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开窗面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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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然排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8.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8.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8.2.2.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8.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8.2 自然排烟8.2.1 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修改的。

一、由于利用可开启的外窗的自然排烟受自然条件(室外风带、风向,建筑所在地区北方或南方等)和建筑本身的密闭性或热压作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有时使得自然排烟不但达不到排烟的目的,相反由于自然排烟系统会助长烟气的扩散,给建筑和居住人员带来更大的危害。

所以,本条提出,只有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有条件要尽量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二、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

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

有关资料表明:在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中,在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仍保留着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其原因是认为自然排烟方式的确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管理水平,特别是在住宅工程中的维护管理方便、简单,这种方式仍应优先尽量采用。

厂房、仓库自然排烟开窗面积计算--

厂房、仓库自然排烟开窗面积计算--

7.2
14.40
校验区
开窗率校验结果 大于6m建筑校验
注意:只能在黄色区域填写或改动
单独采用自动开启排烟窗时的校验
单独采用手动开启排烟窗时的校验
采单用 独自 用动 固开 定启 采排 光烟 带、采光窗时的校验 窗采和 用固 手定 动采 开光 启带 排、 烟 窗和固定采光带、
0.00 0.00 0.00 0.00
手动排烟 校验面积
排烟窗 有效面积
固定采光带1
1
0
0
0
0
固定采光带2 固定采光带3 固定采光窗1 固定采光窗2
1
0
0
0

0

1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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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采
18
0 0
定 采
18
1.5
3
4
1
18
18
7.2

7.2

固定采光窗3
1
0
0
0
0
自动排烟窗1
1
0
0
0
自动排烟窗2
1
0
0
0
自动排烟窗3 防雨百叶窗1 防雨百叶窗2 防雨百叶窗3 一般百叶窗1
% % (m2)
采用自动开启排烟 窗
0.02 0.017
17
采用手动开启排烟 窗
0.03 0.0255
25.5
采用固定采光带、 窗
0.05 0.0425
42.5
设计选用区
排烟窗总面积计算区
排烟窗类型
宽 高(长) 数量 调整系数 开窗面积 有效面积 自动排烟
m
m
开启角度 m2
m2 校验面积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一、应用目的:统一指导墙积比、窗积比计算,是服务于建筑师的计算细则,用于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前期规划及户型和立面设计工作中,对方案的墙积比和窗积比两个指标的把控,最终以达到优化设计、建筑节能和成本控制的目的。

根据该细则所得出的数据不能直接应用于工程结算。

二、应用范围:标准层平面三、基本公式:窗积比=标准层外墙窗开窗面积/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墙积比=标准层外墙面积/标准层平面建筑面四、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该指标以根据各地建筑面积测绘标准计算所得的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为准。

若奇偶层平面不一,请分别计算奇数层和偶数层的窗积比和墙积比,并注明奇偶平面属性。

五、门窗计算细则外墙开窗面积主要指在外维护结构上以窗的设计形式开口的面积,我司主要使用凸窗、平推(开)窗、玻璃幕墙等外窗形式,室外阳台和入户花园等玻璃门也应计入外墙开窗面积内。

如有入户花园,则入户门应计入外墙开窗面积。

合约以及工程人员常按照施工图或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计算外墙开窗面积;在规1页划方案设计阶段或户型立面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可在平面大致确定而窗高未能确定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各类开窗高度标准估算开窗面积:平开窗 1.5m凸窗 1.95m落地凸窗 2.1m阳台大面积落地推拉门窗...2.4m入户门 2.1m单扇窗户面积=窗户宽度×窗户高度若无特殊情况,窗户宽度以平面窗户剖断线的玻璃外侧断线为准。

如图一中所示红线。

六、大墙面积计算细则外墙面积计算包括大墙面积和大墙节点面积计算两个部分。

大墙面积通常指的是从平面上或从立面上观察到的连续的实体外墙面,此为最直接,也最不易被忽略的外墙面积。

外墙节点面积则包括了窗上窗下墙、凸窗侧面及上下挑板、阳台的表面、空调挑板、结构梁等,分户墙也计入外墙节点面积内。

大墙面积计算公式为S=外墙长度×层高外墙节点面积计算规则及公式详见后面节点外墙细则部分。

2页七、大墙节点面积计算细则A.凸窗节点外墙面面积计算细则凸窗的外墙面面积主要由凸窗侧板、凸窗上下板以及窗洞侧这三个部分组成。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

