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资料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1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2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统一性原则
统一标准:分部分 项工程的划分应遵 循国家和行业的统 一标准,确保划分 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统一术语:使用统 一的术语进行分部 分项工程的划分, 避免出现歧义和误 解。
统一格式:分部分 项工程的划分应遵 循统一的格式和要 求,确保划分的清 晰度和可读性。
地基处理工程
地基处理工程:包括桩基、扩 基、地基加固等子项
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 输、回填等子项
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钢筋制 作、混凝土浇筑等子项
防水工程:包括防水材料的选 择、施工工艺等子项
桩基工程
定义:桩基工程是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桩 基的设计、施工和检测等方面。
作用:桩基工程的主要作用是承受上部结构传递的荷载,并将其传 递到下层土体中,同时提高土体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独立性原则是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有助于提高工程管理 的效率和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风险。
可操作性原则
施工方法: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与施工方法相一致,便于施工组织和管理。
施工流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遵循施工流程,确保施工顺序的合理性和连续性。
施工机械: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考虑施工机械的配置和使用,提高施工效率。
方便管理:分部分 项工程划分表有助 于项目管理者更好 地掌握工程进度和 情况,提高管理效 率。
降低风险:合理的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能够降低施工风险 ,保证工程安全和 质量。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的 改进与发展
05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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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不同的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可能采用不同的分部 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和沟通上的障碍。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之欧阳家百创编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欧阳家百(2021.03.07)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照根据1、根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TB10417-)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重要根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JQB-051-)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重要根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TB1041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行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构造及站厅层、站台层中旳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旳综合管线安装等重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重要根据地方原则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原则、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旳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合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旳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旳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查批。
一、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旳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种完整工程或一种相称规模旳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旳一种完整部位或重要构造及施工阶段划分旳工程实体,应按一种完整部位或重要构造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旳工程实体。
四、检查批检查批是分项工程旳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旳基本单元。
一种检查批旳施工条件应基本相似,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规定应相似,形成旳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旳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种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种承包单位施工完毕旳,不一样承包单位完毕旳工程,不管规模大小、关联状况怎样,都不能划归为一种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旳首要原则。
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1总则1、为了加强重庆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制定本规定。
2、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质量验收中有关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可将本规定与其它相关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1、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道建筑物或构筑物。
2、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
3、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4、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基本规定1、单位工程由土建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一个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修建时,将单位工程按工法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为方便验收和分清质量责任,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成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轨道交通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施工程序的先后或使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
(2)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按工种种类、设备组别、系统或区段划分。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4.1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4.1.1车站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土建子单位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含下一段区间隧道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组成。
把车站土建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单位工程主要是考虑了一个车站可能采用了多种施工方法、或车站不同部位施工时间不一致等因素,车站土建工程子单位工程包括:(1)地面及高架车站主体及附属工程等子单位工程(2)地上车站主体及附属工程(出入口及通道、风井与风道、施工坚井及通道、联络通道等)等子单位工程车站工程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地铁工程单位(子单位)、分部工程划分word版
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除桩体强度检验项目外,每一检验批至少抽查桩数的20%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划分
地下连续墙(导墙、成槽、钢筋笼、成墙)
导墙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成槽、钢筋笼、成墙按每槽段划分检验批
地基处理及降排水工程
注浆法
按每一处理段划分检验批
高压喷射注浆法
按每一处理段划分检验批
地基与基础(预制桩)
预制桩制作、沉桩、接桩
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地基与基础(钻孔桩)
成孔、钢筋笼制作、清孔、钢Fra bibliotek笼安装、水下混凝土
