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七)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考点汇总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猛龙过江系列口袋书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扩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点2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4层含义(1)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国际条约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考点3法的效力层级【法的冲突】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裁决续表不同一机关制定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A 部门规章与B 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何为不动产】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考点5物权的保护一般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具体规定归属、内容发生争议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请求排除妨害可能妨害物权请求消除危险造成毁损请求修理、重做、更换请求恢复原状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考点6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法规精讲讲义第四章

工程价款的支付(P112)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以下步骤。 第一步:协议补充(协商)
第二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第三步:(价款或报酬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格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随时履行
竣工日期(P111)
1、竣工日期: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日期。 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 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 竣工日期。
日期顺延(P111)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 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 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总结:发包人的原因、设计的原因、监理的原因、不可抗力
【例3】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 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 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 该工程应付款的时间为( )。 A. 2月1日 B. 3月1日 C. 4月1日 D. 6月1日 解析:推理型选择题。 答案:B
【例4】在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则( )。 A. 按照年利率24%计息 B. 利息不予支持 C.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D. 垫资不予返还 解析:推理型选择题。 答案:B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二)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二)目录8. 建设工程垫资(带资承包)问题 (2)9.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三个合同) (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4)1. 赔偿损失的内涵 (4)2.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4)3. 赔偿损失的数额与范围 (4)4. 约定违约金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的处理 (5)5. 约定赔偿损失与法定赔偿损失 (5)6. 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 (6)1. 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 (7)2. 无效合同的特征 (7)3. 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五类) (7)4. 免责条款 (8)5.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8)6.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9)7. 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9)8.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10)9.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0)10.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11)11.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主体-弱势或受害一方) (11)8. 建设工程垫资(带资承包)问题A.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B.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垫资行为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利息D.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的,其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答案】C【解析】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9.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三个合同)●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施工单位先于银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购房人先于施工单位)【重点难点】关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017年真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尝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1章(七)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1章(七)目录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第九节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8)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 (9)2.法律责任的特征(四大特征) (9)3. 三种法律责任要点 (9)4. 三种责任的承担方式 (10)5. 建设工程领域的刑事责任(四大罪) (12)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主要内容】◎保险概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保险概述】1. 保险的内涵●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保险制度上的危险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投保人-交保费的人●保险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为投保人●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2.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保险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保险制度。
A错误,财产保险合同可以转让,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B错误,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对财产保险无此规定。
C正确,保险制度上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D错误,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不是两者必须一致。
【例题】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人身保险的投标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B.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C.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D.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不可以为受益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选项A,投标人对被保险人具有的保险利益,是从合同成立时即享有,不是当保险事件发生后;选项B,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选项D,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以为受益人。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二)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二)目录【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2)1.按图施工,遵守施工技术标准-保证质量的最基本要求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有义务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2)【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2)1.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一般规定 (2)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 (3)3.哪些需要见证取样(七类) (4)4.见证取样的规定 (5)5.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5)6.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定 (6)6.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定(续) (7)【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8)1.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8)2.建设工程的返修 (9)【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10)1.何种情况下可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0)2.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追责方式 (10)3.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1.按图施工,遵守施工技术标准-保证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的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约定的推荐性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设计修改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有义务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例题】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应()。
