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doc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家长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预防接种证明;3. 学生出生证明;4. 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学生学籍卡》。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1. 学生姓名变更;2. 学生住址变更;3. 学生就读年级变更;4.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七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1. 原学籍卡;2. 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籍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3.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上报等工作;4.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2. 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记录;3. 学生学业成绩;4. 学生奖惩情况;5.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记录;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四章学籍注销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予以注销学籍:1. 学生死亡;2. 学生自动退学;3. 学生被开除学籍;4. 学生学籍注册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5. 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注销,应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填写《学生学籍注销登记表》,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本学籍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良好的学习、行为和品德习惯。
第四条学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
第二章学籍的建立和变更第五条学生的学籍依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建立。
第六条学生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转户等情况,学籍的变更应当及时办理。
学生转学时,应当出示转出学校的学籍表;学生休学、复学、退学时,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的学籍变更应当及时反映在学籍档案中,并及时向家长通报。
第三章学籍档案的管理第八条学籍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妥善保管。
第九条学籍档案应当按照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惩戒记录等分类管理。
第十条学籍档案应当定期归档,归档后的档案应当保存在安全、防火、防潮、防鼠蚁的地方。
第十一条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籍档案保密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公开、泄露学生档案中的个人隐私。
第四章学籍的激励与奖励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表现等方面进行激励与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文体活动表现、品德表现等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状、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学生的激励与奖励情况,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学籍的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认真负责地履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负责,学校领导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自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六章学籍的惩戒与处理第十九条学校对学生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进行惩戒与处理。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成长过程。
3. 严格规范原则: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
4. 发展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新生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2. 学生注册管理(1)学生注册:学生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信息变更:学生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
3.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3)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学。
4. 学生学籍注销管理(1)退学:学生因故退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学。
(2)开除学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除学籍。
四、学籍管理的程序1. 学生入学程序(1)报名: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审核: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学生注册程序(1)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制度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制度一、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一)依法合规。
学校学籍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秉承合法合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
学校学籍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学生享有公平的教育资源和机会,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三)科学规范。
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二、学生入学管理(一)报名注册。
学生入学前需要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或面试,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报名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籍登记。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颁发学生学籍号,建立学生档案。
学生应如实提供入学登记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三)新生导入。
学校会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和适应期辅导,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学生学籍管理(一)日常考勤。
学生入学后,学校会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学生需要按时到校上课,并如实填写请假手续。
(二)成绩管理。
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和管理,每学期会进行一次学业成绩评定,学生根据成绩情况进行升学和评优。
(三)奖惩管理。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表现进行奖惩,鼓励优秀学生,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处理。
四、学生异动管理(一)转学管理。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学,提交转学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学生转学的合法合规。
(二)休学管理。
学生如需休学,必须提出休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籍,在学生休学期满后重新统一安排学习。
(三)退学管理。
学生如需退学,必须提出退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学校进行学籍注销手续,学生不得擅自退学或无故消失。
五、学籍档案管理(一)学籍档案建立。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学习、考勤、奖惩等信息进行记录,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
(二)学籍档案归档。
学生毕业或转学后,学校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学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一、学生入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务必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
三、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学校需办理学籍调动手续,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一、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个人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学生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三、学生档案可以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但需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
第四章学籍变更一、学生因迁移、升级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需提供相关证明,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
二、学生个人信息变更,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有效证明,学校审核无误后方可更新信息。
第五章学籍纪律一、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需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倡导文明礼仪。
三、学生在考试和评比中如有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第六章学籍保障一、学生学籍信息应得到妥善保障,不得随意调取或外泄。
二、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保证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学校要建立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与整理。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所有。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以上就是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师生的认可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校秩序和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学籍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注册1. 学生在入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2. 学生入学前需要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要备案。
3. 学生入学时,学校将为学生发放学籍号,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档案系统。
第三章学籍变更1. 学生家庭搬迁、户口迁移等需要学籍变更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可以进行学籍变更。
2. 学生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化时,需持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四章学籍保密1. 学校将学生信息作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
2. 学生需要妥善保管学籍号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泄露。
第五章学籍查询1.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2. 学生档案及学籍信息只能在学校指定的地点查询,不得私自处理或更改。
第六章学籍管理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学籍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较大不良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学籍处分。
第七章学籍档案保管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籍档案需进行妥善保管,保留至规定的时限。
第八章违章处理1. 学生如有伪造学籍信息、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罚。