窗积比、墙积比计算规则说明一、应用目的:统一指导墙积比、窗积比计算,是服务于建筑师的计算细则,用于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前期规划及户型和立面设计工作中,对方案的墙积比和窗积比两个指标的把控,最终以达到优化设计、建筑节能和成本控制的目的。

根据该细则所得出的数据不能直接应用于工程结算。

二、应用范围:标准层平面三、基本公式:窗积比=标准层外墙窗开窗面积/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墙积比=标准层外墙面积/标准层平面建筑面四、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该指标以根据各地建筑面积测绘标准计算所得的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为准。

若奇偶层平面不一,请分别计算奇数层和偶数层的窗积比和墙积比,并注明奇偶平面属性。

五、门窗计算细则外墙开窗面积主要指在外维护结构上以窗的设计形式开口的面积,我司主要使用凸窗、平推(开)窗、玻璃幕墙等外窗形式,室外阳台和入户花园等玻璃门也应计入外墙开窗面积内。

如有入户花园,则入户门应计入外墙开窗面积。

合约以及工程人员常按照施工图或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计算外墙开窗面积;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或户型立面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可在平面大致确定而窗高未能确定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各类开窗高度标准估算开窗面积:平开窗 1.5m凸窗 1.95m落地凸窗 2.1m阳台大面积落地推拉门窗...2.4m入户门 2.1m单扇窗户面积=窗户宽度×窗户高度若无特殊情况,窗户宽度以平面窗户剖断线的玻璃外侧断线为准。

如图一中所示红线。

六、大墙面积计算细则外墙面积计算包括大墙面积和大墙节点面积计算两个部分。

大墙面积通常指的是从平面上或从立面上观察到的连续的实体外墙面,此为最直接,也最不易被忽略的外墙面积。

外墙节点面积则包括了窗上窗下墙、凸窗侧面及上下挑板、阳台的表面、空调挑板、结构梁等,分户墙也计入外墙节点面积内。

大墙面积计算公式为S=外墙长度×层高外墙节点面积计算规则及公式详见后面节点外墙细则部分。

七、大墙节点面积计算细则A.凸窗节点外墙面面积计算细则凸窗的外墙面面积主要由凸窗侧板、凸窗上下板以及窗洞侧这三个部分组成。

门窗安全玻璃规范

门窗安全玻璃规范

门窗安全玻璃规范篇一:安全玻璃相关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第六条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OOmm的落地窗:3、幕墙(全玻幕墙除外);4、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5、观光电梯及外围护: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8、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9、易遭受撞击、中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除此之外,有关规范对安全玻璃的使用规定还做出了具体要求:有框架的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当玻璃面积大于0.5m2时应使用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l13—2003)表6.1.2-1规定的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 Omm的钢化玻璃运动和健身场所中装配的玻璃,有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Omm 的钢化玻璃:浴室内除门以外的所有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浴室的无框架玻璃门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Omm的钢化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0.38mm的夹层玻璃,承受水平荷载(指人的背靠、俯靠及手的推拉等)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O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O.76mm,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O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m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承方式使玻璃悬挂:屋面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 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夹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O.76mm;篇二: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157.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规范门窗条文

规范门窗条文
二、厕所、浴室等辅助用房的窗地比不应小于1/10,楼梯间、走道等处不应小于1/14。
三、内走道长度不超过20m时至少应有一端采光口,超过20m时应两端有采光口,超过40m时应增加中间采光口;否则应采用人工照明。
第5.1.2条 有效采光面积
一、离地面高度在0.50m以下的采光口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
第4.5.1条 产品要求
门、窗的材料、尺寸、动能和质量等要求应符合国家建筑门窗产品综合标准的规定。
第4.5.2条 窗
一、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清洁。
6.4.4 厨房和卫生间的门,应在下部设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平方米的固定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
二、采光口上部有宽度超过1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三、用水平天窗采光者,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三倍计算。
第5.1.3条 通风
建筑物室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户或开口,否则应设有效的自然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设施。采用直接自然通风者应符合下列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厨房门 0.80 2.00
卫生间门 0.70 2.00
阳台门(单扇) 0.70 2.00
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住宅窗地比,规范

住宅窗地比,规范

住宅窗地比,规范篇一:窗地面积比17窗外有挑板的折合系数窗地面积比1/7,窗外有挑板的折合系数卧室的窗户,很明显在窗外有了一个空调挑板。

审图中就提了一个问题:如果窗户外面有阳台或着是跳出来的板,窗户面积值要折合,这个折合系数在哪, 住宅设计规范7.1.1条: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2条: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米。

