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7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
陕西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西省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文件。
一、评职称的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并具有陕西省户籍或者在陕西省工作满2年以上。
2.申请人应具备相应职称对应的学历背景,其中高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位。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高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教育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中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教育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初级职称申请人应具有教育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业绩,能够在所从事的教育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独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等。
二、评职称的程序1.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应参加面试或进行教学展示。
面试会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研究等进行评价。
4.面试或教学展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教学展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申请人最终的评定结果。
5.评审委员会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6.公示期满后,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间内的异议进行审查,并对评定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三、评职称的要求1.初级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应在所从事的教育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教学业绩,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教学手段,能够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教育教学研究。
2.中级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应在所从事的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教学业绩,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中发挥影响力,能够进行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
2017年职称评定工作安排
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处、室: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2.完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人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学院学科组会议召开时间。
4.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二、申报条件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修订)》(咸职院发[2014]138号)精神执行。
2.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按《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规定执行。
3.由非高校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转换评审,按陕职改办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执行。
4.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5.根据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精神,凡由其他系列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转评且被聘任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在本专业相关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主持并完成院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纵向科研课题1项,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20XX年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公示(范文大全)[修改版]
第一篇:2017年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公示公示**中学2017年教师职务晋升工作依据学校《安排意见》及《晋级考核细则》,经过教师申报、教育教学实绩材料公开积分,经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考核小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确定送审以下四名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高中高职:高中中职: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校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及考评小组提请复议。
监督电话:(局办公室)(局监察室)**中学2017年10月12日第二篇:关于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公示结果的报告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关于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公示结果的报告市教育局: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我校职称评审考核小组对拟评人员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经审核张长顺、党敏、王金芳三位同志综合量化评分及有关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相关条件,以上三位同志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资格,经审核韩顺杰、张凤枝两位同志符合中学一级教师评审资格。
并从3月15日起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及期满无异议。
因此,特推荐张长顺、党敏、王金芳三位同志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张凤枝、韩顺杰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特此报告第三篇:晋升职称公示证明公示证明根据县局及中心校晋升中级职称通知精神,经我校评审组审查、民主评议,推荐xxx同志为晋升人选,经我校公示,无任何异议。
教师签名特此证明Xxxx小学评审组2014年9月30日第四篇:馆员晋升公示情况报告开展异议工作情况报告济宁市档案局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接2014年12月7日市档案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对评审通过人员×××同志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后,我单位马上按通知精神开展评议工作。
异议期为2014年12月7日至2014年12月21日,共15个工作日。
采取了张榜上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进行评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此项工作。
结果都认为无论从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水平等方面,×××同志都已达到档案馆员的任职条件,对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均无任何异议。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在人力资源评价开发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集团公司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矿山、化工、电气、机械、电子、城建、环保、煤炭、冶金、建材、轻工、水利、技术监督、纺织等14个专业申报人员的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根据《河南省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附件1),结合所在单位及申报专业,材料经新疆公司审查后统一报送至集团公司进行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经济系列申报人员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定条件》(附件2),经新疆公司审查后统一进行经济核定;其他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应提前与集团公司职改办联系出具委托函,委托其他相应中评委进行委托评审。
二、报送材料1.工程师⑴评审表。
规范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使用A3纸正反打印、整齐装订一式3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第13、14页及16页第一栏由所在单位相应部门审核盖章;第16页“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集团所属相应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县(区)人事部门审查意见”由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核盖章。
⑵评审简表。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2017年度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统一使用A3纸打印,均加盖红章。
下载、填写和打印《评审简表》请参照《关于使用职称软件填报〈评审简表〉的说明》(附件4)。
⑶审查表。
以集团所属二级单位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接收申报人提交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txt格式),打印1份《河南省2017年度工程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2017年度职称评审计划
采矿、爆破、冶炼、金属轧 制、硅酸盐、非金属材料及 新型建材、能源、燃气、电 力、热工专业 轻工、造纸、纺织、丝绸、 化纤、印染、家具、皮塑、 食品专业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农用 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 、橡胶等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整机 与元器件、无线电通信等专 业 劳动安全工程管理、爆破专 业
18
11月
9月
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人事处 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 85126159 浙江省特种设 备安全与节能 特种设备专业 协会86979572 省农业厅人事 农机推广、农村能源专业 处86757650
19
11月
9月
20
11月下旬
7月31日
21
省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11月底
9月15日
森林培育、调查规划、生态 省林业厅人事 保护、景观绿化、林产加工 处87399098 、林业勘察设计专业
22
