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伤害事件案例分析谢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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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件案例法律分析(3篇)

教育事件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所小学,因一名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了家长、学校、教育局等多方关注。

经调查,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学生在课间玩耍时,另一名学生从高处坠落,导致受伤。

家长认为学校存在管理不善、安全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则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学生个人行为所致,学校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学校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是否存在疏漏,是判断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的关键。

2. 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1)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不足?首先,学校应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从案例描述来看,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并未发现高处坠落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其次,学校应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

再次,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2)安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本案中,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安全教育?首先,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让学生了解安全知识。

其次,学校应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再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结合本案,以下分析事故责任划分:(1)学校责任首先,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法律资讯频道 13:27 法律常识[导读]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

以下案例仅做参考,希望能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案例分析(1)一天下午,幼儿园到了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

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老师文珊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他们不能打架。

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继续接待来园的家长。

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将其推倒,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

事故发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幼儿园认为自已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

而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教师文珊监管不力造成,应该由幼儿园负全责。

这起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评析】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因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凶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

教师文珊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

江西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5.29•【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江西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胡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被告人胡某某因不满申诉被驳回,遂预谋开车撞人制造事端。

2016年1月14日,胡某某在某租车行租赁了一辆丰田越野车,于15日、18日两次开车来到当地某中学附近,欲撞击学生未果。

19日早上7时许,胡某某再次驾车来到该中学附近,将车辆调到D3档位,猛踩油门加速行驶,从学生背后冲撞并碾压上学途中的数十名学生,直至车辆被卡住才被迫停车。

胡某某在车内用刀自杀未果,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胡某某驾车撞人造成了五人死亡,十七人受伤,越野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财物共计人民币46784元被损毁的极其严重后果。

(2)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为报复社会蓄意制造事端,采取驾车冲撞人群的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死伤22人及财物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胡某某因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遂租赁大马力越野车,数次到拥有优秀生源的某中学附近踩点,选择学生上学高峰时段,将车辆调到D3档位,加速从背后冲撞、碾压上学途中的学生,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系累犯,应予严惩。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某某已被执行死刑。

(3)典型意义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本案中,被告人胡某某因一己之私,预谋并驾驶汽车高速冲撞、碾压上学途中的学生,造成22人死伤和财物毁损的后果,罪行极其严重,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本案的发生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具有警示意义。

人民法院希望藉由案件的审判,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防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全面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教师杀死学生案例分析报告

教师杀死学生案例分析报告

教师杀死学生案例分析报告1. 案件背景此次案件发生在某小学的校园内,涉事教师为该校的一名年轻男教师。

据了解,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与学生关系良好,未曾有违纪行为。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该教师竟然在课堂上杀害了一名学生。

2. 案件经过据目击者描述,该教师在上午第三节课时,突然对一名学生发起了攻击。

他使用了一把教室内常见的尺子作为凶器,猛击该学生的头部,导致学生当场死亡。

其他学生们在恐慌中逃离教室,随后报了警。

当警方赶到现场时,该教师已经被制服并被带离教室。

3. 案件影响此次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了家长和教育界的强烈愤慨。

整个校园陷入了悲痛和恐惧之中,学校疏散了学生,并暂停了课堂教学。

政府已经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对该校的教职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查。

4. 分析与原因4.1 健康因素该教师的行为异常和极端,从专业角度来看,可能与其心理健康状况存在问题有关。

慢性压力的长期积累,工作负荷过重或者个人生活问题等原因可能导致他出现心理问题,并因此发生暴力行为。

4.2 工作压力教育工作的本质决定了教师需要面对大量的工作压力。

如果教师无法妥善处理工作压力,加之缺乏应对压力的机制与技能,就有可能导致他们的情绪失控,甚至发生极端行为。

4.3 管理缺失学校管理方面也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尽管该教师的表现一直良好,但是否进行过心理评估、是否有监督和关怀机制等都是需要纳入考虑的因素。

