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人寿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
人身保险复习题参考答案
《人身保险》复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D3、B4、C5、A6、B7、A8、A9、C 10、A11、A 12、C 13、C 14、D 15、D 16、C 17、C 18、D 19、D 20、C 21、A 22、C 23、A 24、C 25、C 26、C 27、A 28、B 29、C 30、B 31、A 32、B 33、B 34、B 35、A 36、C 37、C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3、ACD4、AB5、ABC6、ABC7、ABC8、AD9、AB 10、ABC11、ABCD12、ACD 13.ABC 14.ABCD 15.BCD16、ABC 17、AB 18、ABC 19、CD 20、CD11、ABC 12、ABCD 13、ACD 14、CD 15、ABC16、ABC 17、ABC 18、ACD 19、ABCD 20、ABCD11、ABCD 12、BCD 13、ABC 14、ABCD 15、AC16、ABC 17、ABCD 18、ACD 19、AC三、判断题1、B2、A3、B4、B5、A6、B7、B8、B9、A 10、B11、B 12、A 13、B 14、B 15、B 16、B 17、B 18、B 19、B 20、B21、B 22、A 23、A 24、B 25、B 26、B 27、B 28、B 29、A 30、B31、A 32、B 33、B34、A35、A 36、B 37、B 38、B 39、B 40、B四、简答题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间死亡或残废;意外伤害事故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2.为什么说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储蓄最典型的特征是返还性和收益性,人寿保险具有返还性和收益性。
返还性: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具有必然性,只要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件或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总能依照合同约定领取的保险金。
收益性: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险费,其中储蓄保费存放于保险公司时间较长,保险人可以运用投资增值,所以应该对投保人按预定利率计算利息。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新6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新6篇篇1一、合同概述本保险合同旨在为保险人(甲方)和投保人(乙方)提供关于人寿保险的明确条款和规定。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本合同详细阐述了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用等重要事项。
二、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名称]乙方:[投保人姓名及身份证明]三、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涵盖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残疾及特定疾病等风险。
具体保险范围根据险种和保险金额确定。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乙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
2.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乙方选择的险种、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确定。
2. 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用,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六、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在收到乙方事故通知后,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定;(3)根据核定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2)在保险期限内,如有影响保险费率的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3)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保险事故的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事故通知后,将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定。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事故通知延迟或证明材料不全,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核定事故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2. 若乙方在保险期限内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若乙方需要续保,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二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季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合同效力恢复(复效)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人寿险合同书
人寿险合同书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投保人寿保险,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本人的生命。
第二条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身故保险金:甲方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
2. 全残保险金: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残保险金。
3. 疾病保险金: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疾病保险金。
第三条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险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甲方或其法定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保险金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乙方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保险金。
第七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但需经乙方同意。
2.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解除本保险合同,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解除合同的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特别约定)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险试题 第6章 保险合同1
第三章保险合同(含答案)一、填空题1、合同有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之分。
保险合同是一种_____。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分为_____和_____。
3、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分为_____、_____、_____。
4、保险合同大致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五种书面形式。
5、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____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6、____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
7、合同的解除分为_____、_____两种。
8、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四种。
9、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分为_____、_____、_____。
10、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但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_____同意。
11、保险合同的客体是_____。
二、单项选择题1、在团体寿险中,受益人的指定权仅仅归()所有。
A.投标人B.保险人C.代理人D.被保险人2、受益人的受益权即保险金的请求权,就性质而言,这种权利是一种()。
A.即得权利B.期得权利C.优先权利D.现实权利3、定期寿险保单的被保险人王某虽有儿有女,但平时对老人都不尽赡养义务,而与王某非亲非故的张某却一直照顾着他,故王某在投保时指定张某为其受益人,但王某死后其子女却要以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保险金,同时,王某的债权人也向保险人请求这笔保险金。
对此,保险人正确的处理方案应该是()。
A.将保险金全额给付xxB.将保险金给付xx及xx子女各一半C.将保险金全额给付xx子女D.将保险金给付张某、王某子女及王某的债权人各三分之一4、我国《保险法》规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
A.5年B.4年C.3年D.2年5、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的合同解除问题
⼈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与被保险⼈、受益⼈不⼀致时的合同解除问题《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后,投保⼈可以解除合同。
”理论界将上述法律规定的投保⼈权利称为“投保⼈任意解除权”,保险实务界则通常称之为“退保”。
在投保⼈与被保险⼈、受益⼈为同⼀⼈时,投保⼈依该条规定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并⽆异议,但当投保⼈与被保险⼈、受益⼈并⾮同⼀⼈,即“利他保险合同”时,投保⼈是否仍然享有任意解除权?投保⼈解除保险合同是否要经被保险⼈同意?被保险⼈、受益⼈因解除所产⽣损失应由谁负担?均存在很⼤争议。
这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起草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之⼀。
⼀、利他保险合同的结构与类型合同根据其是否“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是涉及第三⼈为标准”可分为束⼰合同和涉他合同。
涉他合同⼜可分为向第三⼈履⾏的合同和由第三⼈履⾏的合同两⼤类。
