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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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根据教育部规定,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如下:一、奖励设置及级别划分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2. 一等奖为最高级别,奖励面向具有重大创新或重要理论、技术突破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等奖为中级别,奖励面向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等奖为基础级别,奖励面向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参评条件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完成,并已取得实质性成果。

2. 参评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对教育教学事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 参评团队应当是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组织,团队成员应当以学校教职工为主。

三、评审程序1. 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科研专家组成。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级别设置的评审标准,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奖项推荐名单,报学校教育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

2. 申报材料要求雷同度低于15%,原创性和独立性强。

五、奖励资金及措施1. 获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将根据奖励级别,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学校将给予获奖项目支持,提供科研经费、研究设备、实验场地等配套资源。

3. 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得到学校推广和宣传。

六、宣传推广学校将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工作,通过学术论坛、科研成果展示等方式,推广获奖项目的相关成果和经验,促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七、违规处理如有参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部门根据情况另行制定。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明确学校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评定标准、程序和条件,规范奖励评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以及研究生导师等各类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以个人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集体奖励以教研团队或教研项目组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

第四条对于学科研奖励的评定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科研内涵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科研贡献和科研实绩相结合,注重鼓励创新和保障公信力相协调。

第五条奖励评定的级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第二章个人奖励评定细则第六条个人奖励的评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科研论著:学术论文、教材教辅、专著等教研成果;(二)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立项项目;(三)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应用化成果;(四)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模范展示课等;(五)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六)其他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或引起学术、教育界较大关注等成果。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科研成果评选是对教师科研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也是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科研成果的定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多个角度对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展开分析。

一、科研成果的定义科研成果是指教师在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中取得的具有重要学术或实践价值的成果,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推广价值。

科研成果可以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

二、评选标准科研成果评选应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设置相应的评选标准。

一般来说,评选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水平: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学术界的贡献和影响力,包括发表论文的级别、引用次数、SCI、EI收录情况等。

2. 创新性: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性,以及是否填补了学科领域的空白。

3. 实践价值: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效果,是否对行业或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4. 团队贡献:评估教师在科研团队中的分工和贡献,包括指导学生、合作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评选标准,填写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论文全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

2. 评审初审:由学校科研处或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申请,并进行初步评估。

3. 评审专家评审:由专门的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论文质量、创新性和影响力的评估。

4. 综合评价:将评审专家的评分进行综合,结合其他相关评价材料,如科研经费支持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5. 结果公示和答辩: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结果有异议的教师进行答辩或重新评审。

6. 终审:学校科研处或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由学校领导签署评选证书。

四、奖励政策对于评选出的教师科研成果,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教师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科研领军人才”等。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价及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价及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价及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学术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师业绩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原则1.分类分层设计。

注重人才评价激励的国际国内竞争因素,考虑不同用人机制的实际情况,按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制定业绩评价体系和奖励标准。

2.突出学术影响。

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体系和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以学术影响力作为科研成果评价的主要指标。

二、评价内容与奖励(一)科研成果评价1.期刊分类与等级评价(1)英文期刊评价①评价依据。

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JCR《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学科分类体系,根据收录期刊学术影响因子大小排序情况进行分级评价。

②期刊分类。

以JCR为依据,将英文期刊目录分为A级、B级(含学科B级)和C级。

A级期刊。

A级为国际公认顶级学术期刊,其影响因子排名为所属学科前8%的期刊。

B级期刊。

B级为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其影响因子排名为所属学科前70%、未进入A级的期刊。

学科B级期刊遴选原则:由学院组织遴选;反映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势学科方向;并充分考虑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排名情况。

C级期刊。

没有进入SSCI和SCI影响因子前70%的以及A&HCI 收录的学术期刊。

③少数未进入所属学科影响因子前8%的国际公认顶级期刊,同时该学科中影响因子前8%的期刊明显未达到A级期刊水平,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后进行相应置换和调整,期刊类别的数量比例保持不变。

④同时被不同学科收录的少数期刊,按照影响因子排名的就高原则进行认定。

(2)中文期刊评价①评价依据。

人文社会科学版为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CSSCI(2012-2013)版本。

自然科学版为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联合开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简称CSCD)。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奖励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的奖励评定。

第三条本细则的奖励评定工作实行组织集中、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包括奖励类别、奖励条件、奖励资金和奖励程序等内容。

第五条本细则由本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奖励类别第六条本细则根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分为以下奖励类别:(一)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卓越成果的教师。