对教师的工作状态和心理状况进行及时监测、干预以及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可以帮助及早发现并应对教师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

5. 预防与措施5.1 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教师应该增强自身的心理健康意识,及时关注自己的心理状态,并主动寻求心理支持和解决办法。

学校应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教师识别并化解潜在的心理问题。

5.2 管理与监控学校管理方面应该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机制,并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与监控。

对教师进行心理评估,并在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关怀和支持,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师可能存在的问题。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及反思(苏国培)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及反思(苏国培)

2.伤害事故纠纷处理办法
心平气和,听取双方意见 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 苦口婆心,分析厉害关系 借助双方亲友、朋友的影响,走曲线路径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反思



前面的案例1、2是因为老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导致事 故的发生,个人要负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 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 职务工作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可向 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老师要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 工作任务。 泉州市教育局将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即明确并 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 范;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中;配合班主任做 好安全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或向班主任反映该班的安 全问题;做好每天最后一节课的安全教育。像护导就是 一 项安全工作。




护导要求: ⑴※为当天护导组长,负责手写签到。带有日期的该老 师当天要比上课时间提前30分钟到校,推迟10分钟离 校。 ⑵护导师应在指定时间签到,坚守护导岗位,清校后10 分钟才签退离开。上课前、放学后都应及时到负责区域 巡视,督导秩序和卫生打扫,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⑶在入(放)学时段,西门负责老师要登记违章乘车到 校门口的学生姓名及所在班级。清校后,东门负责老师 要到拓颖楼、西门负责老师要到启慧楼巡查是否有学生 滞留,并登记在案。 ⑷学校当日负责人要指导护导工作,查点护导教师是否 到位,纠正学生不良行为,检查清校情况,处理发生事 件,接待来访家长。填写护导记录本,移交给下一班负 责人。
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 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 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 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 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 的事故。

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件分析(3篇)

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害事故案件不断增多。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校园伤害事故,旨在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探讨校园法律责任的归属,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一)案件发生时间:2021年3月(二)案件发生地点:某中学操场(三)案件当事人:受害人甲(学生)、加害人乙(学生)、学校二、案件经过2021年3月,某中学组织学生进行课间操。

课间操结束后,学生甲和乙在操场上追逐打闹。

在追逐过程中,乙不慎将甲推倒,导致甲头部撞击地面,造成脑震荡。

事故发生后,甲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住院治疗10天。

甲的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件处理(一)学校处理学校在接到甲父母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

经调查,学校认为在此次事故中,乙的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学校拒绝了甲父母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二)法律途径甲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父母提供了以下证据:1. 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证明乙在追逐打闹过程中将甲推倒;2. 医院诊断证明,证明甲因事故造成脑震荡;3. 医疗费用单据,证明甲在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

学校则认为,甲和乙的追逐打闹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学校还提供了以下证据:1.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证明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已经尽到职责;2. 学校日常巡查记录,证明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巡查。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管理疏忽,但甲和乙的追逐打闹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判决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甲父母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四、案件分析(一)学校责任分析1. 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法律案件事例分析(3篇)

学校法律案件事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学校法律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

学校法律案件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学生伤害事故、校园侵权、教师权益保护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件为例,对学校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概述2019年3月,某中学一名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因与同学发生争执,被推倒在地。

该学生头部受到撞击,造成脑震荡,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诊断,该学生脑震荡后遗症严重,需长期治疗。

事后,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存在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遂将学校告上法庭。

三、案件分析1. 事实认定(1)学校存在管理不善。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未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2)学生与同学发生争执。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由于学生自身过错、他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

本案中,学生与同学发生争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法律适用(1)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学校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学生自身过错。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学生自身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中,学生与同学发生争执,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3. 责任划分(1)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中,学校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应承担主要责任。

(2)学生自身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学生自身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中,学生与同学发生争执,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四、案件启示1.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生非正常死亡之刑事案件》案例分析

