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务、成本、基础知识大全(汇编N多材料所得,几十个工作表)
房地产行业基础知识资料全套汇编(资料整理政策学习知识资料)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3、房地产的特征: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包括:a、土地开发;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e、房地产抵押贷款;f、房地产市场;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
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c、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PS:使用用途需转换的要补年限地价的差价,国家指定的则遵照执行;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理:a、建筑主体经质控部门检验后不属危房,项目的存在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市容,只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
房地产行业基础知识大全(最新政策知识)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3、房地产的特征: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包括:a、土地开发;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e、房地产抵押贷款;f、房地产市场;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
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c、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PS:使用用途需转换的要补年限地价的差价,国家指定的则遵照执行;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理:a、建筑主体经质控部门检验后不属危房,项目的存在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市容,只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
做房地产会计账务的一些基础知识
做房地产会计账务的一些基础知识1、经营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发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办公费、低值易耗品、降温取暖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周转房摊销等。
2、管理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营运生产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减盘盈)、毁损与报废、独生子女费、降温取暖费、水电费、出国人员经费、警卫消防费、外籍人员费用、仓库经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宣传经费、微机联网费、运输费、财产保险费、上交管理费(净)、住房基金、制服费、租赁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广告费、展览费、会议费、投标招标费、考察联络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清洁卫生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1)公司经费: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公司管理人员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公司经费等。
房地产行业必知的300条基础知识共37页word资料
房地产行业必知的300条基础知识做为房地产会计,一些土地类、规划与设计类、开发与建设类、销售与转让类、测绘类、产权登记类、房屋租赁类的基础知识和流程还是应该了解并且掌握。
以下为大家整理和收集了近300条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一、土地及综合类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3、什么是集体土地?4、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7、什么是合作建房?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就可以处分该宗土地?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1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15、什么是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16、什么是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17、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需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18、什么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19、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协议方式?20、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21、对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如何进入市场?22、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23、有哪些土地交易应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24、在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25、在哪些情形下的土地交易不予办理产权手续?26、有哪些土地批文或权属证明无效?27、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28、未交清地价的房地产是如何处理的?29、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0、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31、什么是违法建筑?32、哪些属于违法建筑?33、什么是历史遗留违法私房?34、哪些违法私房不予确认产权?35、什么是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36、哪些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不予确认产权?37、什么情况下,需缴纳土地使用费?38、土地使用费缴纳人是如何确定的?39、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如何?40、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41、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42、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费缴纳手续?二、规划与设计类43、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4、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是否可以变更地块规划内容?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哪些内容?46、什么情况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7、在哪些情况下,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8、对已建成的建筑需改变使用性质时,是否需要申请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49、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什么处罚措施?50、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发展商是否可以变更项目设计?51、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必须取得《规划验收许可证》?52、什么情况下不予核发《规划验收许可证》?53、对成片开发、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是如何进行规划验收的?54、对住宅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地)的使用有哪些规定?55、某物业加建两层,发展商说“一边报建,一边加建”,这样做可以吗?产权有保证吗?56、什么是套内使用面积系数?57、什么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58、什么是建筑容积率?59、什么是绿地率?60、什么是绿化覆盖率?