A.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施工企业负责修改B.经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C.由施工企业负责修改,经监理单位审定D.经监理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负责修改【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1.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一般规定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2016年真题】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督下现场去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法规,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需深入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条款,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级建造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合同范本、签订、履约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谨慎,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二级建造师需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合理分工,明确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上是关于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归纳,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四)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四)目录第1级 (1)第1级 (2)第1级 (3)第1级 (4)第1级 (5)第1级 (6)第二节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证件●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签订合同是之前、同时、还是之后)●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2.劳动合同的种类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规定不良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4.劳动合同对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约定不明确争议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5. 试用期的规定●同一用工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三不低于)●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6. 试用期的期限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3个月B.4个月C.2个月D.1个月【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7.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1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四版)精讲班讲义-陈印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题量预计2题主要考核点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按图施工进场检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①工程设计图纸和②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图施工”应分三个层次来理解:1.施工的依据只有两个:图纸和标准;2.如果图纸不符合标准,则提出修改图纸意见和建议;3.谁设计谁修改。
2013-9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发现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人员应()。
A.继续按照工程图纸施工B.按照技术标准修改图纸C.按照标准图集施工D.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E.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予以修改【答案】DE2012(6)-67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文件B.设计文件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时,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修改C.建设单位可以任意委托其他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D.设计文件需要做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E、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监理单位有权修改设计【答案】AD【进场检验(围墙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场。
【现场取样(围墙内)】或监理单位的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
【送样检测】见证取样后,样品应送建设单位委托的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送样比例不小于应取样数量的30%。
施工中所有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商混,不分甲供乙供,都要由施工单、,单独做进场检验,已经检验合格、已经进场的材料,如果涉及结构安全,还需要在建设单位“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以及材料。
具体包括:(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五)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五)目录【劳动合同的终止】 (2)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2)2.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3.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3)【劳务派遣】 (4)1. 劳务派遣的内涵 (4)2.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 (5)3.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 (5)4. 用工单位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工资】 (6)1.加班待遇 (6)2.正常劳动 (7)3.工资在剔除以下各项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4.建筑领域清偿欠款责任 (7)5.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2019年新增知识点)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8)1.女职工劳动保护(一重四期) (8)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9)【社会保险与福利】 (9)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五险) (9)2.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0)3.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1)【劳动争议】 (11)1.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11)【劳动合同的终止】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018年真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
A.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B.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C.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答案】CE【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效力。
CE属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AB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D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注意三者的区别。
2.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也可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章节重点: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7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章节重点:第4章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之一: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期顺延的程序:(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6.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7.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4)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0.关于试用期。
202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精编(新教材)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精编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知识点1.法律部门民法商法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民商合一,例:《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行政管理、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内部行政关系,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经济法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例:《建筑法》、《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知识点2.法的形式含义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外部表现形式;效力等级;地域效力(谐音:窗外小弟)历史形式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我国法的形式】规范性文件、国际惯例和条约宪法全国人大《宪法》法律(法)司法解释或国际条约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两高或国际组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条例)省、设区市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省、设区市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提示】设区的市人大和政府立法权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知识点3.法的效力等级1、纵向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提示】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2、法的横向效力等级同一机关制订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法律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谁制定谁裁决行政法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国务院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不同机关制订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知识点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1)登记发生物权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四)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四)目录1. 规划验收(两步曲) (2)2.消防验收(双轨制管理) (2)3.环保验收(两大制度)(2019年修改) (2)4.建筑节能验收的相关规定 (3)5. 节能验收的组织 (3)1.工程竣工结算的种类 (4)2.结算的编制与审查人 (4)3.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两类) (5)4.索赔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5)5.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处理 (5)1.竣工工程质量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定 (6)2. 由发包人承担质量缺陷过错责任的情形 (6)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 (6)1.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 (7)2.工程质量竣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7)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签收和处理 (8)第五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9)1.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及主要内容 (9)2.最低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 (9)3.保修期的其它规定 (11)4.保修期内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11)5.质量保证金及缺陷责任期的概念(2018年修改内容) (12)6.特殊情况下缺陷责任期的起点 (13)7.质量保证金的预留与使用管理 (14)【四项专业验收】(规划、消防、环保、节能)1.规划验收(两步曲)2.消防验收(双轨制管理)3.环保验收(两大制度)(2019年修改)5. 节能验收的组织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同时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的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1.工程竣工结算的种类【知识关联】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建设项目:独立设计+独立核算+独立组织形式(如学校)●单项工程:独立设计文件+独立发挥效能(如图书馆)●单位工程:独立设计+独立组织施工(不能独立发挥效能)(土建、安装、给排水等)●分部工程:(定额中的章,如地基基础工程、楼地面工程等)●分项工程:(定额中的节,如地基基础工程中的土方工程)2.结算的编制与审查人分类编制审查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具体承包人发包人工程总承包的,在总包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总承包人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结总承包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算人价咨询机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政府投资单项工程项目,竣工总结算的审查人是()。
