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管理规程02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定义委托检验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方将检验任务交给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过程,提供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由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过程。
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是指经国家认证的检验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委托方提供检验服务的机构。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委托方式委托方可以采用书面委托、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委托。
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2.受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3.检验任务的具体内容、标准及要求;4.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时间、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时间节点。
检验资料委托方应当提供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品、标准、技术文件、生产过程的相关要求等。
检验标准检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检验过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标准检验规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过程中无误。
检验费用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检验费用结算方式及时缴纳检验费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样品信息、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签发日期等信息,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技术保密检验机构应当严格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将检验资料、测试结果或相关技术情况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争议解决对于检验报告信息不符、检验结果不一致等争议问题,委托方与检验机构应当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按照法律和约定进行解决。
结语本文档制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据此规范委托方与检验机构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流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委托检验业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机构、实验室等。
三、管理责任1.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部门,负责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工作。
2.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负责委托检验记录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
3.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员,负责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制定检验方案和填写检验记录。
四、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1.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包括委托检验申请、检验方案、检验过程记录、检验结果报告等内容。
2.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保存至少五年。
3.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每份记录的可追溯性。
4.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及时报送委托方,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五、制度执行1. 委托检验员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委托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相关的培训计划,提高委托检验员和记录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检验机构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停止委托检验等。
2. 对于证实违规的行为,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是指维护委托检验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这一规程旨在规范委托检验的实施,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委托检验管理规程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委托方的申请:规定了委托方申请检验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填写委托申请表、提供样品、说明检验要求和目的等。
2. 委托检验合同:规定了委托检验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流程,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检验机构的受理:规定了检验机构对委托申请的受理程序和要求,包括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确认等。
4. 检验计划和方法:规定了检验机构制定检验计划和选择检验方法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检验过程科学合理。
5. 检验过程管理:规定了对样品的接收、储存、标识、保管和处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样品信息的完整性和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6. 报告编制和发布:规定了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和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签发等。
7. 质量控制:规定了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工作时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要求,包括仪器设备的校准、样品的送检追踪、人员的
培训和技术交流等。
8.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了当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包括通知委托方、重新检验和提供处理意见等。
9. 技术保密:规定了对委托检验过程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机密的保密要求。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委托检验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委托方和检验机构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便利化。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委托检验规程,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明确规定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方责任、义务、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规范委托检验的管理2范围适用于某某公司的委托检验管理。
3职责3.1文件起草人员:负责确保按照相关规程所规定的格式进行文件的编写,并根据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文件得到批准。
3.2审核人:负责对本部门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文件进行格式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4定义委托检验是指生产企业尚不具备某项检验能力,经监管部门批准,委托其它具备检验能力的的机构代为检验该项目的过程。
5 内容5.1委托检验的原则5.1.1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5.1.2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符合许可和注册的有关要求。
5.1.2应有书面合同,阐明委托的内容及相关技术事项。
5.1.3对于委托方提供质量标准的检验如果检验方法不是药典等收载的通用方法应该评估是否需要方法转移。
5.1.4委托检验应保持受托方相对稳定委托检验包括变更受托方应按相关规定在药品监督部门备案。
5.2委托方5.2.1委托方应负责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其顺利完成委托工作的能力,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阐述的原则和要求。
5.2.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操作。
委托方应让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有可能对受托方的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物料或产品造成的危害。