7.1.3条: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7.1.4条: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1%;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系数不应低于0.5%。

7.1.5条: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

7.1.6条: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12。

7.1.7条:采光窗下沿离楼面或地面高度低于0.50米的窗洞1口面积不应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00米。

7.1.8条:除严寒地区外,居住空间朝西外窗应采取外遮阳措施,居住空间朝东外窗宜采取外遮阳措施。

当采用天窗、斜屋顶窗采光时,应采取活动遮阳措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7.1.2条: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侧窗采光扣离地面高度在0.80米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2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1米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3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5倍计算。

本次计算有效采光面积要按照窗口面积的70%计算,再计算窗地比。

篇二:住宅窗户设计的60个细节位置:卧室、起居室应尽量开南向窗大小:楼梯间的窗地比应大于等于1/12形式:最为常用的是普通窗、凸窗、转角窗和落地窗开启形式:平开窗、推拉窗应用最为广泛部件:深色框在视觉效果上比白色框对视线遮挡少众所周知,影响窗设计的要素很多:除了要考虑众多功2能需求,还要照顾经济条件、能源消耗、气候特征、民族文化以及制作、运输、安装等诸多制约因素。

幕墙开启面积小知识

幕墙开启面积小知识

幕墙开启面积小知识与幕墙及外窗开启相关的如下: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4.1.5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

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度,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8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8.2.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7.2.2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上述规范,w理解如下:1、玻璃幕墙规范并没有对开窗面积的要求做量化要求,只是为保证开启扇的安全性能而做了部分限制。

2、节能规范对开窗的面积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此条文,我有几点疑问:a、外窗的可开启面积是否就是指可开启窗的面积,还是指开启窗开启后的有效通风面积,从字面上理解,我认为是前面一种,但是不同的开启方式,如平开、推拉、上悬、内倒等等形式的有效通风面积是不一样的;b、如果是单樘的铝合金窗,那么30%可以很好的理解为铝合金窗的开启部分和整樘铝合金窗的比值,如果是玻璃幕墙的话,是否就可以理解为单个开间内,开启扇的面积和采光区透明玻璃幕墙面积的比值呢?30%可不小。

c、其实,我觉得民用建筑房间的自然通风要求应该和房间的地面面积、房间的功能和房间所属的地区有关系,不管是开启窗和窗的比值,还是开启扇和采光区透明玻璃的面积比值,都不能准确的反应该房间的自然通风需求。

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一个很大的办公室,300平米的特气派的那种,外墙是铝板幕墙,只开了一个1mX1m的窗,并且是全开启的,那它的开启面积达到了100%,但是通风效果呢?所以,我觉得开启窗的面积应该和房间面积比,“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描述应该比较准确。

建筑开窗面积规定

建筑开窗面积规定

建筑的开窗面积取决于建筑的窗墙比与窗地比,一般要大于窗地比的规定,且不超过窗墙比的规定。

既就是以窗地比来控制下限而用窗墙比控制上限。

对于居住建筑窗墙比要求比较严格,对于公共建筑窗墙比规定十分宽松,在高层公共建筑中即使就是全玻璃幕墙也一般符合要求。

窗地比房间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简称窗地比。

不同的建筑空间为了保证室内的明亮程度,照度标准就是不一样的。

离地面低于0、5米的窗户洞口面积不计入窗地比的窗户面积如:在住宅设计中客厅的窗地比一般就是1/6~1/4,卧室的窗地比一般为1/6~1/8 ;楼梯间 ----1/12,对于一些高层办公建筑,一般采用玻璃幕墙加遮阳措施,所以对窗地比的要求只要符合窗地比最低要求即可。

窗墙比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中常用到的一种指标。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外门透明部分)面积与墙面积(包括外门窗的洞口)的比值一般称窗墙面积比。

注:计算时以建筑的立面图为标准,窗墙比中的墙指一层室内地坪线至屋面高度线之间的墙体(不包括女儿墙高度与踢脚高度)。

如遇幕墙,则按透光面积计算。

(第4、2、4条指出:“某个立面即使采用全玻璃幕墙,扣除各层楼板以及楼板下面梁的面积(楼板与梁与幕墙之间的间隙必须放置保温隔热材料),窗墙比一般不会再超过0、7。

”)凸窗的侧板、窗台板、窗顶板,对节能影响较大,虽然外墙面积不用考虑增加(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但其自身保温隔热措施在地方规范中大多有作要求。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规定:居住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大于0、25;东西向不大于0、30;南向不大于0、35。