(二)先进教育教学科研个人奖: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教师个人。

(三)先进教育教学科研团队奖: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教师团队。

(四)创新教学设计奖:用于奖励在教学设计方面具有创新意义、实施效果显著的教师。

(五)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奖:用于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发表的重要论文。

(六)优秀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用于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七条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定条件为:(一)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能够为其他教师提供借鉴和推广的价值;(三)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际、国内学术机构、教育部门或相关行业的奖励;(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出榜样,对学生具有积极影响。

第八条先进教育教学科研个人奖的评定条件为:(一)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二)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能够为其他教师提供借鉴和推广的价值;(三)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际、国内学术机构、教育部门或相关行业的奖励;(四)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高度认可。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办 法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办 法

附件:西 南 财 经 大 学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办 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评审改革,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学校统筹、分级评审”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各级评审组织。

第三条 根据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全面考核,择优晋升。

第四条 学校根据各学科师资队伍情况、教师职务结构情况及学科建设需要等因素,核定并下达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审指标。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第五条 思想政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遵守教师职业操守和教学纪律。

第六条 基本业务条件(一)任职年限1.正常申请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者应具备5年及以上任现职时间,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后任中级教师职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可申请评审副高级教师职务;海外年薪制教师来校工作满6个月,经考察合格者可直接评聘为副高级教师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3个月考察合格者可申请认定中级教师职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中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2年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任初级教师职务满4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经1年考察合格者。

(二)教学条件1.任现职以来,完成各年度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经学校批准离岗作访问学者或进修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减免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定额。

2.近5年未出现三级及以上等级教学事故。

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一年申报,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两年申报,出现一级教学事故者取消评审各级教师职务资格。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 获奖内容明确包括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具体项目。

2. 获奖范围严格限定于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对于民间团体所组织的评比活动,将不予任何形式的奖励。

3. 对于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奖励将仅针对第一作者进行颁发。

而对于课题获奖,奖励将直接授予课题组整体。

4. 若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的评比活动中获奖,将按照最高级别的奖励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避免重复奖励。

5. 教师所获得的成果必须是在本校工作时间内取得的,具体以论文发表期刊的日期或相关证书的发放日期为准。

6. 指导学生获奖或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畴之内。

7. 对于在刊物上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其奖励级别将相应下调一级。

8. 若同一成果已经获得学校其他部门的奖励,则在本方案中将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1.获奖内容涵盖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学术与教学成果。

2.获奖范围仅限于教育有关部门及教育学会所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对于任何民间团体所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纳入奖励范畴。

3.当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时,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对于课题获奖,则奖励给整个课题组。

4.若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评比中获奖,将按照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

5.教师所获得的成果,其时间必须在本校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具体以论文发表期刊的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行为,均不在本奖励方案的考虑范围之内。

7.对于在刊物上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其奖励级别将相应降低一级。

8.若同一成果已经获得学校其他部门的奖励,则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三)1. 成果确认的时间基准为论文在期刊上的正式发表日期或证书的实际发放日期。

2. 当年新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其在本年度内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均纳入本奖励方案的适用范围之内。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以下是关于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细则:
1. 奖励评定范围:评定对象包括教师个人和教学团队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突出成果。

2. 奖励评定条件: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影响力,能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产生积极的效果。

3. 奖励类别:根据成果的不同形式和价值,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4. 提交材料:参评的教师或教学团队需提交相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成果展示和实证数据等。

5. 评审程序:经过初步筛选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名,最终确定各个奖项的得主。

6.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影响力和贡献度等方面。

7. 奖励权威: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术和教育界的权威专家组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8. 奖励措施:获奖者将获得奖金、证书和荣誉称号等奖励,并被广泛宣传和推广。

9. 奖项宣布: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平台上进行公示和宣布。

10.奖励使用:获奖者需将奖金用于继续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关于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细则,具体细节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校的情况有所调整。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认定表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认定表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认定标准:2013版、2018版认定用途:人才引进编号:
二、科研项目
三、科研获奖
四、研究报告
五、学术著作
注:1. “申请认定标准”请填写2009版或2013版。

认定用途填写“职称评聘”、“年薪制考核”、“人才引进”、“博导评聘/考核”、“博士生成果认定”、“学生评优评奖”等。

2. 科研论文:如第一作者为校内学生,请以“×××(学生)”格式填写;外文通讯作者如非第一作者,填写在“所有作者”一栏中,并在作者前加*。

3.“著作类别”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编著。

4. 本表请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5. 教师、学生个人申请单独认定科研成果,需提前2天将电子版发至kycgrd@,每周五到科研处304办公室领取纸质认定材料。