5.2.3委托方应对受托生产或检验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5.2.4确保受托方接到的所以实验样品均按照既定的、合理的取样规则取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检验管理规程
检验管理规程EL-SMP-31016 X02, 1/12一、目的:确保检验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检验的管理。
三、职责:质量管理部经理、QC主管、QA主管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
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按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日常工作。
四、内容:1.检验室的管理1.1.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并随时保证检验室的整洁、卫生和安静。
1.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检验室。
与检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检验室,严禁在检验室吃东西,检验室内严禁吸烟。
1.3.检验人员需持有检验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1.4.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的安全措施和预防规定。
1.5.化学试剂、试药、物品等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6.检验室的清洁卫生按有关要求进行清洁。
1.7.有保持检验室符合检验工作环境条件的措施。
2.检验用仪器、仪表、设备、小容量玻璃仪器等的管理2.1.检验用仪器、仪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验收、保管并建立登记台帐。
2.2.检验用仪器、仪表、设备应建立使用和维修记录,并建立档案,其使用环境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3.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定期校验并记录签名。
2.4.校验后的仪器、仪表、设备、小容量玻璃仪器应贴上合格证,按规定的使用期限使用。
2.5.检验用的精密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设立台帐。
3.检验用标准物质的管理3.1.检验用标准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滴定液、标准溶液及标化用基准品等。
3.2.质量管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验用标准物质的管理。
3.3.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由质量管理部统一申请和发放,并建立登记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标准物质名称、批号、数量、有效期、接收日期、接收人、发放日期、发放数量、使用人等内容。
3.4.滴定液需有专人标定与复标。
在滴定液瓶上应有标签并注明标定的浓度、温度、时间、标定人、复标人签字。
滴定液一般3个月标定1次。
检验管理规程EL-SMP-31016 X02, 3/12 3.5.特殊滴定液、用量较少的滴定液或使用与标定的温差较大时,应即用即标。
SMP-03-005-00 委托生产文件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委托生产相关文件的管理规程,规范委托生产相关文件的管理。
2.范围:委托生产相关文件。
3.责任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
4.内容:4.1委托生产文件包括受托方需向持有人移交的资料复印件(必要时原件)以及由持有人最终批准的双方共签的技术资料。
4.1.1受托方需向委托方转移的资料复印件(必要时原件)包括以下内容:4.1.1.1验证与确认文件(包含验证主计划、工艺验证方案与报告、清洁验证方案与报告、清洁验证分析方法学方案和报告、分析方法转移验证方案与报告、分析方法验证/确认方案与报告);4.1.1.2记录文件(包含批准的空白批记录、每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放行审核记录、生产过程产生的相关图谱及环境监测数据、必要的生产、检测相关辅助记录);4.1.1.3产品相关资料(包含产品工艺规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形成的图谱、供应商档案(使用受托方原有供应商时)、成品及物料留样方案);4.1.1.4偏差,OOS/OOT调查报告;4.1.1.5变更资料;4.1.1.6共线生产风险评估;4.1.1.7纠正预防措施。
4.1.2持有人最终批准的双方共同签署的技术资料包括以下内容:4.1.2.1验证与确认文件(包含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的方案与报告,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方法学验证、转移或者确认方案与报告);4.1.2.2产品相关资料(包含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空白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针对性的返工、重新加工和回收管理规程及相关操作记录,成品、原辅料的留样方法和留样观察记录,产品稳定性考察方案和报告,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物料质量年度回顾分析报告,委托检验相关资料);4.1.2.3其他文件资料(包含共线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变更控制、偏差/OOS/OOT,纠正预防措施,产品投诉调查报告,不良反应调查报告,贮存、发运记录(必要时),必要的整改记录)。
新版GMP-(委托生产与检验)
目录
• 引言 • 委托生产与检验概述 • 新版GMP对委托生产与检验的影响 • 实施新版GMP的建议和策略 • 案例分析 • 结论
01 引言
主题简介
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是药品生产的行业标准,旨在确保药 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新版GMP将委托生产和检验纳入规范 范围,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委托行为 进行规范和监管,以确保药品质量和 安全。
详细描述
该制药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委托生产过程 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通过定期审 计和检查,确保了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与自有产品一致。
详细描述
某制药企业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将部分生产环 节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在新版GMP的指导下,该企业 确保了委托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检验环节得到有效执 行,严格遵循了相关法规要求。
对生产与检验过程有共同的理解和认识。
加强沟通与协调
02
在生产与检验过程中,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出
现的问题,确保生产与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03
通过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双方
互利共赢。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 2
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 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 运行。
生产与检验
受托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生产 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确定委托需求
委托方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 定需要委托的生产或检验项目。
签订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质量保证
委托方需对受托方的生产与检 验过程进行质量保证,确保产 品符合要求。
委托生产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委托生产管理规程,以保证委托生产过程严格按工艺规程执行,确保委托产品质量GMP和相关药品安全监管和注册的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生产的监控管理。
3. 责任:质量部、生产设备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4. 内容:4.1 原则4.1.1 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4.1.2 委托生产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的有关要求。
4.2 质量部对被拟受托方进行评估,对拟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
4.2.1 质量受权人组织相关人员,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委托加工/委托产品要求、质量风险评估原则编制现场考核方案。
4.2.2 考核方案内容包括:4.2.2.1 资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4.2.2.2GMP管理:人员与机构、厂房设施、设备、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4.2.3 按照考核方案组织进行现场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确认委托加工的合作单位。
4.3 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合同尽可能列出具体的内容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制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内容至少包括:4.3.1 合同中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4.3.2 合同中规定双方的责任,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药技术、检验专业知识和熟悉GMP的主管人员拟定。