省地勘土管工程技术人 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高级工程师 委员会 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省海洋与渔业工程技术 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 高级工程师 审委员会 省水利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省医药行业专业人员高 高级工程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 副主任(中)药 员会 (技)师 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 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高级工程师 委员会
11月
8月
2
12月
10月15日
3
5月
2月28日
4
研究员
10月
7月
5
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 副研究员、高 级(副高)专业技术资 级实验师 格评审委员会 省农科院科研(含实验 研究员、副研 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 究员、高级实 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验师 省医学科学院科研(含 实验)人员高级(副 副研究员、高 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级实验师 委员会 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 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 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 人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 委员会 研究员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3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
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关于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关于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2017年10月16日 16: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一、表格填写㈠应聘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须填写《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或《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申报表》)。
《申报表》的填表要求详见《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填表说明》或《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自然科学类)填表说明》。
㈡应聘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审批表》(教授)或《吉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审批表》(副教授)(以下简称《高级职务审批表》)。
㈢应聘讲师职务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讲师职务聘任审批表》(以下简称《讲师审批表》)。
㈣中层单位教学委员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聘任工作委员会对应聘各级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提出聘任意见后,由中层单位统一填写《拟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高级职务一览表》)、《拟聘讲师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讲师一览表》)。
《高级职务一览表》按应聘职务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先填写破格应聘教授职务人员,然后依次填写正常应聘教授、破格应聘副教授、正常应聘副教授职务人员。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一)应聘人员填报程序及要求1.应聘人员根据中层单位的具体要求填报并提交《申报表》原件,以备中层单位审查时使用。
2.应聘人员登录“吉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网址为),初始用户名为本人工作证号,密码为000000。
目前该申报系统兼容性比较好的是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3.应聘人员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上角“修改密码”项,可以修改个人登录系统的密码。
点击左上角“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项,在“教师系列”操作栏内点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申报页面的各项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不得空项,无内容填写的,一律填写“无”。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最新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组织机构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省、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
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库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三、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从评委库中推荐产生,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批准,其中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门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提名,并经本届执行评委选举产生。
正高级教师评委会应由教育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学者担任,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1/4。
四、评委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成员3至7人,设组长1名。
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接南华大学通知,我院郑惠尹等4位同志已通过教授、副教授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
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院纪委和院组织人事处反映。
举报电话:纪委:6663058 人事处:6663022
永州职院职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5.21 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拟申报专技资格
申报 系列 职务
级别 申报职 务名称 1 郑惠尹
女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 正高 教授 2 胡同花
女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 副高 副教授 3 张琼宇
男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 副高 副教授 4 周艳云 女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 副高 副教授。
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3: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组织机构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
评委库成员由思想品德端正、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库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三、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从评委库中推荐产生,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批准,其中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提名,并经本届执行评委选举产生。
正高级教师评委会应由教育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学者担任,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1/4。
四、评委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成员3至7人,设组长1名。
2017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现将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各专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6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60035
本公示为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最终结果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文件为准。
附件: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
级评审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教师职称晋升办法
高级职称晋升评审办法根据汉教发【2018】汉教发214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城教体发【2018】330《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搞好我校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学校全面稳定有序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一、职称申报范围2018年10月31日以前在职在岗的公职教师。
(不含调离人员)二、基本条件1、严格按县人社局、教体局审定的空岗数和制订的评审条件全面考核,向一线教师、承担大量综合工作的和优秀班主任倾斜。
2、凡获得陕西省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且教学成绩突出,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可优先推荐晋升高级教师。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在学校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20年以上,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关于教科研课题或校本研修任务。
教科研课题支撑材料,必须有政府部门或教科研机构出具的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包括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等过程资料。
校本研修支撑材料,必须有个人校本研修三年规划及年度个人研修计划,校本研修实施阶段完整的过程记录原始资料和总结报告,各阶段资料由学校、县区、市直单位审查真实性、有效性,并加盖公章。
材料一旦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更改。
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作为校本研修成果,仅是支撑材料之一,不能代替校本研修所有的材料,对连续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20年以上或累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职称时,可等量提供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校本研修及科研成果。
