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会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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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1)

一、期货交易的特点和主要业务流程 (1)

(一)期货交易的特点 (1)

(二)期货交易业务涉及的主要环节 (2)

二、期货交易中会计问题的辨析 (3)

(一)期货交易开仓的会计问题 (3)

(二)期货交易持仓的会计问题 (5)

(三)期货交易对冲平仓的会计问题 (7)

(四)实物交割的会计问题 (8)

三、期货交易中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11)

(一)目前期货交易信息披露的问题 (11)

(二)对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1)

结束语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致谢 (16)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不可也不能忽视的力量。作为一个新兴和不断创新的领域,对企业期货交易业务的规范和监管除相关法律法规外,财务会计方面的规范化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企业管理当局承担着向相关利益人提供高质量财务会计信息的重担,这涉及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人利益,因此对期货交易中的会计核算加以规范,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就显得非常重要。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在未改变原来财务报表框架下的披露方式,更多的期货交易信息是通过表外附注方式进行披露,这主要是由于期货交易中的经济、法律事项未得到会计确认和计量,不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从而使得期货业务基本上是以表外业务的方式存在。表外附注方式的规范性和揭示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都难以保证,在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量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目前的披露状况势必会导致表外业务的风险得不到充分揭示而任其野马奔腾,对决策的支持作用下降,最终会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我们认为期货合约交易市场与最后的实物交割存在内在的因果联系,实际上持仓合约至截止日并未对冲,即交易双方并未做与其持仓方向相反的合约买卖,反而是拒绝进行对冲平仓,以便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使其先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投资有效转换为自己需要的其它类型的资产,这不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形式上的消失,而是与实物资产之间的有效转换。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必须将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最后履行合约权利和义务的过程结合起来的会计处理方式才能真正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如何通过会计的监督作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期货交易,为相关利益人提供高质量、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己经成为会计理论和实务中需要认真探讨和及时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期货交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为基础,结合新的会计准则来谈谈我们对期货业务会计的认识[1]。

一、期货交易的特点和主要业务流程

(一)期货交易的特点

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时就交易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在我国,一般称之为“期货”。期货交易是指在固定的场所交易未来执行的标准化合约的行为。起初交易商一对一签订远期供需商品的合约来回避时间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后来出现专门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供交易商集中活动,并提供交易方便的标准化合同。期货交易一般有以下特点:

1.以标准合同作为交易的标的。这种标准合同中,除价格和交货期内容需要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外,其他诸如品质、数量、交货地点、检验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解决纠纷的办法等,均统一拟订。期货交易双方交易的标的通常不是实际货物,而是合同;双方关心的焦点是买进和卖出期货合同的差价。

2.特殊的清算制度。清算所会员在清算所内开立账户,并将自己的交易向清算所报告。所有的清算所会员要就其买卖行为对清算所负责;反过来,清算所对所有会员负责。

3.严格的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都是先成交,后清算。清算所规定:在每笔交易达成时,买卖双方均需交纳同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押金(一般为5%~10%),如果清算所发现会员的账面上有亏损,并且已经超过了规定的百分比时,清算所还将要求该会员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

4.价格涨、跌停板制度。期货交易商品的价格变动大、行市涨落不定,为抑制过度投机,商品交易所通常实行价格涨落限额制度,即张、跌停板。

(二)期货交易业务涉及的主要环节

期货交易的完成是通过期货交易所、结算所、经纪公司和交易者四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进行的。客户选择一个期货经纪公司,在该经纪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当客户与经纪公司的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向经纪公司发出交易指令。经纪公司接到客户的交易定单后,须立即通知该公司驻交易所的出市代表,并记下定单上的内容,交给该公司收单部,出市代表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买卖交易。结算所每日结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同样向客户提供结算清单。其中交易的主要环节如下:

1.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2.交纳期货交易初始保证金。刚开始交易时,或增加交易时交纳的保证金,所设定的初始保证金额度原则上必须保证支付每份合约每日“归位”清算的款项,无论是买空或卖空交易,决定所需保证金数额的是期货交易的规模,初始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合约总金额的5%~10%。

3.开仓。开仓指买入(做多或多头)或卖出(做空或空头)期货合约。

4.持仓。持仓指买入(做多或多头)或卖出(做空或空头)期货合约后未反向卖出或买入期货合约了结交易。

5.逐日“归位”结算,交纳或收回价格变动保证金。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根据每种合约的结算价格和每个清算会员的交易头寸计算合约价格变动所带来的资金差额,据以要求会员追加价格变动保证金或允许会员收回多余款项[2]。

6.对冲平仓。对冲平仓指对以前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进行反向卖出或买入操作以了结交易。

7.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指合约到期后进行商品实物和款项的实际交割。

二、期货交易中会计问题的辨析

(一)期货交易开仓的会计问题

1.原规定和新的会计准则对开仓环节的会计处理

《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和新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对开仓环节均不做处理[3]。其实质是按照现行会计要素理论,期货合约买、卖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不能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记录。这也代表了目前会计界较普遍的看法,也是财政部反复论证选择的结果。期货合约的买卖是否能够形成传统会计要素理论中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并准确地加以确认和计量从来就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以至于到今天为止,期货交易合约的买卖也未能在我国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得到列示和反映,其交易信息也始终以表外业务的方式向会计信息使用人传递。