2024年二建《法规》新旧教材大纲对比1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新旧教材大纲对比【提示】实际变动以2024年新教材发布后的终版为准1.2024年的二建法规科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章节构架发生了整体的调整,由8章改为了十章。
2.并且章节内部的顺序也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如第十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一章虽每一节内容都保留了下来,但章节顺序全部改变。
3.知识点发生了以节为单位的删除与增加。
如“融资租赁合同”被整体删除了,第七章中的第二节“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为完全新增的章节。
4.2024年二建法规教材的改版为近几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改版。
2023年2024年章节目章节目2Z20100 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基础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著作权制度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专利权制度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3.商标权制度2Z20104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四)建设工程侵权责任制度1.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Z2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产品责任2Z201052建设工 3.建筑物和物件损程债的常见种类害责任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2Z2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五)建设工程税收制度1.企业增值税2Z2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2.环境保护税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Z2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1.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Z2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七)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2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2Z2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3.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2Z20109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一)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Z20109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设工程委托代理2Z20109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1.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和等级2Z201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许可、延续和变更2Z20200 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建造师考试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建造师注册、受聘和执业范围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3.建造师基本权利和义务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分类任设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Z2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2Z20202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Z20202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五)营商环境制度1.营商环境优化2Z202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Z20203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三、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规划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2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规划条件的变更2Z20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Z20203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2Z20300 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Z20301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四、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发承包的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总承包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服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3.建设工程分包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Z20301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2.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2Z203016违法行为应承握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2Z203020建设2Z203021建设工 4.招标投标异议、工程承包制度程总承包的规定投诉处理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三)非招标采购制度1.竞争性谈判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询价2Z203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单一来源采购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Z20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4.框架协议采购2Z2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五、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基本规定1.合同的订立和效力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2.合同的履行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3.违约责任2Z20400 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1.施工合同的效力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的规定2.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价款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3.施工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终止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三)相关合同制度1.买卖合同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借款合同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3.保证合同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4.租赁合同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2Z20402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5.承揽合同2Z20402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如终止6.运输合同2Z2040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一)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4劳动保 2.勘察、设计单位度护的规定的安全责任2Z204025劳动争议的解决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2Z20403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撤销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3.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Z20500 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1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2Z20501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费用2Z205013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的规定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2Z205014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2Z20501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Z205022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六)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2Z20502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政府主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及执法职权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Z205031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2Z20503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七、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一)工程建设标准1.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2Z20503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2Z20503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2Z20600 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Z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Z2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二)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1.无障碍设施建设2Z2060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的规定2.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2Z206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管理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Z2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三)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Z206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筑材料、设备等的检验检测2Z2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Z2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2Z20603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安全费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2Z206033施工现(五)建设工程 1.竣工验收的主体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竣工验收制度和法定条件2Z20603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2.规划、消防、节能和环保验收2Z206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竣工验收备案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Z2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4.应提交的档案资料2Z2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2Z2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金2Z2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八、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1.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2Z20605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3.