《学生非正常死亡之刑事案件》案例分析

《学生非正常死亡之刑事案件》案例分析学生非正常死亡之刑事案件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这类案件通常指的是学生在校园或者校外发生非自然、暴力、或者没有明确原因的死亡事件。

对于这类案件的分析和解决,除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外,更重要的是查明真相并追究责任。

本文将以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该案件的背景是一名中学生在校园内突然晕倒并死亡。

校方、家属和社会公众对此事感到疑惑,并要求对此案进行调查。

在初步调查中,警方发现该学生在生前曾出现情绪不稳定的迹象,并在一段时间内呈现退缩、压抑的状态。

此外,学生的朋友均称其平时表现正常,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举动。

这些情况使得案件的破解变得更加复杂。

针对该案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查和分析:首先,警方应当进行学生的背景调查,包括家庭情况、学业状况、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信息。

这可以帮助警方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状态,从而对案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分析。

其次,对学生的生活轨迹进行梳理,包括学校内外的活动、交往的人员等。

通过重新构建学生的活动路径,可以发现一些关键的线索。

同时,警方应该收集学生在死亡前的社交媒体留言、日记、手机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反映学生在死亡前的思想和感受,为案件的解决提供重要线索。

第三,对学生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

学校内外的监控录像可能记录到学生死亡前的一些行为和情况,通过仔细分析这些监控录像,可以了解学生的活动轨迹和可能涉及案件的人员。

第四,应该对学生的遗体进行尸检和病理分析,以便查明学生的死因。

尸检和病理分析可以确定学生是否死于外界暴力或其他非自然死因,进一步缩小调查的范围。

最后,调查组应该采访学生的家属、朋友和老师等人员,以了解学生的背景和其生前的表现。

这些人员可能提供有关学生心理状态、行为和可能遭受的欺凌等关键信息。

经过对这一案件的详细分析和调查,可以有助于找到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真相,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在分析中,有时会发现学生的内心矛盾、压力过大或受到欺凌等因素导致非正常死亡。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学校和幼儿园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本应该是片祥和、充满生机的土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发生一些悲哀的事情。

学生经常面临人身伤害的威胁,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平安教育,把平安教育渗透到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到每一个活动中。

教师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保证幼儿、中小学生平安。

一、课堂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课堂本来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但是某些行为经常威胁学生的平安,如教师体罚学生,体育课上猝死,实验课上烫伤烧伤,等等。

案例4-1自然课实验器皿爆炸,师生受伤害2005 年的一天,石家庄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正准备上自然课,学生们在为获取新知识而快乐的时候,悲剧发生了。

教师将一个装有酒精的实验器皿搬到该校仪器室的门口,准备做实验。

学生便围绕在教师周围观看,同时几个低年级的学生由于好奇心也围了过来。

突然“砰〞的一声,酒精器皿发生了爆炸,顿时火花四溅,教师、五年级学生曾丹、郭娟、高虎、范相明、周虎,围观的低年级学生伍凯婷和另一名儿童身上着火,其他学生都哭叫着往外逃。

受伤的教师和学生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在学生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并且也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

【法律评析】在这个案例中,教师做演示实验,因出现意外致使教师和多名学生受伤。

法律方面的专家表示,教师在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提醒学生注意平安。

在这个案例中,教师看到非本班学生围观,并未进展劝阻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行为。

因此,在这个情况下,教师要对此次事故承当一定的责任。

但是,教师授课属于职务行为,只需承当相应的过错就可以。

学生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校是相应的监护主体,对学生平安负有完全责任。

因此,学生家长可以将学校告上法庭,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生平安意识差也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次实验,应该不是学生第一次见到酒精灯,但是学生在观念上对酒精灯并没有一种危险意识,远远地观看。

恰恰相反的是学生围在一起观看,这样就加大了实验出现意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分析(3篇)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学生坠楼事件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典型的校园安全事故。

