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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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认定、评审帮助手册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认定、评审帮助手册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考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 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 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 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 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 者。
六、信息录入表(见表) 七、其他材料封面:
班主任证明(用学院便笺头打印并盖系章、申 报职称述职登记表、任职以来课堂教学质量评 价表、三个公开课首页及教案、年度考核表。 (请不要装订,在交材料时索取个人年度考核 表再一并装订)
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 评审登记表 九、申报职称公开述职登记表
十、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质量评 价表(时间应间断开,应该是 2007年、2008年、2009年) 十一、公开课首页 十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材料 时,统一填写。 十三、个人工作报告(3000字以 内)(正副高除外)
1、申报表;2、论文;3、证明材料; 4、业绩成果材料;5、推荐表; 6、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高级) ; 7、高等学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情况表 ; 8、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 9、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表
申报表内容和去年几乎一致,除个人填写信息内容 第一页有小小添加。 填表前必须每页细致阅读一遍,看填表说明及每一 页下面的备注和说明。 不能改变表格的内容和页数。 前后相片必须一致。 先在普通高校高评委下设学科组名称中找出自己的 学科组名 (见表)

关于广东省评职称文件

关于广东省评职称文件

法如下:一、评定对象: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条件:1、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对象、条件:1、国家统招制大中专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2、初、中、高级评审条件中专:见习期满一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后,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硕士、双学士: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定材料: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

我厅评委会受理评审的,在正式受理后由我厅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开具凭证,学校依据凭证缴付费用。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什么条件?目前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如下:(一)普通和成人高校教师(含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1999〕28号文件;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38号文件;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8号文件;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4号文件。

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

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二)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有关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事宜说明一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文精神,著作论文要求,可简单概括为:(一)申报高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二)申请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二申报高、中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根据广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申报高、中职称学历、资历条件调整如下:(一)高级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

(二)中级(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中专毕业的,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一)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1、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2、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高级实验师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高级实验师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实验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高级实验师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证,受聘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024年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评定条件

2024年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评定条件

2024年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评定条件教授级高工是评定教育界和科研界最高职称的专业人员,其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等方面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广州市作为中国的重要城市之一,对于教授级高工的评定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

以下将介绍2024年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评定的一些主要条件。

一、学术背景和学术贡献1.学术背景:申请者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

此外,还需具备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卓越学术表现的经历。

2.学术贡献:申请者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显著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1.学术研究:申请者需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复杂的科研项目和学术研究。

2.科技创新:申请者应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的表现,能够开展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提出并解决了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难题。

三、科技成果和学术影响力1.科技成果:申请者需要在科技成果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包括获得专利、发表高质量论文,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

2.学术影响力:申请者的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能够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同行广泛引用和参考,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声誉。

四、教学质量和导师能力1.教学质量: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教学评价。

2.导师能力:申请者如果具备带领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导师能力,以及在指导学生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将有助于评定教授级高工。

以上是2024年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评定的一些主要条件。

评定教授级高工需要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学术影响力、教学质量和导师能力等方面具备优秀的表现。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才能够获得广州市教授级高工职称的认定。

希望广州市的科研和教育领域能够通过评定教授级高工,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并推动学术进步。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作者: 时间:2009-6-15粤人职[1999]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

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广东评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

广东评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

一级职称是广东省教师资格评定标准中的最高级别,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主要包括资格条件、评审流程、材料准备和评定标准等方面。

以下是广东省评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一、资格条件申请一级职称评选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学位等级和学位,并且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2.具有连续不少于五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高校、中学或其他教育单位从事教育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3.在教育教学方面有显著的成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实践能力;4.具备师德师风,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不良的学术和教育业绩。

二、评审流程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需要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初审资格: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可进入评审流程。

3.资格审核:由评定委员会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

4.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教学设计、教材或教学成果等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进行成绩排名。

5.公示:评定委员会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正式授职: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将正式获得一级职称资格并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

三、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位等级教育背景等。

2.学位等级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3.执教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教学业绩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成果等。

5.其他评定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评定标准一级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业绩、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具体标准如下:1.教学业绩: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能力和创新等。

2.学术水平:包括学术论文、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等。

3.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管理能力等。

4.师德师风:包括师德品质、教育教学服务态度等。

一级职称评选是对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业绩的综合评价,申请者需要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需要符合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标准和条件。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整理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整理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技术作品,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操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指导实验室(实训车间)的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与生产,具有处理、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四、外语条件(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外语免考范围及外语条件倾斜范围:1、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②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③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2023广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广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2023 广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一、引言2023 年广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的发布对广州市范围内的教育单位和相关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副高职称评审是对教育工作者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一种认可,同时也是对教育单位教学科研质量的验证。

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广州市提出了一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条件,以引导教育工作者加强专业技能和学术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广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审条件内容1. 学历要求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在相关领域取得学术成果。

硕士及以上学历是副高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这也是衡量一个教育工作者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标准。

2. 工作年限要求申请者需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在教育教学岗位从事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这一要求旨在保证申请者在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育管理经验。

3. 学术研究成果申请者需要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在学术研究上有一定的突破,在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专著。

