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地方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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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共享税”背景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现状、思路和路径

“大共享税”背景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现状、思路和路径

“大共享税”背景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现状、思路和路径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5)2.1 国内研究现状 (6)2.2 国外研究现状 (8)2.3 文献评述 (9)三、“大共享税”概述 (10)3.1 “大共享税”的定义 (11)3.2 “大共享税”的特点 (12)3.3 “大共享税”的优势 (13)四、地方税体系建设现状 (15)4.1 地方税种现状 (16)4.2 地方税收收入现状 (17)4.3 地方税收管理现状 (19)五、地方税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20)5.1 税收收入稳定性的挑战 (21)5.2 税收公平性的挑战 (21)5.3 税收效率的挑战 (23)六、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24)6.1 基于“大共享税”理念的税制改革方向 (25)6.2 明确地方税的主体地位 (26)6.3 加强地方税收征管 (27)七、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29)7.1 完善地方税收法律制度 (30)7.2 优化地方税收征管体制 (31)7.3 提升地方税收服务水平 (32)八、结论与展望 (33)一、内容简述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大共享税”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

在此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建设对于我国财政体制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地方税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制结构的优化、税权划分的明确、税收管理的规范等。

本文旨在探讨“大共享税”背景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现状,提出建设思路,并探索实现路径。

从现状来看,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诸多挑战。

地方税收体系正在逐步适应“大共享税”的发展趋势,各级政府之间税收分成比例日趋合理,地方税收自主权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税收立法权有限、地方税源不足、税收征管效率有待提高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地方税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公务员税务笔试

公务员税务笔试

公务员税务笔试一、税收体系及法律法规1.1 税收体系公务员税务笔试是对候选人在税收方面的知识进行考核。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了解税收体系是理解税收工作的基础。

税收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税收体系:综合税收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征税,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等。

•分类税收体系:分类税收体系是指根据不同的税种对不同的经济活动进行征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

•地方税收体系:地方税收体系是指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

1.2 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税收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在税务工作中,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对于正确履行职责至关重要。

主要的税收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二、税务审查与稽查2.1 税务审查税务审查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款申报、纳税申报资料和税务处理决定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的活动。

税务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税款申报审查:对纳税人的税款申报表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申报的税款正确、完整。

•纳税资料审查:对纳税人的财务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以核实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和纳税行为是否合规。

•税务处理决定审查: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进行审查,以确保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2.2 稽查税务稽查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和审计的活动。

税务稽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税收核定稽查:对纳税人的税收核定申报进行核对和审查,以确保核定的税额正确、合理。

•税款清算稽查:对纳税人的税款清算表进行核对和审查,以核实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税款结算是否合规。

•税收征收稽查:对纳税人的实际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和审查,以确保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三、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3.1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申报应纳税款的活动。

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

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

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地方税收作为收入的重要来源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巨大的作用。

地方税收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对实现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地方政府服务能力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地方税收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呢?一、地方税负制度建设,让税收纳入社会治理和经济增长体系地方税收负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对税制改革以及产业与收入红利的合理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将税收的负担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和家庭,才能更好地平衡区域经济、环境、生态等方面的需求。

首先,要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发展和调整。

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税收收入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适当优化,促进地方资源的有效利用、产业结构升级和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其次,应加强地方税收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更加高效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通过持之以恒的税收管理和征收举措,强化地方政府征税的权威和力度,提高财政收入和保障地方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质量。

最后,在地方政府和社区层面推广公民自治,增强市民税收意识,实现政府和市民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

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税收管理、公益事业和社区治理等方面,能够通过税收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方式促进地方调整和发展。

二、税收制度针对“二元经济”和分化发展,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二元经济”现象在中国的城镇化、产业转型中很常见。

如何让税收制度更好地关注社会公平和城乡差距的问题呢?首先,税收制度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地理区域、行业、家庭、个人、财产和财富推行更具体的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和征集流程,促进收入的分配公平。

其次,应将税收制度与地方经济结构体现相互关系。

具体讲,需要吸引更多高收入行业移经到相对贫困的地区。

这样会提高地区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缓解上游地区的压力。

相较于建设大题框架的经济增长模式,我们应该培育适合地方情境的独特经济模式。

第三,很多地区需要通过税收的扶助和转移支付计划进行贫困地区的扶持。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税收体系

