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格构梁监理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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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XXXXX施工合同、《坪山江岭社区哥士达家具厂边坡支护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相关项目的设计图纸及下列主要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编制。
(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及验收规范》(GBJ50086-2001)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XXXXXX边坡岩工程勘察报告》深圳市岩土综合勘查设计有限公司2008
年10月。
(6)《XXXXXX边坡现状地形图》深圳市岩土综合勘查设计有限公司2008年10月现场调查结果。
(7)设计施工图纸
1.2、所有边坡时候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对特殊工艺要符合现行相应规范(标准)的规定。
1.3、为保证边坡在施工中的安全、确保质量,制定本监理细则。内容包括锚杆施工、预应力锚索施工及土钉施工。
2、一般规定
2.1、承包商在开工之前,应认真阅读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有疑问之处进行记录,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对图纸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由业主、设计、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参加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最终以设计院的书面设计变更为准。
2.2、承包商在施工之前,应根据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实测地形图(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等资料,探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构)筑物的基础类型和古墓、文物遗迹等,并将探测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
2.3、承包商在施工之前,还应根据探明的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构)筑物的基础类型、古墓和文物遗迹;边坡支护施工图遗迹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技术条件、气象等技术资料,精心编制边坡支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监理工程师批
准,其中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技术措施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控制标准。
2.4、边坡支护施工时,承包商应注意以下几点影响基坑边坡稳定的因素:
A、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边坡开挖,对不良地质作成折线或留置台阶或缩短开挖进深等技术处理,并及时进行边坡支护施工,不得长时间暴露边坡。
B、作好基坑降排水和防洪工作保持基底和边坡的干燥,避免边坡土体湿化,增加土体自重。
C、严格控制基坑边坡坡顶1m-2m范围堆放材料、土方和其他重物以及较大的机械等荷载。
D、基坑开挖过程中,随挖随刷边坡,不得挖反坡。
2.5、边坡支护施工时,承包商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加强边坡的沉降和位移等稳定性的监控量测,制定好各项应急防护措施,做到信息化管理,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
2.6、边坡支护施工时,应按规范要求内容做好地质素描等地质资料的收集工作,详细划分围岩类别,标明不稳定块体的大小和部位。
2.7、边坡支护施工时,承包商应对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8、边坡支护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准备
3.1、承包商在对边坡施工前,应事先了解边坡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等,如有危岩、崩塌体、滑坡体等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2、开工前应作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根据地质情况和基坑开挖方向划分施工流水作业段,并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施工。
3.3、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施工区域内的废水沉淀、过滤等处理)且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
3.4、施工前承包商应先将各项原材料的合格证和混凝土、砂浆的设计配合比报告等资料提前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抽验合格后,承包商方可进行原材料加工。
3.5、承包商在边坡施工之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先清理工作面然后素喷混凝土封闭开挖面。
4、锚索、锚杆施工
4.1、锚索、锚杆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移机就位→校正孔位调正角度→钻孔→接螺旋钻杆继续钻孔到预定深度→退螺旋钻杆→插入锚杆(锚索)→插入注浆管→灌注水泥浆(砂浆)→养护→上锚头→预应力张拉→紧螺栓或顶紧楔片→下道工序
4.2、施工作业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移机就位→安装校正孔位调正倾角→连接水源→钻孔→反复提内钻杆冲洗→接内套管钻杆及外套管→继续钻进→反复提内钻杆冲洗到预定深度→反复提内钻杆冲洗至孔内出清水→停水→拔内钻杆→插放锚索及注浆管→注浆→拔除外套管,二次注浆→养护→安装腰梁→安锚头锚具→张拉
4.2、成孔
4.2.1、成孔的钻进过程中应随时注意速度、压力及钻杆的平直。
4.2.2、锚杆孔的施工规定:
一、钻锚杆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定出孔位,做出标记。
二、锚杆空距误差不宜超过150毫米,预应力锚索孔距误差不宜超过200毫米。
三、预应力锚索的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度,其他锚杆的钻孔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锚杆孔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泥砂浆锚杆孔深误差不宜大于正负50毫米;
B、预应力锚索(锚杆)孔深应比锚杆杆体有效长度(不包括杆体尾端丝口部分)大50-100毫米;
C、摩擦性锚杆孔深应比杆体长50毫米。
五、锚杆孔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毫米;
B、其他锚杆的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锚杆安装前,承包商做好下列工作的检查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通
过后,方可进行锚杆安装。
一、锚杆原材料型号、规格、品种,锚杆各部件质量及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锚杆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孔内积水和岩粉应吹洗干净。
4.2.4、边坡开挖施工时,应先素喷,封闭开挖面,再施工锚杆孔。为防止塌孔,应在锚杆孔钻完后及时安装锚杆杆体。
4.3、锚杆安装及注浆
4.3.1、锚杆应与孔洞的中心线保证在同一轴线上,且锚杆杆体露出岩面的长度不应打印喷射混凝土的厚度。
4.3.2、水泥砂浆锚杆施工
A、水泥砂浆锚杆的原材料及砂浆配合比应遵守下列规定:
a、锚杆杆体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
b、宜用中细砂,粒径不应大于2.5毫米,使用前应过筛;
c、砂浆配合比:应按设计图纸提供的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制定配合比,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现场。
B、砂浆应拌合均匀,随拌和随用。一次拌合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现场。
C、注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分钟时,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其管路;
b、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毫米,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均速拔出;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
D、杆体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95%。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三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4.4、格构梁施工
4.4.1、混凝土格构梁施工应跟随基坑开挖进行,施工前应先检查围护桩的位置偏差和变形,然后清理基面,修整支撑面的平面尺寸,使格构梁的承压面在一个平面上。
4.4.2、混凝土格构梁施工时,格构梁的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