2. 学生有权申诉和申请复查,学校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1. 学籍管理制度由学校校长负责,学籍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2. 学校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以上是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学校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实现自身价值。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1)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2)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3)报名时需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4)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入学。
(5)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学籍号前____位为区代号;第____位为学校代号;第____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____位为班级编号,第18、____位为学生编号。
三、转学:1、转入:⑴、先考试,测验合格后,我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并到我县教育局普教股盖章。
⑵、将此证明交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也就是要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
⑶、持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到我区文教体局注册登记。
⑷、将(3)中的两表交到我校存档。
2、转出:⑴、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有该校校印与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到我校办理转出手续。
⑵、我校开出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
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___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
五、跳级、毕业、升学:(1)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测试后可以跳级。
(2)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学习。
六、管理权限:(1)学校有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并妥善保存。
(2)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办理。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一、学籍注册制度学籍注册是指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过程,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
为了规范学籍注册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全面、准确和及时,我校制定了以下学籍注册制度:1. 学籍注册流程学籍注册流程包括学生和家长填写《学籍注册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到学校,学校确认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 学籍注册时间学生的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的开学第一周,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3. 学籍注册材料学生和家长在办理学籍注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学籍注册表》: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和健康状况等。
(2) 学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3) 相关证明文件:如转学证明、推荐信等。
4. 学籍注册确认学校在收到学生的学籍注册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将进行学籍注册确认。
确认无误后,学校会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学籍变更制度学籍变更是指学生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更改学籍信息的情况。
为了确保学籍变更的公平、公正和及时,我校制定了以下学籍变更制度:1. 学籍变更申请学生或家长需要在学籍变更时,填写《学籍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如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明、转学证明等。
2. 学籍变更流程学生提交学籍变更申请后,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办理。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变更学生的学籍信息,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3. 学籍变更事项学籍变更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 姓名变更:学生因为改名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户籍变更:学生因户口迁移需要变更户籍信息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3) 转学变更:学生因转学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提供转学证明。
三、学籍查询制度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和家长通过学校提供的渠道查看学生的学籍信息的过程。
为了方便家长和学生查询学籍信息,我校制定了以下学籍查询制度:1. 学籍查询渠道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学籍信息:(1) 在线查询:学校会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提供学籍查询功能,家长可以通过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
小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公平公正,严谨规范;(三)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并进行学籍登记。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二)入学手续;(三)学习成绩;(四)奖惩情况;(五)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学至其他学校,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休学: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学生因学业成绩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需退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并通知相关班主任。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条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归档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审核、办理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报送工作;(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更新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通知、落实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小学学校学籍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新生、转学生、休学生、复学生和毕业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二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籍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负责监督学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三)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四)负责处理学籍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教导处负责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包括:(一)负责学籍档案的建立、整理和保管;(二)负责学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三)负责学籍变更的审批和办理;(四)负责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一)负责学籍档案的填写和保管;(二)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更新和上报;(三)负责学生学籍变更的申请和办理;(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
第三章学籍管理内容第八条学籍登记:(一)学生入学时,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情况等;(二)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学籍变动:(一)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学籍变动,应按规定办理手续;(二)学籍变动后,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
第十条学籍注销:(一)学生因故退学、开除学籍或死亡,学校应办理学籍注销手续;(二)学籍注销后,应及时销毁学籍档案。
第四章学籍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配合学籍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学籍信息的收集、上报和更新。
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籍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学籍变更手续。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学籍管理目标本学籍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有效管理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学籍管理应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2. 真实准确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地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功能服务原则:学籍管理工作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提供支持和便利。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模版学籍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生的学籍信息,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籍信息的登记和管理第二条学校将对每一位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学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父母联系方式、入学年份、班级信息等。
第三章入学管理第三条学校在每年的招生工作中,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确保学生的入学资格合法,并根据学生个人情况进行分类录取。
第四章学籍异动管理第四条学籍信息的异动主要包括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学生在发生异动前,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实施。
异动后学生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学籍信息及时更新。
第五章休学管理第五条学生以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休学计划,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要重新办理复学手续。
第六章转学管理第六条学生需要转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配合学生完成转学手续,并将学籍信息交接给新学校。
第七章退学管理第七条学生以特殊原因需要退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审核学生的退学申请,并办理退学手续。
退学后,学生将失去本校的毕业资格,需要向新学校重新申请入学。
第八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八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保存和管理,学生毕业后,可以向学校申请查阅自己的学籍档案。
第九章学籍管理的责任和权利第九条学校将严格履行学籍管理的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学生也有责任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和准确的学籍信息。
