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生态污染索赔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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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生态污染索赔第一案

本次案件原告:天津市海洋局被告: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轮

事件回放:

2002年11月23日凌晨4时零8分,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轮与中国大连船舶“顺凯1号”在天津大沽锚地东部海域23海里处发生碰撞,“塔斯曼海”右舷第三舱破损,载有81398吨原油的“塔斯曼海”号发生原油泄漏,在海面上形成长4.6公里、宽2.6公里的原油漂流带。引发了我国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案。回顾这一案件,不能不提到两个人。一位是天津市海洋局局长张海河,另一位是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主任高振会。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正在北京出差的高振会主任得知这一消息,立即中止在京待办事宜,马上赶赴天津。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高振会出于职业的敏感,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此次事故对渤海湾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情况上。而此时,天津市海洋局局长张海河也在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按照惯例,海上船舶碰撞事故当由海事部门按常规处理。而此时,张海河和高振会关注的不仅是事故自身的处理,而是事故发生后大量泄油给渤海湾造成的污染损害,这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海洋利益。维护国家海洋利益事关重大,而首先要做的,是对其污染损害性质的认定!

海上油污损害事故多有发生。在以往的事故处理时,人们大都关注的是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此次我们应该更多关注的是渤海湾海洋生态损失,因为这是国家利益。但是,对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在我国尚无先例,也无任何经验可资借鉴。面对严峻的挑战,急需应对的难题有二:一是法律地位与法律支持;二是技术支持与取证。

经过紧张研究和分析后,张海河和高振会一致认定,对“塔斯曼海”轮泄油事故提出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由此我国海洋生态污染索赔第一案拉开了帷幕。

中国工程院院士丁德文指出,在这个案件暴露出我们国家在海洋立法和管理上存在的很多缺陷。“谁拥有海洋,谁就拥有世界”,海洋越来越成为我们直面世界的立足之地。索赔的意义不要停留在金钱上,希望能够由此醒示大家,促进我们从上到下调整心态,查漏补缺,跟上世界的步伐。并以此为契机,使之成为维护我国海洋生态权益的里程碑,为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迎来曙光。

污染损害性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章第九十条: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索赔要求。

显而易见,该法明确界定了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不同概念。同时也十分明确地突出强调了海洋生态、水产资源、保护区的破坏损失是国家损失,赔偿要求是国家要求。

生态学与环境学是两个不同的学科概念。回顾以前我国海上油污损害索赔案件便不难看出,这些案件的索赔均局限于直接环境污损的赔偿。也就是说,对于海上油污损害仅注重了环境学范畴的损害,而忽视了生态学范畴的损害;仅注重了近期环境的局部性损害,而忽视了远期的整体性生态损害;过多的注重了地区、部门、单位与个人眼前利益的损害,而忽视了对长远国家利益的损害。

在国际上,由于海上油污损害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进行赔偿早已不足为怪。赔偿往往数额巨大,远远超出一般性的直接环境污损赔偿额度。因为这种赔偿不仅是对群体利益损失的赔偿,更是对国家利益的赔偿;不仅是环境利益,更重要的是生态利益。正是由于在此案

之前我国所有的海上油污赔偿案件均未对生态环境利益提出索赔要求,导致国家利益未得到应有的赔偿,因而使此案成为我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污损索赔第一案。艰难的扣船决择

此次事故引起天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天津市政府立即召开市司法局、海洋局、水产局、天津海事局等部门参加的紧急协调会,决定由司法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塔斯曼海”轮相关证据,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行政管理职责开展工作。天津市海洋局立即采取紧急行动,派出海洋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前往事故海域进行跟踪监测。

11月24日,天津市海洋局委托嘉德律师事务所代表天津市海洋局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而此时船东正在按一般海事事故处理程序办理获释手续。按此程序处理,海事部门仅收取部分污染清污费,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如果海事部门处理终结,“塔斯曼海”轮获释,海事法院将不再受理此案。这正是大家最为担心的。为了防止“塔斯曼海”轮逃逸,北海监测中心派出车辆、人员,吃住在岸边,严密监视该轮动向。海上发生的任何情况都牵动着北海监测中心人员那一颗颗焦急、紧张的心。

2004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第6次开庭,对我国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案做出一审判决:天津市海洋局胜诉,被告赔偿海洋环境容量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995.81万元。

到这里我国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案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回顾此案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国家的法律还存在着很多漏洞,特别是在当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没有强大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并且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如此还经常因为这些漏洞受到其他国家的“欺负”!现在的文明社会里我们不可能再拿着斧头之类的野蛮工具去保家卫国,应该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体制来维护我们共有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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