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4.3.3 合同中规定由哪方的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批准放行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4.3.4 合同中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1. 引言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方将其产品、设备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验任务委托给专业检验机构进行的一种质量管理方式。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委托检验的流程、责任和要求,确保委托检验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委托检验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3. 定义•委托方:委托检验机构的委托人,即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设备或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或承建方。
•检验机构: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负责进行委托检验任务。
•委托检验:委托方将检验任务委托给检验机构进行的一种质量管理方式。
4. 检验机构的资质要求4.1 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认证;•拥有完备的检验设备和实验室;•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2 检验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其资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5. 委托检验的流程5.1 委托方向检验机构提出委托检验请求,包括检验的产品、设备或工程项目的信息、检验的要求和标准等。
5.2 检验机构收到委托请求后,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能够满足委托方的检验需求。
5.3 检验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明确检验的范围、方法和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4 检验机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工作,并及时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报告。
5.5 委托方收到检验报告后,进行评估和确认,如果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检验。
5.6 检验机构应及时处理委托方提出的异议,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新检验。
5.7 检验机构应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6. 委托检验的责任和义务6.1 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和材料;•配合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工作;•支付检验费用。
6.2 检验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按时提供检验报告。
委托产品检验的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产品检验的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委托产品的检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委托产品检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前、产品进口前、产品出售前等环节的检验。
三、委托程序1. 委托方应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委托申请,明确委托内容、要求和期限。
2. 检验机构收到委托方的委托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明确接受委托的能力和条件。
3. 委托方在收到检验机构的回复后,应与检验机构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委托检验的顺利进行。
4. 委托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
四、检验方法1. 检验机构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2.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并确保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相符。
3. 在需要拆解或损坏样品的情况下,检验机构应经委托方同意并进行记录。
五、检验报告1. 检验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检验报告。
2. 检验报告应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委托产品的检验结果。
3. 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评定结论等内容。
4. 如需要加急出具检验报告,委托方需提前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加急费用。
5.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报告的保密性,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将检验报告提供给第三方。
六、检验结果的处理与利用1. 委托方应根据检验结果,合理决策产品的质量等相关问题。
2. 检验机构不承担委托方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决策后果的责任。
3. 检验机构可根据委托合同约定,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供相关建议。
七、费用与支付1. 委托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检验费用。
2. 如委托方需要额外的检验服务或增加检验项目,应与检验机构进行协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1. 如委托方未按时支付检验费用,检验机构有权停止检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委托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委托检验的管理。
范围: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的委托检验。
职责:质量受权人、QC主管、QC。
内容:1.委托检验的原则:1.1为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1.2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原则和要求。
2.产品委托检验的一般规定:2.1企业应具有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对放行出厂的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检验项目。
2.2对下列情形实施委托检验,必须遵守本规定:2.2.1动物试验(菌、疫苗制品、血液制品的动物试验除外);2.2.2对进厂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中,缺少使用频次较少的检验仪器设备(核磁共振、原子吸收光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而无法完成的项目;2.2.3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检验中,缺少使用频次较少的检验仪器设备(荧光检测器等)而无法完成的项目。
3.委托检验受托方应为下列单位之一:3.1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3.2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4.委托方和受托方开展委托检验应按照以下要求:4.1委托方:4.1.1委托方应当对受委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进行确认,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1.2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照药品注册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操作。
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4.1.3委托方应当确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4.1.4委托方应按规定抽样,提供有代表性的样品。
样品标签应标明样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单位等基本信息,并提供质量标准;4.1.5委托方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并合成最终的检验报告,并注明相应的委托检验信息。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委托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委托检验工作的行为,加强从事委托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委托检验工作。
三、职责: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四、内容:1 原则1.1 委托检验必须根据现行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1.2 委托检验必须明确界定检验内容和职责,经双方同意并严格控制,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的职责。
合同必须明确说明质量受权人在批准放行销售每一批产品时,如何履行其全部职责。