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下部结构(墩台)
桩头处理、承台、墩身(柱)、盖梁
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划分
上部结构(混凝土)
梁(板)制作、梁(板)安装、后期预应力
水泥土搅拌法
按每一处理段划分检验批,除桩体强度检验项目外,每一检验批至少抽查桩数的20%
人工地层冻结
按每一处理段划分检验批
基坑明排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疏干管井、减压管井
每一独立群井系统划分检验批
桩基工程
立柱桩、抗浮桩、逆作法桩
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基坑开挖与回填
基坑开挖
按每一开挖段划分检验批
每施工段
防水混凝土
每施工段
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
每施工段
二衬结构/主体结构
砌体工程
每施工段
桩基工程
每根桩
钢筋与预埋工程
每施工段
模板及支架
每施工段
混凝土工程
每施工段
充填注浆
每注浆段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车辆 段、 停车
场 及基 地工
程
建筑电 气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 控制柜安装,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 接线,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电气动力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桥架安装和桥
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
井室结构工 程
钢筋,模板及支架,混凝土,防水,预埋件安装等
管道安装
铸铁、球磨铸铁管,钢管,预应力混凝土管,PVC管等 安装
设备安装
闸阀、蝶阀、排气阀、消火栓、测流计及其附件等安 装
管道安装 水泥混泥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及其它排水管道安装
设备安装 井室构件、水泵、金属管道及管件安装、调试
管道安装
安装、凝水器制作安装、调压箱安装、支吊架及附件 制作安装等
设备安装工 程
排水设备泵房安装、供电设备安装、
其他工程
梯道、栏杆、泵房、消防设施、照明、给排水管道安 装
路面
/
摊铺,碾压
道牙 垫层,安砌,后背回填(浇注),勾缝
雨水口 土方,安砌,支管安装
附属
人行步道、 广场铺装
基础,铺装,伸缩缝
道路标志
道路护栏
其他
照明设施,交通设施,环保设施,绿化设施,小型构 筑物等
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
备用电和不间 断电源安装
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不断电源其他功能单元安装,螺母 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 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
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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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 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xx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xx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_________ ■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XX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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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电子版本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地铁建设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细表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网架制作、网架安装、涂饰、屋面等。
室外环境
建筑小品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网架制作、网架安装、屋面、涂饰等。
亭台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网架制作、网架安装、涂饰等。
连廊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网架制作、网架安装、屋面、涂饰等。
给排水安装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结构工程
防水
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
混凝土结构
钢筋,模板,混凝土,现浇结构。
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石砌体。
四小件、雨篷
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玻璃幕墙,金属幕墙。
抹灰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门窗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
吊顶
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轻质隔墙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幕墙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
建筑电气工程
电气动力
环控柜、动力配电箱(盘)箱、控制柜(屏、台)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低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压电气动力设备调试、试验和试运行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缆桥架、支架、吊架安装,电线、电线导管线槽安装,电线、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开关、插座、接线盒、风扇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安装、调试。
地铁轨道交通土建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地铁轨道交通⼟建及安装分部分项⼯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单位、分部和分项⼯程划分原则⼀、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程施⼯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划分;2、复合TBM法区间⼯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程施⼯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划分;3、轨道⼯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程施⼯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划分;4、地⾯及⾼架站、明挖区间⼯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产⽤房和设备⽤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并施⼯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3)进⾏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程则主要依据地⽅标准进⾏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程施⼯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
使⽤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致时,应本着“就⾼不就低”的原则进⾏确定。
⼆、本原则适⽤于轨道交通*****⼯程地⾯及⾼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程、地⾯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程。
术语轨道交通⼯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单位)⼯程、分部(⼦分部)⼯程、分项⼯程和检验批。
⼀、单位⼯程具备独⽴施⼯条件并能形成独⽴使⽤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个完整⼯程或⼀个相当规模的施⼯范围来划分。
⼆、分部⼯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阶段划分的⼯程实体,应按⼀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程按⼯种、⼯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艺等划分的⼯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程的组成部分,是施⼯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个检验批的施⼯条件应基本相同,所⽤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致。