2.开仓环节的会计要素辨析

期货交易市场实际上是期货合约的交易市场,从交易的角度出发,它是一个独立于现货市场之外的一个金融市场,它为规避风险而产生,合约的流动性使期货交易本身就具有价值。因此,企业选择期货交易是一种逐利或避险的需要,无论是逐利或是避险,都是一种追求企业价值增加的行为,最终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企业。会计的任务就是对企业价值变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因此,期货交易行为必然具有会计特征,开仓环节不做会计上的反映是不合适的。

不管是开仓买入还是卖出期货合约(以下称为“开仓合约”),企业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产生了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或流出企业的潜力(或称为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发生了变化,如果开仓量巨大,该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均会对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危及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状况。因此,从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角度都必须对其加以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们认为,期货交易的开仓环节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应该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对应科目应该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在合约持有(持仓)期间在会计报表上列示。那么开仓是否符合现行会计要素中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呢?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4]。期货交易中开仓活动的完成实际上是交易双方签约完成的结果或在一个合约转让市场上己经完成了合约的转让行为,企业己经实际拥有了继续转让还是履约的实际控制权:以该价格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或以市价进行转让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获得的资源实质上是合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拥有这种履约权或履约权的所有权

及其附加的处置权就拥有了未来获取利益的基础。因此,期货合约的买卖基本符合资产要素的定义: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权利和义务,对该权利和义务的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同时,我们认为开仓合约确认为资产的关键是:与开仓合约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己经全部转移给了企业、是否具有可计量性和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关于《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第83段规定“如果符合下列标准,就应当确认一个符合要素定义的项目:(1)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

(2)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实际上是规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企业的可能要满足概率要求,要具备可靠性和可计量性。传统会计模式下,签订契约合同,如购销合同是不能据以确认购销业务的,主要原因就是现货交易合约中与合约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不能保证己经全部转移给了企业,履约的可靠性低,进而给计量带来不确定性。如果风险和报酬不能保证己经全部转移给了企业,则交易的可实现性降低,会计上就认为不能满足实现原则,也就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

非常重要的是,当现货合约转变为期货合约后这种合约的会计属性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开仓合约的未来经济利益变化的概率、交易履约的可靠性和可计量性都得到了保障,这主要是期货交易所的作用引起的,通过它的出现导致了交易方对合约的依赖性更强,也决定了签约点可以作为资产的确认点。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第83段规定“如果一项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其成本和价值也能可靠地计量,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其为资产”。那么,应该确认为一项什么样的资产呢?开仓买入和卖出期货合约有没有会计差别呢?

实际上,虽然开仓买入和卖出期货合约在期货交易中存在差别,是方向相反的交易,因此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相反的,但从企业角度考虑,无论是买入或是卖出合约,其经济实质都是通过期货合约来规避风险或获取合约转让价差,是买入合约还是卖出合约在目的上并无差别,也就是企业承担风险或动用资源的会计实质并无差别,是一种对风险项目的投资,属于投资性质,应确认为一项投资性资产[5]。

根据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那么贷方科目的性质又是怎样的呢?我们认为,既然开仓合约己经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也就是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的期货交易所己经将合约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了企业,则企业就对其产生了一项金融负债,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我们认为义务的现时性是由合约的现时义务所产生的,合约一旦成交该义务的履行就具有了现时性,至于何时履行则并不重要,这与企业其它负债项目并无区别;另外通过价格变动保证金的逐日盈亏结算,企业实际上是已经在按照期货合约在履约了),履行该

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开仓环节的会计确认处理[6]

既然开仓合约可以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建议设置“期货合约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当开仓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时借记该科目;设置“期货交易清算”科目对该种金融负债进行核算,该负债类似具有短期借款性质,在某一特定时点需要以期货投资资产或其它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加以偿付。

通过上述分析,期货交易开仓环节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 期货合约投资

贷: 期货交易清算

我们可以将上述过程概括为:企业在提供履约担保情况下,向交易所融资进行了期货合约投资。

4.开仓合约的初始计量

既然开仓合约定义为投资性资产,其相应的贷方确定为负债,如何确定其价值呢?有些人认为用保证金金额来反映开仓合约的价值比较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因为根据交易所保证金和其它相关规则分析,期货交易的损失金额一般不会超过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同时保证金金额也是企业实际支付的金额[7]。

我们认为开仓合约的初始计量应该按照历史成本原则确定,但保证金毕竟是担保(初始保证金)和盈亏结算(价格变动保证金)性质的资金支付,前者是财务杠杆性质的资金,后者是合约双方盈亏结算性质的资金,都不能完整反映合约所涉及的权利与义务的货币金额,因此建议将合约交易金额作为初始成本的价值计量金额,这样才能如实反映企业所控制或拥有的资源的整体金额,而实际上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的确也是由该整体金额变化引起的。

例1: A企业2月1日在交易所买入30手绿豆期货合约(假如每手10吨),每吨价格2500元;2月2日,该合约的收盘价(交易所清算价格)每吨2450元;2月3日,该合约的收盘价每吨2550元[8]。

企业2月1日开仓后的会计分录为:

借: 期货合约投资 750000

贷: 期货交易清算 750000

(二)期货交易持仓的会计问题

1.持仓合约日常计量和损益确认方面存在的争议[9]