1.3 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放行出厂的产品(包括制剂和原料药)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自行完成或由其所委托的合同契约单位执行所有检验项目。
委托方有责任保证受托方的检验行动符合现行法规和GMP的要求。
1.4 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有关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及合同要求。
受托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相关变更并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1.5 对于委托方提供质量标准的检验,如果检验方法不是药典等收载的通用方法,应该评估是否需要方法转移。
1.6 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应保持受托方相对稳定,委托检验(包括变更受托方)应按相关规定在药品监督部门备案。
1.7 只有合同生效期起内所做的委托检验结果是有效的,此结果还必须经委托方确认认可。
2应用范围2.1 委托检验适用范围应遵照相应法规执行,例如由于实验室条件(能力容量,仪器、试剂的短缺)及人员资格的限制,或仪器发生故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时,可以考虑对原辅料、包装材料、放行产品、稳定性实验等实验项目进行委托检验。
2.2 委托检验的受托方可以是国家或地方药品检验所,或第三方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或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
主要考虑其检验仪器是否经过计量校验(包括国家强制要求执行的),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人员是否具备要求的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是否符合GMP法规要求等。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委托检验管理规程是指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评价等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委托检验管理规程的大致内容,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1. 目的与范围1.1 本规程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委托检验的流程、标准和责任。
1.2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材料分析、环境检测等。
2. 委托检验流程2.1 委托方提出委托申请,明确检验的项目、标准和要求。
2.2 第三方实验室收到委托后,评估检验可行性,制定检验方案,并报告委托方。
2.3 委托方确认检验方案并签署委托协议,同时支付检验费用。
2.4 实验室按照方案进行检验,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2.5 实验室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样品信息、检验方法、结果及评价。
2.6 委托方收到检验报告后,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决策和处理。
3. 实验室资质和保密3.1 实验室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认证,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3.2 实验室应对委托方的信息和样品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相关数据。
4. 质量控制与监督4.1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委托方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实验室操作、数据处理等环节。
5. 不符合处理5.1 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或委托方要求,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5.2 实验室应与委托方协商,制定解决方案,包括重新检验、追踪调查等。
6. 结算与归档6.1 委托方应按约定支付检验费用。
6.2 实验室应保留检验报告及相关数据,建立档案,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7. 修改和解释7.1 本规程的修改应经委托方和实验室共同协商决定。
7.2 对于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实验室共同所有。
(以上内容为示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应根据具体行业和实验室的特点来制定,以确保合理、适用和具有操作性。
)。
试验委托送检管理制度
试验委托送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试验委托送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试验质量,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单位将试验送检实验室进行检测的情况。
二、委托流程1. 委托单位向实验室提交委托检测申请,明确检测项目、标准、方法和要求;2. 实验室接受委托后,与委托单位共同制定检测计划,确定检测时间、费用、样品提供等事宜;3. 委托单位提供样品,实验室接收并确认样品数量、标识信息等;4. 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生成检测报告,并及时发送给委托单位;5. 委托单位接收检测报告,如有异议或补充要求,须及时沟通并解决;6. 实验室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保存检测样品,以备日后需要。
三、管理要求1. 实验室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实验室须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3. 委托单位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样品信息,并在需要时配合实验室进行检测过程中的相关工作;4. 实验室和委托单位应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责任与义务1. 实验室负责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并按要求生成检测报告;2. 委托单位负责提供真实的样品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3. 双方应互相尊重合作,如有纠纷需协商解决,双方有责任配合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五、监督与评估1. 实验室须定期对自身的检测质量进行评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 委托单位对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 双方可共同对检测合作进行评估,如有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沟通并改进。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实验室制定并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试验委托送检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委托单位和实验室能够共同遵守,保证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试验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一、概述委托检验管理制度是指在某个组织或企业委托外部专业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设备或工程等检验时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确保委托方与检验机构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对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流程和各方责任进行探讨。
二、重要性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重要性:1. 产品质量保障:委托方希望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送至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只有经过正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上市销售,这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和增加消费者信任。
2. 工程安全控制:一些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委托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并保证工程或设备的符合安全标准。
3. 公共利益维护:在一些对公众生活和环境有直接影响的领域,如食品安全、水质检验等,委托检验具有保障公共健康和利益的重要作用。
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可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防止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三、流程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的流程包括委托方的需求确认、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检验过程管理以及结果的反馈和沟通等步骤。
1. 需求确认:委托方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检验需求,包括检验对象、检验目的、检验标准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等。
这可以帮助委托方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并确保检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委托方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
选择合适的检验机构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咨询专家、查阅资质认证等方式进行。
