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中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对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再思考
对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再思考作者:罗红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7期【摘要】伴随着分税制的实施,以及税制这些年来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
但就地方税体系而言,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地方主体税种几乎没有、有地方税而无地方税体系、地方税收入的规模太小等。
为此提出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建议:培育并建立地方主体税种、优化配置辅助税种、整合、废除一些已无时效性的税种。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构建;现状;对策一、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概述1.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的构成所谓地方税,是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由地方征管、收入归地方所有的税种;地方税体系则是由税源分散、功能各异的各个地方税税种所构成的税制结构及其征管体系。
地方税源于我国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
分税制是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所采用的财政管理体制,它是指各级政府在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依据税种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财政收入。
其中,归属中央财政收入的为中央税,归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为地方税。
至此,我国的地方税体系形成:18个现行税种中,完全归属地方的有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7个,其余11个税种中有7个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等。
所以,我国当前的地方税体系是由地方税税种和地方共享税种共同组成。
2.加快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紧迫性伴随着分税制的实施,以及税制这些年来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
但就地方税体系而言,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分税制不彻底,中央与地方税划分标准不明晰;地方缺乏有影响力的主体税种;地方税的整体规模偏小,进而诱发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和大规模的融资平台等等。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在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也制约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对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这种结构容易导致税收负担不均,且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一些税种设置不够科学,存在重复征收、税基过窄等问题。
2.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征管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地方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存在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税收执法不严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流失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 地方税权分配不均我国税收权力的分配主要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制定和调整方面的权力有限。
这种分配方式导致地方政府在应对经济波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受限,也影响了地方税体系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为了解决税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
同时,应科学设置税种,拓宽税基,避免重复征收。
此外,还应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要,适时调整税收政策,使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途径。
应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同时,应严格执法,加大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防止税收流失。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3. 合理分配地方税权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制定和调整方面的作用,应合理分配地方税权。
中央政府应在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和公平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政策制定和调整权力。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思考
地 方 税 制体 系 , 是指 包 括地 方税 收 管 理体 制 、地 方税 税 种 结构 入 , 地 方 企业所 得税 划为地 方 固定收入 , 但在 实施过 程 中 , 又有 多项 标 把 地方 税种 的某 些 收人 划归 中央 。这 样一 来 , 导致 分税 制面 目全 及 具法律 法规 体 系所 组成 的有机 统一 体 , 是分税 制财 政体 制改 革 的产 准 , 物 。在我 国现 行分 税 制上 , 地 方税 制体 系 非常薄 弱 , 亟 待完 善 。 非, 一些 划归地 方税 的税 种变相 地成 为共享 税 , 背离 了分 税制 的初衷 ,
面 挫伤 了地方 政府 的积极 性 , 诱 发 了地 方政 府不 规 范 的征 收行 为 ; 另
一
方面, 制约 了地 方 税体 系 的形 成 , 影 响 了地方 经济 的发展 。二 不利 于地 方 经济 发 展 。在实 际工作 中 , 我 国 的分 税 制表 现 为 “ 选 税制 ” 、 “ 分 钱制 ” 。财 政 收入功 能 强 , 易征 收 的随
移送 并 最 终 由法 院审理 的 税务 犯 罪案件 的数 量 比较少 。这与 我 们强 征收 范 围 、计 税 依据 、税 率 、征管 办 法等 方面 都 已不适 应 经济 形势 调 的要 加 强对 税收 执法 的司法 保 障 、加 大打 击偷 逃 抗骗 税 的力 度 的 发展 的需要 , 而且 税负 也 明显偏低 。 理念 背道 而驰 。 3 . 地 方 税收 工作 缺 乏有力 的保 障机制 。 目前 由于 我国 尚未 建立 2 . 地 方 税 制结 构 设 置 不台 理 。表 现 为 税 制结 构 比较复 杂 , 主体 比较完 善 的地方 税 收司法 保 障体 系 , 税 务 司法 程序 没有 实现 法 制化 , 税种 作 用 不 明显 。实 行分 税 制后 , 地 方培 育 的一 些主 体税 种 , 如 个人 因 而税务 司法 效 力 不高 。特 别是地 方 税务 机 关负责 管理 的 税种 多 、 所得 税 、营业 税等 逐步 变成 共享 税 以后 , 地 方税 已没 有真 正意 义上 的 税 源小 、零 星分 散 、征 管 难度 大 , 加 上 公 民纳 税 意识 普遍 薄 弱 的 因
浅谈对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的思考
5 . 统 一征 管机 构 ,完善 征管 手段 ,建 立和 完善 地方 税体 系
一
四是地方税主体税种缺位,主、辅税种未搭建 良性互动的地方
税 收体 系 。
是建立 完善 税制 体系 ,确 立税 种和 明确 主 体税种 ;二是 建
完善 税 收征 管体 系 ,两者 缺 一不 可 。按照 新 《 税收 征 管法 》要 求 ,
( 3 )董事 会 软 弱无 力 ,没 有 履 行好 对 经 理层 的监 管职 责 ,没 ( 4 )权 利 和 职 责没 有 进行 适 当 的 分配 , 总经 理 的权 限过 大 ,
经验 和 优 势 ,主 张在 原行 业 进行 扩 张 。但在 表 决 时 ,由于 董事 长 的 能及 时 掌握 经营 管理 中 的重大 信息 。
政 的存量主 体和增量最 大增长 点则来 自 地 方税 收。然而 ,极 为脆弱 的 税 、车船 税 、改设 文化 教 育税 和社 会保 障税 ,保 留现 行城 市 维护 建 苏北 地方税 收体系 ,在 面对产业 结构调整 、贫富 差距扩大 、保 护环境 设税 ,但 不依 附于增值 税 、营 业税 和消 费税 ,单 独设 计 以产 品销售 与 资源 等诸 多问题 时,其种种不 足愈加突 显 !改革 和完善 国家与地方 额或 经营 额 为计税 依据 ,适 当扩大 房产 税征 收划 范 围,将 非 必要 住 税收体 系已是迫在 眉睫 !目前 ,我 国地方税体 系存在的主要 问题 :
种缺 位 明显 。 建 立和 完善 区域地 方税 体系 的 设想 :
③ 管理观察 .2 0 1 3 年7 , E l I -  ̄- N
财经 管 理
从案例入手浅析企业 内部控制审计
申晓静
【 摘 要 】本文作者从案例入手,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较深层次的分析,得出企业在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问题 。
中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回顾、反思与展望