既然持仓合约确认为资产,那么如何对其进行日常计量呢,由于期货交易价格的频繁变动,持仓合约将产生“浮动盈亏”,该盈亏真是浮动盈亏性质的变化吗?该盈亏何时进行确认才能反映这种变化的实质?这些问题目前有许多争议:

(1)有人认为既然持仓合约不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也就不存在上述问题。

(2)有人认为既然确认为一项投资性资产,当产生减值时进行减值处理,以

便使其更加符合资产的定义,按照实际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加以计量,减值部分即“浮动亏损”部分确认为报告期损失,增值部分即“浮动盈利”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不加以确认。

(3)还有人认为应该对持仓合约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此后一直保持历史成本不便,在最后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时再进行处理。

2.对持仓合约日常计量和损益确认方面的建议

期货交易的逐日“归位”核算管理是确定持仓合约价格变化时形成的是资产减值还是实际盈亏的关键。

我们认为价格变动造成的是资产减值或增值从而产生“浮动盈亏”(与“实际盈亏”相对应)的观点基于如下认识:持仓合约在未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之前,合约交易方并未就该合约价格的变动进行实际结算,持仓合约仅仅是价格发生了变化。如前所述,价格变动保证金的实质是交易双方在合约价格产生变化后对持仓合约的赢利和亏损部分进行结算的资金,亏损方追加保证金,而赢利方则可以清退该部分保证金,其期间己经产生了实际的资金划拨关系,资金的所有权都己经产生了转移。正因为如此,人们说“逐日‘归位’”结算后,所有的交易都己经在市场上进行了“清算”。这时企业的持仓合约与其它交易商的持仓合约已经没有任何区别,看起来好像市场上所有的交易都是按照该日的结算价格成交的,严格来说市场上所有持仓合约已经按照市价进行了重新计量。因此,我们认为上述所谓的“浮动盈亏”实际上是“实际盈亏”,清算后的合约价值又与市价相吻合了,就如同开仓合约一样,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资产减值”了。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对持仓合约价格的变动的经济实质做如下判断:持仓合约的价格变化导致实际盈亏的产生。相应的会计实质是:持仓合约的价格变化导致的实际盈亏应该在产生之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其金额为持仓合约数量与价格变动数的乘积。

会计实务中,建议设置“期货投资损益”科目进行核算,归集由于持仓合约的价格变动造成的实际结算盈亏及后面提到的对冲平仓产生的盈亏。

按例1的条件说明我们在会计核算规范方面的处理方式:

2月2 日会计分录:

借: 期货投资损益 15000

贷: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15000

借: 期货交易清算 15000

贷: 期货合约投资 15000

借: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15000

贷: 银行存款 15000 2月3日会计分录:

借: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30000

贷: 期货投资损益 30000

借: 期货合约投资 30000

贷: 期货交易清算 30000

借: 期货保证金——应收交易所款项 30000

贷: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30000

借: 银行存款 30000

贷: 期货保证金——应收交易所款项 30000 上述会计分录反映了价格变动造成的实际盈亏的结算和对持仓合约清算、资金划拨的经济过程,实际上是对盈亏的确认和引入公允价值(成熟市场条件下为市价)这种计量属性对持仓合约价值的再计量。

按照上述会计处理方式,企业必须像交易所一样对持仓合约价格变动造成的盈亏和价值计量进行逐日核算,这将为会计核算增加巨大的工作量,我们认为,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报告期末对报告期末的持仓合约进行期末一次性会计确认和计量比较合适,这并不影响会计报告使用人的信息需要,但对保证金的追加和清退必须逐笔进行核算,以便满足资金日记账核算的要求,也有利于企业资金的管理。

(三)期货交易对冲平仓的会计问题

1.原规定和新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方式

《暂行规定》规定在持仓合约对冲平仓时确认期货交易的损益,持仓期间由于价格变动形成的差额作为“浮动盈亏”不进行确认和计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可以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但是,二者都是将期货损益在期末或是资产负债表日才做确认,没有对其在每个结算日做损益的确认。

2.建议的会计处理方式

按照我们的观点,持仓期间由于价格变动形成的差额作为“实际盈亏”进行确认和计量,实际上,在持仓合约平仓前日,该合约己经按照该日收盘价进行了清算和盈亏差额结算,对冲平仓实际上只是平仓日平仓价格和上日收盘价格之间差额形成的损益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这种处理方式真正反映了期货交易损益形成的时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虽然最终确认的损益结果一致,但相对于《暂行规定》的处理方式,木文的处理方式能够真正反映期货交易盈亏变化的过程和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的实际经营成果。

假设上例中A企业于2月4日对合约进行了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每吨265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30000

贷: 期货投资损益 30000

借: 期货交易清算 765000

贷: 期货合约投资 765000

借: 期货保证金——应收交易所款项 30000

贷: 期货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 30000

借: 银行存款 30000

贷: 期货保证金——应收交易所款项 30000

3.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的比较

按照《暂行规定》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损益结果是:300× (2650-2500) =45000(元),并且全部在2月4日一次性确认。

我们处理的结果是:

2月2日确认损益为:300× (2450-2500) =-15000(元)

2月3日确认损益为:300×(2550-2450) =30000(元)

2月4日确认损益为:300×(2650-2550) =30000(元)