窗户与墙体该归入哪个朝向来计算节能,这个各地方会有规定。

朝向通常以45度角平分,如东南至西南向之间的90度角归入南向。

但也有些地方某朝向的归入计算范围会扩大到120度或缩小到60度的,具体情况要瞧各地方的规定,这可以在节能地方规范中查找到,在节能软件中也可以查瞧到各地方的朝向计算方法。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 一般规定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

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

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 6.2.1条及第 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

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

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 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

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

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

合用前室开窗面积新规

合用前室开窗面积新规

合用前室开窗面积新规
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和美观,提高建筑使用舒适度和安全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外窗、幕墙和门的节能设计标准》(GB/T 7106-2012)。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外窗、幕墙和门的节能设计要求。

其中,关于合用前室开窗面积的规定,对于建筑设计和施工有一定的影响。

合用前室是指建筑物中两个相邻的室内空间之间共用的中间空间。

根据标准规定,建筑设计中应该设置前室,前室开窗面积应该满足建筑节能要求,以确保前室的使用效果。

具体而言,标准规定了前室的开窗面积应满足如下条件:
1. 前室宽度小于等于6m时,其开窗面积应不少于前室墙面积的15%。

3. 前室应该设置在主入口或主出口附近,以方便建筑内部的通风和自然采光。

该规定的出台,对于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前室尺寸、开窗面积和位置等设计不当,将影响建筑内部的通风和自然采光效果,带来不良的使用体验和节能效果。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应该对于前室的设计和实施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

此外,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遵循规定的前室开窗面积标准,保障建筑的使用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前室墙体的固定和加强,以及前室窗户的制作和安装,确保前室的稳定性和使用效果。

总之,合用前室开窗面积规定的出台,是建筑节能和使用舒适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应该遵循规定的标准,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确保建筑的使用效果和节能效果。

住宅通风面积要求

住宅通风面积要求

住宅通风面积要求
住宅通风面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住宅建筑的外部和内部通风面积总体要求为每平方米室内建
筑面积的1.5%,但不应低于30cm;在获得满意通风量的前提下,可
以按1.5%~2.5%调整;
2.卧室的外部和内部通风面积不低于每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的2.5%,但不应低于30cm2;
3.住宅专用的洗衣房、厨房、浴室及承重墙的上部空间,室内
外通风面积不低于每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的2.5%,但不得低于30cm,且不少于50cm;
4.空调机房、室内阁楼及室内设备场所的外部和内部通风面积
不低于每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的1%,但不得低于30cm,且不少于50cm; 5.无法与室外直接通风的封闭空间,室内外通风面积不低于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2%,但不得低于30cm,且不少于50cm;
6.住宅大楼外墙上的入风口,室内外通风面积不低于每平方米
室内建筑面积的2.5%,但不得低于30cm,且不少于50cm;
二、通风处理:
1.室内外通风面积指室内外通风口面积的总和;
2.室内外墙面通风面积指室内外墙面的开窗及排气口的面积总和;
3.室内外天花板及地面通风面积指室内外天花板及地面的采暖、
冷却及空气清新装置等设备的面积总和;
4.室内外墙体及吊顶的通风面积指室内外墙体及吊顶的排气口的面积总和;
5.室内外设备通风面积指室内外设备的排气口面积的总和; 6.室内外门窗通风面积指室内外门窗的开口面积的总和;
7.室内外空调通风面积指室内外空调系统的排气口面积总和; 8.室内外楼板通风面积指室内外楼板的排气口面积总和;
9.室内外地下室及走廊通风面积指室内外地下室及走廊的通风口面积总和。

幕墙开启面积

幕墙开启面积

与幕墙及外窗开启相关的如下: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4.1.5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

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度,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8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年版):“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7.2.2 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上述规范,w理解如下:1、玻璃幕墙规范并没有对开窗面积的要求做量化要求,只是为保证开启扇的安全性能而做了部分限制。

2、节能规范对开窗的面积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此条文,我有几点疑问:a、外窗的可开启面积是否就是指可开启窗的面积,还是指开启窗开启后的有效通风面积,从字面上理解,我认为是前面一种,但是不同的开启方式,如平开、推拉、上悬、内倒等等形式的有效通风面积是不一样的;b、如果是单樘的铝合金窗,那么30%可以很好的理解为铝合金窗的开启部分和整樘铝合金窗的比值,如果是玻璃幕墙的话,是否就可以理解为单个开间内,开启扇的面积和采光区透明玻璃幕墙面积的比值呢?30%可不小。

c、其实,我觉得民用建筑房间的自然通风要求应该和房间的地面面积、房间的功能和房间所属的地区有关系,不管是开启窗和窗的比值,还是开启扇和采光区透明玻璃的面积比值,都不能准确的反应该房间的自然通风需求。