已成 为地方 财政 收入 最 主要 的资 金来 源 , 调 动 了 地 方 政府 工作 的积极 性 。 3 .建 立 了 地 方 税 征 管 系 统 。 设 立 了 国 税 和 地税 两套征 管 系统 , 其 中 地 方 税 务 局 主 要 负 责 征 收地 方税 费 , 这 为完 整 的地方 税 体 系 的确立 提供 了组 织 保 障 , 解 决 了从 前税 收 征 管混 乱 、 税 收 收 入大 范 围流失 的现 象 , 规 范 了征管 范 围。
中 央税
1 9 9 4年 税 种 归 属 情 况 表
共 享 税 地 方 税
关税 , 船 舶 吨税 , 消费税 , 外 商 投 增 值 税 (中央 7 5 %, 地方 2 5 % ), 资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 资源税 ( 海洋 石 油 、 天 然 气 资 源 缴 纳 的资 源 税 归 中 央 , 其 他 资 源 缴 纳 的 资 源 税 归 地 方 ), 证 券交 易印花税 ( 中央、 地方各 5 0 %) 。
税收、 分级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适 当下 放 了部
分税 种 的管理 权 限 , 如屠 宰税 和筵 席 税 。 ( 三) 1 9 9 4年 后 的地 方 税 体 系 。
1 9 9 4年 后 的 二 十 年 间 , 随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济 的不断 完 善 , 结 合 国 内、 国外 客 观 经 济 形 势
( 一 ) 我 国地方 税体 系建 设 的成效 。 我 国分税 制 改 革 形 成 的地 方 税 体 系 已运 行 多年 , 取 得 的 成 绩 有 目共 睹 。 1 .初 步 建 立 了 地 方 税 体 系 。 经 过 1 9 9 4年 的 税 制改 革和 之后 的不 断调 整 , 我 国 中央与 地方 各 级 政 府 之 间 的 税 收 分 配 趋 向科 学 合 理 , 中央 和地 方 税 收分配 制度 稳定 运行 , 初 步形 成 了较 为稳 定
健全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地方税体系内涵与央地税收划分有着严格的区别,除了地方专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归地方支配的税收收入也属于地方税体系。
目前,健全地方税体系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从地方治理角度来看,地方税体系建设存在地方税法制建设落后、地方主体税种缺位以及对中央转移支付依赖强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地方税体系,有助于发挥地方能动性以引导和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要积极推进地方税立法,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厘清地方税与转移支付之间的关系。
一、地方税体系内涵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的理论基础(一) 地方税体系内涵说到健全地方税体系,则必然涉及地方税的探讨,何谓地方税?各学者之间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认为地方税是指为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开设地方税种,并由地方政府进行征收管理;郝昭成认为“地方税是指税收收入完全归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
由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学者在研究中国地方税体系时,倾向于将税收划分与税收收入的划分等同。
但是考虑到地方政府具有其独特的职能作用,且地方税与区域性公共产品的补偿有很大联系,因此在现代化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能仅仅考虑到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划分,也要从地方政府治理的角度去思考。
(二) 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划分的理论基础财政分权理论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划分的理论基础。
首先,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
其次,从空间角度来看,地方政府与社会成员更加接近,对社会成员的偏好和需求了解比较清楚,因此让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产生的效率会更大,社会成员的需求也能够得到更高程度的满足。
最后,“用脚投票”理论指出,社会成员会根据自身利益的满足,在不同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与他们上交的税收之间的不同组合进行选择。
二、地方税体系面临的现实困境(一) 地方税体系法制建设落后税收基本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等构成一个国家的税法体系,但目前来看,我国地方税体系法制建设有待完善,其中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缺少税收基本法,作为母法的税收基本法,能够准确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法律权限,也能够为其他税种的立法提供根本指引和方向。
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构建的思考
经济视野地方政府履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仰赖地方财政,地方财政的存量主体和增量最大增长点则来自地方税收。
然而,极为脆弱的地方税收体系,在面对产业结构调整、贫富差距扩大、保护环境与资源等诸多问题时,其种种不足愈加突显,改革和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已是迫在眉睫。
一、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地方税制体系中系列法律程级低,且越来越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二)未统筹好中央与地方利益,地方政府失去运用税收杠杆调控经济灵活性和主动性。
(三)地方税收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体系稳定性不足。
地方税实质仍按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划分。
(四)地方税收总规模偏小,缺乏主体税种。
(五)流通环节税负过重,而财产保有环节调控不力,制约了资本的有效流动。
二、如何构建公平、效率、法制的地方税收体系完善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主要包括: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改革地方税制,改进和完善地方税种。
具体是保留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确立营业税在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地位;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改为独立税种,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合并,车船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契税并入印花税,将文化建设基金并入营业税税目征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在清理整顿收费的同时,将准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收税,如将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将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税收基本规范,制定《税收基本法》或《全国税政要则》目前尚无统领整个税收体系的《税收基本法》,地方税体系乃至整个税收体系建设尚缺乏充足的法律根基。
制定《税收基本法》,连接《宪法》和各单行税法,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二)统筹中央与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理政的积极性1、中央税及全国统一开征且对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立法权归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归国家财税主管部门。
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完善
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完善引言我国地方税体系是指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的各类税收。
地方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亟需加以完善。
本文将从减轻负担、优化结构、建立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完善。
减轻负担当前,我国地方税负相对较重,给企业和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为了减轻税负,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增加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是一项直接影响居民经济利益的税种,适当提高起征点可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调节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2.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发展,应当适当降低税率,提高税收的竞争力。