2019年3月,该校一名高一学生从学校宿舍楼坠楼身亡。

事发后,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向家长通报情况。

然而,事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坠楼学生基本情况坠楼学生,男,16岁,高一学生。

此前,该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一般。

据同学反映,事发前,该学生曾表示过“活着没意思”等消极情绪。

2. 坠楼原因经调查,坠楼原因如下:(1)学生自身原因:该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面对学习压力和人际关系问题,无法正确处理,导致心理失衡。

(2)学校管理原因:学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够重视,未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

(3)家庭原因: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当,缺乏与孩子的沟通,导致孩子心理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学校的法律责任(1)教育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存在教育管理失职。

(2)安全保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学校宿舍楼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导致学生坠楼。

2. 家长的法律责任(1)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当,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孩子的心理问题,存在监护失职。

(2)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家长对孩子监护失职,导致孩子坠楼,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学生自身的法律责任(1)自我保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分析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分析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一、近年校园事故的概况和特点学生平安工作是学校管理中的头等大事。

据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1、、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平安事故概况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平安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平安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从整体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平安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89%,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

其中,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5.74%。

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平安意识淡薄,暑期和节假日到非游泳区域游泳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

另据统计,2006年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比2005年有所增多,全年发生的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

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中,28%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由于豆角未炒熟所导致〕,9%是化学性食物中毒,39%是不明原因食物中毒。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领导的平安意识薄弱,平安管理不到位,对学校食品与卫生工作的监视与检查力度不够,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还很不标准,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专兼职卫生人员,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生活与卫生根底设施与条件简陋,存在很多卫生平安隐患。

关于校园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关于校园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既是知识的殿堂,也是法律意识的启蒙之地。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法律问题日益凸显,涉及学生、教师、家长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校园法律问题的成因、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一:学生伤害事故案例简介: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在一次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小刚(化名)发生争执,导致小明受伤。

事后,小明家长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成因主要包括学生自身原因、学校管理不善、家庭教育缺失等方面。

在本案例中,小明和小刚之间的争执是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

2. 影响分析:学生伤害事故对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对受害者而言,可能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对加害者而言,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影响其成长。

3. 应对措施: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其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处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教师侵权责任案例简介:某中学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事后,学生家长将教师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教师侵权责任的成因主要包括教师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管理不到位、教师个人素质等方面。

在本案例中,教师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对学生进行体罚。

2. 影响分析:教师侵权责任对受害者和学校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对受害者而言,可能造成身心伤害;对学校而言,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3. 应对措施: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教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行为;对于教师侵权行为,学校应依法处理,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三:校园欺凌事件案例简介: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受害者小丽(化名)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事后,小丽家长将欺凌者及其家长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主要包括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管理不到位、社会不良风气等方面。

杀害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

杀害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

杀害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概述本篇报告将对最近发生的一起杀害学生的案例进行分析。

该案件发生在某高中,一名学生在校园内被他人残忍杀害,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案件背景案件发生的背景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一起冲突。

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存在长期的矛盾和纠纷,积怨已久。

这场矛盾在校园内激化,最终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凶手心理分析经过对嫌疑人的心理分析,我们发现了凶手犯罪的动机和心理特点。

凶手在矛盾激化的过程中,积聚了巨大的愤怒和仇恨情绪。

从他谋划案件的方式来看,可以看出他思维缜密且极具暴力倾向。

事件过程分析据目击者证词和物证,我们对于整个事件的过程进行了分析。

凶手在校园内选择了一个较为隐蔽的地点实施犯罪,并使用了暴力手段将受害人杀害。

整个过程十分迅速,凶手在完成犯罪后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获取监控录像,留下了一些重要证据。

针对案件的反思与措施本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的关注。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分析,我们应该引起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增加摄像头的安装密度以便更好地监控校园安全。

