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
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
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
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的实施方案可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研究与监测:建立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监测体系,通过定期的野外调查和数据收集,了解候鸟的分布范围、数量和迁徙路线等重要信息。
与此同时,进行生境评估和状况监测,掌握候鸟及其栖息地的健康状况。
2. 保护生境: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设立特别保护区和重要鸟类栖息地,维护和修复湿地、森林和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
通过整治、减少开发和污染等活动,减少或避免栖息地受到人类活动的破坏。
3. 控制非法捕猎和盗猎行为:加强对非法捕猎和盗猎的打击力度,加强巡逻、执法和检查,建立举报机制,并对违法行为实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加强对非法采集、贸易和运输等活动的监控和打击。
4. 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众和社区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对保护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公众参与的活动,如举办野生动物保护讲座、组织观鸟活动等,提高社会对保护工作的支持。
5. 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共同保护候鸟及其他跨境迁徙的野生动物。
加强信息交流、技术合作和资源共享,共同制定保护政策和行动计划,开展联合监测和研究等合作项目。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全面提升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保护水平,保护和恢复它们的栖息地,增加它们的繁殖成功率和生存率,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今年的会议
今年的会议2022年全市林业系统第四季度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收心聚神、增压鼓劲,对照任务目标,分析查找差距,研究第四季度推进措施,对照形势要求,及早动员部署,精心思考谋划明年乃至十三五的思路重点,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确保为明年实现良好开局赢得主动。
刚才,各科室站所局分析了存在差距问题,汇报了第四季度工作打算和明年思路重点,对于当前存在的差距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和时间节点,对于明年的思路重点要进一步静心思考力求突破,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请各位分管局长牵头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推动。
下面,结合当前和明年全市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我讲几点意见:一、紧盯年度目标,提速加压推进,全面实现年度各项任务目标7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会上我就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政治任务、构建林业生态安全屏障等几项工作必须全年贯穿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2个月过去了,这些工作完成的怎么样,大家要有个清醒的认识,这些工作完成与否,直接影响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
第四季度是全年冲刺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对照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进一步快速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力争在全省考核和全市考核中继续保持先进和好的位次。
一要全力以赴确保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圆满成功。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是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林业系统对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不择不扣的完成。
市委、市政府对创模工作非常重视,上个月田市长带领我们上国家局就创模工作进行了汇报,国家绿委拟于本月下旬进行实地核验,并就验收提出明确要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验收在完成规定指标的基础上,要突出示范性、模范性、特色性、经验性;创模验收将全市域开展,验收组要实行随机抽县;创模宣传氛围要浓厚,等等。
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政府确定近日召开创模迎验动员会,会上要通报创模进展情况、下发责任分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3.08•【文号】林护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最近,陕西侦破秦岭地区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秦岭地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严防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恶劣事件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切实维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建立的良好国际形象和声誉。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2.18•【文号】林护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20〕18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辽宁、黑龙江、四川、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草局北京、长春、黑龙江、成都、云南专员办:春季是我国候鸟大规模北迁和集群活动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
各地近几年普遍加大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全国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个特殊时期,各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林护发〔2020〕13号),扎实推进鸟类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鉴于当前我国候鸟春季迁徙已经开始,有迹象表明,部分省份乱捕滥猎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抬头趋势,严重威胁候鸟迁徙安全。
特别是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四川和云南等地,是我国中部、东部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节点,也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和中亚-印度候鸟迁徙路线的重要时空交汇点。
遏制住重要节点和交汇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加强全国鸟类资源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市监明电〔2020〕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20〕1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等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鸟类保护。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林策通字[1992]29号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正文:----------------------------------------------------------------------------------------------------------------------------------------------------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林策通字[199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已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十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林业部一九九二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秋冬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秋冬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行动背景与目的•行动总体规划•行动具体措施•行动保障措施•行动预期成果与影响•行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行动总结与展望01行动背景与目的生态平衡人类活动影响秋冬季候鸟保护的重要性保护秋冬季候鸟涉及多部门、多地区,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保护工作。
当前秋冬季候鸟保护的形势与挑战挑战重重形势严峻提升保护意识加强执法力度促进跨部门合作030201实施秋冬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必要性02行动总体规划行动目标与任务时间地点行动时间与地点参与人员与分工03行动具体措施总结词倡导公众参与,提升保护意识。
详细描述通过媒体、公益活动、社区宣教等方式,普及秋冬季候鸟保护知识,引导公众关爱候鸟,减少人为干扰和非法捕杀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执法总结词严格执法,打击非法行为。
详细描述联合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捕杀、贩卖候鸟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救助保护总结词详细描述04行动保障措施01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02加强部门协作03落实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项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候鸟保护工作,确保行动的顺利实施。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宣传候鸟保护的意义,吸引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扩大资金来源。