2017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关于2017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存档人员:为全面做好2017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存放;(二)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三)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专业一致;(四)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按下列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符合以上(一)(三)(四)项规定条件的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也可参照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职务的做法,认定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考试规定条件的,可参加考试。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一)档案编号;(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加盖相应公章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要求正反面打印,三份表格内容均需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可打印、复印。
按标准表样左侧装订(粘合生成,不可装订)。
(四)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应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六)近期一寸彩照3张(分别贴于三份初聘表内),小二寸彩照1张。
(小2寸彩照背面注明档案编号及姓名)(七)我处将对学历进行核实,故而后取得学历、学位未归档的初聘人员请务必在申报前将相应的学籍材料归档。
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1)
关于做好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聘任对象1.首聘:2017年度晋升职务资格且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学人员。
(因受处未聘现已解除处分人员聘任须附解除处分文件)。
高级评审取得人员首聘时段为:2017.11.30-2020.12.31;一级评审取得人员首聘时段为:2018.3.31-2020.12.31;初级评审取得人员首聘时段为:2017.12.31-2020.12.31;初级起点首聘时段为:2017.9.1-2020.8.31。
2.续聘:原聘期已满且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
续聘时段:上一个聘期结束次月1日至三年后的12月31日。
3.跨乡镇及跨县域调动人员需重新续聘,续聘时无需更换聘任本,续聘时段为调入现单位当月至三年后的12月31日。
二、聘任程序1.职数清理(以中心校为单位清理,自行备案,本次聘任县不再审核),确定首聘、续聘人员;2.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学校)审核并填写首聘、续聘人员名册;3.所在单位与首聘人员签订聘约并填报聘任审核表,对续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续聘人员聘期考核材料乡镇自行保存备查;4.以文件形式上报聘任报告(见示例),县教育局初审后统一到县人社局核批;5.县人社局办理首聘及需换聘任本人员证书,县教育局办理续聘聘任证书,首、续聘任证书办理前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并盖齐自然校公章和自然校校长法人章(无法人章签字也可)。
三、有关要求1.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校要认真把好审核关,对受处期限未满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任。
2.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2份,教育局、人社局各留存1份):(1)单位报告(以文件形式,见附件1示例);(2)附表2、3,人员信息务求准确无误;(3)首聘人员聘约(附件4,正反两面打印,3份)、职务聘任审核表(附件5,3份)。
所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从教育职称群或教育人事群中下载。
2O21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2O21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
审通知
2022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修订<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001号)执行。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少先队活动”专业,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通报批评。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15号)
鲁人社字〔2017〕11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时间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6月至8月,具体时间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
(二)评审时间1.除部分系列(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底前完成评审,11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 1 —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开展。
3.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高评委办事机构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条件1.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由各市、各部门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 2 —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量化赋分表
教学获奖 (3.5分)
任现职以来,获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者,按 下列标准赋分:学科带头人:省级赋3.5分,市级2.5分,县级1分;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省级 赋3分,市级2分,县级0.8分;同一类别不同批次只按最高级别计分1次。 任现职以来,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课堂教学奖励者,包括:综合技能基本功大赛(含 说课、赛教等课堂评赛活动,语言文字基本大赛等酌情降级降分)、教育质量评奖等,按下列等 级赋分: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及优秀奖0.8分;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 分、三等奖及优秀奖0.5分;县级:一等奖0.8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镇校级:不分等 级统一按0.2分计分。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年度)荣誉只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同类别、不同批次 (年度)的荣誉可累计计分(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该项满分为3.5分。
附件:1
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量化赋分表
姓名 考核项目
思想政治表现 (3分)
工作单位
申报学 科:
评分标准
考核时间: 序号
原始 得分
标准分
按标准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3分、2分、0分(不合格者属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参评对象的,当年不予晋升)。
学历(7分) 教龄(15分)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有学位证赋7分,无学位证赋6.8分;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 且有学位证赋6.8分,无学位证赋6.5分;2、本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有学位证赋6分,无学位证 赋5.8分;后取本科学历且有学位证赋5.8分,无学位证赋5.5分;3、大专:大专学历赋5分,后取 大专学历赋4.5分;4、中师、中专:第一学历中师赋4分,后取中师、中专学历赋3.5分。 学历赋分必须遵循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赋分。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科教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2013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一)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有关系列职称评审规定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职称资格。
(二)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一)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的规定实施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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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17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相关教育单位: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文件中有关教师职称评审要求,结合教师队伍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对象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等在职在岗,并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在空岗编制范围内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凡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临聘人员,且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可以参照公办学校教师评审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年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6.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1.三级教师(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2.二级教师(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
3.一级教师(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5)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6)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年均不少于120学时)。
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园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
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⑥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
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7)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