5. 尚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在领取纸质认定材料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认定结论
依据《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的规定,对×××老师提交的编号为号的科研成果认定申请表进行了审核认定。

经认定,共有论文篇,其中A级论文篇,B1级论文篇,B2级论文篇;科研项目项,其中A级项目项,B1级项目项,B2级项目项;科研获奖项,其中A级获奖项,B1级获奖项,B2级获奖项;研究报告项,其中A级报告项,B1级报告项,B2级报告项。

经办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办理时间:
科研处(盖章)。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教学成果认定与奖励 (2)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3)第一节期刊分类与分级 (3)第二节课题分类与分级 (5)第三节科研获奖、专著分类与分级 (7)第四节科研成果奖励 (7)第四章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与奖励 (9)第五章其他 (9)第六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原则1.分类分级认定。

注重人才评价激励的国际国内竞争因素,考虑不同用人机制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制定认定标准体系和奖励标准。

2.突出成果质量。

教学成果认定以教学奖励与项目的级别以及影响程度作为主要依据。

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依据。

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以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作为主要依据。

3.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本办法给予奖励的所有成果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不属计奖范围。

已经给予奖励的成果,如发现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追回计发的相关奖励。

第三条认定范围及奖励对象1.教学成果包括各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材、教改项目和其他教学成果。

2.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学术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成果。

3.社会服务成果是指科研活动服务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4.奖励对象为我校所有教师(包括在职和离退休)。

成果要求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要求以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

年薪制教师的成果奖励应扣除聘期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部分。

5.我校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协同单位人员以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形成的成果按本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一、总则为了鼓励和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二、奖励类别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3.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三、评定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1)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性和原创性。

(2)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实际应用价值较高,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认可和接受。

(4)得奖成果要求完善的论文论证,研究方法科学规范。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原创性。

(2)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3)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被一定数量的教育工作者所认可和接受。

(4)得奖成果对应的论文论证较为完善,研究方法较为规范。

3.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1)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特色。

(2)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在一定范围内能够被部分教育工作者所认可和接受。

西南财经大学年薪制教师综合学术评价暂行办法-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年薪制教师综合学术评价暂行办法-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教学成果认定与奖励 (2)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3)第一节期刊分类与分级 (3)第二节课题分类与分级 (5)第三节科研获奖、专著分类与分级 (7)第四节科研成果奖励 (7)第四章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与奖励 (9)第五章其他 (9)第六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原则1.分类分级认定。

注重人才评价激励的国际国内竞争因素,考虑不同用人机制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制定认定标准体系和奖励标准。

2.突出成果质量。

教学成果认定以教学奖励与项目的级别以及影响程度作为主要依据。

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依据。

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以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作为主要依据。

3.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本办法给予奖励的所有成果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不属计奖范围。

已经给予奖励的成果,如发现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追回计发的相关奖励。

第三条认定范围及奖励对象1.教学成果包括各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材、教改项目和其他教学成果。

2.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学术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成果。

3.社会服务成果是指科研活动服务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4.奖励对象为我校所有教师(包括在职和离退休)。

成果要求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要求以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

年薪制教师的成果奖励应扣除聘期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部分。

5.我校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协同单位人员以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形成的成果按本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一、前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是学校教师在教学与科学研究上的辉煌成果,能够反映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高低和学术实力的强弱。

为了激励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科研上的创新精神和研究热情,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奖励定位:本奖励方案面向全体学校教师,包括教学工作人员和科研工作人员,旨在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进行不断探索和创新,取得卓越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奖励要求:1. 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2)能够对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的改进与创新。

(2)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的研究成果。

(3)教育技术和新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成果。

(4)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研究成果。

(5)学生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评价的研究成果。

(6)学科专业研究与实践成果。

四、奖项设置:根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将设立以下几个奖项:1. 一等奖(奖励金50000元):对取得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同行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并能够推动学校相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创新和改进的教师团队授予。

2. 二等奖(奖励金30000元):对取得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并能够为学校相关教学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的个人或团队授予。

3. 三等奖(奖励金10000元):对取得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并能够为学校相关教学工作提供有限的参考和借鉴的个人或团队授予。

