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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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要点介绍
适用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管理模式:各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意外伤
害的审批管理。 实行多级审批制度 分意外伤害联网与非联网审批两种形式。
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要点介绍
意外伤害支付范围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 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 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 的意外伤害;
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管理简介
商业保险:意外伤害定义
意外伤害是指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事故,导致了身体伤害。 主要指急性外伤:例如骨折、脑外伤等。
社会医疗保险:
广,不限于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 病种管理:常见的有骨折、脑外伤、各类跌 打损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烧伤烫伤、酸、 碱、煤气等化学物质致伤等。
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要点介绍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 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无 赔偿或有部分赔偿能力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 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无 赔偿或有部分赔偿能力的。
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要点介绍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非联网流程
非联网申报流程
一、申报情形: 1、少年儿童、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在异地发生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责任人按有
关法律法规先行赔偿后,由参保人承担责任部分的; 4、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 5、欠费补报的。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
五、复审携带材料 参保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收到复审要求3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 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意外伤害复审手续:
(1)《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 (2)门(急)诊病历; (3)参保人所在工作单位、学校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意外
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情况的相关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三、复审 (1)参保人按照要求上报材料 (2)经办机构核查、审批
(3)时限: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
四、复审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进行复审: (1)多部位复合伤; (2)重度颅脑损伤; (3)描述不清,需进一步核实的; (4)可能涉及因公受伤、工伤、校方责任或第三人责任的。
意外伤害不支付的情形: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第四条规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纳入社会医疗 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 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 等隐瞒、欺诈行为; (二)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 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 (三)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外, 应当由责任人负担的; (四)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五)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六)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七)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机构的相关调查工作。
外调每次不少于2人,应及时完成调查笔录,按规定存档
监督管理和有关管理要求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
(一)建立联系人制度。设置1-2名管理专员,负责政策咨询, 指导填写申请材料,日常巡查,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意外伤害管理情况;
(二)医保服务医师应在门(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载明造 成外伤的时间、地点、原因与救治经过;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
申报时效:
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待遇 支付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因案件诉讼或侦破
等,能提供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
初审
审批不通过
复审
审批不通过
报销
自费
监督管理和有关管理要求
一、经办机构调查权限
有权查阅和复印病历、急救记录、报警信息、120信息等。 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个人应积极协助与配合社会保险经办
(三)定点医疗机构意外伤害网络上传信息应真实、准确、完 整;
(四)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意意外伤害害档案管理,按月装订, 存档备查。
监督管理和有关管理要求
三、追偿机制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责任人无赔偿能力或具有部 分赔偿能力的情形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相 关医疗费用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责任人 追偿,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门办理申报手续: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费用结算
(一百度文库联网申报的 实行联网结算。
(二)非联网申报的 个人先行垫付。 治疗结束后,携带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汇 总明细和有效票据等到经办机构办理。
(三)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由责任 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优先给予赔偿,赔偿额未达到社会医疗保 险基金支付额度的给予补足差额。
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
两种申报程序: 一、意外伤害联网申报流程
二、意外伤害非联网申报流程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联网流程
联网申报流程(本市住院联网的)
一、网上申报 入院48小时内;书面申报--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
二、初审 3个工作日,通过/未通过/上报材料
意外伤害管理经办流程—非联网流程
二、特殊材料 1、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校
方责任保险理赔单原件; 2、责任人无赔偿或具有部分赔偿能力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
赔偿能力的相关材料; 3、刑事或治安案件未破获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确定责
任人的相关材料 三、经办机构:到参人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指定部
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要点介绍
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的待遇标准:
(一)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社 会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支付。
(二)少年儿童、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 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 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 最高支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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