特点。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2.4 微生物限量
2.4.1 指示菌限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指示菌限量
2.4.2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致病菌限量
2.5 食品添加剂
2.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2.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

2.6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2.7 其它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2.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及有关规定。

2.9 净含量及其检验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及有关规定。

3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及有关规定。

4 标志和包装
4.1 标志
按 GB 7718、GB 28050 及有关规定执行。

4.2 包装
产品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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