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
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教研室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研室全体教研人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研员、助理研究员等教研人员。
第三条教研室应当遵循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
第四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教研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
第七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二章教研人员的管理第九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教研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教研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协调教研人员的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教研员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十二条助理研究员应当提高科研水平,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第十三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考核制度,激励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
第十四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奖惩制度,对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激励或者惩罚。
第十五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学术交流机制,促进教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教研活动的管理第十七条教研室应当制定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确保科研项目的有效开展。
第十八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和推广。
第十九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确保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和利用科研经费。
第二十一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设施的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大学数学教研室规章制度
大学数学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大学数学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数学教研室是本校数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单位。
第三条大学数学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数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数学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大学数学教研室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教育教学相关政策。
第五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设有主任、副主任等职务,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共同评选产生。
第六条大学数学教研室工作原则上按照民主、科学、规范、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大学数学教研室的教学任务由教研室主任统筹安排,分配给不同教师负责教学工作。
第八条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研讨,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第十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积极开展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树立导师榜样。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十三条大学数学教研室的科研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为目标,注重科学研究的创新性。
第十四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支持教师参与国家和校内科研项目。
第十五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建立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促进科研成果的交流和分享。
第十七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重视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鼓励教师发表优秀科研成果。
第四章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研室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研室文件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工作文件,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大学数学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研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教研室财务收支,保证教研室财务的正常运转。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5篇)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全市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学教育教学行为,使教学、教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更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办公会制度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学办公会。
教学办公会要由校长主持。
(1)听取教研组长的工作情况汇报。
(2)为学科教学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3)加强与学科教师的沟通,听取学科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各学校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
包科领导和负责教学的学校领导要在学期初对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和方案等进行检查、批阅,批阅领导要签名;在期中、期末检测前对教研组、备课组的过程性材料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思总结,通报情况。
学校要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员按学期进行业绩考核,特别是对在本校或在镇以上举行公开教学的教师,分为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学生评议和硬件四部分进行综合打分,并将检查、评议情况纳入对教研组和个人的评价之中。
3.各镇(街、区)教管办要成立教科室,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负责对各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管理、指导。
还要对各校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纳入对所查学校的综合评价中。
4.教研室要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随机检查、参与各校的教研活动。
教研室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中要对各校教研活动进行相应的检查,通过查材料、座谈了解、观摩专题研究课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教研活动的真实状况。
教研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包靠镇(或街道、区)学校的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不定时以简报的方式下发,推介各单位的好做法。
并将上述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教研室将各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的依据。
二、常规检查制度1.对教学计划规范的管理要求。
对教师制定的计划实行教导处、级部或包科领导审批制,(要求审批领导签名),对计划制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学二周内按照教学计划规范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打分,量化分数纳入到教师的业绩考核档案中。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某高职院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实施等教学运行过程和教科研工作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教研室的自身建设,使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系(院)部领导下直接开展教学、科研与教研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的基层组织,教研室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学院的办学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为了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度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教研室建设。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教学单位(系院部)下设教研室。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的原则:应从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出发,以优化学院教学机构和人员结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按同一专业大类(或学科,如英语、语文)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设置。
第六条教研室设置的程序:由系(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由系(院)、部领导集体研究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复。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教研室名称、设置目的、教研室职责、人员编制、岗位职数等;撤销报告还应包括撤销的理由、撤销后人员的安排等。
第七条教研室设置的条件:(一)原则上应按照同一专业(或学科)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进行设置;(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原则上,教研室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教研室要按照相近专业、课程的原则进行合并;(三)能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与教科研任务,教学与教科研水平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四)能履行学校规定的教研室相关职能。
第八条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名称命名,含多个专业的教研室可使用多个专业的名称组合命名或以主专业的名称命名。
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研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师生研究能力的提升,提高教研质量,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研部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学校的教研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第三条教研部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教研部全体成员,包括教研部主任、副主任、教研骨干和教师参与教研工作的全体教师。
第二章教研部组织机构第五条教研部设置教研主任一名,负责教研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各项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教研部设立副主任数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协助教研主任处理教研部日常工作。
第七条教研部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小组,由教研主任统筹,分工合作,推动具体研究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教研部设置书记一名,协助教研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协助指导教研小组工作。