同时,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加强对校园内来访人员的登记和监管。

其次,学校应加强心理辅导工作,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处理冲突。

通过培养学生的情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有效减少类似冲突的发生,并提升学生在面对压力时的适应能力。

再次,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暴力和攻击性行为的研究,并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给相关部门。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处理此类事件。

结论这起杀害学生的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对校园安全问题足够重视。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消除校园内的矛盾和纠纷,但通过加强管理,提升学生的情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

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努力保护学生的安全,并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校园环境。

法律案例学校事件及分析(3篇)

法律案例学校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某市一所知名中学,近日发生了一起因学生欺凌导致的严重事件。

事件起因是该校一名初二学生小王(化名)因与同学小张(化名)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肢体冲突。

在冲突中,小张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导致腿部骨折。

此事件引起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冲突发生:一天放学后,小王和小张在教室门口相遇,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

随后,双方情绪激动,小王率先动手,对小张进行了殴打。

2. 冲突升级:小张在受到攻击后,也进行了反击。

双方在教室门口扭打在一起,吸引了周围同学和老师的注意。

3. 伤害结果:在扭打过程中,小张不慎摔倒,腿部受到撞击,导致骨折。

事件发生后,小张被送往医院治疗。

4. 学校处理:学校得知事件后,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小王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学校对小王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扣除学分、记过等。

5. 家长反应:小张的家长对学校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学校对欺凌行为处理力度不够,要求学校给予小张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6. 社会关注: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许多家长和专家呼吁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

三、案例分析1. 校园欺凌的法律性质: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

在本案中,小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家长责任的承担: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孩子的教育和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在本案中,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存在不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措施:a.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引导他们尊重他人,自觉抵制校园欺凌。

校园_法律案件分析(3篇)

校园_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学生伤害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分析的是一起发生在某中学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件。

该案件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多方利益,案情复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案件概述2018年10月,某中学初二学生小王(化名)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小李(化名)发生争执,双方推搡过程中,小王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腿部骨折。

事发后,小王的家长要求学校及涉事同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学校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学生自身过错,且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不同意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小王的家长将学校及涉事同学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2. 学生是否有过错?3. 学校、涉事同学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案件分析(一)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保护。

在本案中,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 学校未能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

学校在学期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仅口头告知,未进行实际操作演练,导致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安全意识。

2.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存在疏漏。

事发当天,课间休息时,学校未能有效组织学生进行活动,导致学生发生争执。

3. 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

在事发前,学校未能发现小王与小李之间存在矛盾,未能及时进行调解。

综上所述,学校在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二)学生是否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学生小李与小王发生争执,推搡过程中导致小王受伤。

因此,小李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学校、涉事同学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学校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法律事故案例分析(3篇)

学生法律事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一名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在操场追逐打闹中不幸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分析。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本案中,学生A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B在操场追逐打闹,不慎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学生A的家长认为,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A受到伤害。

因此,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本案中,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成为争议的焦点。

(1)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学校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校园设施安全保障:学校应保证校园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

②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④应急处置: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情况本案中,学校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瑕疵:①校园设施安全保障:学校操场地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磨损,但在事发前并未进行修复,存在安全隐患。

②校园安全管理:事发当天,学校安保人员未在操场进行巡逻,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的行为。

③安全教育:学校虽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未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专项教育。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A受到伤害,因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1)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2)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校外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校外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小明,18岁,某高校大二学生。

一天,小明在校园附近的一家酒吧消费时,因醉酒与酒吧保安发生争执。

争执中,保安将小明打伤,小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小明与酒吧协商赔偿未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吧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1. 小明在酒吧消费时,因醉酒与酒吧保安发生争执。

2. 保安在争执中将小明打伤,小明住院治疗。

3. 小明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4. 小明与酒吧协商赔偿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问题1. 酒吧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 酒吧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及数额。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案例分析1. 酒吧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酒吧保安在争执中将小明打伤,存在过错,侵犯了小明的合法权益。