第十章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学生在学籍管理工作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开除等。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一、入学1、新生入学事宜,学校将通过公告形式,将开学通知张贴于街道及学校周边的各村各组,确保新生父母或监护人能够及时接收到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将子女或被监护人送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所有学生均需无条件完成注册程序,注册完成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批准并赋予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一经确定,将长期有效,但若学生休学超过一年,则需使用新的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负责的班主任需详细填写新生基本情况表及班级学生名册,并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4、学生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
学籍卡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真实反映学生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学生若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转学证明书,随后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连同学生学籍簿一并转出。
2、欲转入学生需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后,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不宜继续学习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继续跟班学习存在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持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并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若无法复学,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
休学期满,学生应按时申请复学。
复学时,需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复学,原则上安排至原年级的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若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已消除并有相应证明,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小学学籍管理,规范学校教育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阶段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三)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原则;(四)教育为主、管理为辅原则。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五条学生学籍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国国籍;(二)年满六周岁;(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四)符合我校招生条件。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二)学校审核学生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三)学校将注册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第七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以下情形:(一)转学;(二)休学;(三)复学;(四)退学;(五)死亡;(六)其他需要变更学籍的情形。
第八条学生学籍变更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二)学校审核变更申请,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三)学校将变更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入学登记表;(二)学生基本信息表;(三)学生学籍变动登记表;(四)学生奖惩记录;(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要求:(一)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二)学籍档案应当实行集中管理,不得分散存放;(三)学籍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四)学籍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五)学籍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学籍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籍管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学籍注册、变更手续的规范性;(二)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学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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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篇一: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红色边疆农场学校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
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
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包括的内容1、学生花名册;2、体检表;3、体育达标成绩;4、学生成绩册;5、毕业生登记册;6、转学登记册;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9、适龄学生花名册;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二)、档案管理的规定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篇二: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忠信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入学和建档: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条班级建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四条新生建档。
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
F. 学生照片上传。
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
第五条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六条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七条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
第八条由其它省市转入,由于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只能按新生为其新建电子学籍档案。
第九条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于转入学校及班级在系统中不可见,只能按流失处理,选择流失原因为“转至市外”,并在备注栏目注明“转出至。
省或市”,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条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
第十二条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
第十三条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落后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留、跳级的相关规定,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四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
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复学后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按前述转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达3个月以上,可办理休手续,由学校向休学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六条学生死亡,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生流失栏中注明。
第十七条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期满,成绩符合毕业规定,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填写正确的毕业证书编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八条有电子学籍的小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后无需再为其重新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1.小学将已毕业的班级直接设置为已毕业状态即可。
2.初中学校根据招生情况,新建需要的班级。
3.初中学校按招生规定将属于在本校就读的学生选定,指定正确的班级后,学籍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新生电子档案录入。
4.初中升高中,由另外的中考与招生系统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或初始建档时发生错误(如重新分班、学生依法更改姓名或信息录入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修改,保证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学生法定临护人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学籍管理员必须及时在系统中予以修改更新,正确反映监护人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学生照片的更新上传。
照片与文字信息不符,如果能够置换学生照片来更新,应先分别在系统里下载学生的照片保存后,重新上传覆盖,使文字信息和照片一一对应。
如果找不到与文字信息对应的照片,要及时上报并补照后上传。
第二十二条班级的毕业和解散。
现有班级因为毕业、重新分班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学校管理员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条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
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后,转入学校必须进行接收确认后,县区级管理员才对审批通过。
学校管理员应及时查看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工作,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确认。
第二十四条小学高年级整班转学。
因教学的调整,乡镇内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升级就读高年级时,需整体转入某个中心小学,乡镇学籍管理员须正确的进行整班转学的操作。
第二十五条管理员要有安全和保密意识,禁止泄露自己的密码(或口令)给他人,并杜绝共用同一账号的情况(可据需要在系统中新建用户)。
所有用户在系统中的任何录入和修改更新,系统将自动记录用户名和时间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各授权用户,不得在系统中任意篡改数据,严格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七条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录入、修改、审核相关数据。
第二十八条以上各条解释权为忠信小学校行政.篇三: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于盟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1)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2)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3)报名时需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4)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入学。
(5)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学籍号前8位为区代号;第9-11位为学校代号;第12-15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17位为班级编号,第18、19位为学生编号。
三、转学:1、转入:⑴、先考试,测验合格后,我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并到我县教育局普教股盖章。
⑵、将此证明交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也就是要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
⑶、持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到我区文教体局注册登记。
⑷、将(3)中的两表交到我校存档。
2、转出:⑴、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有该校校印与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到我校办理转出手续。
⑵、我校开出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
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
五、跳级、毕业、升学:(1)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测试后可以跳级。
(2)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学习。
六、管理权限:(1)学校有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并妥善保存。
(2)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