税收体系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的通知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 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8年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
8
❖ 发达国家大都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其原因是: ❖ 1)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税源较丰富;
❖ 2)发达国家一般不需要对价格进行再调节,而更 多的是需要通过所得税对收入分配调节;
❖ 3)累进制的所得税具有较大弹性,作为财政自动 稳定器的组成部分,可促进宏观经济稳定;
❖ 4)由于所得税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 的选择和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要小;
❖ 1)对财产持有的课税,即对一定时期内个人、家庭、企业 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进行课征。这类税收还可视 其课税对象范围的大小分为一般财产税与特殊财产税。
❖ 2)对财产转让的课税,即在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对转 让财产的数量或价值进行的课征。对财产转让的课征有两种 税收形式(1)赠与税(gift tax)以及(2)遗产税或继承税 (legacy tax or inheritance tax)。
第二章 税收体系
❖ 税收分类与税制结构 ❖ 我国税收体系与税法层次
上海财大 温娇秀
税收分类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分类
❖ (一)按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志 ❖ 1.直接税 ❖ 2.间接税 ❖ (二)按征税对象的性质进行分类 ❖ 1.流转税 ❖ 流转税可根据计税依据分为周转税和增值税。 ❖ 周转税(circulation tax)是以商品和非商品的交易额为计税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初探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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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第3 7卷 期 20 0 2年 9月
邢 台师 范高 专学 报
J U A F l C A NO E C E SC L E E 0 LO X N T I E I RT A H R O L G S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Vo . 7. o 3 1 1 N .
人 所得 税 是 近 年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的税 种 , 而且 增 长 前 景非 常 乐 观 ; 二是 以 营业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为
求 进行 地 方 税 制 改 革 , 有 利 于 调 动 中 央 与 地 方 要
“ 个 积极 性 ” 基 本 原 则 直 当是 : 化 税 种 、 理 两 , 优 合 分权。 1调 整 地 方 税 税 种 , 、 优化 地 方 税 制 结 构 。地 方税 的税种 设 置 , 鉴 国 际上 的通 常 作 法 , 能够 借 应 体 现地 方 收 益 原 则 、 源 地 域 性 原 则 和 收 入 稳 定 税 原则 。把 调 节 全 社 会 收 入 分 配 、 观 调 控 能 力 强 宏
税税种。
由地方 负 责 征 收 并 拥 有 一 定 管 理 权 , 入 完 全 归 收 属 地方 政 府 的各 个税 种 的 总称 。按 照 分 税 制 的要
3要 构建 和 确立 地 方 税 的 主体 税 种 。从 国际 、 上 看 , 行分 税 制 的 国家 , 实 一般 都 要 使 地 方 拥 有 自 己的 主 体 税 种 , 以保 障 地 方 有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 如 E本 , t 都道 府 以法 人 税 ( 当 于公 司所 得 税 )居 相 , 民税 ( 当 于 个人 所 得 税 ) 相 和事 业 税 为 主 体 税 种 ; 市 町 村 以法 人 税 、 民税 和 固定 资 产 税 为 主 体 税 居 种 。对 于 我 国应 如 何 确 立 地 方 税 的 主 体 税 种 , 可 以有 三种 考 虑 : 是 以营 业 税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为 主 一 体 税 种 。营 业税 虽 然 面 临着 增 值 税 改 革 而 减 少 税 目, 随着 第 三产 业 的 发 展 仍 会 有 较 大 的 增 长 , 但 个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方的责 、 、 权 利的基础上, 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
个重大问题。我国现阶段在税权划分方 面存
在的主要问题是 :
1税收立法层次不高 , . 税法缺乏权威性和严 肃性 , 为地方政府“ 越权” 创造了条件。 目 , 前 从法律 角度看 , 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 滞后于经济发展 , 中, 其 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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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囊囊 . 蠹 . 够
年 第

一 一 . 一 一
收立法权而且收不抵支 的情况下 , 往采取 “ 往 越 权” 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矛盾 突出地表现在两个 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用收费权替代税权 , 且收费 规模 日益庞大; 二是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驱动 下, 超越税法的现象屡屡 发生, 如擅 自变通国家

我 国地方税收体系 的现状分析
l9 94年我国对税制进行 了结构性的全面改 革, 明确划分 了中央税 、 地方税 和中央地方共享 税 , 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 务管理机构, 分设 使税 收管理由原来的统一领导 、 集中管理转变为统一 领导 、 分级管理。按照分税制的要求 , 划归地方
① 陈炯 , 余可, 张孝鸿:税权划分 问题研 究》 载于《 《 , 税收研究资料)o o年第 2 , 1 2o 期 第 0页。
家权 力机关之间的分配 , 遵循“ 统一领导 , 分级管 理” 的原则。税权划分的 目的在于确立集权和分 权的最 佳结合点 地 方税 收税权划分 是一 国税 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进 一步完善地方税 收体 系、 推进国家税收制度创新需要着力解决的

有一个确定统一的规则, 它不是由宪法明确规定, 也不是通过最高立法机关, 即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立法解决 , 而 是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或授权财政部 、 税务总局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 随意性较大。 3税收立法权过分集中在 中央, . 地方缺乏必 要的税 收立法权 , 地方税权与事权严重脱节。 实行分税制的 目的是在 明确划分中央和地

中国税收种类

中国税收种类

中国税收种类中国是一个多元税收体系国家,其税收种类众多,在历史上也有不断的变化和发展。

今天,中国税收已经形成了层次分明的结构,其中包括中央税收、地方税收和特许税收。

各类税收的负担大小和税种范围都有所不同,从而影响着经济活动的发展。

一、中央税收中央税收又称国家税收,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调节,对所有公民、组织和企业征收的税收。

它是国家财政收支的主要来源,其征收的税种有: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投资税、资源税等。

二、地方税收地方税收又称地方财政性收入,是指地方政府依照国家规定自行制定的税法规定,根据公民、组织和企业的税种征收的税收,用以向国家财政支付的税收,其征收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

三、特许税收特许税收又称授权税收,是指中央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许税收条例》及其他税法规定,授权地方政府,征收一定税收且由地方政府自主管理的税收。

目前,特许税收的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

四、其他税收此外,中国还设有其他税收,如关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居民财产税等。

其中,关税是一种政府常用的外贸调控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对进口商品征收统一税率,作为贸易保护或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措施;环境保护税是指为保护环境,在一定范围内对用水量,植物园林及林产物的收购征收的税收;资源税是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其他规定,针对企业征收的税收,而居民财产税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税法》规定,对居民财产净值超过一定数额者征收的税收。

综上所述,中国税收体系层次分明,税收种类多多,其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和发展,它不仅为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持,也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的财政收入环境。

在今后的发展中,中国税收将继续进行创新,以更好地满足国家和人民社会所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分税制下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分税制下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收收入的相 当规 . 旗 优化地方税制结构 , 科学确立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同时, 高地 方政府依法行政的 提
水 平, 以期 建立 一个税 种数量适 度 、 结构合理 、 征管 高效 、 控 力强 的地 方税 收体 系 调 关 键词 : 分税 制 ; 方税收体 系; 收 管理权限 地 税 中圈分类 号 : 824 F 1.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7 6 520 )1 04 3 10—7 8 (0 20 —01 —0
地方税收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分 配的效果 而且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膨响。 然而, 由于我国分税制实施的时间不长, 现行分税 制本身存在诸多的缺 陷, 导致地方税收体 系一直 处于不健康的运行状态之 中, 从而影响了分税制 的顺利进行 , 致使与之相关的种种弊端出现 本文 就现行分税制下地方税收体 系存在的 题进行分 析, 并对改革建议作以探 讨。 现行地方税收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从总量上看 , 一) 地方税收收入规模较小 第 从 目前地方税种看 除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 税 企业所得税以外, 其他税种基本上都是 死税 种” 或缺乏税收弹性的税种, 难以随经济增长和国 民收入增长成正比增长。 如耕地 占用税、 土地使用 税等税种 的调节功能远远大于税收的财 政职能。 第二, 个人所得税、 屠宰税、 筵席税等因为税基分 散、 公民纳税 意识差、 征管难度较大等原 因流失严 重。第三, 农业税等一些老税种 , 几十年没有改变