加强资金保障03开展宣传活动01制作宣传材料02加强媒体宣传加强宣传报道05行动预期成果与影响预期保护成果01020304预期社会影响0102030406行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环境污染风险部分不法分子在候鸟迁徙季节进行非法捕猎,对候鸟种群数量和生态平衡造成危害。
非法捕猎风险气候变化风险风险识别与评估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提高公众保护意识风险应对措施07行动总结与展望行动总结行动目标01行动内容02成果展示0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执法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国际合作未来工作展望THANK YOU。
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总结
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总结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和分布受到了严重影响,其生存环境越来越受到威胁。
秋冬季是候鸟迁徙的重要时期,也是野生动植物生存面临的挑战较大的时候。
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针对这一主题进行总结,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
一、加强监测和科学研究有效的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充分了解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分布和迁徙规律的基础上。
加强监测和科学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生态需求和生存状况,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应进一步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植物迁徙路线、越冬地点的调查与研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更好地制定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
二、建立保护区和生态走廊针对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迁徙和越冬需求,我们应当建立一系列保护区和生态走廊,确保它们能够安全地完成迁徙过程并获得足够的栖息地和食物资源。
保护区不仅可以提供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还可以为野生动植物提供繁殖地和孵化地,生态走廊则可以连接不同的保护区,形成相对完整的生态系统,减少栖息地丧失和断片化的影响。
三、加强执法和监督管理要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执法和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盗猎、非法捕捞和非法交易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合作,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栖息地的巡查和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件。
四、开展社会宣传和教育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和专业机构的支持,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和认可。
应当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唤起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五、加强国际合作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迁徙往往跨国界进行,加强国际合作对于保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1.10.15
•【字号】黑林草办发〔2021〕71号
•【施行日期】2021.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黑林草办发〔2021〕71号各市(地)、县(市、区、管委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直属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林草局对本局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
附件:1.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11]18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1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促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健康发展,2010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以下简称《通知》),成为指导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
林业系统建设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
为切实加强森林、湿地、荒漠、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林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一)用《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支持,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取得很大成效。
到2010年,全国林业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达2035处,总面积12370.92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88%,占全国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数量的80.09%、面积的83.7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7个,面积7597.42万公顷。
浙江林业大事记(2017年11月)
浙江林业大事记(2017年11月)作者:暂无来源:《浙江林业》 2017年第12期11月1日,第十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开幕。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景淼在开幕式上致辞,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刘拓,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金华市委副书记、金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尹学群,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盛秋平以及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等出席开幕式。
11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孙景淼就秋冬季森林消防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做部署。
11月4日,以“绿色富民、生态兴业”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圆满落幕。
本届森博会共吸引了32个国家和地区的1639家企业参展,共设国际标准展位3723个,展览面积达8.5万平方米,累计到会参观者、采购商31.85万人次,专业采购团队33个。
现场交易洽谈活跃,实现成交额48.66亿元,内外贸均实现不同幅度的增长。
11月7-8日,省林业厅在庆元举办全省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培训班,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和造林处(科)长、森林抚育经营方面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共计240多人参加培训。
11月8日,由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国家林业局香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办,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诸暨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中国(诸暨)香榧节”在诸暨开幕。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周国富,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封加平,中国绿化基金会主席、国家林业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述贤,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及绍兴市、诸暨市等领导参加开幕式。
11月9-10日,第十二届中国(东阳)木雕竹编工艺美术博览会在东阳举行,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国家林业局原局长、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会长贾治邦,省政协常委、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楼国华,金华市副市长、东阳市委书记黄敏等参加开幕式。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29•【文号】办护字〔2017〕172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护字〔2017〕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近几年来,在秋冬季候鸟集群迁徙期间,局部地区网捕、毒杀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以及滥食及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并成为疫源疫病防控领域的一大隐患。
随着2017年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的来临,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现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17年秋冬季进一步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巡护本通知下发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并依法加强对各类观鸟活动的规范管理,防止对鸟类集群活动造成干扰。
在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巡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改进巡护技术,探索应用无人机、视频监控、遥感探测等先进手段,提高监测巡护效率,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