这是评审者衡量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依据。

4. 教学业绩申请者需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教学是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其教学业绩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5. 社会评价和影响力申请者需要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得到同行和社会的一定认可和好评。

这一要求旨在衡量申请者在教育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验证其教学和研究水平。

三、评审标准1.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对申请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学术研究成果、教学业绩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和客观。

3. 评审标准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主观偏见和随意性评价。

4. 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对评审意见和结果要给予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确保申请者的知情权。

四、总结2023 年广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的发布,标志着广州市教育事业对教育工作者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重视。

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在广东省,教师的职称评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核机制。

高级职称评审是教师职业生涯中的一项关键环节,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广东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师职业标准,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本文主要围绕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材料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将详细介绍广东省对于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要求,包括教育背景、工作年限、科研能力、教学水平等方面。

同时,我们还将探讨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和评分标准。

其次,本文将对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剖析。

评审材料是评委们了解教师工作业绩和学术能力的重要依据,因此准备合格、详实的评审材料对于评审结果至关重要。

我们将介绍广东省对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论文、科研成果等内容。

最后,我们将对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现状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评审条件和材料一直是教师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的目的是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份详尽的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准备和参与高级职称评审。

通过对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的全面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评审制度的要求和标准,为广东省的教师们提供实用的参考和指导。

希望本文能够对广东省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广东教师事业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和分析。

首先,引言部分将对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进行概述,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接下来,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所需的评审材料。

其中,2.1 将会列举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并对每项条件进行解析和说明;2.2 将会列出评审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并对每种材料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解读。

最后,结论部分将对文章的内容进行总结,概括广东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要点,并展望未来评审制度的发展趋势。

广东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
2024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一、助理职称
1、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
1、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三、高级职称
1、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2、具备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文件摘自[99]28号文、[03]178号文、[04]108号文、[05]177号文、[02]81号文、[04]223号文)一、思想政治条件([99]28号文,同正高级)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03]178号文、[04]108号文)凡申报评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取消现行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破格条件的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三、外语条件(同正高级)(一)调整外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须按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凭1997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今后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申报评审相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05]177号文)(二)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外语可免考,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也可免考外语:([05]177号文)1.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2.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二) 未具上述学位,但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位,且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

高校讲师申报条件

高校讲师申报条件

广东省高等院校讲师申报条件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38号)、《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东莞市近年来职称评审具体要求,汇总、编辑成《广东省高等院校讲师申报条件》,供申报讲师人员参考。

一、申报范围我院在职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一)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通过四个模块。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3.其他可免试条件。

五、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积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和参加培训、进修等形式。

每年完成公需课、专业课和个人选修课学习任务,取得《广东省继续教育证书》。

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系统独立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业课或实训课教师需承担一门课程的理论及实训的教学工作,并按教学计划,指导实习、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等。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2024年广东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职称评审要求1、助理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6)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2、中级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5)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拥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项目实践经验。

3、高级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深入研究和创新能力,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二、广东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职称专业分类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

2、机械及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
一、申报者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历; 3、持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研究生院系硕士、博士学位; 4、在政府主管部门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并经过正式考核; 5、在企事业单位任职满七年(含七年)以上,并经过正式考核; 6、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能力,成果显著; 7、具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

二、成果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 2、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或以上; 4、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5、推动了科学技术发展,为社会服务; 6、在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7、在科技报告、出版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 8、其他与高级职称相关的科研成果;。

华南理工大学职称评定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职称评定要求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反复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对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研究和修订。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说明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华南理工大学二○一○年七月十九日1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报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如申报2次未能晋升者,需暂停一年申报。

第四条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一)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二)海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广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五选三和三选二

广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五选三和三选二

广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五选三和三选二
第一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
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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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二) 未具上述学位,但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位,且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

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③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以上(前3名)。

2.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①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 项或三等奖2项(前2名)。

②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 项以上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③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八条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3篇(部)、文科类增加5篇(部)、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④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专业比赛上获得前3名。

⑤获国家级优秀都是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外语专业的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 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现从事中古字号专业(如古汉语、中医、民乐等)并申报本专业资格者,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1、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合作科研1年以上。

3、 1966年以前大学毕业,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含德育课)和公共体育课教学并申报本专业资格。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担任过1 届研究生的导师或独立、系统担任过1 门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或发表多篇(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有3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在教学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前3名)。

(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获省(部)级上述有关奖项三等奖以上(前3名)。

(四)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或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前3名,项目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本人主持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由省级以上的专业部门组织的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音乐会、展览会等;或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或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的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七)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高教系统优秀教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二)年均授课12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

(三)年均授课60-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

(四)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9篇(部),文科类10篇(部)。

(五)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采用),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以上。

第九条附则(一)凡条例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教授或研究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论文、著作的要求:(1)“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理工类10万字以上,文科类15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应有二分之一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在非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缉”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并且申报者提交的论文,按条件中的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论文、著作的数量要求按第八条第1款执行。

3.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以科研方面的要求为主,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的,只能申报研究员资格。

二、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未具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

(2)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3)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名)。

2.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 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 项以上或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完成人)。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八条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2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其他专业比赛上获得前3名。

(5)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外语专业的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现从事中古字号专业(如古汉语、中医、民乐等)并申报本专业资格者,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1、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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