向第三⼈履⾏的合同,⼜称利他合同、为他⼈利益合同、第三⼈利益合同、向第三⼈给付合同等,它是指当事⼈⼀⽅约定他⽅向第三⼈给付,第三⼈因之取得直接给付请求权。
其中,约定向第三⼈为给付之⼈称为约定⼈、约束⼈、诺约⼈或债务⼈;与债务⼈签订合同,使得债务⼈负担向第三⼈履⾏义务之⼈称为受约⼈、债权⼈或要约⼈;第三⼈则称为受益⼈。
第三⼈利益契约通常多⽤于保险契约,尤其是⼈寿保险。
投保⼈不兼为被保险⼈、受益⼈时,在财产保险中,因被保险⼈为唯⼀享有保险赔偿⾦给付请求权之⼈,故该保险合同即属于典型的利他合同。
在⼈⾝保险中,被保险⼈或其同意的受益⼈依法享有保险⾦给付请求权,投保⼈不为被保险⼈或不为受益⼈时,该保险合同亦属于利他合同。
当投保⼈虽不是被保险⼈,但兼为受益⼈时,因保险⼈系向投保⼈(受益⼈)本⼈履⾏保险⾦给付义务,故仍属于束已合同。
⼆. 保险法上的投保⼈任意解除权依《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投保⼈任意解除权系法定解除权,该解除权的发⽣原则上⽆任何限制,但保险法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保险理论与实务_江西财经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保险理论与实务_江西财经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如果以同一雇主或团体的全部或部分受雇人或会员为被保险人,则由保险人签发一张总保险单。
参考答案:正确2.在人身保险中,保单一般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转让,但在转让后必须通知保险人。
参考答案:错误3.保险合同的客体即为保险标的本身。
参考答案:错误4.一切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除“保险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合同。
参考答案:错误5.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具有射幸性特点,但就总体来看,保险合同不存在射幸性问题。
参考答案:正确6.1998年6月,项某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同年12月,项某左脚被意外碰伤,进而左下肢大面积肿胀,经诊断为糖尿病二期、左足外伤及急性坏疽,当日做了左大腿中下1/3截至手术。
事后王某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有不同的处理意见,其中正确的应该是参考答案:截肢的近因系糖尿病所致,而非意外事故,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7.宋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内的某日外出时被一辆急驶的轿车刮倒,虽然只是有点皮外伤,但宋某却昏迷不醒,在送去医院治疗后不久即身故,医院给出的死亡报告单是宋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那么,导致宋某死亡的近因是参考答案:心脏病8.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这一条件所要满足的是参考答案: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的要求9.构成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参考答案:必须是突然发生的事故_必须是外来的或外界原因造成的事故_必须是不可预料的事故10.关于近因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参考答案: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_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_只有当被保险人的损失由近因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11.下列原则中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的有参考答案:经济补偿原则_代位求偿原则12.确定近因的基本方法有参考答案: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一个事件的近因_从损失开始,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13.根据近因原则,多种原因同时致损时参考答案:多种原因中,既有被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且损害是可以划分的,保险人只负责被保风险所致损失部分的赔偿_多种原因中,既有被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且损害不可以划分,则保险人可能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也可能与被保险人协商解决,对损失按比例分摊_多种原因均数被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14.根据近因原则,下列处理正确的是参考答案: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并且都是除外风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_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含有除外风险,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_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被保风险,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15.近因即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均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2篇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人寿保险合同模板精选2篇(一)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签订地点:____甲方(保险公司):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乙方(投保人):____地址: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鉴于乙方希望通过甲方提供的人寿保险服务为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提供风险保障,甲方愿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人寿保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人寿保险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乙方的保险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保险内容第二条保险种类乙方选择的保险产品为:(具体保险产品名称)。
第三条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
第四条保险金额乙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五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保险费用第六条保费乙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七条保费支付保费支付方式如下:投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额保费;或按甲方规定的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八条保险公司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具体保险责任)。
第九条责任免除甲方在以下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免责条款)。
第五章投保人权利与义务第十条投保人权利投保人享有以下权利:(具体权利)。
第十一条投保人义务投保人应履行以下义务:(具体义务)。
第六章被保险人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权利被保险人享有以下权利:(具体权利)。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具体义务)。
第七章保险金申请与支付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甲方规定程序申请保险金。
第十五条保险金支付甲方在收到完整的保险金申请材料后,将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金的支付。
保险合同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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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集体的特点
(1)高度的社会倾向性。 (2)高度的组织性。 (3)高度的社会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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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班级气氛的营造
班级气氛的营造对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一个好的 班级气氛会使学生较容易快乐、有效地学习。反之, 不好的班级气氛,会使学生较容易感受到压力,且 学习动机往往也较低落,同时也构成了学生在人格 特质发展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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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与群体的区别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对集体与群体作了比较分析。他指出, 集体是群体发展的高级形式,并非任何群体都能称之为集体,只有符合 一定的要求,才能成为集体。
班集体是班级群体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表现形式。班集体是班主任、班级 任课教师和全班学生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和任务,按照一定的教育计划 和要求,齐心一致,共同努力建设才能逐步形成的。
宽泛的术语,有许多不同的界定。 “班级气氛”是由班级教师和学生所组成的小型社会,各个成员对所在
的班级所形成的共同的、独特的感受和看法。
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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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义务和权利
4. 危险增加,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发生了订立合同时未曾
预料或估计到的危险程度的增加,而对保险人具有严重不利的影响。保 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势必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法》第五 十二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不能将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情况及时通知保 险人,就会产生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不对等的 结果。如果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 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人寿保险讲义(第四章)