尤其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20•【文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综合试点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0日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
同时,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凸显,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人员伤亡等。
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机制,科学防控,合理补偿,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
青海省林草局:多举措保障秋冬季候鸟迁徙安全
青海省林草局:多举措保障秋冬季候鸟迁徙安全作者:来源:《管理学家》2022年第21期来源:《青海日报》为保障秋冬季候鸟迁徙安全,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9月2日召开的“2022年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多举措保障秋冬季候鸟迁徙安全。
青海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被世界自然基金会列为全球25个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地区。
近年来,随着青海湿地、林地的增多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以及群众爱鸟、护鸟意识的提高,青海省鸟类生存环境得到改善,鳥类种群数量不断增加。
来源:人民网疫情再袭石家庄。
连日来,共产党员作先锋、作表率,无数志愿者奋战在一线,从核酸采集到秩序维护,从执勤守护到物资保障,每一处都闪现着志愿者的身影,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汇聚强大的“正能量”。
疫情就是命令,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发出号召,全市居家办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就地转为志愿者、网格员、宣传员,全力配合社区做好各项工作。
几天来,河北雪中炭公益团队发起人刘文江和团队的志愿者忙得不可开交:上午给医护人员和居民送生活必需品,下午到多个小区开展消杀工作。
“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去哪儿。
”虽然已经疲惫不堪,但刘文江和队员们依然在奋战。
992大家帮志愿服务队、冀徽志愿服务总队、助困助学志愿服务队、尊唯彩悦公益善行使者团、爱心相助公益联盟等志愿服务组织迅速行动起来,为全市增添了醒目的“志愿红”。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臧建平说,截至目前,市区有2488个志愿服务组织,128558名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了秩序维护、分送物资、信息录入、巡逻值守等志愿服务活动。
他们主动参与、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着力量。
“上下同欲者胜!唯有团结一致,方能共克时艰。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中提出:“艰难时刻、紧要关头,每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每一个坚守岗位的人,每一个守望相助的人,都是最可亲可爱的人,都是我们这座城市的文明之光。
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一、工作总结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和京市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坚决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攻坚战。
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工作总结如下:1.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通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了非法猎捕和非法采伐行为,提高了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强化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竞赛、编写宣传材料等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效保护。
3. 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制定了一系列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
同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贸易的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4. 加强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学术研讨等活动,推动了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为保护全球野生动植物资源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计划____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将继续深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依法管理”的原则,努力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1. 提升保护能力,加强监测和调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和调查,完善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资源美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对濒危物种和珍稀物种的保护力度,提高野生动植物的存活率和繁衍能力。
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总结
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总结引言候鸟是指在季节年度变化中进行周期性迁徙的鸟类,它们拥有丰富多样的颜色和形态,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城市化和人类活动的持续发展,候鸟和其他野生动植物面临着严重的生存挑战。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物种和它们的栖息地,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就如何加强该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一、建立完善的保护法律体系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具备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应涵盖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范围、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狩猎和非法捕捞的处罚等方面内容。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二、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建设建立和完善保护区网络是保护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有效手段。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投入资金,加强对现有保护区的改善和扩建,并合理划定保护区边界。
同时,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并增加保护区巡护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
三、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和恢复栖息地的破坏是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生存和繁衍的主要挑战之一。
为了保护这些物种,我们需要加强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对栖息地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了解栖息地的数量、质量和变化情况。
另一方面,要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如限制开发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保护重要湿地等。
四、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科学研究和监测科学研究和监测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研究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生态习性和迁徙路径,可以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要加强对物种数量、分布和繁殖状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公众保护意识的提高是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政府和环保组织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向公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鼓励公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3.24•【文号】林护发[2008]63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林护发[2008]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08年1月以来,我国南方一些省区遭遇了历史罕见强降雪和低温凝冻天气过程。
受灾害影响,上述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遭受极大损失。
为科学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灾后重建工作,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恢复与增长,争取自然保护区早日进入正常生产生活,经广泛深入调研,我局制定了《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受灾区域认真执行,并请其他未受灾区域预先研究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疫病等次生灾害对本区域的潜在影响,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应对措施,消除隐患。
为支持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我局联合财政部已下拨给各地林业灾后重建补助经费。
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将自然保护区灾后恢复重建也纳入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对各地在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恢复工作中,落实指导意见和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专项调研活动。