地铁、轨道交通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xx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xx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____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xx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地铁、轨道交通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及划分表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一、编制及参考依据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2、复合TBMxx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xx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xx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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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
一、编制及参考依据
1、依据《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进行划分;
2、复合TBM法区间工程主要依据《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051-2005)进行划分;
3、轨道工程主要依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进行划分;
4、地面及高架站、明挖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明暗挖车站主体结构及站厅层、站台层中的生产用房和设备用房、低压配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装饰装修、与装修一并施工的综合管线安装等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
5、区间桥梁、路基工程则主要依据地方标准进行划分。
铁路隧道、复合TBM法区间、轨道等专业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与《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13年版)配合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有关验收指标不一致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本原则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面及高架车站、明暗挖车站的建筑工程、地面线(包括过渡段)区间和地下线区间的建筑工程(明挖、暗挖)以及站场工程。
术语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一、单位工程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轨道交通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来划分。
二、分部工程
按专业性质、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来划分。
三、分项工程
按工种、工序、材料、设备类别和施工工艺等划分的工程实体。
四、检验批
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
基本规定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不同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关联情况如何,都不能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这是划分单位工程的首要原则。
2、当一个单位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一个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修建时,将单位工程按工法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为方便验收和分清质量责任,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成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三、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一个分项工程可按施工段划分若干个检验批。
2、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施工顺序的先后或使用材料的不同等进行划分;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按工种种类、设备组别、系统或区段划分(本原则未列)。
四、检验批的划分按下列原则确定
1、所有工程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长度、施工段、处等进行划分。
2、车站及区间喷锚暗挖法隧道开挖、支护按施工段每5m划分一个检验批,衬砌按每循环划分一个检验批;TBM掘进法隧道开挖、支护按施工段每10环划分一个检验批,衬砌按每10环划分一个检验批。
3、区间隧道工程明(盖)挖法隧道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4、车站支护与土方(不含混凝土灌注桩)、地基处理工程按施工段(每
施工段不超过5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明(盖)挖车站支护结构混凝土灌注桩每根为一个检验批。
6、车站主体结构工程按工艺、施工段、楼层划分。
7、地下防水工程按施工段划分。
8、车站建筑装饰装修、人防系统、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低压配电等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划分。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
一、土建工程
1、一个合同段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轨道交通全线工程根据发包情况拟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一个合同段工程包含多个车站及区间工程时,可按车站主体工程(即站内结构)、车站隧道工程、车站附属工程、区间(桩号)土建工程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车站附属工程包括工程较多,可按出入口、通道、风井、风道、风亭、围护结构等使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可按1#出入口、2#出入口、1#通道、2#通道…等依次进行划分,以便工程验收和资料归档。
区间隧道工程不再区分左右线,统一在区间隧道工程归档,但资料中要标识清楚。
2、一个车站可能采用多种施工方法,或车站不同部位施工时间不一致时,车站土建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一个区间或站后折返线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或施工时间不一致,或功能不同,则再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
3、车站或区间的临时工程如施工通道、施工竖井等均纳入车站或区间的附属工程。
4、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拟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即平基土石方、挡护、桥梁进场道路工程与房建、道路工程、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两个单位工程,具体再根据发包情况进一步确定。
二、装饰装修工程
轨道交通全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拟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
本原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具体再根据发包情况进一步确定。
三、设备安装工程
轨道交通全线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拟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低压配电、人防系统等分部工程。
本原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划分,具体再根据发包情况进一步确定。
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单独招标,且标段划分较大,则每个车站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可分别划分为分部工程;若建筑装饰装修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整体招标,且标段划分较大,则每个车站可划分为子单位工程,其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可分别划分为分部工程。
四、轨道工程
根据轨道交通全线工程发包情况拟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括正线轨道和站场轨道两个子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下列原则确定:
1、正线轨道:一个区间(以站中心为界,含正线道岔);当线路为双线时,一个区间的左、右线应合并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当区间内含有不同类型轨道时,也可按轨道类型划分。
2、站场轨道:一个站或大型枢纽的一个场(以最外方咽喉道岔为界,含站线道岔)。
五、声屏障工程
根据轨道交通全线工程发包情况拟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六、风景园林工程
根据轨道交通全线工程发包情况拟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附轨道交通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A 土建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B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C 轨道工程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D 声屏障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表
附录E 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表
附录A 土建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