建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2Z206053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4.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2Z206054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二)施工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1.受法律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范围2Z20605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2.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2Z20700 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10工程建设标准2Z2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十、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制度1.劳动合同订立2Z207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Z207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1.劳动用工管理2Z2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工资支付保障和义务2Z2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三)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2Z2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2.劳动保护2Z20702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四)工伤保险制度1.工伤认定2Z20702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2.工伤保险待遇2Z207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调解2Z2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劳动争议仲裁2Z2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工程争议和解、调解制度1.和解2Z2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调解2Z207034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二)仲裁制度1.仲裁协议2Z2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Z207041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2.仲裁的申请和受理2Z207042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3.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2Z207043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三)民事诉讼制度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Z20704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2.民事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2Z2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20705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2Z20705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4.民事诉讼时效2Z20705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02Z208010建设2Z208011建设工(四)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范围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制度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2Z208013行政纠份的法律解决途径(五)行政诉讼制度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法院管辖2Z208020民事诉讼制度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行政诉讼参加人2Z208022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3.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举证责任2Z20802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4.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2Z20802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2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26民事诉讼的执行2Z208030仲裁制度2Z208031仲裁协议的规定2Z208032仲裁案件的申请和受理2Z208033伸裁审理的法定程序2Z208034仲裁裁决的执行2Z208035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2Z208040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2Z208041调解的规定2Z208042和解的规定2Z208043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2Z208050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2Z208051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种类及法定程序2Z208052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Z208053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2Z208054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2Z20805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56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法规第四章知识点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2Z204030 相关合同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建设工程工期工程价款的支付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可撤销合同。
难点:建设工程工期工程价款的支付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轮换考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默示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定书面)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约定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属法定书面)【历年真题】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
(2014年)A.设备租赁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承揽合同D.货物买卖合同【答案】:B【解析】本题属比较型考题知识点二、合同的内容(轮换考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知识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轮换考点)(一)工程范围(二)建设工期(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阶段性工程)(四)工程质量(五)工程造价(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工、料、机、措)(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勘察、设计文件等)(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由哪方提供)(八)拨款和结算(九)竣工验收(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十一)双方相互协作条款知识点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常考点)(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发包人不提供——可顺延工期、可要求赔偿停工、窝工费。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六)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六)目录2.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四种) (1)3. 劳动调解 (1)4. 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与民商事仲裁不同) (2)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2)6.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2)7. 诉讼 (3)1.规定 (3)2.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2019年新增知识点) 4 第三节相关合同制度(七类合同) (4)第三节相关合同制度【承揽合同】 (4)2.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四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3. 劳动调解●主体-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非必要程序;形成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4. 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与民商事仲裁不同)●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单方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与民商事仲裁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三类代表)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时效不受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提出6.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类别内涵条件中止暂停后再继续计算时效(PAUSE PLAY)●不可抗力●其它正当理由中断重新计算时效(Restart)●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真题】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行和解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应当先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劳动行政部门代表组成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者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解决。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一)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一)目录【考情分析】 (2)【本章框架】 (2)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第二节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2)第三节相关合同制度(七类合同) (2)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2)【2018年真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3)2. 合同的内容 (3)3.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4)【建设工程工期的规定】 (4)1. 开工日期 (5)2. 延期开工 (5)3. 暂停施工 (5)4.暂停施工或工期拖延等情况下赔偿判定原则(是否为承包人原因) (6)5.提前竣工 (6)6. 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 (6)【建设工程价款的规定】 (6)1. 合同重要条款空缺的处理(三步曲) (7)2. 价款或履行期限不明确时的处理原则 (7)3.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7)4. 黑白合同(阴阳合同)的处理 (8)5.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 (8)6. 工程价款结算的规定 (8)7.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9)【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内容分值高,难度适中。
主要介绍了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七类相关合同三大部分。
学习的时候要理解与记忆相结合,以理解原理为主,可以运用案例形象理解法,多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理解掌握法规法条;对于劳动合同法,和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可以作为职场必备知识来学习。