第四章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法律问题第一节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人身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于保险人,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事故发生或生存至期满,负责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寿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合同的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死亡,为保险事故。
二、寿险合同的特征✓寿险合同是普通民事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比较,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也有所区别。
财产保险是经济合同。
✓寿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保险标的性质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特点。
✓寿险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协议时即成立生效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即诺成合同,当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成效。
实际缴纳保险费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实质要件。
实践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仅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而且还必须缴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缴纳首期保费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实质要件。
✓寿险合同大多是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引例某钢铁厂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本厂职工签订了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经职工同意并指定了保险金受益人。
合同载明:保险事项发生时,保险金由投保人转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问题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保险人Insurer/underwriter(一)定义(二)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保险人必须是法人✓非寿险保险公司不得兼营寿险业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89条(三)保险人的权利✓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条款-
编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条款甲方:乙方:年月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本合同所含的条款、报表和注释,以及保险单、复职申请书、健康声明、体检报告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协议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费的交付第二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的责任自投保人支付第一笔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非另有约定,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每年生效日期的对应日期为生效日期。
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时,应出具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阶段和第二阶段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和合同有效期的中止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照本保险单载明的交付方式和日期交付给本公司,并取得证书妥善保管。
如果公司派人来取货,应发货并要求妥善保管凭证。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载明的交付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之间;如果合同未在宽限期内交付,合同的有效期从宽限期结束后的第二天起中止。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公司仍应承担保险责任,但未付保险费的利息应从已付保险费中扣除。
保险费用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包括一次性交付、年度交付、半年度交付和月度交付。
年度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相应日期所在月份的1日至月末;半年缴纳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半年的1日至生效日对应的月末;每月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1日至月底。
申请人可以吗?≡ Σ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本合同保险费的交付期限分为批发支付、10年支付、20年支付和30年支付。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限,但支付期限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合同效力的恢复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以在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填写复职申请书和被保险人健康声明,申请复职。
保险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
保险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是一种为了降低风险而采取的经济行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在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各自具有特定的权益。
本文将分别探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中的权益。
一、投保人的权益投保人是购买保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
作为合同的一方,投保人享有以下权益。
1. 选择权:投保人有权选择购买何种类型的保险,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情况进行决策。
例如,投保人可以选择人寿保险、车辆保险、财产保险等。
选择权使得投保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保险购买,以满足自身的需求。
2. 解除权: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发现保险合同存在问题或者需要解除合同,投保人享有解除权。
解除权使得投保人能够在特定条件下解除保险合同,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3. 信息权:投保人有权了解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的投保范围、保险费用、保险责任等。
保险公司有责任向投保人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以便投保人做出明智的决策。
4. 赔偿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用,以换取可能的赔偿。
当实际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有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进行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权益被保险人是由投保人指定的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
被保险人也拥有一定的权益。
1. 保障权:被保险人享有根据保险合同获得相应保险保障的权益。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如果发生保险责任所涉及的风险,被保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理赔或赔偿。
2. 受益权: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遭受意外,保险金将支付给受益人。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指定受益人,保护家人的利益。
3. 合理期待权: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有合理期待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责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4. 信息权:被保险人有权了解保险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理赔程序等。
人寿保险课件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对理赔金额 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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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赔条件
保险公司对理赔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合 同约定。
理赔决定与给付
决定理赔金额
根据调查和审核结果, 保险公司决定理赔金额 。
给付理赔金
保险公司将理赔金给付 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结案处理
理赔案件结案后,保险 公司将相关材料归档保 存。
05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与注意事 项
理赔申请与受理
报案与通知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填写理赔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明、保险合同、事故证明等相关材 料。