其税 负较轻的状况 , 这种状况也会 因农业的基础 地位和抗 自然灾害能力差而延续下去。 第四, 由于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不复存在 . 使长期依赖税收减 免的地方企业暂时陷入困境, 难以适应市场竞争 , 地方企业所得税大大减少 。 第五, 以往地方财政赖 以 生存的集 中财源 如烟、 的税收 ( 酒 增值税 的 7 和 消 费税 ) 划归中央 以后, 地方政 府对卷烟 厂、 酒厂扶持的积极性有所降低 , 使该类税收收入 相应减少。以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分管的十 个地方 税种为例,97 19 年其税收收入为 84 7 8 . 亿 元, 只占全国工商税收收入的 1.2 。 17 地方税收 入规模 小势必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 其一 , 地方税 收在地方财政收入 中的主导作用不明显, 不利于 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 甚至 会助长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心理; , 其二 一 些地方为缓解资金供需的矛盾 , 往往采取乱收费、 乱集资、 乱摊派等手段 以弥补财力不足 , 了纳 加重 税人的负担 。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地方税收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然而,当前地方税收体系在结构和机制方面仍存在不足,亟需进行完善。

本文将从减轻税负、优化税收结构、强化地方税收管理等方面,探讨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重要性和具体的改革方向。

首先,减轻税负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

税负过重不仅给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带来压力,也容易导致逃税行为的发生。

因此,要采取措施降低税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提高免征额等方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另一方面,可以优化税收征收方式,简化税收流程,减少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此外,还可以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和交易成本,进一步减轻税负。

其次,优化税收结构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关键任务。

当前地方税收结构仍然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的比重相对较低,这导致了税收收入来源的单一化和财政风险的增加。

因此,应当倡导逐步增加直接税的比重,提高税收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一方面,可以加大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的调节力度,增加其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

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资源环境税、房地产税等间接税的管理和征收,确保其公平性和有效性。

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可以有效提高地方税收的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

再次,强化地方税收管理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关键环节。

地方税收管理的规范与完善,直接关系到税收的征管效率和公平性。

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征管信息不畅通、纳税人信用管理不规范、税收执法力量薄弱等。

因此,应当加强地方税收管理的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体系,加强税收执法力量的培训和配备。

同时,要加强税收执法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通过强化地方税收管理,可以有效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增强地方税收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地方税制结构问题我国地方税制结构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

主要问题在于税收种类单一,过度依赖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少数税种,这使得地方税收收入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地方税制结构中的间接税比例过高,直接税比例过低,这不仅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限制了地方财政的调节能力。

此外,地方税源分布不均,一些贫困地区税收收入有限,而一些发达地区的税收收入则相对较高,这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财政的不平衡。

二、税收征管效率问题税收征管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体系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征管效率普遍不高。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有限,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工作;另一方面,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偷逃税等问题,这导致了税收流失和税收征管成本的增加。

此外,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

三、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繁多,但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企业和个人难以了解和掌握;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最后,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不够严格,容易出现滥用和违规现象。

四、税收法律体系问题税收法律体系是保障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一方面,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一些重要的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另一方面,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这不仅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也影响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五、税收与经济发展协调性问题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应该保持密切的协调关系,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这种协调性并不理想。

一方面,地方税制的设计和实施往往忽视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税收负担过重或过轻,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税制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不同级次的政府具有不同的碱能, 祗有将各侗税獯本身的功能舆不同级次政府的碱能结合起柬才含座 生虑有的效果。 一般柬 ,中央政府主要承掳收入分配、稳缝漓的暇能 ,以及鱼寅提供全团性受益筢圉
二、地方税收髓 系建彀的原则
( ) 一 财槽事榷 相统 一原则 财榷事稽相统一 是地方 税收髓 系建毅的主要原则 。分税制财政髓制下 ,一 级政府 ,一级财政 ,自求平
衡 。届此地方各级政府 必须捷有相 封稳定 的税源柬满足政府逢耱 、公共 管理和服耪皲 能的需要 。
( ) 二 充分髓掉税獯 功能原 剐
地址:江蘸省宿避市人民大道2 ,鄄编 :23 0 。 虢 2 8 0



税政法制研究 ;通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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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地方税收髓 系存在的同题及封策
收的稹棰性 。
( ) 四 地方税缺 乏主 艟税獯
迪度的地方税收规模是分税制矬制顺利寅施的基本保 , 祗有富地方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侵势地 位, 能够满足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较大部分睛, 才能够保麓分税制髓制的穗定性和有效性。19 年分税制 94 畴 ,增值税 7 %割娇 中央 ,2 %给地方 ,消费税 l0 5 5 O%剖蹄中央 。20 又封 所得税遣行 了分享改革 。目 02年 前占地方税收比重较大的税獯祗有替柴税和企柴所得税。但管柴税 、 企柴所得税都不是完全意羲上的地方 税,圆税、 地税都微管,中央、地方都分享。随着增值税税制的改革 , 若将建第安装柴、交通逼翰柴的管 柴税改禺增值税 ,管 柴税 的税基 台更加减 少 ,占地方税收 的比重更加下 降 ,地方税 主艘税獯更是缺失 。
’ 碾邦群 (92).男 , 17- 安徽安废人 , 赫州大单硕士研究生在浈 。 膺 ;主要研究方 向:财政 人事管理、教育培训 继j师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地方税收体系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性的变化以及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有非常密切的关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地方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依赖度也越来越高。

地方税收体系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加强研究地方税收体系的合理性和完善性,对于促进我国地方财政的平衡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地方财政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所以综合考虑地方税收体系的状况也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在地方税收征收、分配、使用方面,我国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地区差距、税种不平衡等,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对地方税收体系的研究来寻求解决之道。