【本章框架】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第二节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第三节相关合同制度(七类合同)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如登记)【2018年真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属于合同其他形式C.未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D.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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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七)目录9. 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2)10. 孳息的归属-以交付作为分水岭 (3)11. 买卖合同的解除 (3)1.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3)2.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 (4)3. 借款人的主要义务 (4)4. 如无约定时利息的支付原则 (4)5. 民间借贷的利率.(2018年新增考点) (5)1.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5)2. 租赁合同的分类 (5)3.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6)4. 租赁中的权力与义务 (7)1.融资租赁的内涵(3+2) (7)2.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7)3. 出租人(买受人)的义务 (8)(案例中的甲) (8)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丙不履行义务的,由乙行使索赔权,甲协助 (8)4. 出卖人的义务(案例中的丙) (8)5. 承租人的义务 (9)【归纳总结】三方的权利义务的要点 (9)【运输合同】 (10)1.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10)2. 承运人的权利 (11)3. 承运人的义务 (11)4. 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时运费的支付 (11)5. 托运人的权利 (11)6. 托运人的义务 (12)7.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2)8. 单式联运与多式联运 (12)1. 委托合同的主要特征 (13)2.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3)3. 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13)●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转委托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13)● 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 (13)4. 关于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 (14)9. 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案例形象理解】买母鸡,生的蛋就是孳息11. 买卖合同的解除●主物解除,从物解除;从物解除,主物不受影响●数物中一物不符合规定,则解除一物,特殊情况全部解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借款合同】1.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约定形式●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法院不予支持贷款人的利息主张(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就是无息借款)【2016年真题】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B.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C.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答案】D【解析】选项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选项B,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选项C,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应按照约定提供货币●不得预先在出借的本金中扣除利息,否则应返还差额并计算利息3. 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提供担保的义务●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义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4. 如无约定时利息的支付原则●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在返还借款时支付5. 民间借贷的利率.(2018年新增考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巳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 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36%的利息付了还可以要回来)●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租赁合同】1.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不转让所有权●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不以租赁物交付为要件)●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 租赁合同的分类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续订的租赁合同,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对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2018年真题】某施工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了塔吊租赁合同,施工企业在租赁期间损坏了塔吊的两个部件,并有意转租该塔吊,关于施工企业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企业应当对塔吊部件进行维修B.施工企业应当对塔吊做相应改造C.施工企业转租塔吊后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租赁公司D.施工企业应当承担塔吊部件的损害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选项A,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情况下由出租人承担出租物的维修。
选项B,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造。
选项C,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
4. 租赁中的权力与义务义务内容●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在出卖之前应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关于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此共同居住人不以与承租人是否有继承关系、亲属关系为限1.融资租赁的内涵(3+2)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出租人身份二重性:出租人同时又是买受人●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出卖人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不直接交给买受人●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承担●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维修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3. 出租人(买受人)的义务(案例中的甲)●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义务-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时,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丙不履行义务的,由乙行使索赔权,甲协助●尊重承租人选择权的义务-供货方(买谁的买什么由承租人选定)4. 出卖人的义务(案例中的丙)●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注意物是交给承租人,而不是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注意是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而不是买受人)5. 承租人的义务义务内涵支付租金的义务●如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先租后买)的,承租人已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出租人可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归属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买受人)出卖人承租人●付钱●纠纷索赔时协助●交付标的物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支付租金●维修租赁物【2017年真题】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 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
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关于该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B.若乙破产,该大型设备属于乙的破产财产C.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D.租赁期满,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
A应由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由甲向乙承担。
B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 融资租赁物的归属,取决于合同的约定。
【2016年真题】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B.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C.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出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D.出租人应当履行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答案】D【解析】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运输合同】1.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双务、有偿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是诺成合同-不需要交付运输的货物,只要签了合同即生效●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2. 承运人的权利●求偿权:当托运人有错误时●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托运人违反包装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留置权:托动人不支付运费的,可以留置3. 承运人的义务●运送货物●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按指示运输的义务●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的义务4. 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时运费的支付●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承运人原因的路线变动或增加运费的,托运人可以拒付超出部分的●任意变更解除权:和定作合同一样,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任意变更合同,但需赔偿承运人损失6. 托运人的义务●支付运费的义务:否则对方可以留置●妥善包装义务:包装未约定的处理原则,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告知义务7.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收货人的权利: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或运费增加,收货人可以拒支超出部分运费●收货人的义务●提货验收义务●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合同约定应由收货人支付的)8. 单式联运与多式联运1. 委托合同的主要特征●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是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易混点辨析】委托和代理的区别●委托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而民事代理的只能是法律行为2.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支付费用●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代付的,委托人应偿还费用及利息●支付报酬●事后支付报酬,非受托人责任的事由,可解除合同,但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报酬●赔偿损失●非受托人责任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向委托人要求赔偿3. 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转委托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的义务●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承担赔偿的义务4. 关于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案例解析】当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应该把真相告诉丙,丙可以选甲或乙主张权利当丙不履行债务时,乙应该把真相告诉甲,甲可以找丙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