三、开发与建设类61、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62、如何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63、什么是商品房预售?64、《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含哪些内容?65、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66、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67、是否可以认购内部认购时期的房地产?68、什么是房地产现售?69、房地产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70、什么情况下,开发商不得刊登房地产广告?71、房地产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哪些材料?72、房地产预售广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73、在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74、对售楼广告及资料内容有哪些具体规定?75、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刊登房地产广告的,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76、在刊登房地产广告时,对广告所表示的价格有什么规定?77、发展商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时,应承担什么责任?78、对房地产广告中所承诺的内容,购房人是否有权要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79、对房地产广告中的各种排名、奖励等内容,有哪些规定?80、发展商销售商品房有哪些方式?81、发展商不得采取哪些方式销售商品房?82、销售代理委托书包含哪些内容?83、在发展商处购房时,发展商应当明示那些事项?84、发展商应当提供哪些文件以供买方查阅、复印或摘抄?85、对已预售的商品房,发展商是否可以设定他项权?86、对已预售的房地产,发展商是否可以抵押该房地产?87、购房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可以退还吗?88、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交付使用?89、在交付时,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90、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开发商该承担什么责任?91、在房屋交付时,发展商应提交哪些事项?92、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在质量保修方面有哪些规定?93、商品房延期交付的,转让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94、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发展商是否可以将开发项目转让?95、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96、转让预售房地产项目的,受让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97、转让预售房地产项目的,受让方享有什么权利和应承担什么义务?98、在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有哪些规定?99、发展商能否为买方改名?100、公共开放空间可以出售或转让吗?四、销售与转让类101、小业主如何查询所购买的物业是否在销售许可范围内?102、如何看待房地产广告中的“使用率”、“实用率”、“实用面积”等广告语?103、小业主该如何辨别发展商是否一房多卖?104、房地产中介发布预售房地产广告应当出具什么材料?105、在中介购房时,中介机构应当明示哪些内容?106、在中介购房,如对购房价格有疑问时,如何处理?107、由经纪人代理的房地产,当不能登记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准登记时,该如何处理?108、在中介机构购买的房地产,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还应当包括哪些内容?109、在中介机构购买房地产时,需向代理机构交纳那些费用?标准如何?110、购房时,什么时候签订预售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现售合同?111、房地产预售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12、商品房预售合同还应当附有哪些内容?113、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所列示的内容是否应当在合同中约定?114、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如何处理?115、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116、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117、受让人不能按时付款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118、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退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119、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发展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将房地产售予购房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120、购买房地产时,如果购买了屋顶花园,为何在办理《房地产证》时却没有反映出来?121、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是否就算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终止?122、现售商品房该签订哪类合同?123、交付使用后,如对房屋质量存有疑问时,该如何处理?124、办理房地产按揭需缴纳哪些费用?125、二级市场转让包括哪些税费内容?126、有哪些房地产,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127、有哪些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128、有哪些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129、有哪些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130、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时,同等条件下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131、已办理按揭的楼花能否转让?132、楼花是否可以转让?133、二手楼买卖需要缴纳哪些费用?134、业主委托他人进行房地产买卖是否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书?135、二手楼买卖签订哪类合同?136、填写二手楼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37、购买二手楼可以办理按揭吗?138、按揭购买二手楼,如何办理抵押登记?139、申请二手楼按揭需要什么费用?办理手续需要多长时间?五、测绘类140、商品房销售时,以什么计量单位作为计价方式?141、商品房的计价方式是否可以自由选择?142、商品房建筑面积如何计算?143、何谓“预售面积”和“竣工面积”?它们有何区别?144、有些房地产的竣工面积与预售面积不一致,其原因主要有哪些?145、业主如对已购房地产的面积有疑问时,该如何处理?146、业主在复查自己一套房的竣工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时,应注意些什么?147、业主如何知道已取得的建筑面积是属于预售面积还是竣工面积?148、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何处理?149、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哪些部分组成?150、什么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151、什么是套内墙体面积?152、什么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153、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154、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哪些内容?155、按套内建筑面积售房,房价是如何计算的?156、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其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如何计算?157、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其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权属属于谁?158、套内建筑面积售房与建筑面积售房有何异同?159、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发生面积差异时,如何处理?160、实行套内建筑面积售房,对分摊公共面积(如门厅、楼梯、过道等)部分,政府主管部门将如何把关?161、实行套内建筑面积售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否会改变?162、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商品房,如何计价?163、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如何计价?164、什么是房屋的基底面积?165、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166、什么是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167、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是如何分摊的?168、购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169、什么叫宗地?宗地号代表什么意思?170、什么叫宗地图?什么叫证书附图?171、从事房产测绘的机构有哪些?六、产权登记类172、什么叫房地产登记?173、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174、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175、有哪些情况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176、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177、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178、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179、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180、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办理?181、哪些房地产登记需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182、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183、法律规定共同申请,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另一当事人该怎么办?184、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承担什么责任?185、什么情况下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核准登记事项?186、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期是怎样确定的?187、什么叫“确权”?188、《房地产证》主要记载哪些内容?189、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190、什么叫房地产初始登记?191、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192、如何查证《房地产证》的真实性?193、查阅产权档案有什么规定?194、什么情形属于房地产变更登记?195、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纳什么费用?196、哪些情况下需办理二级市场房地产转移登记?197、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后,何时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证》?198、如何办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手续?199、拆迁赔偿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能否转让?200、集资房、合作建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201、什么情况属于三级市场转移登记?202、三级市场转移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203、拍卖的房地产过户需提交哪些资料?204、如何办理房地产交换?