3. 签订委托合同:委托方与检验机构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委托合同应包括检验对象、检验标准、计价方式、保密协议等重要条款。
4. 检验过程管理:委托方需要跟踪和监督检验过程,确保检验机构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
委托检验管理规程
SMP/QC(00)036-01委托检验管理规程文件类别:管理标准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目的:制定委托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委托检验操作,从而确保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范围:包括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稳定性研究、客户投诉样品。
责任:1 质量管理部QC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2 质量管理部QC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正文:1委托检验的定义: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对企业自身不具备检验条件的检验项目,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
2委托检验实验室的要求:具有法定检验资格或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计量认证的实验室。
3经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通过的委托检验单位3.1江西省药品检验所4批准委托检验的产品与检验项目4.1“桃仁”允许检验的项目“黄曲霉毒素”。
5委托检验管理程序:5.1委托检验的申请:由质量控制科主管对于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委托与受托生产的产品)的质量标准规定的本化验室不具备检验条件的检验项目提出委托检验的申请,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供拟委托检验单位名单,交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
5.2委托检验申请的审核:质量管理部经理在接到《委托检验申请单》后需对拟委托检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拟检验单位进行评估,对其检验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法定检验单位除外)并填写《合同实验室检查清单》,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本公司检验要求,然后在《委托检验申请单》签署审核意见。
5.3委托检验申请的批准:审核后的委托检验申请单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5.4委托检验合同的签订:委托检验申请批准后由质量控制科主管起草委托检验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合格后,再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5.5资料的提供与索取:5.5.1资料的提供:合同签订之后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向受托方提供拟委托检验项目必要的所有资料,以使受托方能按药品注册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实施委托检验操作。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一、检测委托制度材料委托程序1、凡委托材料、试件试验一律填写委托单,委托单按工程的部位、项目及试验的类别每件(组)填一份,其中所有项目均需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作为试验论据。
填写项目不全或不能满足试验结果判定的依据时,公司可以拒绝受理试验委托。
2、委托试验项目和试件、材料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尺度、数量的要求,接样员应逐一检验,经允许的修补,仍达不到标准的,原则上应拒绝受理。
确属必要时,应在委托书单及报告中均注明质地情况、须加工或养护的试件核收相应费用。
3、委托单位,应对所填委托单的真实性负责。
其中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试块、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
各项试验和取样要按相应材料的标准、规程、规定进行。
特殊材料,协商取样方案。
4、委托单位的要求和目的要填写在委托单内,砼配比试验,要填写本单位的标准差值,本单位没有统计资料的一律按国家统一规定标准差值试验。
5、一般试验,试验后不留试件,须观察破坏试验者,要在委托单中注明。
对于仍需使用的非破损样品,公司免费保存一个月,超过两个月检测中心有权处置。
6、试验过程有可能发生″无效″试验或″临界值″结果,均需补做该项试验,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提供试件,等待时间。
7、各类试验报告,均规定一式三份,如增加报告份数,须经检验方同意,核收费10元3张。
报告一经归档,追加工补开报告除交纳工本费外另核收手续费10元1份。
8、公司每周工作日及季节作息时间已明确规定。
委托试验时,根据工作方安排双方商定完成日期。
其间因停电、停水等非主观原因误期时,顺延交付日期,因工作疏漏,造成延期者,按影响程度与性质予以赔偿或减收试验费,一般延期减(20%)检验费,承诺保证期延误减收(50%)试验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减收(80-100%)试验费,由质检机构质量负责人受理。
9、委托单位要求加急试验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超计划工作量程度承接,并核收加急费(100%)检验费,即为两倍试验费,收费收据分别开列检验费及加急费。
检验委托实验管理制度
检验委托实验管理制度一、实验项目委托在开始对委托实验管理制度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明确实验项目的委托流程和委托标准。
实验项目委托应遵循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协调高效的原则,委托方应按照实验项目的性质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实验机构进行委托。
实验委托方和实验机构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实验内容、要求、验收标准和保密要求等内容。
二、实验室资质检验在实验项目委托确定后,实验委托方应对实验室的资质进行检验。
实验室的资质包括实验室的认证、实验人员的资质和实验设备的检验等。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实验能力和技术水平,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实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实验委托方可通过实验室的认证证书、实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实验设备的检验记录等来进行检验。
三、实验操作规范实验操作规范是保证实验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保障。
实验委托方应对实验操作规范进行检验,包括实验的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和操作记录等。
实验操作规范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实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实验过程中应做好实验记录和操作记录。
四、实验数据管理实验数据管理是保障实验数据真实可靠的关键环节。
实验委托方应对实验数据管理进行检验,包括实验数据的采集、记录、处理和保存等环节。
实验数据应真实可靠,实验记录应准确完整,实验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保存和备份。
实验委托方可通过实验数据的审核记录和数据分析报告等来进行检验。
综上所述,委托实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实验数据真实可靠、保障实验操作安全、提高实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实验委托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实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检验,确保实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实验机构和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操作规范,做好实验数据管理,提高实验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检验和监督,才能确保委托实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从事委托检验工作的行为,加强对从事委托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质检监[2010]358号),特制定《委托检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辽宁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耐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的委托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方与检验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检验之外的委托检验行为。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对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诚信、独立的原则。
检验机构对接受的委托检验行为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和能力。
法律法规规定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授权和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授权和资质认定,并在授权和资质认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委托检验工作。