附件: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局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一、总则2008年初,我国许多区域遭受的长时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造成极大损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9.30•【文号】林护发〔2020〕90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林护发〔2020〕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
对附件类别一所列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
对附件类别二所列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
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五、主动做好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工作。
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
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局报告。
附表: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9月30日附件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类别物种名称分类管理范围一竹鼠、果子狸、豪猪、王锦蛇、草兔、东北兔、蒙古兔、豆雁、灰雁、石鸡、蓝胸鹑、山斑鸠、灰斑鸠、斑头雁、鸿雁、斑嘴鸭、赤麂、小麂、狍、苍鹭、夜鹭、赤麻鸭、翘鼻麻鸭、针尾鸭、绿翅鸭、花脸鸭、罗纹鸭、赤膀鸭、赤颈鸭、白眉鸭、赤嘴潜鸭、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除适量保留种源等特殊情形外,引导红头潜鸭、白眼潜鸭、斑背潜鸭、灰胸竹鸡、黑水鸡、白骨顶、寒露林蛙、赤链蛇、赤峰锦蛇、双斑锦蛇、金环蛇、短尾蝮、竹叶青蛇、白腹巨鼠(共45种)养殖户停止养殖。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林传[1999]5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林传[1999]51号1999年11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不断发生不法分子大肆非法猎浦、出售、收购和走私野生鸟类等事件,涉及鸟类数量之大,种类之多、极为罕见。
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南、云南、广东和广西等地,不法分子利用鸟类迁徙规律,在鸟类迁徙停歇地和栖息地肄意张网捕鸟、以枪猎鸟、投药毒鸟;在集贸市场公开买卖各种珍稀鸟类,牟取暴利;一些宾馆、饭店擅自经营珍稀野禽,招徕生意;社会上食用野生鸟类之风愈演愈烈;部分保护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执法不力,致使我国鸟类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有些种类濒于绝灭,在国内外造成极坏影响.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鸟类最多的国家之一,又处于东亚鸟类迁徙网络的中心位置,每年有许多种类的候鸟迁徙到我国境内,保护好鸟类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切实保护珍贵的鸟类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和走私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鸟类资源的管理,特紧急通知如下:一、自1999年12月1日起,禁止猎捕、出售、收购和出口野生鸟类的活动,因种源调配、养殖单位间交换和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二、要在鸟类迁徙的主要停歇地和栖息地,根据鸟类迁徙规律,增派管护人员进行季节性管护和环志工作。
三、要协调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迅速组成专门检查组,在当地开展鸟类资源保护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及走私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依法惩处,并将执法检查情况于2000年3月15日以前上报国家林业局。
对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建议和意见
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建议和意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紧张。
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其中鸟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面临着种种困境。
为了保护鸟类和其生存环境,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以期望保护和恢复鸟类多样性。
然而,当前的鸟类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资源分配不足、监测手段不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1.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鸟类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侵犯鸟类生存环境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强对鸟类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鸟类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 保护鸟类的栖息地和食物资源,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减少对鸟类生存环境的破坏。
2. 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的修复和恢复工作,通过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方式,改善鸟类生存环境。
三、加强监测和科研工作1. 建立完善的鸟类监测网络,加强对鸟类数量和分布的监测和调查,为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2. 加强对鸟类生态习性和繁殖生态的研究,深入了解鸟类的生态需求和生存状态,为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1. 鼓励公众参与鸟类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鸟类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鸟类保护的重视程度。
2.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跨境鸟类保护工作,加强对鸟类迁徙和过境地的保护。
五、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的鸟类保护执法体系,加大对侵犯鸟类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 加强对鸟类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鸟类保护的责任。
鸟类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鸟类保护工作,积极采纳和落实以上建议和意见,从而共同推动鸟类保护事业的发展,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48号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
正文:
----------------------------------------------------------------------------------------------------------------------------------------------------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
(林护通字[1993]48号1993年4月14日)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员国。
为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进出口管理,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使国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与世界濒危物种保护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将《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我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斑马等),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对这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任何可辨认部分或其衍生物)的管理,同原产我国的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样,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同样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办护字[2017]172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7.09.29
【实施日期】201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办护字〔2017〕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近几年来,在秋冬季候鸟集群迁徙期间,局部地区网捕、毒杀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以及滥食及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并成为疫源疫病防控领域的一大隐患。
随着2017年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的来临,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现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17年秋冬季进一步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巡护
本通知下发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并依法加强对各类观鸟活动的规范管理,防止对鸟类集群活动造成干扰。
在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巡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改进巡护技术,探索应用无人机、视频监控、遥感探测等先进手段,提高监测巡护效率,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
尤其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二、严厉打击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