审核材料
保险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理赔调查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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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
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故原因、 经过和损失情况。
隐瞒风险
如果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将可能导致保 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拒赔。
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与方案
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保险产 品
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保 险产品,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等。
制定保障方案
根据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 合理的保障方案,包括保额、保费、缴费期限等。
增长趋势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人寿保险需求将持续增长。
人寿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分析
市场竞争主体
人寿保险市场主要由大型保险公司、专 业寿险公司以及互联网保险公司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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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策略
各保险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渠道拓展、客 户服务等多种方式提高市场份额。
人寿保险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由于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的金融保障方式,保险合同中的条款需要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以下是一份标准人寿保险合同条款,共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三方自愿约定,遵循互惠、风险均摊原则,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损失。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终止日即保险金给付日或保险人取消保险合同日。
第三条: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填写详实、准确的投保单,并详细说明个人情况、职业、健康状况等,并承担相应的申报义务。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接受保险时,应如实告知个人状况,保证投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默认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在合同期间内,任何投保单、补充协议等,以保险人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案件发生纠纷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责任保险金,为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将给付被保险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的金额,数额以投保单和保单所示为准。
第七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被保险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且保险期间内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以便保险人审核事故情况及给予保险金给付。
第九条:被保险人死亡的理赔,应由其继承人或遗产继承人申报、证实,认定后将合法继承人列为受益人并给付其相应的保险金。
第十条:本合同所规定的保险金不能与其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重复,被保险人所列明的受益人不能重复或共同享有同一保险金。
第三章保险费与变更第十一条: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保险人规定的人身保险费率及投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计算,于合同签订之日或有批复之日起收取。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受到疾病、职业等因素的影响,发生特殊情况时,保险人有权通知其调整保险费的收取方式、保险金额及其他保险条件。
浅谈人寿保险中的保单所有人及其财产权利
浅谈人寿保险中的保单所有人及其财产权利作者:谢萍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4期摘要我国自颁布实施《保险法》以来,作为保险行业的基本大法,对我国的保险行业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未来发展的健康顺利进行;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我国《保险法》与国际保险法之间的差距急需缩小甚至没有,达到世贸的基本要求;本文通过分析“保单所有人”和“所有人财产权利”这两个问题,让我国《保险法》与国际保险行业的法律标准进行对比,以此分析出我国《保险法》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人寿保险保单所有人财产权利作者简介:谢萍华,上海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116-02近年来,我国人寿保险行业发展迅速,我国保险行业已经拥有36家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达到了3592.64亿元,同比增长速度达到了10.74%。
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人寿保险的意识概念有了很大的提升,人寿保险作为一种人们对生命风险的保障,已经被人们广泛认可并逐渐把人寿保险纳入自己的正常生活的一个投资,成为人们一种不可或缺的消费选择。
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承担风险,所以要在法律上保证保险的责任制度,从法律上保护保单人的利益。
一、个人寿险合同中的保单所有人的权利寿险是为人的生命为抵押制订的保险活动,寿险大多数支出保险赔偿金的是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的被保险人。
按保单存续期的不同可以将寿险划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下面简单叙述一下保单所有者的权益:(一)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终身寿险的特点:1.具有终身保障性;2.有储蓄功能,保单可以积累现金价值。
和其他保险相比较而言,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以及保单所有者被保险的权利益具有很大的突出优势。
具体表现在:1.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在死亡之前退保获取积累的现金价值;2.终身寿险在保单存续期间的现金价值虽然不断增长,直到生命终结,具体生命时期九十九或者一百岁,此时的现金价值为保单的面值,此时仍然健在的人按保单面值支付相等的现金;3.所有人如果没有继续为保单支付续期的保险费用而导致保单失效,现金价依然规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的单位收益选择权仍然有效,可以获取退保金或者以原保单的现金重新购买新保单;4.现金价值用于相关的贷款工作,保单所有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贷款,或者是以保单现金价值为担保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6.30•【文号】主席令[第51号]•【施行日期】1995.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七条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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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有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为自己的 利益而签订保险合同,这是投保人即为被保险人。如某人为自己投保健 康保险。第二,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签订保险合同,这时投保人与被保 险人是两个人,如父母义务,子女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7、人身保险产品—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的经营成果优于 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 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简单的说,投保人参与保 险公司盈余分配,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的一 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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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五要素”
•谁能保——投保条件
•保多久——保险期限 •多少钱——保险费
•保多少——保险金额
5、人身保险产品—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 意外或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 ,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又称为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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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6、人身保险产品—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意外伤害事故所致 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给 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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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 • 分散风险 • 补偿损失