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一个很大的办公室,300平米的特气派的那种,外墙是铝板幕墙,只开了一个1mX1m的窗,并且是全开启的,那它的开启面积达到了100%,但是通风效果呢?所以,我觉得开启窗的面积应该和房间面积比,“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描述应该比较准确。

外幕墙的开启窗面积的计算

外幕墙的开启窗面积的计算

我公司设计外幕墙开启窗时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年版)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的要求计算,开启面积即
外悬窗的通风面积应该只为两个三角形的面积。

(采用摩擦铰链的方式)对于国内比较普遍的挂钩式的,通风面积应该为0。

3)对于外(内)倒窗的通风面积倒是可以为两个三角形+一个矩形。

按原建筑的房间分部情况,最大房间面积为64㎡,64㎡x2%=1.28㎡。

实际开窗面积为1.56㎡(1.3x0.3x1/2=0.195㎡ 0.195x2=0.39㎡,0.39x4=1.56㎡)
完全满足要求。

幕墙的开启面积需要多大(具体到不同位置),建筑师最清楚。

开启面积量和建筑采用的通风、排烟方式相关。

比如说全部采用人工加压通风,则就没有“自然通风”下的开启要求了。

我们经历的工程中这些都是由建筑师来确定,建筑设计审核也会要求建筑师关于开启位置、面积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

从幕墙设计师的角度只是就开启位置对开启窗自身以及安装等这些不利影响来和建筑师沟通(例如连续的开启面板间,密封功能就容易存在隐患)。

而不是由
幕墙设计师来确定面积。

同行人请给与意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2.8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如果大楼里面没有空调等通风换气装置,玻璃幕墙开窗面积不小于30% ;
如果大楼里面有空调等通风换气装置,玻璃幕墙开窗面积没有具体要求!。

关于自然通风开口面积的设计要求

关于自然通风开口面积的设计要求

关于自然通风、排烟开窗面积的设计规定在公司的设计中,对自然通风、排烟开窗面积相关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未预以足够的重视,导致所设计的建筑在竣工验收时经常发现违反规范的情况,经技术委员会研距究,作出以下规定:
1、自然通风、排烟开窗面积与使用功能和节能相关的部分,由建筑专业负责落实,并在各层
平面图中,以附注的形式明确标出图中各类使用空间所涉自然通风开窗面积的规范和项目设计情况,并反映在外窗设计中,与节能计算一致。

2、自然通风、排烟开窗面积与排烟相关的部分,由暖通专业施工图提条件时提出具体要求,
建筑专业负责落实,反映在外窗设计中。

暖通专业在施工图平面中,标注所需开窗面积,建筑专业在自校、校核过程中进行复核。

3、向幕墙设计公司提交的设计图纸,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并明确向建设方发函,要求将幕墙
设计图提交我公司,我公司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对其设计进行审核,将审核文件交公司规档。

以上规定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四川众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委员会
2017.8.15。

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

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

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2011年3月22日版本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新建筑结构形式和设计风格不断涌现,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这对房屋面积计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目前,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使用已多年,为我市的规划管理面积计算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原有的条款是原则性的,不够细化;二是专业术语较多,难以理解;三是有些新出现的建筑形式,比如阳光屋、入户花园、飘窗等如何计算,未予以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各种计算方法进而引发纠纷。

为统一规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做到有章可循,参考无锡、深圳、福州等城市制定的有关操作办法和规则,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进行了修正。

具体如下: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1、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均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坡顶建筑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4、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

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停车使用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可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但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5、主体建筑物周边地下室下沉庭院及采光井的面积不得大于地下室除停车部分的可利用面积的30%;临下沉庭院及采光井的周长不得大于地下室除停车部分的可利用部分的周长的30%;实际开窗的窗地比不得大于1/7。

建筑窗开启扇面积的计算

建筑窗开启扇面积的计算

建筑窗开启扇面积的计算
窗户开启面积计算,简单说就是看看窗户能开多大。

那计算时,得考虑窗户的类型。

像平开窗,就是往上翻的那种,开启面积就是
整个窗扇的大小。

而推拉窗,就只能开一半,所以开启面积就是窗
扇的一半。

说到窗户的尺寸,这也很重要。

如果窗户太小,那开启面积自
然也不大。

但窗户太大,也不见得是好事,得考虑房间的整体布局
和风格。

所以,在计算开启面积时,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别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也会影响窗户的开启面积。