累计确认损益为:-15000+30000+30000=45000(元)从两种会计处理结果来看,损益确认的期间不同影响到了企业编报的财务报告中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在会计分期报告前提下有非常重大的影响的,这对于企业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结果认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4.关于强制平仓的损益确认和会计处理

虽然强制平仓与企业自行平仓产生的原因不同,但是其过程和经济结果是一致的,因此应该按照对冲平仓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四)实物交割的会计问题

1.现行会计处理方式

对实物交割环节的会计处理包含两部分内容:A.按照截止日清算价格对冲平仓了解期货合约交易;B.按照结算价格进行货币资金和实物的交割。实际上是将期货合约交易市场与商品采购市场分割开来的一种处理方式,这样处理的结果就是:按照截止日清算价格对冲平仓了解期货合约交易环节是形式上了结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该对冲平仓是没有实际交易对手的,但合约的权利和义务却被确定下来,因此,这种截止日实物交割环节的对冲平仓与了结合约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合约转让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但是该种对冲平仓还是会产生实际的盈亏,在会计核算上依旧应该加以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方式:

对冲平仓: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盈利金额)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盈利金额)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亏损金额)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金额) 实物交割:

借: 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空头交易方

对冲平仓: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盈利金额)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盈利金额)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亏损金额)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金额) 实物交割: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2.建议的会计处理方式

我们认为期货合约交易市场与最后的实物交割存在内在的因果联系,实际上持仓合约至截止日并未对冲,即交易双方并未做与其持仓方向相反的合约买卖,反而是拒绝进行对冲平仓,以便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使其先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投资有效转换为自己需要的其它类型的资产,这不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形式上的消失,而是与实物资产之间的有效转换。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必须将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最后履行合约权利和义务的过程结合起来的会计处理方式才能真正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我们提出与新的会计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由于至交易停止日的持仓合约的价格变化盈亏己经得到确认和计量,因此本处理方式中不再涉及到损益处理问题):

借: 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 期货合约投资

借: 期货交易清算

贷: 期货保证金

(2)空头交易方

借: 期货保证金

贷: 期货投资损益

借: 期货交易清算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3.期货交易损益是否与实物交易成本相配比的问题

期货交易一旦进入实物交割程序,企业将完成一项商品的采购或销售行为,期货市场上的盈亏是否应该归入实物的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如果处理不好这将影响到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分期确认。

新的会计准则对此的处理方式是期货合约交易环节的盈亏在该环节确认,即在资本市场操作中确认,最后购销环节的成本和损益在购销环节确认,二者之间没有联系,尽管购销环节的价格是来自期货合约交易市场。

我们认为应该区分企业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进行分别处理:

(1)如果企业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目的是投机行为,即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期货合约交易的损益应该在合约交易环节进行确认和计量。当然,由于投机的目的是赚取差价收益,所以,投机者一般只是平仓了结期货交易,而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是,特殊情况下,投机行为最后也会进行实物交割,这取决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的差异。

(2)如果企业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目的通过期货市场进行现货采购或销售,则期货合约交易中的损益应该递延至购销环节,用于调整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生的成本相配比,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物资采购”、“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若套期保值合约实现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10]。

三、期货交易中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一)目前期货交易信息披露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进行期货交易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披露期货保证金的余额(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披露会员资格投资额、持仓合约的浮动盈亏及提交的质押品的账面价值等信息。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下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项目(亏损用“-”号表示),反映企业进行期货业务实现的损益。在附注的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中,企业应当披露“可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的信息。

从上述要求披露的信息和方式来看,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在未改变原来财务报表框架下的披露方式,更多的期货交易信息是通过表外附注方式进行披露,这主要是由于期货交易中的经济、法律事项未得到会计确认和计量,不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从而使得期货业务基本上是以表外业务的方式存在。表外附注方式的规范性和揭示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都难以保证,在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量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目前的披露状况势必会导致表外业务的风险得不到充分揭示而任其野马奔腾,对决策的支持作用下降,最终会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二)对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财务报表的目标就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信息,而财务报表披露的频度和内容又与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及报表使用人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的,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状况和期货业务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得会计信息披露必须及时而充分,才能发挥会计在管理中的作用,归纳起来应该在如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期货交易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

1. 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频度

期货交易本身的特点就是变化快,价格波动大,这是业务本身具有的属性和特点,根据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性原则要求,必须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期货交易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编制出财务会计报告,然后及时进行传递和披露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分期前提下是一个报告频度问题,根据重要性和相关性原则要求,期货交易业务的财务信息披露频度应该是非常高的,这不是会计确认、计量理论方而的缺陷造成的,而是业务属性造成的。因此,要及时掌握期货交易的会计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频度对信息使用者非常重要。

2. 强对期货交易会计的理论研究工作,改进信息披露

现行会计信息报告体系己无法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包括

期货交易在内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迅猛发展情况下,无法满足报表使用者“决策有用”的需要,必须予以改进,我认为改进的方面有如下几点:

(1)根据“决策有用”的基本要求,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上下工夫,只要能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现行的任何会计概念、框架都可以进行突破。

(2)改进现有财务报表的结构,使之符合报表使用者直接取得有关金融工具信息的需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毕竟在确认标准上与现行资产的确认标准有差异,因此资产不再按流动性分类,而是按“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分类,以便于报表使用者对不同性质的资产和负债按不同标准和口径加以理解。