研究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目的在于,深入探讨地方税收政策和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提升地方财政收入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本研究针对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地方税收体系的优化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优化提供建议。

关键词:地方税收;问题;对策一、引言地方税是由中央和地方立法以后,通过地方的征收以及管理,归入到地方进行分配和使用的税,地方税主要是服务于地方的,也是我国现代财政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

地方税有非常明显的特点,比如,具有税种相对独立的特点,地方税也是促进地方发展和建设的重要财政保障。

所以,对地方税进行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地方税自身特点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地方税收体系关注度也在日益的增加,地方税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的解决,就会对地方的发展产生影响,不利于地方的进步;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地方税收的优化管理,更好的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问题(一)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的问题不利于地方的政府独立的行使职能,导致在税收活动中,会遇到税制建立和执行依据不足的情况,没有规范性依据和执行的保障,而中央与地方两层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都没有权威性和具体性的规定,导致地方税种开征与调节的范围也没有规定。

谈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谈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谈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本文从寻求导致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弱的原因出发,通过对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进行分析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中央与地方某些共享税种的分享比例变动频繁;省以下政府间税收划分规则不规范及主体税种结构趋同;地方税体系税种结构不合理。

对此本文提出以下改革措施:科学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优化地方税主体税种;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财力,特别是省以下各级政府间财力划分。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分税制主体税种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一)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分享比例变动频繁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作了明确规定。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有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地方税的有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但在之后的实施过程中,为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国家对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又先后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变化有: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从2002年1月1日起,以2001年为基期年,收入的增量部分(以2001年为基数)50%归中央,50%归地方,2003年又改为增量部分中央得60%,地方得40%。

对地方金融保险企业征收的营业税在1997年税率由5%上调到8%后,上调的3个百分点的收入归中央。

证券交易印花税,在1997年作了调整,将中央与地方各得50%改为中央得80%,地方得20%;同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千分之三调到千分之五,其中调高税率所增加的收入全部归中央,这样分享比例实际为中央88%,地方12%;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分享比例分三年最终调整为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2002年中央97%,地方3%。

地方税收体系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地方税收体系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地方税收体系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地方税收体系是指各个地方政府所征税额度的总和,包括各种产权、土地及个人所得税等。

它是地方财政自给自足的重要来源,也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条件之一。

因此,地方税收体系的设置和运作对地方经济的影响至关重要。

一、地方税收体系的设置不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人口等实际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需适度地被体现在税收体系中。

针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各地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地方税收体系,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

二、地方税收体系的收入结构地方税收体系的收入结构应合理设定,以确保地方政府获得充分的财政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

例如,对于大部分地方的财政来说,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

对于一些资源贫乏或者人口基数较小的地区,则应当合理设定地方增值税、消费税或个人所得税。

三、地方税收体系的运作地方税收体系的运作应合理,避免出现过度集中或不足的现象。

具体来说,政府应采取一些措施来平衡地方税收体系的运行。

例如,通过建立普遍性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利用政府预算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向贫困地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通过资金平衡机制,实现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均衡和相互补充。

四、地方税收体系的挑战由于中国地方税收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税种单一、财税体制不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大,这都会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例如,由于单一税种征收模式的限制,地方政府除了土地出让金以外,其他税收渠道并不多;此外,地方政府融资难度加大,不得不靠债务进行财政支出。

总之,地方税收体系是地方财政自给自足的重要渠道,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确保地方税收的有效管理和运营,政府应完善税收制度、加强财政审计,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等办法,支持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过程中,积极创新,寻找更多的财政收入。

地方税体系未来式_吕冰洋

地方税体系未来式_吕冰洋

可行性方案
在坚持基本满足财政经常性支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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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兴财术
零售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
增值税分成+个人所得税+房产税
使开征零售税, 地方财力仍存在较大的 缺口, 对此, 可将个人所得税全额作为地 方税。 众所周知,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是从分类征收向综合与分类征收转变, 但是考虑到目前分类个人所得税调节收 入分配功能弱、 对经济稳定影响小的特 点, 将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并无不妥之 处。 即使未来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与分 类相结合转变, 在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 背景下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仍可以通过与 户籍挂钩由地方政府来征收。 进而言之, 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央税还是地方税, 还要考虑到个人收入信息收集和税务局 征收激励问题, 即使将个人所得税作为 中央税, 其征管机构仍归属纳税人所在 地的国税局, 其信息收集成本未见得低 于地税局, 但是对国税局的征收激励却 会低于地税局。 第四, 对居民住宅开征房产税。 针对 居民房产征收房产税并作为地方税是大 势所趋, 但是房产税的开征涉及民众切 身利益, 社会影响较大。 要想让房产税落 地生根, 开征房产税应坚持三个原则: 一 是先采用低税率和较大免征范围的政策 组合, 纳税人局限在少数房产较多群体; 二是严格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税改 方案理应付诸民众讨论, 充分吸纳民意, 税基和税率的确定, 必须由人大制定条 款或经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是开征房产 税要与地方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联系起 来, 重点在促进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 并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 这样, 在民众 的广泛参与下 , 针对居民住宅开征房产税 才能取得全民共识。 此外, 还要对营业税作进一步改革。 目前营业税中销售不动产业和建筑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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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财术 专题