3.减少地方政府收费项目。
地方政府通常存在一些与民生相关的收费项目,如停车费、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对于居民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应当适度减少这些收费项目,减轻居民的负担。
优化结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结构相对复杂,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税种重叠的问题。
为了优化结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划分地方税和中央税的权限范围。
明确不同税种的管理权限,避免中央和地方重复征税的问题,减少税负。
2.简化税收征管程序。
当前,税收征管程序繁琐,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应当优化税收征管程序,减少征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税收信息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共享和互通,提高税务管理的精准度和效果,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
建立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还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税收监管机制。
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税收监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税收征缴培训。
加大对税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税收政策和征缴流程的专业水平,确保税收的准确计算和及时缴纳。
3.建立税收纠纷解决机制。
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考第一篇: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考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度的思考摘要: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建立起来的,新税制实施10多年来,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强化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调动地方政府生财聚财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地方税制在实践运行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地方税制建设进度明显落后于中央税制建设,影响了整个税制体系的完善和总体功能的发挥,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税体系已迫在眉睫。
关键字:地方税;地方税体系;收入规模;税权正文:一、现行地方税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现行地方税大多是收入不稳、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的小税种,地方税概念模糊不清,主体税种不明确,使地方税制的建设缺乏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不仅造成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相称,而且使地方税收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过小。
同时由于地方税制改革进程长期滞后,影响了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扩大,导致国家税制整体结构不合理。
(一)、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税种改革不到位。
目前占地方税收入前三位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均不是纯粹的地方税,而是具有共享税性质的税种,真正属于地方税性质的都是零散的小税种。
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的缺失,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理财、聚财的积极性,不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也不利于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财政分配体制不稳定,地方税体系不完整。
分税制财政体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又将地方税中的所得税收入一部分划归为中央收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制的三大主体税种,构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过多考虑中央集权的需要,中央把储蓄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收入后,2002年又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共享税,通过几次分配体制的调整,原已相对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受到了冲击,而新的地方税体系尚不清晰。
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多维度分析
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多维度分析
地方税体系建设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对于加快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维度对地方税体系建设进行分析。
从立法层面进行分析。
地方税体系建设需要依法进行,因此地方税制立法是其基础。
在立法中,要明确地方税的法定范围、税种和税率等,确保地方税置于合法的框架下进行。
立法中还应考虑地方特色、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压力等因素,为地方提供合理的立法
权力,使地方税体系建设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从财政收入层面进行分析。
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
地方自主财力。
在构建地方税体系时,要考虑税收的可征性和适用性。
一方面,要合理确
定征税对象和税基,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
要适时调整税率,使其既能够增加财政收入,
又不过度加重纳税人负担,保证税收的可持续性。
从财政支出层面进行分析。
地方税体系建设不仅关乎财政收入,更关乎财政支出。
在
建设地方税体系时,应该与地方财政预算制度相结合,对地方财政的支出进行合理分配。
一方面,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地方税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改革任务,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考虑。
只有在各个层面都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协调,才能够实现地方税体系的建设目标,更好地推
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_1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提要:我国地方税设立并已运行多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完善现行地方税体系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是税权划分不清、主体税种不明确、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
作者通过对国外一些国家地方税的税权、税制结构和税收比重现状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税收合理分权、设立11个地方税种、培养主体税种和统一征管机构、完善征管手段的初步设想。
一、对我国现行地方税制的评价可以说,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与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的地方税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1994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基本上没有触动地方税制。
实行分税制的目的,在于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保证中央和省级政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财力。
统计数字显示,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央税收收入占整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逐年攀升。
特别是近两年,税收收入已经连续两年增收2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由1996年的10%上升到2001年的15%以上。
2001年总体税收(不含关税和农业税)已经突破15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收近2500亿元。
通过税制改革增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的目的基本实现,中央税收体系得到了加强。