4. 骨干教师奖(奖励金5000元):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突出贡献者授予。

5. 提名奖(奖励金2000元):对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或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资助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提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介绍: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是指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对教师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旨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教师职业发展,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本文将围绕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展开讨论。

一、设立奖励等级体系为了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应设立奖励等级体系。

这样可以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例如,可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等奖项,来表彰教师在科研中的杰出贡献。

二、建立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建立科研项目评价机制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科研项目的评价,可以评估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这样可以鼓励教师提出更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活动的水平。

三、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是衡量教师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例如,在自然科学领域,可以评价教师的SCI论文发表情况;在社会科学领域,可以评价教师的学术著作或研究报告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分类奖励教师科研成果为了体现教师科研成果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可以通过分类奖励的方式来激励教师进行科研。

例如,可以设立学术论文奖、科研成果转化奖、学术专著奖等不同奖项,以鼓励教师在不同领域取得科研成果。

五、制定奖金发放规则奖金发放规则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关键环节。

要明确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并确保奖金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应加强对奖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不正当行为。

六、建立科研团队合作奖励机制科研团队合作是提高科研效能的重要方式。

为了鼓励教师开展团队合作,可以建立科研团队合作奖励机制。

例如,可以对团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提高团队协作的积极性和效率。

七、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教师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目标之一。

学校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提高科研成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西南财经大学“唐立新奖教金”优秀科研教师奖

西南财经大学“唐立新奖教金”优秀科研教师奖

西南财经大学“唐立新奖教金”优秀科研教师奖评选细则一、参评条件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较突出的学术成就或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无任何教学事故的我校优秀教师。

二、评奖名额本奖项每年奖励一次,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5万元;三等奖10名,奖励1万元,合计30万元/年。

三、科研成果分类与计分标准优秀教师科研奖评评选上一年度完成的B2级以上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分为科研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和研究报告4大类别。

科研成果计分采用分类分级加权计分方法。

(一)科研论文计分方法1、中文期刊:A1=15分, A2=9分, B1=3分,B2=0.6分2、外文期刊:A=30分, B=15分, C=3分3、《新华文摘》全文摘登转载=9分(二)科研课题计分方法A1=30分, A2=10分, B1=6分,B2=4分(三)科研获奖计分方法A1=40分, A2=15分, B1=8分,B2=4分(四)研究报告计分方法A1=20分, A2=10分, B1=6分,B2=4分(五)科研总分=科研论文分值+科研课题分值+科研获奖分值+研究报告分值四、评奖程序评奖过程分为个人申报、初评和终评三个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申报奖项类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上报“唐立新发展基金”管理分委员会。

3.学校初评:科研处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由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投票,确定各等级奖项人选。

五、奖励办法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由“唐立新发展基金”管理分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科研处二○一二年十一月。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以下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定细则:一、奖励类别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授予为教育教学科研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教材和教学资源的开发等方面的创新。

2. 优秀教育论文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论文,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等相关领域的论文。

3. 教育教学项目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实践项目等。

二、评定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围绕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工作;- 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参与或主导了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2. 优秀教育论文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论文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发表在国内或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或会议上。

3. 教育教学项目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项目实施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显著的改革或实践效果;- 在学校或地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取得了相关的专利或荣誉奖项。

三、评定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论文、证明材料等。

2. 材料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出初选名单。

3. 评审会议: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评选出获奖名单。

4. 颁奖仪式:学校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

四、评定结果的利用1. 学校可以将获奖者的成果予以宣传和推广,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品牌形象。

2. 获奖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其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和创新。

以上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的概述,具体的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您可参考该细则进行制定。

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

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

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成果认
定及量化管理)
财经大学
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发展,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的认定与量化计分管理。

第二章成果认定与量化计分范围
第三条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因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教改项目、优秀学位论文、教材等。

第四条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指因科研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学术论文、著作和专利等。

第五条社会服务成果
社会服务成果是指因科研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实践所产生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第六条根据获得成果级别、影响程度、质量水平等,将成果划分为特类、A1类、A2类、B类和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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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一、绪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的较突出、较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的肯定和奖励。

为了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

二、评定范围1. 包括以下类型的科研成果:(1)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2)教育教学实践探索成果;(3)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果;(4)教育教学课程教材开发成果;(5)教育教学技术应用成果;(6)其他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成果。

2. 科学研究项目、著作出版、领衔参与制定教育教学标准等也可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三、评定标准1. 评定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2. 评定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推动作用;3. 评定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4. 评定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力;5. 评定科研成果的获奖情况和荣誉。