(3)相应增加报表的数量,编制一些适应金融衍生工具特殊需要的报表,诸如“金融报表”等。

(4)目前不能加以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交易应该尽量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定性和定量的反映,特别是风险分析和提示,将表外业务对企业过去和未来的可能的影响充分揭示出来。

结束语

我们对期货交易会计的研究主要是从期货合约的会计确认、计量到披露论述的,其间贯穿的主要研究理念是:只要能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为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决策提供支持,可以对现行会计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框架进行突破和创新,而不能拘泥于原有会计框架的束缚。

在会计理论方而主要:(1)对会计要素的确认中的实现原则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即使合约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尚未得到履行或部分得到履行也可以对合约涉及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前提是该合约的履行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实际上是以风险和报酬的完全转移作为会计要素确认的标准,突破了以前只有合约双方的义务全部或至少一方履行后才能进行确认的原则,将传统财务会计的实现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扩展。(2)将公允价值(在成熟市场条件下为市价)作为持仓合约的计量属性,摒弃了传统财务会计理沦的历史成本原则。

会计实务方面主要是对现行的国家期货会计规范进行了较多的探讨,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在期货合约的开仓和持仓阶段的会计确认方面,进行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根本原因就是通过期货交易完备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期货合约所涉及的风险和报酬的完全转移,从而将期货交易的全部环节纳入会计报表反映,改变了其“部分表外业务”的状况。

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可以更好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的方案,改变了基本财务报表的结构或增加了新的报表项目,加了附加报表,使得期货交易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具相关性。

注释

[1]结合新的会计准则意味着:为保持连贯性,我们的会计科目、会计处理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也许会加深我们对期货会计业务会计处理的认识,对未来期货会计规范的补充、解释、理解有所帮助,当然这是作者的一孔之见。

[2]头寸:是金融行业常用到的一个词,在金融、证券、股票、期货交易中经常用到。比如在期货交易中建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商品未平仓多头合约与未平仓空头合约之间的差额就叫做净头寸。

[3]《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是1997年颁布的。在本文中简称为《暂行规定》。《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一)》是2000年颁布的。在本文中简称为《补充规定》。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应用指南。

[4]该定义引用于新的会计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中级会计实务》中第10页。

[5]“同时,我们认为开仓合约确认为资产的关键是……属于投资性质,应确认为一项投资性资产。”该部分观点参考自《期货交易的会计问题研究》,作者是侯世泉,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第15~16页。

[6]以下的会计分录是根据期货交易会计处理的特点及相关参考文献中的观点和资料,作者自己写出的分录,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7]“有些人”指会计学界的专家、学者或是会计从业人员。

[8]该例题引自《期货及其会计问题研究》,申凤云,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10月发表。

[9]该“争议”部分,是参考了《论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浅议我国企业的期货会计》、《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会计理论的冲击及改革对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思考》等文章,将其中的观点归纳总结而来的。可能不是十分的全面,但可以说明问题。

[10]套期保值:期货市场基本的经济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价格风险的管理机制。当现货企业利用期货市场来抵消现货市场中价格的反向运动时,这个过程叫套期保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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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教诲指导下完成的,在此我首先要对我的导师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老师治学严谨,学识渊博,思想深邃,视野雄阔,为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精神氛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置身其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使我不仅接受了全新的思想观念,领会了基本的思考方式,掌握了通用的研究方法,而且还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其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与无微不至、感人至深的人文关怀,令人如沐春风,倍感温馨。一股暖意细水长流,源自内心而又淌遍全身,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道得明的。我无法用准确生动的语言来淋漓尽致地描述自己的真实感。

总而言之,在九江学院的大学学习生活中,我收获颇多。在此万分感谢学校各个领导和老师的细心教导和栽培,因为你们在我的人生道路上给我上了一堂至关重要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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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

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 阴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徐爱玲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厦门361005冤股指期货是国际市场成熟的期货品种,股指期货的会计关于终止确认的定义,有多种不同的表述。《国际会计准处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将已确认的量》(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主体的财务状况表中转出。2009年3(CAS23)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7><4号——套期保值》(CAS2<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终止确认》征求意见三个特殊行业特定业务准则的有关规定。但上述准则只对金稿(ED/2009/3),旨在对IAS39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一般性规范,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7)中关于终止确认的要求进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作了详细规定,对于股指期货的修订,在ED/2009/3中,一项金融资产/负债的终止确认是核算与估值等的规范几乎没有。这使得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股指:停止确认主体财务状况表中的资产或负债。指期货的会计处理存在一些分歧,尤其是股指期货的每日无CAS22对终止确认的规定是:金融资产/负债从企业的负债结算这一特殊业务,存在着多种会计处理方式,孰优孰劣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是尚无定论。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转一、股指期货交易的特点及相关会计处理规范移且符合CAS23的规定。CAS22与ED/2009/3对终止确认1.股指期货及其交易特点。股指期货,全称是股票价格的定义规范实质上相同。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双二、实务中的若干处理方法比较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根据经济业务实质,每日无负债结算在会计核算上可分数大小,进行标的指数买卖。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解为两部分:淤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投资、交纳期货保证金、平仓了结合约、实物交割,以及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等内容。 企业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企业存入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保证金,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基础,在交易尚未发生之前,属于押金性质。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单独设置“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期货保证金”科目除了用于核算企业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外,还用于办理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资金结算,即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一切往来均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具体为: (1)划出和追加保证金 企业划出和划回的期货交易保证金,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 (2)提交质押品 企业提交质押品并收到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资金后,待有资金时再收回质押品;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并收回质押品,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可以处置质押品。处置质押品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①质押品为国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处置作为质押品的国债时,应将处置收入与原由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的