与之相比,地方税制改革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滞后于的,而且部分税种缺失,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规范的渠道取得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资金。
2001年国税系统组织的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000亿元,而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尚不到5000亿元。
地方税税制不健全,管理不顺畅,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税权划分不清现行分税制只是将某些税种以及共享税的部分收入划归地方,其收入安排、使用权属于地方,但税收立法权、开停征权、政策管理权却属于中央。
即使给予地方一些税权,也是散见于其他、税收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之中。
究竟按照什么原则,哪些税权属于地方,没能借鉴国际惯例,进行合理地界定。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地方税制结构问题我国地方税制结构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
主要问题在于税收种类单一,过度依赖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少数税种,这使得地方税收收入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地方税制结构中的间接税比例过高,直接税比例过低,这不仅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限制了地方财政的调节能力。
此外,地方税源分布不均,一些贫困地区税收收入有限,而一些发达地区的税收收入则相对较高,这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财政的不平衡。
二、税收征管效率问题税收征管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体系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征管效率普遍不高。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有限,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工作;另一方面,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偷逃税等问题,这导致了税收流失和税收征管成本的增加。
此外,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
三、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繁多,但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企业和个人难以了解和掌握;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最后,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不够严格,容易出现滥用和违规现象。
四、税收法律体系问题税收法律体系是保障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一方面,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一些重要的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另一方面,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这不仅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也影响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五、税收与经济发展协调性问题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应该保持密切的协调关系,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这种协调性并不理想。
一方面,地方税制的设计和实施往往忽视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税收负担过重或过轻,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税制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
中国现行税制及构建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2016年5月8日星期日7时27分7 秒
中国现行税制及地方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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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及结构
地方税务系统负责17个税种的征收 1营业税、2城建税、3地方企业所得税、4个人
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耕地 占用税、8土地增值税、9房产税(房产税、城 市房地产税)、 10 车船税(车船使用税、车船 使用牌照税)、11印花税、12契税、13屠宰税、 14筵席税、1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6农 业税、17牧业税。
12
一、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及结构
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系 在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制定方面,我国强调税
权集中,税政统一。目前有权制定税法或者税 收政策的国家机关主要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 税税则委员会等。
2016年5月8日星期日7时27分7 秒
2016年5月8日星期日7时27分7 秒 中国现行税制及地方税体系 16
一、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及结构
中央固定收入包括: 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
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 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 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 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 利润等。
2016年5月8日星期日7时27分7 秒
中国现行税制及地方税体系
17
一、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及结构
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
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 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 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 集中缴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 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 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种设置不够科学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税种设置不够科学,部分税种存在重复征收、交叉征收等问题,导致税收效率低下。
同时,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缺乏,无法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求。
2. 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格、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收不公、不透明,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3. 地方财政自主权不足在现行税制下,地方财政自主权相对不足,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空间有限。
这不利于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也影响了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种设置针对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应优化税种设置,完善地方税体系。
在保留现有税种的基础上,增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如房产税、环境税等。
同时,应避免税种之间的重复和交叉,提高税收效率。
2. 加强税收征管为加强税收征管,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其次,推进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
3. 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为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应适当下放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权力给地方政府。