需缴纳哪些费用?205、什么叫房地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206、如何办理继承的房地产登记?需缴纳哪些费用?207、什么叫房地产抵押?20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209、申请楼花按揭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210、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缴纳哪些费用?211、为什么抵押登记要先缴纳土地使用费?212、三级市场的房地产转让按揭,应如何办理抵押登记?213、已办理镂花按揭登记的房地产能不能办理《房地产证》?214、哪些房地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215、第三者担保的抵押登记应如何办理?216、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能否办理抵押登记?217、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218、双方共同购买已办理按揭登记的房地产,一方因故退出或转让,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219、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抵押?220、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原合同内容变更的,如何办理登记?221、什么叫分割房地产?222、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房地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223、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该如何办理手续?224、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房地产能否转让?查封期满六个月是否自动解封?225、安居房分为哪几种?226、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安居房的全部产权?227、未满足以上条件的,如何申请?228、公房上市需要哪些手续?229、办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230、办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需要缴纳哪些费用?231、安居房上市需不需要补差价?232、安居房可否办理抵押贷款?233、安居房可否赠与?如何办理?七、房屋租赁类234、房屋租赁关系是否需要登记?不进行合同登记,应承担什么责任?235、房屋租赁登记需提交哪些资料?236、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租赁登记?237、承包、合作、联营是否属租赁行为?238、对经批准后的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有什么规定?239、房屋出租税费和租赁管理费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240、房屋出租需缴纳哪些税费?241、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242、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243、对房屋的租赁年期有什么规定?24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245、在房屋出租期内,出租人死亡或终止或产权转让变更时,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246、出租人是否可以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247、出租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承担什么责任?248、对共有房屋的出租,有什么规定?249、除租金外,出租人是否可以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250、对承租人的哪些行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51、在出租期间,房屋的维修由谁负责?252、房屋出租是否会影响房地产权的转移?253、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时,出租人该如何处理?254、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应承担什么责任?255、对出租人的哪些行为,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56、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否可以不交付租金?257、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住房屋改变用途或进行装修?258、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时,承租人该如何处理?259、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260、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被第三人占用致使房屋损坏时,承租人该承担什么责任?261、承租人是否可以转租房屋?擅自转租房屋,承担什么责任?262、受转租人是否可对转租房屋再行转租?263、租赁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该如何处理?土地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如:会计分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要缴纳哪些税,怎样少纳税。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
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6、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全面)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1.房地产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房产总是和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房产: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括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和土地的根本区别在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2.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 地产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熟地”)。
5.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 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年;——综合或其它用地 50 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20 年;7.三通一平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8.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电通、路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9.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行政划拨使用权有权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用手续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
有偿出让的地块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熟地,还可以是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出让的土地。
·生地:待开发的土地·熟地:完成市政设施的土地10.房地产市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一、房地产税基础知识1.1 房地产税的定义房地产税是指针对房地产活动征收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1.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1.3 房产税的税率及计算方法房产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房产类型而定,计算方法一般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基础。
1.4 土地增值税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价值增长所得征收的税费,计算方法包括按比例计征和差额计征等。