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国债的账面价值与处置收入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②质押品为仓单。企业应按处置收入和增值税额与原划入保证金的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确认营业收入。 (3)开新仓、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 ①开新仓和对冲平仓。开新仓是企业首次买入或卖出某一期货合约的行为。由于企业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进行期货交易的准备资金,企业如开新仓,可不作会计处理。 ②对冲平仓,是企业在同一期货交易所内,通过买进(或卖出)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对冲在手的原卖出(或买进)的合约,以解除原持有合约所需承担的到期交割义务。 对冲平仓的期货合约必须是相同的商品期货及相同的合约张数。企业通过卖出或买入以前持有的买入或卖出的合约以了结交易,发生的平仓盈亏增减“期货保证金”。 平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平仓成交价计算的已实现盈亏。企业对于平仓实现的盈亏,单独设置“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入账,对实现的平仓盈亏,记入“期货损益”科目。在交易过程中,如属于期货交易所因会员或客户违规而强制平仓,其实现的平仓盈利不再划归会员或客户;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及连续涨、跌停板而强制平仓,其平仓盈利划归会员或客户时,其会计处理与对

会计教学案例

作业一:结合教材案例十二《所有者权益:郑百文》与案例二十二《金融工具:中信泰富“澳元门”事件》以及2008年工商银行衡阳白沙洲支行行长弟弟冒领储户1500万元案,谈谈您将如何保护自己(个人及自己所服务得公司)?答:郑百文公司在1997年时进入国内上市企业100强,但却在一年之后开始走下坡路并且急剧亏损与恶化给我们得启示就是深刻得,给我们很多教育。郑百文公司曾出现做假账、管理失控、盲目扩张、信息系统失真等问题,之后郑百文公司在巨大压力下选择了重组。此次重组对地方政府来说,可避免面对所辖企业破产、开中国上市公司破产之先河得窘境; 对股东来说,股票缩水一半总比颗粒无收强得多;对郑百文而言,它得以脱胎换骨,赢得新生。在这次挫折之后,郑百文公司给我们得教训就是深刻得。 1、上市公司想要更好地发展必须要完善资本结构 从郑百文案中不难瞧到资本结构合理与否得重要性,而资本结构恰恰就是相当多上市公司亟待解决得问题。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筹资渠道尚不完善,负债过高问题得解决并非旦夕之功,避免过高得财务杠杆仍就是公司得以发展得前提. 2、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得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得完善 郑百文案再一次提醒我们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得迫切性。单纯依靠证券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信息披露得质量,只有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人手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3、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公司健康发展得必要 上市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承受较其她类型企业更高得风险,各种风险都会反映为公司现实得或潜在得损失。其中财务风险即公司在筹资、投资与用资活动中所面临得各类风险.回顾郑百文得经营管理,不难瞧出其并未进行有效得财务风险管理。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得一个重要方面即为财务风险预警,这也就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欠缺得主要方面. 财务风险预警可以使公司对潜在得风险未雨绸缪,使管理人员对理财活动持谨慎态度,及时发现财务风险隐患并发出警报,可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得必需。 在中信泰富得事件中,对于中资企业而言,一方面需要用衍生产品套期报纸规避风险,但另一方面又需要防范较易员投机或被诱惑进入复杂衍生产品。就要遵守以下几个规则: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可有效地减少内部风险,在套期报纸中,可能因为交易员得个人原因,投机失控导致巨大风险。 2、不懂得坚决不做.如果做,一定要有人才、软件体系支持,有风险控制与定价、估值体系。 3、每个重要得交易员身边一定要有实时实地得监控。从巴林银行倒闭与中航油等得事件来瞧,交易员在遭受亏损后往往继续赌,希望扳平,从而失控导致巨大风险,因此,需要实时实地监控,而且风险管理员得汇报线路、薪酬体制与考核完全应与交易员得汇报线路分开.一旦发现亏损,企业应该认真考虑平仓,否则会承担更大得市场风险,而且年后有可能引来市场操纵与超前销售,从而加大企业亏损.所以,比较好得做法就是以迅速与稳健得方式平仓。 5、正确认识套期保值,锁定企业财富.套期保值就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得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得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得价格进行保险得交易活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得比较晚,因此很多企业往往有这方面得需求却苦于缺乏套期保值得经验。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执行套期保值得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两点:首