比如,卧
室需要通风透气,所以开启面积要大一些。

而客厅更注重的是采光
和视野,所以窗户可以开得更大一些。

总之,计算窗户开启面积,得考虑窗户类型、尺寸、布局和房
屋的使用功能。

别小看这个计算,它可是关系到我们住得舒不舒服呢!。

建筑节能设计 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悬扇的有效通风面积计算

建筑节能设计 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悬扇的有效通风面积计算

建筑节能设计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悬扇的有效通风面积计算3.2建筑设计3.2.1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注:1A0按本标准附录D计算;2教育建筑中的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万m2时。

体形系数不应大于0.30。

3.2.2甲类建筑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宜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包括透光幕墙)不宜大于0.70,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凸凹立面朝向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确定,凸窗朝向按所在立面朝向计算;2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及外窗均应参与计算;3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的面积不应计入外墙面积;4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为不透光构造时,窗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为透光构造时,外凸窗面积应按透光部分实际面积计算。

3.2.3当建筑单一立面的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建筑单一立面的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2.4建筑物除北向外,其它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当设置外遮阳时,遮阳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西向应设活动外遮阳,东向宜设活动外遮阳,南向宜设水平外遮阳;2建筑物外遮阳装置应兼顾通风及冬季日照;3建筑物外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计算确定。

3.2.5单一立面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1甲类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立面面积的10%;当透光幕墙的开启面积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2乙类建筑外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

注: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

3.2.6西、北向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斗或双道门,其它外门宜设门斗或采取其它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3.2.7建筑中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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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开窗面积取决于建筑的窗墙比和窗地比,一般要大于窗地比的规定,且不超过窗墙比的规定。

既是以窗地比来控制下限而用窗墙比控制上限。

对于居住建筑窗墙比要求比较严格,对于公共建筑窗墙比规定十分宽松,在高层公共建筑中即使是全玻璃幕墙也一般符合要求。

窗地比
房间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简称窗地比。

不同的建筑空间为了保证室内的明亮程度,照度标准是不一样的。

离地面低于0.5米的窗户洞口面积不计入窗地比的窗户面积如:在住宅设计中客厅的窗地比一般是1/6~1/4,卧室的窗地比一般为1/6~1/8 ;楼梯间 ----1/12,对于一些高层办公建筑,一般采用玻璃幕墙加遮阳措施,所以对窗地比的要求只要符合窗地比最低要求即可。

窗墙比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中常用到的一种指标。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外门透明部分)面积和墙面积(包括外门窗的洞口)的比值一般
称窗墙面积比。

注:计算时以建筑的立面图为标准,窗墙比中的墙指一层室内地坪线至屋面高度线之间的墙体(不包括女儿墙高度和踢脚高度)。

如遇幕墙,则按透光面积计算。

(第4.2.4条指出:“某个立面即使采用全玻璃幕墙,扣除各层楼板以及楼板下面梁的面积(楼板和梁与幕墙之间的间隙必须放置保温隔热材料),窗墙比一般不会再超过0.7。

”)
凸窗的侧板、窗台板、窗顶板,对节能影响较大,虽然外墙面积不用考虑增加(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但其自身保温隔热措施在地方规范中大多有作要求。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规定:居住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大于0.25;东西向不大于0.30;南向不大于0.35。

窗户和墙体该归入哪个朝向来计算节能,这个各地方会有规定。

朝向通常以45度角平分,如东南至西南向之间的90度角归入南向。

但也有些地方某朝向的归入计
算范围会扩大到120度或缩小到60度的,具体情况要看各地方的规定,这可以在节能地方规范中查找到,在节能软件中也可以查看到各地方的朝向计算方法。

公共建筑物的体形宜避免过多的凹凸与错落,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 。

按照建筑物能耗情况和围护结构能耗占全年建筑总能耗的比例特征,浙江省的公共建筑应划分为下列三类:
1甲类建筑——单幢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或全面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
2乙类建筑——单幢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且不设置或部分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
3丙类建筑——一年中在夏、冬两季冷热负荷处于峰值时建筑物停用,且不设置空气调节装置的公共建筑。

4.1.5公共建筑的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1甲类建筑的东、西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南、北向不应大于0.80,且建筑物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
2乙类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80;
3丙类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50;
4当单一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建筑0702 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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