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备案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备案指南
自年月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注意:
.登记申请表格可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原市工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领取。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型纸。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设定依据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后有
关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一)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批机关批准;
【】投资者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投资者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投资者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
构;
【】有公司住所。
(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批机关批准;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人以上以下为发起人,其中
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
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
构;
【】有公司住所。
(三)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经审批机关批准(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提供);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
登记事项
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投资者的姓名或者
名称,以及认缴的出资额。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
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期限、
分支机构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流程
(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
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
取营业执照(通知书)
(二)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登陆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填写有关登记申
请资料→登记机关进行预审→申请人凭预审通知书,带齐申
请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到登记注册大厅办理登记事项→登记
机关审查、核准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到
登记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通知书)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
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
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
场决定的,设立登记,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
的决定;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
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应当在个工
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
1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