股指期货的核算举例

股指期货的核算举例 海鑫基金于2011年1月初看好万科股票,欲在月底资金到账后买入60万股,假定当日股价为7.00元。通过计算,基金可以通过买进5张期货合约,对上述股票进行套期保值。1月15日在紫堇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100万元;1月16日,以2700点买进5份IF1101合约并卖空3份IF1101合约,其中合约乘数为300,初始保证金比例10%,手续费比例0.5%(下同),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750点;假设此后一段时间股指均未变化,公司也未有买入和卖出交易。1月30日,以2770点平仓5份IF1101买入合约,以2740点交割3份IF1101卖空合约,同时以每份2800点买入4份IF1101合约,以每份2770点卖出3份IF1101合约,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820点。1月31日从保证金账户取出50万元。 会计处理2011年1月15日,存入保证金 会计分录为:借:结算备付金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2011年1月16日,以2700点买进5份IF1101合约并卖空3份IF1101合约,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750点。 (一)买入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存出保证金405000贷:结算备付金405000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买入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050000贷:其他衍生工具———冲抵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050000 买入开仓合约价值⑴:开仓价×买入开仓数量×合约乘数=2700×5×300=4050000 (二)卖出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存出保证金243000贷:结算备付金243000借:其他衍生工具———冲抵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2430000贷:其他衍生工具———套保卖出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2430000 卖出合约开仓合约价值⑵=开仓价×卖出开仓数量×合约乘数=2700×3×300=2430000 (三)交易费用 借:交易费用 32400贷:结算备付金32400交易费用⑶=买入开仓合约价值×0.5%=(4050000+2430000) ×0.5%=32400 (四)日终结算当日盈亏⑷=∑((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2750-2700)×5×300+(2700-2750)×3×300+(2730-2750)×(0-0)×300=30000

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一、主要会计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 期货保证金存款应付货币保证金手续费收入 应收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佣金收入 应收质押保证金应付手续费佣金支出 应收结算担保金应付佣金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应收风险损失款期货风险准备金 应收佣金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 金 业务及管理费—监管费、年会费、席位使用费、客户服务费、提取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等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所有者权益类 一般风险准备金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期货保证金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公司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货保证金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时,按缴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向期货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时,按存入的资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货公司从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回资金时,按划回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以及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应收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指期货交易所或分级结算制度下的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下同)划出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业务盈利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 期货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划回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回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具体对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应分别以下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一) 企业向保证金账户划入保证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划出保证金,作相反分录。(二) 企业的平仓盈亏,如为收益,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分别其作为投机或套期保值工具贷记“投资收益”或“套期工具”;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三) 企业的持仓盈亏,如为收益,期货经纪公司据此增加企业保证金余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平仓时,予以转销冲回。(四) 交易保证金与企业可用资金之间划转可不必做会计处理,但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持有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应与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 1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 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 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 (3)11月30Ft结算价1970元/吨; (4)12月31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 (2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7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30000 借,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0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会计核算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三)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四)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五)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基金管理公司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结算价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六)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本细则设置和使用与股指期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对于“其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应根据确定的套期保值等交易目的,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七)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和披露基金财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八)如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应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股指期货相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此情况下,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信息,应在基金财务报表附注等披露文件中对此净额列示作相关说明。 (九)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另有新的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科目设置 编号会计科目明细科目设置核算内容 1021 结算备付金1[1]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 保证金。 1031 存出保证金通过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已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

期货案例分析

1993年德国金属公司石油期货交易巨额亏损案例 1.1 案例综述 德国金属公司是一家已有113年历史的老牌工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机械制造、工程设计及承包等,在德国工业集团中排位约在第十三、四名,公司以经营稳健著称。“德国金属”为交易合约制定了一套套期保值的策略,试图将油品价格变动风险转移到市场上去。一系列技术性的因素却造成了套期保值失败,使“德国金属”非但没有达到回避或降低风险的目的,反而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1.2 案例风险识别分析 1.2.1行情误判风险 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亏损的直接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层对期货市场行情判断失误,认为石油期货市场在长时间内都是反向市场,做出了相反的决策,具体而言,公司没有预料到93年底的石油价格会不升反降,市场方向发生反转,有反向市场变为正向市场。 1.2.2基差风险 石油价格下跌,这些头寸所带进来的新的风险——基差风险(basis risk),即不同期限的期货或远期价格之间关系变化的非线性风险,比单纯的价格风险更难以预测,“德国金属”根本无法控制。 1.2.3保证金不足风险 在1993年底世界能源市场低迷、石油产品价格猛烈下跌时,“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交易的用以套期保值的多头短期油品期货合同及互换协议形成了巨额的浮动亏损,按期货交易逐日盯市的结算规则,“德国金属”必须追加交纳足量的保证金;对其更为不利的是,能源市场一反往常现货升水的情

况而变成现货贴水,石油产品的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当“德国金属”的多头合约展期时,非但赚不到基差,还要在支付平仓亏损外,贴进现金弥补从现货升水到现货贴水的基差变化。为了降低出现信用危机的风险,纽约商业交易所提出了把石油产品期货合约初始保证金加倍的要求,使“德国金属”骤然面临巨大的压力。也正是因为保证金制度,才加剧了公司财务负担。从事后分析,1993年底世界石油价格正处于谷底,通过做空头对冲原来套期保值的多头期货合约所形成的亏损额最高,1993年12月,原油价格从每桶低于13美元的价位底开始缓缓回升,至1993年夏天,价格升到每桶19美元还多,高过原来多头建仓的每桶18美元的价位,也就是说,如果不忙着全部斩仓,而是给予资金支持,那么到1993年夏天就扭亏为盈了。保证金制度下,由于德国石油期货公司在当时情况下没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只能在市场反弹之前就被强行平仓,从而失去了转亏为盈的机会。 1.2.4投机风险 从德国金属公司签订的这份协议来看,出于其对自身在全球商品市场交易的丰富经验及在金融衍生交易方面的技术能力的充分自信,投机的因素已经超过了套期保值的初衷。 “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通过石油标准期货合约和互换协议建立起来的多头头寸不是套期保值,而是冒险,是一种一厢情愿地把全部赌注压在世界油品交易市场会长期呈现现货升水这样的假设上的投机。但事实并非如此,德国石油公司的行情误判,市场反转,向不利方向发展,造成公司在能源期货市场上亏损13亿美元。 1.3 案例风险管理启示 1.3.1行情误判风险管理 对于行情判断,是进行投资决策的成败关键。市场投资者,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对市场行情进行十分准确的把握。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高管们没有准确预测行情,历史上名声显赫的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也是由于市场反转,