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探析

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探析

进 一 步 完 善 地 方税 收体 系探 析
凌 云
( 河南 财政 税务 高等 专科 学校 财 政税务 系 , 河南 郑 州 4 5 1 4 6 4 ) [ 摘 要] 通过 1 9 9 4年 的税 制改 革 , 中央税 收体 系显 著加 强 , 中央政 府 可调控财 力显 著增加 。与此相
当年价格计算的。从表 中资料可以看 出, 实行分税制 以来 , 地方税收人与 G D P总体上呈增长趋势 , 2 0 0 9
年地 方税 收入 达到 2 1 5 7 6 . 8 4亿 元 , 较 1 9 9 4年 增 长 1 1 . 7 5倍 , 1 9 9 4— 2 0 0 9年 的 1 6年 间 平均 增 长 率 达 到
[ 关 键词 ] 地 方税 ; 主体 税种 ; 税 制 改革 [ 中图分 类号 ] F 8 1 0 . 4 2 [ 文 献标 识码 ] A [ 文 章编 号 ] 1 0 0 8— 5 7 9 3 ( 2 0 1 3 ) 0 2— 0 0 1 1 — 0 5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财政管理体制选择的是分级财政 , 这是 由公共财政职能特征的层次性和受益性共 同决定的。我国在 1 9 9 4年实行了分税制改革 , 建立起中央和地方两大税收体 系。经过近 2 0年的运行,
第2 7卷第 2期
2 0 1 3年 4月
河南财政 税务高等专科 学校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He n a n C o l l e g e o f F i n a n c e& T a x a t i o n
V o 1 . 2 7 . N o . 2 Ap r . 2 0 1 3
税 收弹性 系数 是税 收增 长率 与 G D P增 长率 的 比值 , 它反 映税 收增长 与 G D P增长 的关联 程度 , 以 1为 界, 大 于 1说 明税 收增长 快 于 G D P增 长 , 小 于 1说 明税 收 增 长慢 于 G D P增 长 。表 2中 G D P增长 率 是按