从事委托检验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岗位培训,并按规定具备相应资质。
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应当符合委托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本所授权质量保证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检验机构的委托检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委托检验的实施第八条: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前,检验机构应当对委托方的检验需求、检验依据、样品及其资料、以及检验能力能否满足委托方要求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检验。
第九条:委托检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委托方信息、对样品的要求、样品的状态、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异议处理、样品处理方式和保存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约定,并注明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是否适宜检验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必要时可拍照留存。
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和资料不真实时,检验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委外检验管理制度
委外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委外检验活动,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检验服务质量,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委外检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外检验服务机构的检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检验、产品检验等。
三、管理机构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委外检验管理工作,确保检验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工作。
四、委外检验合同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外检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委外检验合同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标准、费用等内容。
3. 委外检验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五、检验项目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检验项目的选择,并保证检验项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项目的选择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检验方法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活动。
2. 在进行检验活动前,应当进行检验方法验证,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检验标准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选择适用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活动。
2. 检验标准应当明确、合理、科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检验人员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的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熟悉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能够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2. 检验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商业秘密,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九、检验记录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检验记录的管理工作,保留检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2. 检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准确,能够反映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十、检验报告1. 委外检验服务机构应当依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并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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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管理规程02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文件编号:Q/HZYY SMP-WT-0002-0.0
题目委托检验管理规程剪角作废剪角作废剪角作废共2页
编号 Q/HZYY SMP-WT-0002-0.0 版本号:0.0 替代号:- 起草人部门审核 QA审核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质量部复印份数 6 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量部、技术部、档案室
1. 目的
建立委托检验管理制度~明确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委托检验的选择原则及管理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委托检验。
3. 责任
质量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装
4. 内容
4.1. 为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规定各方责任、
委托检验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4.2. 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应符
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
关要求。
订
4.3. 委托方
4.3.1.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
托工作的能力。
4.3.2.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照药品注
册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
实施所委托的操作。
线 4.3.3. 委托方应对委托检验的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4.3.4. 委托方应确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4.4. 受托方
4.4.1.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检验环境、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
委托方所委托检验的要
求。
4.4.2.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样品用于预定用途。
4.4.3. 受托方不得从事对委托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4.5. 受托方的选择原则
4.5.1. 受托方必须取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
4.5.2. 受托方须具备受托检验项目的有关设备、设施、合格的检验人员~能
够独立开展委托检验项
目的检验。
4.5.3. 必须优先选择取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的药品检验专业单位~即药品
检验所。
4.6. 委托检验项目
4.6.1. 成品:公司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全检~只有按相关规定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项目~可委托检验~
如:热原、降压物质、急性毒性等。
4.6.2. 原辅料:制剂生产企业对原辅料部分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检验~如:红外鉴别等。
4.7. 委托检验管理
4.7.1. 质量部负责公司委托检验的管理工作。
4.7.2. 质量部根据公司的检验条件~对生产产品和生产用原辅料不能进行检验的项目~制定委托检
验计划~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委托检验计划应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种类、不能
检验项目、拟受托检验单位等。
4.7.3. 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向受托单位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且所有文件需加盖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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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文件编号:Q/HZYY SMP-WT-0001-0.0
位的红章。
4.7.4. 按照有关规定~需到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质量部办理委托检验备案手续。
装
订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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