• 防灾防损 • 投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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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
(1)分散风险:在保险活动中,从被保险人方面看,是将自己面 临的无 力承担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责任危险、信用 风险等等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 免除或减轻了自身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从保险人方面看,则是将 众多的经济单位或个人所面临的风险集中承担起来。 (2)补偿损失:补偿损失即以共同积聚的保险基金,按照事先约 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的给付。 (3)防灾防损:保险集中了社会的风险,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 责任。 (4)投资融资保险要实现经济补偿的义务,必须以保险费的形式 聚集保险基金,并保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投资:银行存款;国家债 券;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人身保险(第4章)-人身保险合同
问题思考: 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复效条款的内容 合同复效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本案中的被保险人厉克敌数次逾期不缴保险费 后又补缴,是否可视为合同中止后的复效? 你认为法院对此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谈谈你 的看法。
五、自杀条款
基本内容: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2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于保 险人的法定责任免除,保险人不给付死亡保 险金,对于投保人所缴的保险费,保险人按 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满2 年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 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目的:既要预防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 险,又要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
第四章 人身保险合同(二) 人身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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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保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保方的权利
投保人的权利 被保险人的权利 受益人的权利
(二)投保方义务 告知义务 通知义务 缴纳保费义务
二、保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方的权利
中止合同、恢复合同效力的权利 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法定责任免除
二投保方义务告知义务通知义务缴纳保费义务二保险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保险方的权利法定责任免除保险方的义务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密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寿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缴续期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漏告或隐瞒事实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二、年龄误告条款
内容: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地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 内容: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地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 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可以按照 投保人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调整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 金的数额。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保单最 高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高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费在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 退还。
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
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最新版】目录1.引言2.不可抗辩条款3.年龄误告条款4.宽限期条款5.复效条款6.自杀条款7.不丧失价值条款8.保单贷款条款9.自动垫交保费条款10.结论正文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人寿保险合同时,了解合同中的条款至关重要。
以下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常见的八大条款:1.不可抗辩条款:指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通常为两年),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2.年龄误告条款:指在投保时,如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调整保险金额。
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在交纳第二期及以后陆续到期保险费时,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 60 天),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4.复效条款:因投保人过了宽限期仍未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在保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保险。
经保险公司审批后,投保人需在保单失效期间支付保险费和利息,保单可以恢复。
5.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恢复后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将不支付保险金。
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后两年或再次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支付保险金。
6.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超过两年后,保单将累积一定的准备金。
该准备金不会因政策有效性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想要退保,保险公司应将现金价值退还给被保险人。
7.保单贷款条款:允许投保人在保单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8.自动垫交保费条款:在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会根据约定的顺序和比例,从保单的现金价值或已累积的准备金中自动垫交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有效性。
了解以上条款有助于投保人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人寿保险产品,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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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人寿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
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四、解除合同权(解约权)
依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
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前,一定要用足保险合同的附加功能,如“保单质押贷款”
功能等,不应轻易解除合同,否则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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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关情况受保密权
依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
密的义务。
”
六、保险金优先清偿权
依据《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
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
例分配。
”
七、保险事故索赔权
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索赔自然在情理之中。
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须做到如下几点:1.及时报案,以便保险调查等;2.取得相关证据;3.了解人寿保险因第三者的行为可以同时要求保险人和第三者重复
赔偿。
八、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权
依据《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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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责任免除条款的知情权
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
力。
”
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权
依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您可填写《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
力。
愿您了解您所享受的保险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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