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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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根据卫生部《患者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安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报告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
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
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
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
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
措施。
三、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
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
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
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
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
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
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
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
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
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四、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
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
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
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五、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Medicaladverseevent)包含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调剂分发错误、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不当、导管操作事件、严重院内感染、物品运送事件、诊疗记录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知情同意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医护安全事件、不作为事件及非预期事件等。
其分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案、中度伤案、重度伤案、极重度伤案
六、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处理程序
医院个人或科室
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院办、医纠、护理、感控办、药剂、物价、总务、设备、信息中心、保卫、后勤)汇报
提出一般实施意见
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
提出重大实施意见决定实施意见
院党政领导办公会
七、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领导组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
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2.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3.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
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加分。
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八、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组织机构
1.成立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
由各分管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医疗安全管理服务监督、评价、改进工作
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领导工作。
2)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情况并形成
书面材料统一向医疗安全(不良)报告事件领导小组分管院
领导汇报并将结果反馈各相应科室。
九、报告内容
1.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
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对病人健康的影像程度);
2.报告事件类别(药物、跌倒、手术、输血、医疗作业、
公共意外、治安、其他意外事件);
3.事件发生后的立即处理;
4.通知对象立即处置;
5.预防此类事件再发生的措施或方法;
十、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1.各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上报事件进行分析、反馈,提出
解决方案并落实;若事件情节严重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或领导组,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督促科室、护理单元落实。
2.各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小于10%的需作说明。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
1、不良事件定义(medicaladverseevent)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包括可预防的和不可预防的两种。
2、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3、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4、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5、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6、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7、﹡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