二、房地产税法律法规2.1 房地产税法房地产税法是指对房地产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2.2 房地产税法的主要内容房地产税法包括房地产税的征收、计算方法、税款支付、税收违法行为及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2.3 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是指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2.4 土地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土地增值税法包括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计算方法、纳税义务、税款减免等方面的规定。
三、房地产税收政策3.1 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是指针对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减免或优惠政策,如首套房免征房产税等。
3.2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政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税率、税基的确定和计算方法等。
四、房地产税务申报与纳税4.1 房地产税务申报程序房地产税务申报程序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税款等步骤。
4.2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与方式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包括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等,纳税方式包括一次性纳税和分期纳税等。
五、房地产税务稽查与处罚5.1 房地产税务稽查机构和种类房地产税务稽查机构包括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等,种类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等。
5.2 房地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房地产税务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附件:1. 《房地产税法》全文附件2. 《土地增值税法》全文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房产税:指针对房产进行征收的税收。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点总结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点总结一、个税从房产租赁所得计算的个税为全年租金收入减去扣除标准后的差额,按照适用比例计算纳税额。
具体个税计算公式如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租金收入-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分为7个等级,税率从3%到45%不等。
二、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于位于城市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大部分是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税收金额。
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处置时,按照所得额计算的税,具体计算方式为: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收入-土地成本-土地增值税免征额×土地增值税率土地增值税率一般为20%。
四、契税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等行为中,根据契约所确定的价格计算的一种税收,契税率一般为1%。
五、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经济活动、行为或者文书文件所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交易中,印花税主要是对合同、过户等文件进行征收。
六、物业税物业税是指对于住宅、商用等房产单位所征收的税收,税率根据房产类型、所在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七、房地产税收优惠1. 首套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对出售住房所得的利润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 房产税收优惠对于部分地区或者特定类型的房产,政府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半征收房产税等。
以上是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的一些总结,希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成本知识点总结图
房产成本知识点总结图在购买房产或者投资房地产方面,了解房产成本是非常重要的。
房产成本不仅涉及房子的购买价格,还有很多其他费用和成本需要考虑。
本文将针对房产成本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房产投资的成本。
一、购房成本1. 售价房屋的售价是购买房产的最重要成本之一。
售价受到地段、房屋类型、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和财务状况做出合理选择。
2. 首付购买房产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是另一个重要的成本。
首付一般为房价的30%左右,根据不同的贷款政策和个人资金状况而定。
3. 贷款利息如果选择贷款购房,需要考虑贷款利息成本。
贷款利息是按照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计算得出,需要在还款期间支付。
4. 贷款手续费办理房屋贷款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也是购房成本的一部分。
贷款手续费一般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5. 税费购房需要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这些税费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而定,需要进行适当的考虑和准备。
6. 中介费购房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中介费,一般为房价的一定比例。
中介费用根据不同的中介公司和服务标准而有所不同。
7. 装修费购房后可能需要进行装修,装修费用也是购房成本的一部分。
装修费用根据个人需求和装修标准而有所不同。
二、持有成本1. 房产税持有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通常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和当地税率计算得出。
2. 物业管理费如果购买的是公寓、别墅等房产,可能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用根据物业面积、服务标准等因素而定。
3. 维修费持有房产需要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维修费也是持有成本的一部分。
4. 保险费房产保险费用也是持有成本的一部分,房产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房产风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购买适合的保险产品。
5. 月供如果选择贷款购房,每个月需要支付贷款月供,月供是持有房产的重要成本之一。
6. 其他费用持有房产还可能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如固定资产税、公共维护费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估算和预算。
三、出售成本1. 交易税费出售房产需要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而定。
房地产建筑成本知识集(含常用成本数据).docx
房地产建筑成本知识集(含常用成本数据)什么是房地产成本房地产成本是指以房地产开发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根据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实际消耗量和实际价格计算的实际应用成本。
房地产成本按照资金进入企业的形态分类,可以分为采购成本、开发成本和经营成本。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其中: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自营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等4.基础设施费,开发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费用。
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包括,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消等。