因此,酒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酒吧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及数额(1)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小明因保安的侵权行为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因此,酒吧应赔偿小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小明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所省级重点中学。

该校历史悠久,教学质量优良,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然而,在2018年春季学期,该校发生了一起学生侵权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例经过2018年3月,某中学初二学生李某(化名)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同学王某(化名)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突然挥拳殴打王某,导致王某头部受伤。

事发后,王某家长立即将李某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脑震荡。

随后,王某家长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在接到王某家长索赔要求后,高度重视此事,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确认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学校对此表示歉意。

然而,关于赔偿问题,学校与王某家长存在较大分歧。

王某家长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制止李某的侵权行为,导致王某受伤。

因此,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而学校则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性质本案属于学生侵权责任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 学校责任分析(1)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本案中,学校在事发前未能及时制止李某的侵权行为,存在管理上的疏忽。

(2)学校未能尽到教育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李某的不良行为,导致其产生侵权行为。

3. 学生责任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校外伤害事件案例分析谢俊花

校外伤害事件案例分析谢俊花

警惕校外伤害事件,安全意识永驻心中机电系谢俊花黄志远近年来,学生校外伤害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方广泛关注,也引发各方的思考.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如何把伤害降到最小程度?这是作为一名学生管理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案例简介五一放假是所有人欢庆节日的时间,对于学生甲某来说却是一生的噩梦,而对于他的辅导员来说,也是一个任职以来非常不寻常的假日。

2017年5月2日晚,甲某和高中同学聚会。

饭后已是深夜11点半左右,第二天要开学上课的甲某,此时本该尽快返校,却因与之同行的高中同学酒醉,行路困难,无法脱身。

无奈之下,甲某便带其就近在市二高原址旁的河边躺椅上,稍作休息。

此地平时就鲜少有人来往,深夜就显得更加静谧。

在河边微风吹拂下,很快两人便昏沉入睡。

凌晨2点-3点之间,一名欲行盗窃的歹徒游荡至此,在观察两人情况之后,准备对其二人实施盗窃,盗走其身边包和财物。

歹徒的行动惊醒了沉睡中的甲某。

为保护自身财物安全,甲某当即与歹徒展开了激烈的搏斗。

搏斗过程中,歹徒手持铁锤对着甲某的脑袋猛击数次,致使甲某头部颅骨破碎,当场重伤昏迷。

作案后,歹徒迅速逃窜,消失在夜的黑幕中。

清晨,游人发现甲某二人后拨打120将其送医。

医生诊断甲某病危,历经8小时的全力抢救,甲某始终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一直在当地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重点观察,每天需上万元的治疗费,至今已经花掉几十万元。

甲某家庭非常贫困,其父年老多病,母亲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甲某自己上学期间的生活费也是依靠周六周日兼职所得.突如其来的噩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甲某的辅导员接到消息之后,迅速了解情况并采取了相关措施:1.层层上报。

将本次事件逐级汇报给主管系领导,院领导。

2.联系家长。

告知其事件具体情况,通知其及时赶往医院。

3.赶赴医院。

辅导员与医院主治医生及时沟通,了解甲某病情。

4.配合警方。

甲某所在班级学生和辅导员按照警方要求,提供甲某相关资料,让警方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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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校外伤害事件,安全意识永驻心中机电系谢俊花黄志远近年来,学生校外伤害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方广泛关注,也引发各方的思考.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如何把伤害降到最小程度?这是作为一名学生管理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案例简介五一放假是所有人欢庆节日的时间,对于学生甲某来说却是一生的噩梦,而对于他的辅导员来说,也是一个任职以来非常不寻常的假日。