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第2期(总第387期) 2016年2月财经问题研究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Number2(General Serial No.387)February,2016㊃财政与税收㊃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刘建徽1,周志波1,2(1.西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重庆 401121)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全面深化税制改革指明了方向㊂随着营改增等改革的推进,完善地方税体系显得更为迫切㊂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基于公共财政理论分析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背景和现时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㊂笔者认为,应坚持收入中性㊁严格分税㊁统筹兼顾和税收法定的原则,暂缓营改增,建立以营业税㊁企业所得税㊁消费税和车船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循序渐进推进房地产税㊁环保税等改革,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㊂研究结论对于破解当前营改增困境,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税制体制具有借鉴参考意义㊂关键词:公共财政;地方税体系;税制改革;地方债务;营改增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6)02⁃0054⁃08一㊁文献综述关于地方税体系的研究,始于部分发达省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建设对财政资金的迫切需求㊂徐日清等[1]最早研究了地方税体系,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例如在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除了调动市的积极性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市所属的区㊁县和乡的积极性,把事权与财政统一起来,并提出实行 统一领导㊁分级财政”的建议㊂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开始研究并启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此期间很多学者围绕建立分税制财税体制对地方税体系展开了讨论,其重点在于论述建立并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出构架地方税体系的思路和方向㊂边曦[2]基于分税制财政理论提出了中央税㊁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思路,即以能够基本满足中央和地方各自正常的支出为原则,把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对国计民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便于就地征收㊁易于管理而又节省成本的税种划归地方㊂许建国[3]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和行政行为是否规范与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以科学的地方税体系为基础,建立起适合国情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重构地方税收稿日期:2015⁃12⁃13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不同市场结构下我国环境税效应研究”(13BJY149);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 环境税 双重红利’效应研究”(2013PYYJ1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 中国环境税改革路径研究基于OECD国家经验”(SWU1409126)作者简介:刘建徽(1973-),女,重庆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等方面的研究㊂E⁃mail:ljh1006@ 周志波(1985-),男,四川荣县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㊂E⁃mail:xmuzzb@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将地方税收职能同地方政府职能的转换结合起来,正确处理转换过程中经济分权与行政分权的关系,在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和地方税收比重的同时,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㊂地方税体系应具有三大功能,即收入具有弹性,能够从基本财力上保障地方政府职能的需要;合理引导地方政府行为,使之致力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退出生产性㊁盈利性投资领域;将税收征管与地方利益挂钩,调动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㊂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税权中的很大一部分被中央剥夺,有效解决了中央财政不足的问题,但地方政府面对巨大的经济建设财政资金需求,不得不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 开口子”,造成非税收入㊁预算外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居高不下,由此引发了学术界对税费界限的讨论,有关清费立税㊁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呼声也日渐高涨㊂这一时期的相关研究一般认为,必须按照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其理论逻辑在于:经济政治全球化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市场运作效率,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按照现代公共财政制度规范政府财政筹资渠道,特别是要明确划分税费的界限,规范政府收费制度,大力开展清费立税工作,适当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进而提高整个税收制度体系的效率㊂李齐云等[4]指出,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涉及行使政府职能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来源渠道的改进和规范问题,因而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㊁规范地方政府收费,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同时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㊂吴俊培[5]指出,建立地方税体系是出于提高效率的考虑,并从为什么要建立地方税体系㊁怎样建立地方税体系㊁地方税体系的环境要求是什么等三个方面研究了这个问题㊂杨志勇[6]也指出,构建地方税体系是地方政府相对独立性的客观要求,能够起到激励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作用,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分权的需要,而且只要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不但不会妨碍税制的统一和税收体系的完整,反而可以促进政府整体效率的提高㊂高世星和靳东升[7]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权划分不清㊁主体税种不明确㊁税种老化㊁内外税制不统一,并提出税收合理分权㊁设立11个地方税种㊁培养主体税种㊁统一征管机构和完善征管手段的初步设想㊂白景明[8]认为,这些研究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逻辑起点在于增强地方政府财政的收入能力㊁增加地方税体系的骨干税种和提高地方财政对税收的分成比例㊂但杨斌[9]却持相反观点,他指出,理论界流行的几种关于地方税体系存在依据的观点,如 福利改进说”㊁ 国际借鉴说”㊁ 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权说”和 地方无税权导致收费泛滥说”等均不能有力说明我国目前地方税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㊂他认为,调动地方积极性是解释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惟一有说服力的依据,我国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非对称型分税制,即中央税占全部税收总额的大多数㊁地方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大多数㊂这样的分税制既能保证中央有较强的宏观控制能力,又能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㊂相应的地方税体系应以多元多层㊁地区差别为特征,并且以县(市)㊁乡(镇)村,而不是以省为主要设置平台㊂尽管理论界大多倾向于以保障地方税收需求㊁提高地方财政自给率为中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但实际运行情况却是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地方财政自给率处于较低水平,这种结果与杨斌的观点是一致的㊂当前,学术界关于地方税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践操作层面㊂这些研究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营改增后不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通过消费税㊁资源税㊁环保税和房地产税等改革,将其设置为地方主体税种,让地方培育税收增长点㊂如刘建徽等[10]从包容性发展理论入手,分析了中国经济社会包容发展对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并建议营改增后将消费税㊁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都作为地方税㊂二是营改增以后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并提高地方政府在税收中的分配份额㊂实际上,当前有关地方税体系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否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中央政府希望继续保持中央财政的稳定性,但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具有更大更迫切的需求㊂二是在营改增的背景下,重构地方税体系是否要调整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如果不调整分成比例,构建地方主体税种,如果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应如何确定这一比例㊂三是当前的税制改革是否要坚持收入中性原则㊁确保宏观税负稳定㊂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对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宏观情境㊁现时困境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㊂55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65财经问题研究 2016年第2期 总第387期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宏观情境1.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市场机制发挥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定性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前所未有地突出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和支配作用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关键在于实现竞争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推动政府角色的理性回归㊂刘建徽等[10]认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直接导致了政府 GDP锦标赛”发展模式的形成,各级地方政府以做大 GDP蛋糕”为目标,在市场经济中演变为竞争性主体,导致了地方政府对市场机制的不恰当干预,形成了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最大威胁㊂地方政府的竞争性主体地位,在长期内会给市场经济埋下巨大的隐患并造成风险,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而言无异于 饮鸩止渴”㊂市场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市场机制也是逐利的㊂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须有两个前提:一是政府角色定位正确,财权与事权相对应㊂二是有比较稳定并且宽裕的财源,保证政府安守其道,不再作为竞争性主体插足市场事务㊂而实现这两大前提的制度基石就是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形成对地方政府规范化的制度约束㊂2.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此次改革以建立分税制财税体制为核心,形成了我国现代财税制度的框架㊂但是,当时为了顺利地推进改革,中央对地方政府进行了妥协,考量了地方政府的部分利益,进而造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㊂经过20年来的 小修小补”,部分问题得到解决,但仍有一些比较关键的问题悬而未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税体系,造成地方财政自给率持续走低,并由此导致了诸如 土地财政”㊁ 地产税收”和 地方债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㊂但是,这些均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是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必须依靠发展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㊂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㊁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㊂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财政制度上升到国家治理基石的高度,赋予了财税体制改革更为深刻的意义,明确提出要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和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㊂可见,无论选取何种路径,改革将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必然选择,完善地方税体系已成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 重头戏”㊂3.