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1、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2、钢筋:40~75KG/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3、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4、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5、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6、外墙工程(包括保温):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能高达300~1000元/平方米;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区档次,多层略低一些);8、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0.25~0.5平方米(与设计及是否高档很大关系,高档的比例较大),造价90~300元/平方米,一般为90~150元/平方米,如采用高档铝合金门窗,则可能达到300元/平方米;10、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30~150元/平方米(与小区档次高低关系很大,档次越高,造价越高);11、地下室(如有):增加造价40~10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12、电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与电梯的档次、电梯设置的多少及楼层的多少有很大关系,一般工程约为100元/平方米;13、人工费:130~200元/平方米;14、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约为70~100元/平方米;15、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70~150元/平方米;16、塔吊、人货电梯、升降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等(约为总造价的5~8%:约60~90元/平方米;17、临时设施(生活区、办公区、仓库、道路、现场其它临时设施(水、电、排污、形象、生产厂棚与其它生产用房):30~50元/平方米;18、检测、试验、手续、交通、交际等费用:10~30元/平方米;19、承包商管理费、资料、劳保、利润等各种费用(约为10%):以上各项之和*10%=90~180元/平方米;20、上交国家各种税费(总造价3.3~3.5%):33~70元/平方米,高档的可能高达100元/平方米。
房地产财税基础知识
房地产财税基础知识嘿,朋友!说起房地产财税,这可真是个有点复杂但又超级重要的事儿。
你想啊,买房子对咱们大多数人来说,那可是一生中的大事。
这可不单单是找个能遮风挡雨的地儿,背后的财税知识那也是门道多多。
先来说说买房的时候要交的税。
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得结账一样,买房也得“交钱过关”。
这其中的契税,就好比是给房子办个“进门证”。
房子面积大小不同,契税的比例也不一样。
要是你买的房子面积大,那契税交的可能就多些,这就好像你买个大西瓜得比小西瓜多掏点钱一样,是不是很好理解?还有印花税,这就像给房子盖了个小小的“认证章”,虽然钱不多,但也少不了它。
再讲讲卖房的时候。
这就好比你把自己心爱的宝贝转让给别人,也得算算清楚。
增值税,这就像是房子在市场上“溜达”一圈产生的“路费”。
如果你的房子持有时间短,这“路费”可就高些;要是时间长,那“路费”可能就少点或者干脆没有。
个人所得税呢,就好像是从卖房的收益里拿出一部分“回馈社会”。
如果这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房,而且持有时间又够长,说不定还能享受点优惠政策,这是不是很贴心?还有啊,要是你买的是二手房,那可得多留个心眼。
原房主之前交过的一些费用,说不定你能接着用,这能帮你省不少钱呢!比如说维修基金,如果原房主已经交过了,你就不用再重复交,这就像接力赛中的接力棒,传到你这儿继续发挥作用。
说到房地产公司,他们的财税那更是一本厚厚的“大账”。
从拿地开发,到卖房收钱,每一步都得算得清清楚楚。
土地增值税,这可是个大头,就像给土地这块“大蛋糕”切分利益。
房地产财税知识啊,就像是一座宝藏,挖得越深,收获越多。
咱们了解得越清楚,在房产交易中就能越得心应手,不会被各种费用搞得晕头转向。
所以啊,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多学点房地产财税知识,那绝对是不吃亏的!这能让咱们在房产的海洋里稳稳地航行,不被风浪打翻。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简述房地产企业税收知识
二、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纳税环节
土地取得
开发建设和预售
竣工销售
房地产使用
契税
土地使所得税
所得税
所得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土增税
印花税
土增税
三、契 税
▪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 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前,通 过各种方式直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然发生权属转移,成为契税 的纳税义务人。
五、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第二条规定,在城 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 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房地产企业占用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 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 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 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房地产要缴纳印花税的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屋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 印花税。 2、采购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万分之三税率贴花。 3、设计合同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 4、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税率贴花;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按收取的费用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 6、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 费收入金额的千分之一税率贴花。
房地产税收大全
房地产税收大全1房地产开创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之拿地时期 (2)(一)契税 (2)(二)耕地占用税 (6)(三)印花税 (7)(四)城镇地盘税 (8)2地产开创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之预售时期 (12)(一)营业税 (12)(二)地盘增值税 (14)(三)企业所得税 (16)(四)印花税 (20)(五)城镇地盘应用税 (21)(六)房产税 (21)3房地产设计、施工时期税收政策详解 (21)(一)印花税 (22)(二)代扣代缴涉税事项 (22)一、营业税 (22)二、企业所得税 (24)(三)甲供材料的营业税事项 (24)(一)供给建筑业劳务的同时发卖自产货色的行动 (25)(二)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5)(五)城镇地盘应用税 (32)(六)房产税 (32)4房地产开创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四——落成发卖时期 (34)一、企业所得税 (34)二、地盘增值税 (38)三、城镇地盘应用税 (45)四、印花税 (46)五、房产税 (46)房地产开创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之拿地时期从事房地产开创的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处所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盘增值税、都市爱护扶植税、地盘应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小我所得税、教诲费附加等处所税收(费)。
同时房地产开创存在地盘取得、前期筹划、施工、发卖、落成等环节,各个环节的税收问题存在不合的侧重点,笔者以房地产开的各环节为线索,详解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以供纳税人参考。
一、拿地时期房地产开创企业在项目开创前,经由过程各类门路获得国有地盘应用权,涉及到的处所税种重要有: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地盘应用税。
(一)契税1、直截了当取得国有地盘应用权成为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地盘、房屋权属,遭受单位和小我。
即境内地盘应用权、房屋所有权产生转移时,遭受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度机关、军事单位、社会集团、其他组织和个别经营者以及其他小我为契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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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P249) 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
扣除。(P249) 贷款逾期利息、加罚息不得扣除。
其他收入
扣 除 项
1
取得土地使用权 所支付的金额
外国货币:按照取得收入的 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 场汇率折算
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 户手续费;
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支付的土地出让 金; 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按规定补交 的土地出让金; 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 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和费用
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 额”中扣除。
拆迁补偿费是否实际发生,尤其是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拆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 签收凭证是否一一对应。1)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 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即按本 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 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 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 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2)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 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 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3)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4