2017年5月2日晚,甲某和高中同学聚会。

饭后已是深夜11点半左右,第二天要开学上课的甲某,此时本该尽快返校,却因与之同行的高中同学酒醉,行路困难,无法脱身。

无奈之下,甲某便带其就近在市二高原址旁的河边躺椅上,稍作休息。

此地平时就鲜少有人来往,深夜就显得更加静谧。

在河边微风吹拂下,很快两人便昏沉入睡。

凌晨2点-3点之间,一名欲行盗窃的歹徒游荡至此,在观察两人情况之后,准备对其二人实施盗窃,盗走其身边包和财物。

歹徒的行动惊醒了沉睡中的甲某。

为保护自身财物安全,甲某当即与歹徒展开了激烈的搏斗。

搏斗过程中,歹徒手持铁锤对着甲某的脑袋猛击数次,致使甲某头部颅骨破碎,当场重伤昏迷。

作案后,歹徒迅速逃窜,消失在夜的黑幕中。

清晨,游人发现甲某二人后拨打120将其送医。

医生诊断甲某病危,历经8小时的全力抢救,甲某始终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一直在当地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重点观察,每天需上万元的治疗费,至今已经花掉几十万元。

甲某家庭非常贫困,其父年老多病,母亲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甲某自己上学期间的生活费也是依靠周六周日兼职所得.突如其来的噩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甲某的辅导员接到消息之后,迅速了解情况并采取了相关措施:1.层层上报。

将本次事件逐级汇报给主管系领导,院领导。

2.联系家长。

告知其事件具体情况,通知其及时赶往医院。

3.赶赴医院。

辅导员与医院主治医生及时沟通,了解甲某病情。

4.配合警方。

甲某所在班级学生和辅导员按照警方要求,提供甲某相关资料,让警方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

5.轮流守护。

辅导员分派学生干部,在医院轮流值班,帮助受害人的家人护理昏迷中的甲某。

二、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外伤害事件,表面上看是社会暴力事件,实质上是学生缺乏自救、自护知识导致事态恶化的案件。

此类事件在社会上时有发生,如不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很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给学生以及学生家庭和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分析产生如此后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案例发生的表面原因:1.学生安全意识淡漠,警惕性不高。

事发当晚,甲某等二人在夜深人静时随意露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地点上来看都是犯罪的高发期,高发地,犯罪发生的概率较高。

当事学生却漠视危险的存在,自以为是,认为年轻力壮,无所畏惧,首先从思想上就放松了警惕,安全意识荡然无存,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际。

2.学生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欠缺。

甲某遇到歹徒后, 情绪冲动,不够冷静,出于本能进行激烈反抗,紧紧抱着歹徒不松手。

歹徒在挣脱无望的情况下,才狠下杀手。

据歹徒事后交代,当晚其本意是能偷则偷,不能就抢,抢过之后,快速离开,根本没有想过去伤害人。

3.学生重财物、轻生命。

许多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深知一物一饭来之不易,普遍对自身财物比较珍惜。

甲某当晚遇抢的手机是其兼职几个月赚来的,不愿轻易交给歹徒。

4.学生思想单纯,社会经验缺乏。

大家普遍认为,在文明的天空下,没有那么多丑恶的东西。

不能充分估到歹徒的凶残程度。

另外该生自身人高马大,身体强壮,自认为在和犯罪分子搏斗过程中,能够制服歹徒,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歹徒伤害。

(二)案例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我们追根溯源,这个案件的深层次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1.社会原因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也趋于健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违法犯罪现象不断出现,电视、广播、杂志、网络等等这种媒体通过各种途径一直宣传各种自救、自护措施,但是由于学生从小学、高中到大学几乎没有离开过校园,虽然对这些宣传有所耳闻,但其自身由于思想单纯,感触不深,校外自救、自护的意识不高,能力缺乏,这就造成了学生对一些社会现象的不正确判断和认识。

2.学校原因众所周知,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场所,更是学习各项生存和生活技能的主要阵地,教师的工作也不仅仅是教学,更要育人,要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基本生存能力。