第九条教研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教研组,由学科教研骨干负责,负责具体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教研部工作职责第十条教研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教学科研活动,开展教研课题研究,推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2. 指导和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提供教学改进意见;3.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4. 开展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5. 组织学校师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学科实力。
第四章教研部工作制度第十一条教研部各职能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责,互相协作,完成教研部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教研部应当建立健全教研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保存各项会议记录、研究成果和教学资料,便于查阅。
第十三条教研部应当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组会议、教学观摩、研讨会等,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教研部应当加强对教研骨干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教学研究水平,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
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教研室是由若干相近课程的教师组成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学术活动、实施教学建设、负责师资培训和师资队伍考核管理、参与日常教学质量体系监控等工作。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研室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立第一条设置的原则:教研室分为全院性公共课程教研室和专业教研室。
第二条组成人数:一般由5名及以上教师组成。
第三条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分院(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设定,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第四条完成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分院(部)院长(部长)完成每学期专业的教学任务,审核课程设置,安排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组织完成教材的征订(使用版本、数量),负责信息平台中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保证日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组织教学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职教教育理念和要求,组织教师(含公共课教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社会调研、制订(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师建立试题库,制订多媒体课件、编写自编教材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注重教学队伍“双师”结构的建设,引进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的能力需求,有效安排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
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的团队文化。
第七条做好实验(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调研工作制订实训室的建设方案,并组织教师进行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思想和职业教育理论;进行教材分析;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互相听课;检查教学质量;开展专题性教学改革和产学研合作的研究,积极进行院校间、校企间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教研室规章制度(3篇)
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指学校内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机构,是教师进行教研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二条教研室的宗旨是:加强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教研室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教研室分为教研组长、副组长、普通教师等职位。
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教师中确定,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教研组讨论决定,小事项由教研组长负责决策。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教研计划,指导教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七条副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教研组长开展各项教研工作,代理教研组长职务。
第八条普通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教研活动,完成教研任务,负责教材的编写和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教研室的工作要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目标为导向,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教研政策。
第十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深入研究教育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教育改革。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定期召开组内会议,研究教研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课题的申报和审批制度,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研课题,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四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成果的评选和发布制度,对优秀的教研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第十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教师相互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十六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个人成长的培训和评估机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评估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教研室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调离教研室等。
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完成学校、系(部)下达的,以及本教研室确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配合系(部)党政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研室人员的思想进步、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为教师办实事。
搞好教研室人员的团结,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教风,搞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及时传达学校、系(部)有关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决定,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和落实;及时向系(部)领导反映教学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成为沟通教师与系(部)领导的桥梁;联合专业带头人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掌握教改动态和信息,研究教学规律;组织教师互相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互相促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领导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审定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课程标准;审定教材选用;审核任课教师编写授课计划;审核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考核方案和期末考试试题。
(六)审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辅工作量,考察教师的教学业务的完成情况,年终对教师的工作作出鉴定等,报系(部)主任审核。
(七)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配合系(部)、教务处、科研督导处搞好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定期主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同行听课评课;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公开课展示;检查并掌握本教研室的课堂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考核等情况;不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反馈工作,并向相关的教师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和实训教学的质量。
(八)组织本教研室的教科研工作。
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组织教师与行业、企业共同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级项目;督促、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九)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执行所属系的专业建设规划,协助专业带头人通过市场人才需求调研,了解职业岗位需求,依据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最新高职教育理念及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优化、修订,并对开设新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积极开展所负责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配合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做好实训设备、耗材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实训项目开发;搞好实训场地环境、文化建设;根据相关专业的工学结合需要,协助系领导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最新版)学院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学校教学基层组织,在贯彻学校的教学思想、教改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教研室在各二级学院(部)行政的领导下,完成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及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重视教研室工作,注重发挥教研室的职能并为教研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办公场所等条件保障。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的设置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与考核第三条教研室原则上按专业或课程性质、教学研究方向进行设置,一般应由5名及以上教师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学院可视情况在教研室下设课程组。
教研室的设置,由各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教研室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新增、撤销和调整,必须由各二级学院(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教研室变更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教研室除了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每年还享有教务处下拨的人均500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所需的资料打印、图书购置以及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开支)。
第五条学校每年对全校所有教研室开展“三评”工作(即合格教研室评估、优秀教研室评审、先进教研室主任评选)。
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原则上,只有通过合格评估的教研室,才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教研室评比,教研室主任才能有资格享受当年的岗位待遇,获得参加全校先进教研室主任的评审资格。
第六条教研室设主任1人(10人以上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增设1名教研室副主任),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由二级学院(部)推荐人选,经教务处、人事处共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人事处行文公布受聘人员名单。