与转让房地产有 关的税金
5 其他扣除项目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开发产品时缴纳的印
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花税因已纳入管理费用,因而不得在此扣除
教育费附加
。(可扣二税一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扣“两 ②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允许扣除
税一费”,非房地产开发企 (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0.5‰贴花)。
(1)企业开发项目的利息支出不能够 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扣除项目金额=的税金
=1.3×不含息建造成本+营 业税及附加
(2)企业开发项目的利息支出能够提供 金融机构证明的:
扣除项目金额=(1.25×不含息建造成本
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进行清算; (2)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 位清算; (3)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 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国税发[2009]91号: 第十七条 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 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 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
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 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 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 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于1职工福利、2奖励、3对外投资、4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5抵偿债务、6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 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 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 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6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 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1)发生的费用是否与工程结算报告(书)、工程决算报告(书)、审计报告、工程 施工合同记载的内容相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购建筑材料时,自购建材费用是否重复计算扣除项目。 (3)参照当地当期同类开发项目单位平均建安成本或当地建设部门公布的单位定额成 本,验证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是否存在异常。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 房地产开发成本。 (4)建筑安装发票是否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例,铝合金门窗)。
(1)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 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 除。 (2)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 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 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 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 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 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 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1)公共配套设施的界定是否准确,公共配套设施费是否真实发生,有无预提的公共 配套设施费情况。 (2)是否将房地产开发费用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 (3)多个(或分期)项目共同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是否按项目合理分摊。
①是否存在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的情形。 ②开发间接费用是否真实发生,有无预提开发间接费用的情况,取得的凭证是否合法有 效。
①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②超过贷 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 、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
5、公共配套设施
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 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
利息支出
房地产开发费用
3
(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
用)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 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 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1)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 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 = 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 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2)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 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实物收入
按收入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 货币收入;无形资产,专门 评估确定其价值后折算成货 币收入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1职工福利、2奖励、3对外投资、4分配 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 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 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合作建房的税收优惠 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
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六)企业兼并的税收优惠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同地同期同类
确认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资料。 项目竣工决算报表; 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 借款合同; 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 加等; 相关合作开发协议; 上缴土地转让金收据复印件;
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契税不允许作为加计20%的计税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可以的)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 额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 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积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 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业扣“三税一费”
(可扣三税一费)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 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 成本)×20%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 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 、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转让环节缴纳的税 金,不得加计扣除。
土地按土地使用 权, 其他按建筑
7. 根据清算规定调整后的扣除项目的计 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增值
额×适用税率-扣
收 除项目金额×速 入
核心是产权是否发生转移 (1)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
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
货币收入
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2)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