四、评定程序1. 申报及初评(1)教师向学校提交科研成果的申报材料;(2)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排出初步的评定结果。

2. 评审(1)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初评通过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进行深入讨论和综合评定;(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成果进行综合得分,并形成评审报告。

3. 公示和审核(1)评审报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2)评审委员会进行成果报告的审核工作。

4. 奖励及颁奖(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额;(2)颁发奖项和奖金;(3)进行获奖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五、评定结果的公布评定委员会将评定结果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并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获奖教师。

六、延伸应用评定的结果还可以用于教师晋职评定、教学奖励和教师教育培训的考核。

七、总结通过本细则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和公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校园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以上是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细则范本,其中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是针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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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教学成果认定与奖励 (2)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3)第一节期刊分类与分级 (3)第二节课题分类与分级 (5)第三节科研获奖、专著分类与分级 (7)第四节科研成果奖励 (7)第四章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与奖励 (9)第五章其他 (9)第六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原则1.分类分级认定。

注重人才评价激励的国际国内竞争因素,考虑不同用人机制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制定认定标准体系和奖励标准。

2.突出成果质量。

教学成果认定以教学奖励与项目的级别以及影响程度作为主要依据。

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依据。

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以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作为主要依据。

3.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本办法给予奖励的所有成果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不属计奖范围。

已经给予奖励的成果,如发现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追回计发的相关奖励。

第三条认定范围及奖励对象1.教学成果包括各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材、教改项目和其他教学成果。

2.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学术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成果。

3.社会服务成果是指科研活动服务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4.奖励对象为我校所有教师(包括在职和离退休)。

成果要求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要求以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

年薪制教师的成果奖励应扣除聘期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部分。

5.我校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协同单位人员以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形成的成果按本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6.其他单位人员以本校名义形成的成果可以按本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第二章教学成果认定与奖励第四条根据获得教学奖励或项目级别、影响程度等将其分为A 级、B1级和B2级。

备注:国家级教材指教育部规划类教材、省级教材指教育厅规划类教材。

认定时以正式批文和正式出版教材为准。

第五条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政策,参照成果影响力,确定教学成果奖励标准。

第六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新增加的教学奖励或教学项目的认定和奖励标准参照上述认定办法,由专门委员会认定。

其中,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分别按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认定和奖励。

第七条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际性、全国性有关学科竞赛和获省级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的认定和奖励标准由学校另行制定。

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第一节期刊分类与分级第八条英文期刊分类与分级1.基本依据。

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其学科分类体系,主要根据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大小(非唯一考量因素)进行分级认定。

2.期刊分级。

以JCR为依据,将英文期刊目录分为A级、B 级(含学科B级)和C级。

(1)A级期刊。

A级为国际公认顶级学术期刊,其影响因子排名为所属学科前8%的期刊。

(2)B级期刊。

B级为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其影响因子排名为所属学科前70%但未进入前8%的期刊。

学科B级期刊由学院(中心)组织遴选,应反映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势学科方向,并充分考虑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和影响力指标。

(3)C级期刊。

没有进入影响因子排名前70%的其他SSCI和SCI学术期刊。

(4)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期刊中,同时被SSCI或SCI收录的,按照SSCI或SCI分级标准予以认定,未被SSCI或SCI收录的,采取同行专家评价予以等级认定。

3.同时被不同学科收录的少数期刊,按照影响因子排名的就高原则进行认定。

第九条中文期刊分类与分级1.基本依据。

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以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索引(2012-2013版,简称CSSCI)为基本依据,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为补充。

自然科学类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联合开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版,简称CSCD)为基本依据。

2.中文期刊分级(1)A级期刊。

所属学科排名前10%的期刊。

如果某学科期刊少于10本,则排名第一的为A级期刊。

(2)B1级期刊。

所属学科排名前50%但未进入前10%的期刊。

(3)B2级期刊。

未进入A级和B1级的CSSCI和CSCD学术期刊以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学术期刊。

3.中文B1级及以上期刊的英文版作为同级别中文期刊予以认定。

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视同A级学术论文予以认定。

4.综合性社科期刊分类中除《中国社会科学》作为A级期刊外,只遴选保留5本学术性较强的期刊作为B1级期刊,其余期刊均作为B2级期刊。

5.民族学与文化学类期刊中,保留《民族研究》作为A级期刊,不设置B1级期刊,其余均为B2级。

6.遵从我校期刊目录惯例,高校综合性学报不设A级期刊,只设10本B1级期刊。

第十条中、英文期刊等级调整原则在每类每级期刊数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有上有下的原则进行等量置换。