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营改增背景下地方财政包容性发展的重要保障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但在流转税领域人为地将货物和劳务割裂开来,对货物和部分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多数劳务征收营业税㊂而现代增值税制度要求对货物和劳务一视同仁,均对增值额征税,以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完整㊂赖勤学和林文生[11]指出,分设增值税和营业税成为我国流转税制度的一个 硬伤”,虽然要求营改增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进展却十分缓慢㊂直到2012年1月1日,增值税改革才有了实质性进展,上海率先试水,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在2012年底以前,北京等8个省市区也加入营改增行业试点的行列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向全国铺开,标志着营改增由地区试点跨入行业试点阶段㊂2014年初,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电信业则在2014年6月进入改革试点范畴㊂按照中央关于税制改革的部署,金融㊁房地产㊁建筑安装㊁餐饮住宿㊁居民服务和科学研究等行业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相继实施营改增㊂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实施,尤其是在金融㊁房地产和建筑安装等三大营业税支柱产业实现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将彻底失去营业税这个主体税种,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之间的不对称性将更加凸显,其必然影响地方财政的包容性发展能力,使分税制改革面临新的考验㊂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目的是健全分税制财税体制,而不是使财权与事权的矛盾更为尖锐,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㊁完善地方税体系可以保障地方财政沿着包容㊁可持续的道路发展㊂4.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解决规模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途径1994年,我国建立了分税制财税体制,但并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所有涉及税种开征㊁停征的权力均集中于中央㊂贾康[12]认为,这实际上加强了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刚性,地方政府很难在税收方面 开口子”㊂然而,由于预算制度建设滞后,财政制度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 开口子”实现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意图㊂分税制改革在压缩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同时,并未同时缩小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减少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相反,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级政府财政自给率持续处于低位运行并有继续下行的趋势,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年来高速公路㊁机场码头和供水供电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往往通过融资平台㊁国有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举借债务,导致地方财政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㊂国家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超过10万亿元,另有或有债务7万亿元左右,如表1所示㊂表12013年6月底地方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表单位:亿元政府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省 级17780.1415627.5818531.33市 级48434.617424.1317043.70县 级39573.603488.047357.54乡镇级3070.12116.02461.15合 计108859.0726655.7743393.72 资料来源:国家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㊂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目前地方性债务仍然处于可控范围内,但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地方政府的债务 雪球”会越滚越大㊂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应当从控制增量和化解存量两个方面入手㊂控制增量,即通过严格控制新增地方债务规模,让处于高速行驶的 债务列车”上的地方政府平稳地 刹车”;化解存量,即通过加快地方债务偿还进度,逐渐降低政府 债务池”水位㊂不论是控制增量还是化解存量,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之道在于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权,提高地方财政的自给率,而完善地方税体系无疑是众多可选项中的最优选择㊂三、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时困境1.当前地方税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地方税种数量多规模小,难以筹集稳定足额的税收收入㊂根据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制度安排,消费税㊁车辆购置税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属于中央税;国内增值税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营业税㊁资源税㊁城市维护建设税㊁房产税㊁印花税㊁城镇土地使用税㊁车船税㊁土地增值税㊁耕地占用税㊁烟叶税和契税等属于地方税㊂除营业税外,其他10个地方税种(统称财产行为税)的收入规模与营业税收入规模整体相当,并且财产行为税的收入规模容易受外界冲击,波动幅度较大,难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㊂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亟须寻找新的地方主体税种㊂但原有的地方性税种,即便经过改革都难以达到营业税支撑地方税收收入的水平㊂第二,地方税种行业依存度持续走高,面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㊂分税制改革的最大成功之处莫过于最近10来年全国税收(包括海关代征税收)收入以年均16.5%的速度增长,而全国地方税收收入则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最近10年年均增幅在20%左右㊂但是,近年来地税部门征收税收尤其是地方税种收入的高速增长,其主要动力来源于房地产㊁金融和建筑安装等行业的快速膨胀,这些行业实际上都与房地产业高度相关㊂以重庆为例,2013年,重庆地方税收收入1024亿元,而房地产业㊁金融业和建筑安装业的地税收入分别为395亿元㊁118亿元和159亿元,三大行业对地税收入的贡献率达到65.6%㊂很多省份地方税收对房地产相关产业的依赖度高于重庆,地产税收的特征更加明显㊂但税收收入过度依存于个别行业,会大大增加地方财政的系统性风险,影响地方税源和财政的包容性㊁可持续发展性㊂第三,地方税种收入经历长期高增长后,进入低增长的 新常态”㊂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75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85财经问题研究 2016年第2期 总第387期济㊂经济会随着市场的调整经历 繁荣 稳定 下行 复苏”的周期性波动,税收也会随着经济的运行情况而发生变化,不可能持续不断地增长下去㊂在经历长时间快速增长后,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进程的加快,地方税种的收入增长逐步回归理性,呈现一种低增长的 新常态”㊂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地方税收的增长开始进入下行通道,部分省市的部分税种收入甚至出现分税制改革以来的首次负增长㊂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地方税收将充分反映市场机制的运行结果,其增长空间正在逐步收窄,地方财政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㊂2.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带来多重不利影响第一,地方税收不足催生土地财政模式㊂分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但其未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地方可支配财力与事权范围严重不匹配,这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地方财政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但转移支付一般仅限于经常性支出项目,而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常性支出项目仍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13]㊂二是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需求推动地方政府从公共预算之外开辟财源,其中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出让土地获取收入,形成了以卖地为核心的中国式土地财政模式㊂在土地财政模式下,政府融资行为扭曲了正常的市场关系, 土地价格 房产价格 税收收入”进入螺旋式上升通道,导致了国家多轮房地产价格调控失败㊂通过出让土地获取财政收入无可厚非,但土地价格被政府融资行为人为推高超越了实体经济的承受范围,给未来地方政府财政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也让政府的公信力面临民生问题的考验㊂第二,土地财政模式必然引发地产税收问题㊂在地方税种多为财产行为税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模式必然带来地产税收问题,即地方税收收入与房地产开发高度相关㊂在GDP政绩考核模式下,地方政府官员被牢牢地绑在 GDP战车”上,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恰好切合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㊂房地产的蓬勃发展和政府的推波助澜直接导致 房价会继续上涨”的社会预期,在众多主体博弈的过程中,房地产投机行为应运而生,进一步推高房价,持续上涨的房价又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㊁为政府带来更多的税收㊂可以说,近10年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地产税收模式不断强化㊁地方税收对房地产行业依赖度不断上升的时期㊂这种地产税收模式蕴藏着极大的财政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下行,地方税收必然出现较大波动㊂在房地产市场崩盘的极端情境下,地方财政可能面临破产风险㊂但进入2014年以后,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开始进入下行通道,多个省市地方税收尤其是房地产相关行业税收出现持续负增长现象,这种局势在短期内不可能逆转㊂第三,地方缺乏税权导致财政领域的违规操作频发㊂理论上,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分税种”,并且各自对其管理的税种拥有比较灵活的调整支配权㊂但我国的分税制并不彻底,地方政府缺乏税权,无法对地方税收做出合意的调整㊂因此,地方政府在涉及财税收支的问题上,往往绕开具有制度刚性的税收,而从比较灵活的财政收支方面入手㊂在财政收入方面,地方政府往往通过 跑部钱进”的方式,尽可能向中央争取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㊂但是,这些收入通过财政绕一圈之后再重新分配给地方政府,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㊂在财政支出方面,地方政府在采取鼓励性措施招商引资㊁引进人才时,一般不采用违规减免税的方式,而是通过财政这个 口子”实现政策意图,通常采用给予专项资金奖励㊁购房补贴㊁提供住房或其他利益的方式实施,这实质上等同于税收返还㊂毫无疑问,地方政府的这些做法,属于不规范竞争的行为,但同时,地方政府的这些不规范操作也是由于地方税体系不完善㊁地方税权无法得到保障的必然结果㊂3.地方主体税种的多数选项面临严重缺陷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政府和学界都对完善地方税体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在地方主体税种的选项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㊂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应按照国务院原定的方案实行彻底的营改增,待营改增完成以后,在不改变原有的增值税分成比例的前提下,将资源税㊁环保税㊁房产税和城建税等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同时还考虑将车辆购置税㊁消费税划归地方税㊂但实际上,以上这些税种都无法承担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无力支撑地方财政的大局,下面将对这些税种一一进行分析㊂第一,资源税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㊂自1984年我国将资源税确立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以来,资源税一直定位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㊂周志波和张卫国[14]指出,资源级。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状况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状况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状况税制体系是一个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赋税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经过不断完善和调整,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从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构成、税种分类、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展现我国税制的基本状况。