这样,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提高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应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四、结论通过优化税种设置、加强税收征管和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地方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平衡地区间财政差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地方税体系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够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但这种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流转税占比较高,容易导致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波动性较大;另一方面,所得税占比较低,难以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此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尚未得到充分发展,难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
2.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规范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政策制定不够科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过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由于政策执行不力,一些企业通过种种手段逃避税收,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
3. 征收管理效率较低征收管理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在征收管理方面存在效率较低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存在执法不严、管理不善的情况;另一方面,信息化建设滞后,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应逐步调整地方税体系中的税制结构,降低流转税占比,提高所得税等直接税的比重。
同时,应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
此外,还应推动税收结构的绿色化、智能化发展,鼓励环保、科技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应科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避免政策滥用和浪费。
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防止企业逃避税收。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引言我国税制体系中,地方税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税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
主要税种过于集中,而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发展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征收和使用上存在困难。
此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过于繁琐,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效率。
2.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征管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收稽查力度不够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流失和税收不公现象时有发生。
3. 地方债务问题严重随着地方债务规模的扩大,地方政府在债务压力下往往采取一些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通过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等。
这些问题不仅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也影响了地方税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为解决税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逐步调整主要税种的比重,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
同时,简化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公平和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为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关键。
应加大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投入,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加强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公平和合法。
3.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
此外,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积极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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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根据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出需求以及税收征管水平等因素,合理划分税权、科学设置税制、明确税收征管等,从而形成一个相互补充、互相协调的整体系统,这个系统我们称之为税收体系。在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实现政府职能方面,税收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不替代的作用。
地方税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分税制,其以征收地方税收入为中心,主要目的是筹集财政收入,保障地方政府财力、实现地方政府和税收的只能,概括来说,地方税体系就是由地方税的制度制定、执行和司法保障等多个复杂的体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税收征收分配系统。地方税体系是与中央税体系想对应的概念,其与中央税体系是互相补充、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
表2:1994年以来中国地方税种改革时间与具体内容
改革时间
改革对象
改革内容
1994年
地方固定收入以及共享收入
地方政府规定收入:营业税和城建税,隶属于地方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房地产增值税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75%:25%)、证券交易税(50%:50%)以及资源税。
《最新税务百科辞典》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收。
以上观点对地方税的定义各有侧重,揭示了地方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所使用支配的内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分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些简单的概念已经无法全面概念地方税的定义。在本文中,笔者将地方税的概念定义为根据一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立法权限归属中央或地方,地方政府负责征收且拥有一定管理权限的、收入完全归属地方政府的各种税种之合,其目的是取得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的财政收入,以实现地方政府的职能。
关于构建中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Reflec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cal tax system in China
2016年3月1日
摘 要
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地方税体系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自1994年开始,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税制改革,然而我国地方税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集中阐述了地方税和地方税体系的概念,分析了地方税体系的相关理论,具体介绍了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并对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具体的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