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期货交易最早出现在美国,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萌芽,凭借期货的风险对冲功能和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属性,期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我国共有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据《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5)》统计,国内期货市场目前共有52个期货期权品种,截至2015年末,市场资金总量达4100多亿元,有效客户数达107.76万户。本文结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现行税法规定,解析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期货交易概述 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一)相关概念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与交易保证金。 3.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 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 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

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示例理解及会计处理

一、看涨期权示例 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 。A可采取两个策略: 1.行使权利 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 /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 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B则损失50美元。 2.售出权利 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二、看跌期权示例 l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 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 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 1.行使权利 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中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1750-1695-5),B损失50美元。 2.售出权利 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

三、看涨和看跌期权的会计处理 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区别: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定义看涨期权——指期权买入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向期权卖方购入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买进的义务。 看涨期权又称“多头期权”、“延买权”、“买权”。 例如投资者如果看好黄金价格上升时购入看涨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下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向期权卖方出售商品或期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卖出的义务。 看跌期权又称“空头期权”、“卖权”和“延卖权”。 在看跌期权买卖中,买入看跌期权的投资者是看好价格将会下降,所以买入看跌期权;而卖出看跌期权方则预计价格会上升或不会下跌。 期权将以 1.现金净额结算 用钱结算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不属于权益工具,而属于金融负债。 “衍生工具”属于共同类科目,如果余额在借方就表示资产,期末余额在贷方就表示负债。因此衍生工具不属于权益工具,应该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1)发行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2)期权公允价值上涨: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行使看涨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实付现净额) 贷:银行存款 (1)购入看跌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贷:银行存款 (2)公允价值下跌: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3)确认期权合同的结算: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2.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按差价结算发行的金融工具如为衍生工具,如果企业通过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金融负债。 (1)发行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2)期权公允价值上涨: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行使看涨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余额)

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

经济管理研究 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 赵睿霞 (东煤沈阳建筑基础工程公司财务部,沈阳!110015) 摘!要: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具有较高的杠杆性和风险性,并具有套期保值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提出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以期指导会计实务工作。 关键词: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股票指数 中图分类号:F713.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8572(2010)04-0047-04 !!2010年2月2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宣布从2月22日上午9时起正式受理客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申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于4月16日正式推出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合约,这标志着股指期货即将在我国全面推出。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有关规定,提出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1]。 一、股指期货的确认与计量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条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根据该准则第九条的规定,股指期货可以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内容,股指期货也可以确认为套期工具。由于股指期货在公开市场交易有明确的市场报价,符合公允价值的确定条件,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对股指期货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当企业成为股指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而不是出于套期保值目的时,应根据合约的实际交易价格即相关的保证金金额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当企业平仓对股指期货合约失去控制时,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将收到的保证金加上前期调整项目之和,与转让的资产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三)股指期货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中均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不应扣除将来平仓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四)股指期货被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由于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五)对于出于套期保值目的而成为股指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时,股指期货应确认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根据套期目的不同按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则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 47 ? !第12卷第4期!!!!!!!!!!!!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2N o.4! !2010年8月!!!!!!!!Journa l of E aste rn L iaon i ng U n i v ers it y(Soc ial Sciences)!!!!!!!!A ug.2010! 收稿日期:2010-03-10 作者简介:赵睿霞(1967?),女,沈阳人,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deriativefinancialinstruments),又称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等,顾名思义,是与原生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约、债券、股票、外汇等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股票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债券期货合约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套期关系是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按照套期关系可以将企业为规避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在境外经营的净投资有关的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而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区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 (一)、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负债或确定承诺中可辨认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比如发行方和持有方对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固定利率债务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或对以企业的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确定承诺进行的套期,都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二)、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指报告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各国市场的发展程度、发展趋势以及会计信息的可操纵程度等因素。会计准则模式可分为两类: 模式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初始计量采用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历史成本),后续计量则一致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一般在当期直接计入净收益(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至到期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不确认,但各期的处理必须一致);套期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符合套期会计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套期项目有效套期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待被套期项目相关损益实现时予以确认,无效部分视同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对衍生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各项衍生金融交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 期货交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且是未来交易事项的特点。期货相对现货而言,是标准化了的远期商品。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载明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转移风险和获取利润的机会。现就期货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有关事项概括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在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时,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会计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3.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其化交易所的投资。 4.“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

纳的席位占用费。 5.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 6.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有会员资格的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 7.选择性补设“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 二、账务处理 (一)期货投资和交纳席位占用费 企业为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货)记“期货损益”科目。 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借记“应收席位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退还席位,收到期货交易所退还的席位占用费,作相反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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