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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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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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时间:2012-08-20 16:48:43 来源:作者: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高检院印发《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全国检察机关逐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地基层检察院在以网络为基础、广泛运用计算机及多媒体技术作为办公办案手段的信息化建设方向,都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如何统筹规划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水平,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等方面。

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客观要求。信息化建设与业务、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够实现资源重新配置、业务流程再造,引领和促进执法观念、执法方式、管理机制、工作模式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刻变化,推动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检务保障现代化。通过信息化建设,把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的基本规范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把制度规范要求式的软约束变为网络运行的硬制约,就能构建自觉运行、自动纠错、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开拓规范化建设的新境界。面对改革开放、科技全球化的形势和挑战,检察信息化工作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必经之路。检察机关务必全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化工作,才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检察机关要推行程序公开、规范执法、强化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战斗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

二、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是基础

各基层院普遍存在信息化应用严重滞后于建设的现象。基层院现有的先进信息化设备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成为摆设。检察信息化则代表检察改革与创新的基本方向,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是检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对于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检察信息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础。一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完善各项业务工作规则、执法办案流程,执法责任制,将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等通过信息化加以流程化,克服执法活动的随意性,从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可以规范和约束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提供技术支持;三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够科学有效地加强对办案人员、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管理水平。信息科学技术是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加强基层院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我们从以下三方面探讨信息化建设:

1.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检察队伍的少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将信息化应用与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办案工作和队伍管理模式,逐步实现

执法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要把办案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实现网上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和质量控制,形成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队伍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在职检察干部的基础培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解决普及和入门问题,重点对中青年干部提高要求,进行更新培训,解决适应检察信息化的技能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检察信息化专门人才问题,必须有重点地选择培养或专门招录符合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研究人员。

2.执法工作规范化

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公正执法,对整个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科学地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和全程监督控制,使每一步都有详细的操作记录,形成一个规范办案流程的信息处理监控系统。首先,在流程的各个环节,采取严格、周密的控制手段,使办案的手续更加规范、材料更加充分、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更加准确,有利于避免办案的随意性。其次,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建立执法档案信息库,存储电子版执法档案能够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中的现代化程度,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使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更加便捷、有效和真实,并增强检务公开的透明度,减少和降低执法办案程序中的隐性因素。通过对各级使用者实行分级授权,现定各自审批的权限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对每个环节进行责任管控,将执法的效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便于准确界定执法责任。再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行为后果,将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划分若干档次,提示办案人员针对当事人和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正确地选择和适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处罚恰当、公正合理。最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开展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对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信息系统联网、网上举报、专线接待、检务信息发布、视频会议、网上教育培训等,可促进干警自觉地规范言行,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转变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和管理方法,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信息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得以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办案效率。

3.办公和办案现代化

目前,各基层院多已运用网上办公系统,随着办公软件不断升级改造,可以实现公文都在网上起草、呈批、修改、流转、归档,收文网上审阅、签批、传阅,逐步取消纸质文件流转;各种信息发布、情况反映、活动安排、会议通知、文件传达、理论调研、检察动态全部在网上进行。将电子文档形式的诉讼文书、询(讯)问笔录、多媒体文献资料等以数据形式保存下来;纸质文档制作的同时,运用电子扫描等信息技术制作成电子档案备份,最后再汇集形成电子档案,建立卷宗档案数据库,这样不仅节约空间,而且安全性、可靠性更高,携带、检索、提取、调用、加工更为方便快捷。网上办案使案件的实时监督和案件信息的即时统计、查询、比较成为可能,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督与制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加大了诉讼监督的力度。我们利用信息技术,可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形成网络化办案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并实现部门、上下级、政法机关之间案件信息资源的共享,使资源利用最大化,减少二次录入带来的大量重复工作和数据差错,提高办公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转变观念、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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