聘期为三年,可连任。
聘任材料需交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规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注重立德树人。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教研成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教研室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重要机构,是落实学校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和探索创新教育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高校教研室应当遵循科学研究原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高校教研室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校领导进行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教研室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教学研究、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培训、推广教学成果等。
第六条高校教研室的领导班子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团结教研人员,促进团队合作,实现教研室的良性发展。
第七条高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教研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教研成果的保存和传承。
第八条高校教研室应当注重培养教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提高其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教研室的组织结构第九条高校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教研人员数名。
第十条高校教研室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具体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高校教研室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学校领导审批任命,负责辅助主任处理教研室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高校教研室教研人员由学校招聘或者院系主管部门调配,不得任意增减。
第十三条高校教研室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小组或课题组,具体任务由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高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事务办公室,负责接待来访人员、整理文件材料、安排会议活动等日常事务。
第三章教研室的职责和任务第十五条高校教研室应当承担教师培训、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多项任务,努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高校教研室应当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学观摩、教学交流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
第十七条高校教研室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对教学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第十八条高校教研室应当制定和实施教学研究计划,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教育科研项目等,推动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深入。
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
职工培训中心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心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保证教研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中心按专业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归属于相应教研部(校)。
在教研部(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心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都应编入相应的教研室。
第三条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心的总体部署,在教研部(校)领导下,围绕中心教育培训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开展教研、教改、科研等活动。
第四条教研室设主任 1 名。
成员超过 15 人或确有必要时,可增设副主任 1 名。
第五条教研室主任由中心聘任,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
第二章聘任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素养;(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有一定教学研究、科研能力,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中的某一方面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宽广,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四)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同志;(五)了解国家、企业、中心有关教育教学的法令、条例、规定,并认真宣传、贯彻;(六)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第七条教研室实行部(校)主任指导下的教研室主任任期责任制。
教研室主任在全室成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部(校)提名报教务处初审并呈中心主管领导审定产生,由中心任命。
教务处代表中心颁发聘书。
中途免任、调整,程序同上。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任期三年,可连任。
连任者,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教研室副主任的任职条件、产生办法等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
教研室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期间,由副主任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权利和职责第十一条教研室主任的权利(一)对本室工作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享有一定的决定权力,但重大事情须报部(校)务会讨论决定;(二)对本室教学、科研活动经费、集体获奖奖金等在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上有支配权;(三)对中心和部(校)涉及到本室工作的有关问题有建议和申述权。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5篇)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教科研工作____机构1、制定本校教科研工作规划。
教研室应根据市、旗教科研规划,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遵循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工作规划。
2、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教研室要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立有针对性的教科研课题,坚决禁止大、虚、空。
3、教研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教科研氛围,在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二、教科研课题管理1、实验课题申报立项制度①学年或学期初,各教研组(备课组)根据学科特点,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如在教学中的困惑或成功之处或对某个知识体系的感悟等)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好课题组成员、实验班级、实验时间、期限。
②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c.市级以上教学比武或优质课竞赛获奖者。
d.区、市、旗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校级名师。
③各课题组申报的市级以上课题应经相关学术评审委员会审批立项,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旗、校级课题须报教研室审批立项,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④立项的实验课题,相关实验教师必须认真撰写实验方案和阶段性小结,并及时报送教研室。
2、课题管理内容①规则:由主管校长或教研室先做出教育教学科研规划。
a.目标: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思路来确定教科研目标,并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培养人才结合起来。
b.研究方向和重点:按照不同的学科,把研究重点表述清楚。
c.提出课题:为了更好的体现学校的意图,由学校教研室____部分专家和教学骨干,提出学校整体课题指南,供各学科在选题时参考。
②论证:对已形成的课题进行一次可行性“会诊”,群策群力,以使研究者博采众长,更好的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a.课题的价值。
要明确课题的意义,从科学性、理论性方面去分析,使目的性更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
b.课题的实施。
最主要的是提出研究目标、实施条件、过程及预期成果,切实反映出研究的实质。
实践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践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研室管理,促进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研室是教师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分享的场所,是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交流的平台。
教研室管理要围绕教学和科研中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促进教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条教研室管理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条教研室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教研活动、落实教学改革、开展课程建设、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
教研室领导要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教研室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教研室管理机构第五条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教研室全体教师组成。
主任、副主任由教师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主任是教研室的领导者,负责全面协调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并按主任分配工作任务。
第七条教研室设教研秘书一名,由主任提名,经全体教师批准任命。
教研秘书负责协助主任办理日常教研室事务,起草会议文件和工作报告,做好信息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教研室设研究课题组、教学实验组、课程建设组等专业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各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并报告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
第三章教研室管理制度第九条教研室要定期召开教师大会,讨论并审核教研计划、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重要事务,形成共识并实施。
教研室主任要组织并主持会议,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第十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师的学术、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记录,并每年进行综合评定,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
第十一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要加以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热情投入教研工作。
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加强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交流,建立教学资源库,对优秀教学案例、教学资料进行整理和分享,提供给教师参考和借鉴。
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
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教研室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研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研室管理制度篇1教研室安全制度:一、教研室设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并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等安全工作。