3.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税收收入划分为中央税收入、共享税收入和地方税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中央税收入。地方固定收入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地方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共享税种收入。
(二)地方税体系的基本理论
1.财政分权理论
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赋予地方包括税收管理、债务安排、预算执行等方面的一定范围内的自主权,以便地方能够对所需政策类型进行自主选择,更好的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不仅仅是在我国,几乎世界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财政分权。而财政分权理论主要分为两代,以Tiebout、Musgrave、Oates等为代表的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主要强调地方政府的竞争机制,提倡通过将资源配置权力向地方政府倾斜,增加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来有效提高地方政府效率。然而却忽视了政府官员忠于职守的假设与现实却是极为不符的。以Qian、Roland、Weingast为代表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的侧重点在于分权机制设计。该理论提出政府官员并非救世主,他们也存在自身利益诉求。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同样存在寻租的可能。因此,有效的政府结构应是官员与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激励相容。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现状;问题;构建
Abstract
Tax revenue is not only the main source of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but also an important economic lever of national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tax system, the local tax system plays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lthough since 1994, our country are a series of tax reform. However, the local tax system ofChina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he perfection ofChina's local tax system construction is of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concept of local tax and local tax system, analyzed the relevant theories of the local tax system, concretely introduces the situation of the local tax system of China, and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the existence of local tax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the concrete improve th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local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construction of local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财政百科全书》
地方税为中央税的对称,是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收,一般情况下,是将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又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种划归为地方税。
《税务词典》
地方税就是中央税的相对称呼,是税制分类的一个标准,以税收管理的权限划分,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收入的总称。
《财经大辞典》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凡是划归为各个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统称为地方税,对地方税来说,地方政府拥有相对较大的管理权。
Keywords:Local tax system;present situation;problem;structure
引 论
1994年,我国正式开始推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自此进行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的分割以及税收权限的划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征管机构由此设立,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体系产生。20多年来,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税制度作为我国分税制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地方政府行使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构建科学规范的地方税体系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的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完善。在此背景下,2015年底,我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笔者在本文中对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探讨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具体政策建议。
2.公共产品理论
18世纪初,欧洲自由经济发展盛行,公共产品理论在此背景下产生,其核心内容是充分肯定政府与市场经济相比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公共产品是指社会中一部分人消费某种公共产品时,不排除其他人在同一时间内消费该公共产品,也不会增加他们消费的边际成本。公共产品的效用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特征等特征决定着某种公共产品即使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私人也不愿提供。再加上政府在优化资源配置、市场调控、实行公平和效率方面比市场经济体有更多优势,因而,政府便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体。中央政府自身职能和公共产品的特征决定着中央政府是国防、外交等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最佳提供者,地方政府因具有了解本地居民偏好优势,成为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提供主体。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接近民众,更加了解居民偏好,加上市场机制存在的固有缺陷和不足,决定了地方政府是地方居民公共产品的最佳提供者,而地方税是政府有效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必须拥有健全的地方税体系才可以保证给本地居民提供适宜充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进而更好的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一、
(一)地方税体系的概念
1.
要研究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建,首先需要理解地方税的概念。然而目前我国对于地方税的概念并没有一个全面统一的定义。对于地方税的概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表1:我国地方税概念的分类
国发〔1993〕第85号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为地方税。
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和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在对财政分权的研究视角方面大有不同,但是都充分解释了财政分权存在的必要性,明确指出财政分权在减少信息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正分配以及进行财政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我国,财政分权从纵向来看,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权以及省、市、县、乡镇四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从横向来看,财政分权包括税权、税种、征管、司法等要素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配置。因此,财政分权理论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基本理论支撑,而系统分析财政分权理论则有助于更加清晰地认识中国分权实践,构建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地方税体系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