在现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学校必须要承担起一项非常艰巨且十分重要的工作便是安全教育,全面培养和提升学生们的自护自救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授学生基础的自救自护方式,这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

但是大部分的学校太侧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生的生存技能教育并不到位。

3.家庭原因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到位的情况下,家庭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惜的是,中国家长式教育弊端更多。

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对孩子保护的更好,养成孩子从小娇生惯养,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容易义气用事等性格上的缺陷,他们单独处理一些危急事件的能力非常欠缺。

最主要是的家长更偏重学习成绩,偏重对孩子前途、方向教育居多,而对孩子的自救、自护教育渗透不多,或者不够,导致孩子高分低能,对社会上的一些现象认识不深,产生误判。

三、案例带来的危害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

本次事件不仅给犯罪分子及其家庭带来的无尽的危害,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1.扰乱社会、学校正常的秩序。

这次事件给夜晚出行的人们带来了阴影,给社会带来了不可预测的隐患和严重的后果。

也给学校的工作带来了难题,影响到了学生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提高了学校和社会管理成本。

学生们希望在一个友善的校内环境中学习,人们更希望在一个时时刻刻让人放心的社会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2.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抢劫是一种典型的伤害行为,不仅仅是物质的伤害,更是身心的伤害。

受害人很长时间内,心理上都会有阴影,有的甚至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

财物损失对受害人来讲是看得见、可弥补的有限损失,对人的基本生活影响不大,但受害人在致害过程中身心的损伤远比财物损伤更难以估量。

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致害人和受害人都是受害者。

3.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从这个案件来看,歹徒手段特别残忍,伤害后果也特别严重,司法机关必然会对其做出严厉的制裁。

四、我们对受害人的援助1.甲某需要高额的抢救和治疗费用。

学校本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原则,在该系教职员工和全校学生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组织了一场爱心捐款行动,为受害人及时送去了部分款项,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

2.帮助受害人家长利用网络(社会筹、水滴筹)发动朋友、家人及网上爱心人士进行募捐。

学校众多教师的家属以及朋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在网上进行了爱心募捐。

3.通过其他渠道发动社会上的志愿服务团体、爱心人士等进行了募捐,帮助家属筹措资金。

五、案例的思考和启示这起案例的结果是让人痛心的,不但给被害人带来了伤害,还给学校学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案例提醒学生管理者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校内外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引导,避免学生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发生。

1.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利用各种讲座、论坛、网络多种方式宣传安全意识,传授处理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自护的能力。

同时,利用思政课堂、第二课堂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使学生树立敬畏生命,珍视生命的观念。

2.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技能的培养。

经常创设情景,开展在危机情况下学生自救的活动演练,在每学期安全教育活动中,安排多种专题演练活动(消防演练、地震演练、意外伤害处理的演练)。

同时开展学生乐于接受的丰富多彩的安全常识讲座活动。

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把自护,自救知识渗透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3.加强学生学习、生活的规范管理。

树立学生对制度规则的敬畏感,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加大督查力度,每天做好重点排查工作,时刻掌握学生的动向,让每一个学生都在制度规则下有序的学习和生活。

4.加强学生管理者的法制观念。

作为学生管理者,不但要非常熟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校园伤害处理办法》、《学生手册》等学校规章制度,而且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既要做好学生工作的管理者,又要做好学生权益的守卫者。

5.建立安全事故预案制、报告制。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马上启动安全预案,辅导员应立即向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汇报,学校安保、学工部门等机构形成联动,及时处理突发事故,救助受伤害学生,处理善后工作。

六、结束语生命是珍贵的,又是脆弱的。

作为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要有自护意识、自救能力;作为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作为社会,要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惩恶扬善,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确保社会秩序有效运行;作为父母,不但要注重孩子学习成绩,还要关注孩子的安全教育,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培养孩子的自护意识、自救能力。

让全社会共同努力起来,为创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简介:谢俊花,女,45岁,中共党员,副教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汽车系团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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