一、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构成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由中央税和地方税构成,中央税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

这些税种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征收,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税收体系的并存。

二、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税种分类按照税种的性质和征收范围,我国现行税制体系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是指直接从个人或企业所得中征收的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是指通过商品和服务的交易环节征收的税,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根据税种的用途和目的,我国现行税制体系还可以分为收入税、消费税和财产税三大类。

收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个人和企业的收入作为征税依据;消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和消费税,以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作为征税依据;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个人和企业的财产作为征税依据。

三、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税收政策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税率政策、免税政策和减免税政策等。

税率政策是指税收征收的比例和标准,根据不同税种和不同纳税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税率政策。

免税政策是指对特定的行业、产品或纳税人给予免税待遇,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减免税政策是指对特定的行业、产品或纳税人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减免税款的优惠,以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我国税制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税收征管的难度和成本较高、税收逃避和避税现象普遍存在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强税收征管能力,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性,促进税收的公平和有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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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为进一步完善1985年财政大包干体制,对
原体制又进行了调整,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等 几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
• 四、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的地方税 •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标志着地方税体系的真正确立。
1994 年税制改革就是要以规范的分税制代替不规范 的财政包干体制,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的关系, 保证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 的积极性。
• 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一并构成我国流转税制的
框架,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并立,在工业生 产和商品批发、零售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在此基础上, 有选择地对少数商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征收增值税的劳 务和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
• 营业税的特点:
• 第一,征收范围广,涉及行业多; • 第二,税目税率按行业设置,税负低且均衡; • 第三,简便易行,便于计征。
二、发展中国家地方税主体税种 选择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
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 • 印尼的财产税实际上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共享 税,但其在地方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财产税占 地方级税收收入的 67% ,己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 入的主要来源。而省级政府中,财产税仅占税收 收入的 26% 。可见财产税己经成为了印尼的地方 税主体税种。
一、 商品课税
• 商品课税是对工商业活动中的商品流转额征收
的税。
• 增值税为核心,营业税、消费税、关税、车辆
购置税和烟叶税相互协调配套的商品税制。
• 地方税收体系涉及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和烟
叶税
(一)增值税
• 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
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种。
• 增值税按属地原则征收,省内征收的按75%和25%
(一)印花税
•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
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 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 故名印花税。
• 我国于1988年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
条例》,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印花税是共享税, 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97%归中央,3%归地方:其余印 花税归地方。
• 中东欧和前苏联
• 中东欧和前苏联在过去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中央
管控着地方税税收征管,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地方政 府收入中企业利润税是主要来源,体系复杂的流转税在 税收中也占相当比重,而对个人收入的征税则极少,这 导致地方税收入严重不足。 • 20 世纪 80 年代末,中东欧、前苏联开始意识到计划经 济体制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决定开始 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转轨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即 分权化,将权力和责任从中央转移至地方政府。
(二)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
民来源于本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据统 计,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 收入的比例已达40%以上。
•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税率。对工资、
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实行的是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个人 独资企业所得、合伙企业所得实行的是 5% ~ 35% 的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 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按 20% 的比例 税率征收所得税。
三、财产课税
• 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所有
权发生转移时课征的税种总称。财产税通常是 地方主要的税收来源,这是由于对不动产这列 税基流动性很小的资产课征税收,最适合划归 于地方。财产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设备、 存货、土地、房屋、耐用消费品等各种生产资 料和消费资料,也包括矿产、森林等各种自然 资源。
• 我国现行财产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和契税,都归地方财
政所有。
(一)房产税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
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 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产。房产 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 房产税税基有两种形式:
一是房产计税价值。 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 第四,税权划分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第五,税收立法权要坚持放权与制约的有机结合。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制现存问题及 对策思考
• 一、我国地方税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 第一,税收管理权过于集中,地方自主税权偏
弱。
• 第二,收入分配体制不很合理,地方可用财力
不足。
• 第三,推行“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
第二节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演变
• • • • • •
一、中国古代的地方税收 夏代 “田赋制度” 秦汉 “口赋”“算赋”
唐代 “资课”
清朝咸丰 “厘金” 北洋军阀 《国家税与地方税草案》 国民政府 多次税收改革
•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地方税
(一)1950年新税制的建立
(二)1953年修正税制
• 德国:
• 联邦制国家,强调分权自治 • 德国税收权限属于相对集中型的,税收立法权基本控
制在联邦政府手中,征收管理权归各州。 • 在税种划分上,按照税源大小和便于征收的原则,分 为各级政府固定税(专享税)和三级政府共享税。 • 德国地方税主体税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共享税,如州 政府以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等为主体税种,而地方 政府则以营业税、土地税为主体税种。
• 地方财产课税是地方政府对当地持有财产和财产所有
权发生转移时征收的税收。
• 财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政府征收的重要税类,在发达
国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财产税也稳定地居于一 个较高水平。在发展中国家,财产税的征收也十分普 遍,据统计23个发展中国家的63个城市中几乎所有城 市都征收财产税,而且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 重是第一位的。
比例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上年增长按1:0.3对地方 返还。
• 是中央和地方的主要税种。
(二)营业税
• 在“营改增”以前,营业税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
要来源,是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以商品 的营业额和非商品的服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属于 流转税。营业税在各国开征比较普遍。我国现行的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 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 税。
(二)契税
• 契税是指在房地产使用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
得房地产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契税的税率为3%-5%。其适用税率,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 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备案。
(三)车船税
• 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
人征收的一种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 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 权的单位。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 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 营业税的作用
• 开征营业税,首先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 其次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 最后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稳定发展。
(三)烟叶税
• 烟叶税是以烟叶为征税对象,以烟叶的收购金额为
税基,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2006年4月正式在中国施行。
二、所得课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
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 地都要依法纳税。
(五)资源税
•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 对其他自然资源则不征收资源税。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
• 1991年施行,2000年暂停。
(四)筵席税
• 对我国境内设立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
及其他饮食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人个,按其 一次筵席的支付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 1988年开征,2002年全面停征。
• 日本: • 日本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实行严格的分级税收体系,
税收立法权、征收权相对集中于中央,而管理权、使用 权则相对分散。 • 日本地方税体系虽然大多是零星分散的小税种,但它 的主体税种却很明确。日本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采取 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税制结构。 • 中央的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和法人所得税;都道府 县的主体税种为事业税和居民税;市盯村级的主体税种 是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日本的事业税与居民税都属于 所得税类,由此可见,日本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主要是所 得税类和财产税类。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指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
并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无论 单位还是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 的任何一种税,都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八章地方税收体系
本章要点:
1. 地方税体系的构成 2.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演变史 3. 国外地方税收主体税种介绍 4. 我国地方税体系改革
第一节 地方税收的来源及构成
• 地方税税收收入来源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
享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共同构成地方税收体系。 在地方税收体系中,按征税对象的性质进行划 分,可以分为四类税收:商品税类、所得税类、 财产税类和其他税类。
三、国外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 经验借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第一,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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