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灵山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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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族文化保护,打造灵山文化名片

蒙建华

灵山县位于广西南部,钦州市东北部。县城距南宁市150公里,距钦州市101公里,距北海市150公里。全县下辖18个镇,总面积3558.6平方公里,总人口147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1%。200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52元,全县生产总值1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财政收入达到5.45亿元,增长20.82%,再次入选“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并荣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

灵山县历史悠久,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始置南宾县,唐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易名灵山县,因县治有西灵山(今称六峰山)而得名。原属广东省,1965年划入广西至今。灵山先民在这块土地上筑村繁衍生息,世代传承并演绎着灿烂的文化,她们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文化遗产,源远流长

灵山县文化历史悠久,1960年,广东师院、广东省文物治理委员会考古队和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贾兰坡、顾玉珉、顾阎等对灵山县马鞍山古人类遗址进行挖掘,通过鉴定,“灵山人”化石已有20000年历史,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于1962年7月7日公布灵山县马鞍山为第一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命名为“灵山人化石产地”。灵山县人民政府于1987年11月公布该遗址为灵山县文物保护单位。

灵山现住居民有汉族占98%,少数民族有17个(壮族,瑶族,苗族,布依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

满族,白族,藏族,黎族,土家族,高山族)。有部分的少数民族是外地调入灵山工作或随嫁迁来的人口。

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灵山住民逐渐形成了打上地方印记并带有与其他民族相交集元素的语言、民俗,积淀了如灵山采茶、跳岭头、丰塘炮期、烟墩大鼓等传统习俗,留下了以大芦村、苏村、龙武山庄等为代表的明清时期的古建筑群落,以及相伴随的民俗文化。

灵山民俗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具有独特浓郁的地方特色,归纳起来,大概有如下11个种类:包括(一)民间戏曲类:有采茶戏、春牛戏、岭头戏、山歌剧。(二)民间曲艺类:有春牛调、采茶调、岭头调等。(三)民间舞蹈类:有采茶舞系列(开台茶舞、钱鞭舞、仙花舞);岭头舞系列(含跳灯舞、跳三帅、跳四帅、跳五雷);舞龙、十八学士舞、五福临门、鹬蚌舞等。(四)民间音乐类:有八音、山歌、还汉调、道公调、鬼师调等。(五)民间大鼓类:如烟墩大鼓等(六)炮期类:如丰塘炮期。(七)民间手工技艺类:有邓阳陶艺、烟墩竹编、灵山花石等。(八)民间文学类:有大芦村十三太、苏三娘传说、千岁坟传说、环秀女传说以及古楹联等,其中大芦村被自治区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称号。(九)民间信仰类:有观音诞、北帝庙会等。(十)民间消费习俗类:有灵山大粽、武利牛巴、灵山贡棱豆等。(十一)地方土特产:灵山荔枝以及近年开发的灵山水奶牛等。灵山已荣获“中国荔枝之乡”、“中国奶水牛之乡”。

上述民俗文化种类是灵山各族民世代传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对民众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至今一部分能传承下来,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当然限于地方财力,也有部分频临失传。

人大关注,古村生辉

灵山县人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条关于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规定,

十分关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常委会委员们听取和审议《灵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广西灵山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10年),认真发表意见,特别是针对我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县域旅游规划方面讨论热烈,补充了相关资料,形成了比较完善内容。

此后在每年审议县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把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地方旅游业,拉动地方经济,作为衡量县政府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广西灵山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10年)文字表述:县域著名旅游风景区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六峰公园,景区内六峰山为我国南方奇山之一,县境内东郊马鞍山“灵山人”遗址为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域西侧三海岩,形状奇特,1988年被区旅游局确定为广西沿海著名旅游风景点,县内穿镜岩,龙武岩、钦州古城遗址,钟秀山、灵东水库、仙女潭、文笔峰、是县内有名风景名胜、近年新开辟佛子大芦村古宅建筑群、龙武农场的生态农业游览景点,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灵山县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而且是沿海大旅游圈的重点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快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的建设,加强旅游产品的策划和促销,实现旅游发展的新突破,带动第三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全县整体经济效益。

位于灵山县城东郊8公里的佛子镇大芦村,建于明未清初,为岭南特色农耕庄园,是现存广西最大、最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这些古宅内悬挂17块朝庭赠送的匾额,有300多幅创作于明清、沿用至今,被有识之士誉称为“文言世界最后的风景”——楹联。未开发前,因曾受“文革”冲击,加上年久失修,院深景黯,癣藓墙旧,物故烛残,芳草凄凄。纳入总体规划后,县人民政府加强大芦村古建筑群重点文物的保护和挖掘工作,把它作为民俗风情旅游景区开发并推介。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的李兆焯同志亲临大芦村考察,对其中两幅楹联非常感兴趣——(惜衣惜食,不但惜财兼惜福;求名求利,须知求己胜求人。读书好,耕田好,识好便好;创业难,守承难,知难不

难)又回过头来亲自用笔抄录下来,并与现场陪同的各级官员分析探讨。

2006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深入大芦村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县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佛子镇代表以及县文化局、旅游局、县文联等领导积极提议案及建议意见,现在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发展规划已经专家评审出炉,县人民政府将把其列入县城发展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以及佛子镇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旅游局以及农业、水利、卫生及爱国卫生等部门大力支持,多方投入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创建优秀旅游县,以六峰山风景名胜和大芦古村文化为龙头,整合全县旅游资源。通过整治,大芦村成为地方文化特色景点,达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的效果。创建广西优秀旅游县以来,打造灵山旅游品牌,提高旅游综合效益,促进了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仅2009年1至6月,全县接待旅游人数33.2万人次,同比增长11%;旅游总收入2620万元,同比增长12%。

自1999年6月,大芦村被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的荣誉称号以来。独特的古村文化吸引了众多来客,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相继到该村拍摄并播放了专题片,2005年以来电视连续剧《寒秋》、《水点桃花》在大芦村以及龙武山庄拍摄。2005年大芦村被授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06年9月18日在湖南闭幕的中国郴州生态(民俗民居)旅游节《中国十大古村结盟·阳山宣言》,列为中国十大古村。目前该村作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精神文明先进村,并已被世界旅游组织选择为乡村旅游开发观察点。

加强引导,鼓震南疆

《烟墩大鼓》属打击乐器,为古村里流传开来的古文化。从明清至今,灵山县各镇都有过年擂大鼓的风俗,尤其以烟墩镇为中心。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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