搞好火源,消防器材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
高压容器搬运时禁止碰撞。
充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分开存放,远离明火10米以外。
电线和电器设备保持干燥,防止漏电和短路。
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检查水电,确保安全。
二、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中操作。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要有许可证、上岗证。
要注意检测有害射线,防止超剂量伤害。
对病菌的储存、运输、接种、使用要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废物要烧毁,防止扩散污染。
实验动物要专室或在笼具中饲养,防止走失造成危害。
三、剧毒品领用要提出申请报告,写明用途和数量,送派出所签字备案,才能办理手续购买。
要两人同行去领取。
领回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两把钥匙的专柜中,两人分别保管钥匙,两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使用。
四、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走道畅通。
发生以外事故时不要慌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
五、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
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和鼓励;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的设备应按《海南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要有专人管理,并设卡立帐,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二、对教学及实验设备要爱惜,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如果出自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仪器设备不准拿作私用,使用时要做实验记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在正常操作下,由于实验和仪器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害,或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检修,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可免于赔偿。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于学期初制订好教研计划、并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与教改试验。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
青年教师三年内应过好“五关”验收(即备课关、说课关、上课关、评课关、操作关)。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15以上。
平时互听课,同级相同学科教师应参加,其他教师没课的也可参加。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业务学习记录本和听评课记录表。
7、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督导工作,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定期教研活动。
9、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学科竞赛活动。
10、各教研组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2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指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如下:1、教研室全体同志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教研室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
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每位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应作好备份,每月由教研室负责人存档一次。
教研室创建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创建与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打好质量立校牌,实施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工程”战略构想,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力促全校的教研活动迈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现围绕联合升本的目标,对原有的教研组制度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机构,是在系(部)和学校相关部门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进行教研教改以及科学研究的最基层单位。
第二条教研室建设对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计划地组织教学、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研究和改革、促进学科与专业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教研室建设,为教研室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教研室的设置与组建第三条教研室设置时,应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按“学科、专业或课程相近”、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系部对教研室的设置和组建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结合各专业教师人数和结构的分布情况,提出教研室设置的初步意见,并向教研处提交教研室设置书面审批表,经教研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教研室的调整、撤销、名称变更等,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五条教研室设主任1名,由所在系部主任、副主任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教研处审核,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并同意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任命。
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为5年,因工作需要可连任或提前解聘,连任和解聘均需向教研处备案。
第六条教研室原则上由10名以上同一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的教师组成,全校所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应编入相应的教研室。
XX职业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XX职业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以教学为中心,推进五纵五横专业群及专业建设体系,发挥教研室主体责任,潜心研究专业建设和三教改革,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申请国家、省高水平专业群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研室是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制度建设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教研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教研工作中的基础核心地位的作用。
1.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室应建立教研活动学期计划,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丰富教研活动内容,实现教研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
通过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集体讨论解决教研室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原则上周三下午为全校教研活动时间,每学期开展不少于8次教研活动,如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研讨、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新方法、课程评价改革等。
2.听课制度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集中组织教学观摩以及教学经验交流,互相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进建议,共同促进授课水平提高。
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8课时,教研室主任15课时。
每学期集中听课至少开展3次,研讨听课心得。
3.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材料、学生作业本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4.建立“传、帮、带”制度教研室应根据教师的教学年限、教学和教研水平,以“一带一”的形式,建立“优秀”带“一般”的教学传、帮、带制度,制作教研室“传、帮、带”工作手册。
第四条教研室教学工作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中心工作。
教研室应该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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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职业技术学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直接肩负着组织教学、青年教师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管理及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等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职能作用,使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教研室设置
教研室按学科性质相近和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
教研室由6名教师组成,设主任1人,教研组长5人。
教研室工作任务
(一)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参加学校、学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建设,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按照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本教研室承担的课程及其它各项教学任务。
负责对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考查、实验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四)组织教师制订课程教学、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大纲或规范;组织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填写教学进度表。
(五)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在紧密结合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实际的基础上,开展教材分析、专题讨论、观摩教学、教学质量检查分析、教学方法讨论、教学经验交流、教书育人心得探讨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组织教师抓好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严格按教学要求,对任课教师备课、授课和作业的布置、批改提出明确的要求;组织听课评教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提前安排落实新开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组织教师做好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进行课程教学总结,提出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
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室活动,主要进行教学业务活动,专题研究教学问题。
教研室活动应做好记录。
(二)听课制度。
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按照学校听课制度的要求,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同时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开展观摩教学,提出改革意见。
(三)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认真做好开学初、期中和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同时应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五)计划与总结制度。
每学期初应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学期末进行检查、总结。
(六)组织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考试命题工作,对命题负责审核。
审批课程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负责审核课程教学总结和考试分
析。
(七)接受并做好其它相关教学工作任务。
新荣区职业技术学校教研室
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