英文类期刊置换须满足上调的期刊影响力大于下调的期刊的影响力,CSSCI期刊须就上调期刊的影响力给出充分理由,CSCD期刊须满足上调的期刊H指数大于下调期刊的H指数。

第二节课题分类与分级第十一条纵向课题1.A级课题。

指在国家级和国际层面通过竞争机制获得的课题。

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国际性招标课题项目等系列的课题。

A级课题分为A级重大、A级重点和A级一般三个层次。

A级重大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上层次的项目(含杰青、优青、创新群体和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经费规模50万元以上的国际性招标项目。

A级重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经费规模20-50万元的国际性招标项目。

A级一般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主任基金项目以及经费规模20万元以下的国际性招标项目。

2.B级课题。

教育部招标类和规划类项目、其他省部级重点项目认定为B1级科研课题。

其他省部级课题认定为B2级科研课题。

3.国际性招标课题。

国际性招标课题是指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授权单位在世界范围内的招标项目。

以课题招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和实际到达学校账户经费的金额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国际性招标课题等级划分第十二条横向课题横向课题根据实际到达学校账户经费的金额划分其等级,但其等级的最终认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分委会组成专家组根据课题完成质量进行评审认定。

横向课题等级划分A级横向课题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

重大课题指经费700万及以上的课题,重点课题指经费500—700万的课题,一般课题指经费300—500万的课题。

第三节科研获奖、专著分类与分级第十三条科研获奖分类与分级1.A级科研获奖。

国家级科学技术类一、二、三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二等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2.B1级科研获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三等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二等奖。

3.B2级科研获奖。

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三等奖。

第十四条专著认定根据近六年内被SSCI、SCI 、A&HCI和CSSCI、CSCD期刊他引次数情况进行认定。

他引总次数在校内排名前10%的为A级、排名前50%的为B1级、后50%的为B2级(校内他引总次数以20次为限)。

第四节科研成果奖励第十五条论文奖励转载奖励:《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奖励5000元;《新华文摘》摘登和《中国社会学科文摘》转载奖励1000元;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奖励500元。

第十六条课题立项奖(适用于纵向课题)1.A级重大课题奖励为50万元;A级重点课题奖励为5万元;A级一般课题奖励为3万元。

2.B1级教育部招标课题奖励为2万,其他B1级课题为1万。

B2级课题奖励为0.5万。

第十七条课题结项质量奖(适用于纵向课题)课题结项为“优秀”的,A级重大课题奖励为10万、重点课题奖励为5万、其他A级课题奖励为3万;B1级教育部招标项目奖励为2万,其他B1级课题奖励为1万;B2级课题奖励为0.5万。

第十八条凡经科研处核定纳入学校管理的B2级以上横向课题,按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3%对项目引进人或项目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科研获奖奖励获国家级科学技术类一等奖奖励50万,二等奖奖励20万;获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奖励10万;获国家级科学技术类三等奖、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和其他省部级科研一等奖、二等奖奖励5万;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的,按照1:1原则配套奖励。

第二十条专著奖励1.未获得校内出版资助的学术专著,奖励2万元。

2.以“西南财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由国外著名出版公司出版的优秀英文专著,经评审认定,奖励10万元。

3.专著引用奖励。

根据近六年内被SSCI、SCI和CSSCI、CSCD 期刊他引情况,他引一次奖励500元。

第四章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社会服务成果分级认定按照2010年1月1日试行的《科研管理规范》第十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励标准1.A1级研究报告。

获得批示的奖励3万元,被采纳的奖励5万元;2.A2级研究报告。

获得批示的奖励1万元,被采纳的奖励2万元;3.B1级研究报告:获得批示的奖励0.2万元,被采纳的奖励0.3万元;4.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采纳的研究报告,认定为A级成果,并奖励1万元。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三条科研与教学合作成果认定1.论文合作者成果认定。

第一作者认定为1篇,第二作者认定为0.5篇,第三作者认定为0.3篇,第四作者认定为0.2篇,第四作者以后不再认定。

通讯作者成果系数认定由校学术委员讨论决定。

2.校内师生合作发表论文成果认定。

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认定学生成果时,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第二作者,认定教师成果时,教师视同为第一作者。

3.课题合作者成果认定。

重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认定为0.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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