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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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5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5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1日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切实做好我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及《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号)、《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室内装饰装修、房屋附属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朝政办发[2013]15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一)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一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临时占地,按以下文件标准执行: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2、《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号)。

3、《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表的通知〉》(朝国土资发[2010]1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渝府发[2006]88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06]8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铁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改变我市交通条件、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2005年铁道部与市政府签订的2005-2010年境内铁路建设“一揽子”项目协议,“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步伐。

为支持铁路建设,现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铁路建设用地拆迁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代表市政府,组织沿线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包工作、包费用和包进度的方式,实行统征统迁。

市地产集团负责征地拆迁补差资金的筹集。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涉及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工作和被征地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市国土房管局积极配合做好稳定工作。

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主城区应严格按照渝府发〔2005〕67号文件执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渝府发〔2005〕67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制定配套政策执行。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整时间以2005年1月1日为界,之前取得合法征地批文并实施了征地补偿安置的按原政策执行,未取得合法征地批文的按新政策执行(或补差)。

涉及市政府能够决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尽可能免征或先征后返。

三、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涉及的社会统筹费、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予以免缴;铁路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不缴纳矿产资源费,但应办理有关手续;耕地开垦费按标准缴纳,超出优惠标准10元/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即征即返办理;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标准缴纳,超出优惠标准2元/平方米部分按即征即返办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有关程序全部返还;林地及林木补偿费(含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按原高速公路建设补偿标准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
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3.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
准的通知
宁县、正宁县、庆城县、环县、西峰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甘肃段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8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执行标准的函》(甘国土资建函〔2017〕1号)和有关拆迁补偿规定,《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准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附件。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计统〔2014〕9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一1一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

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

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

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

征拆费一2一用包干项目除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如确需调整,由总公司与省(市、区)级地方政府重新协商确定。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拆人合法权益。

铁路工程建设用表

铁路工程建设用表

12-3、铁路工程建设用表编制说明为了在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根据铁道部及太原铁路局有关文件和标准,本着采用现行、最新的原则,收集整理了本套铁路工程建设用表格:1.“铁程检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建设[2003]127《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铁程检04~46表”。

“铁程检01~03、47表”取消,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表”中。

详见“‘铁程检表’与‘工程质量验收表’对照表”。

2. “工程质量验收表”依据(铁建设[2003]127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采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质统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在48个“质统表”中采用27个,有21个失效,由《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中的有关“铁建试报”和“铁建试录”表替代,详见“原质量保证资料表格(试验报告、记录)与新《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对照表”。

4.“建交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铁运[2008]15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建交表1~28(6、7、27除外)”,原“建交-6、7、27表”由“地验交-4、5、7表”替代,在“地验交表”中使用。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衡政办字〔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衡政办字〔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2日衡水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区域内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石济铁路征地征收补偿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土地补偿(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见附件1)(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2.原以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3.原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三)临时占地(不包括取土用地)临时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费参照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

临时占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自第二季起每年补2000元/亩。

临时占地依法经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后,占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工程到期没有结束,可依法申请续期一次。

占地期满,依据复垦方案由占用方负责复耕合格。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一)青苗补偿费(见附件1)1.被征用的建设用地、乡间道路、坑塘等非耕地不予青苗补偿。

陕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陕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陕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一、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质量据实结算。

征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

征迁标准具体如下:(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铁路预算编制办法(铁道部113#文)

铁路预算编制办法(铁道部113#文)

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2 编制方法2.1 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2.2 编制范围及单元2.3 编制深度及要求2.4 定额的采用2.5 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2.6 费用项目组成及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3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3.1 人工费3.2 材料费3.3 施工机械使用费3.4 工程用水、电综合单价3.5 运杂费3.6 填料费3.7 施工措施费3.8 特殊施工增加费3.9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3.10 间接费3.11 税金3.12 设备购置费3.13 其他费3.14 基本预备费3.15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3.16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3.17 机车车辆购置费3.18 铺底流动资金4 其他编制规定4.1 价差调整规定4.2 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4.3 概(预)算表格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附表概(预)算表格总概(预)算汇总表总概(预)算(汇总)对照表总概(预)算表综合概(预)算(汇总)表综合概(预)算(汇总)对照表单项概(预)算表单项概(预)算费用汇总表主要材料平均运杂费单价分析表补充单价分析汇总表补充单价分析表补充材料单价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设备单价汇总表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7〕30号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等15项标准(详见附件)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6日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号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8•【字号】永政办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2号冷水滩区、东安县人民政府,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8日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永州市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部共建铁路征地拆迁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79号)、《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永政发〔2018〕10号)、《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永政发〔2013〕2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永政发〔2016〕19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1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统筹和协调工作。

5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用标准附表格.doc

5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用标准附表格.doc

实用文案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 城市市区,不少于8 米;( 二)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 米;( 三) 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 米;( 四) 其他地区,不少于15 米。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 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 15m;(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 水塔、烟囱等 ) 、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附件 1:房屋及地上 ( 下) 附着物拆迁及影响补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元)一其他地上 ( 下)附着物一类1地 下 室二类2仓房、耳房、偏厦临建房屋 一类3看护房二类三类4 彩钢房5 冷 库6水泥地面一类二类7红砖地面方砖地面8 煤棚9玉 米 仓实用文案2m2m2m2m2m2m2m2 m2 m2 m2 m2 m个个500.00 400.00 300.001000.00800.00600.00评估评估60.0030.0020.0035.00100.00100.00与房屋建筑为一体 层高 2 米以上(含 2 米)与房屋建筑为一体 层高 2 米以内砖墙,预(捣)制盖房高 2.5 米以上砖石墙,木檩架,房高2.5 米以上砖石墙,其他材料屋顶混凝土水泥砂浆(砂砾、石底层)简易简易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 ( 元)牲 口 棚 2200.00 10m牲 口 棚个400.00一类2120.00厕所m11二类280.00m厕所 个 50.00 12猪圈个 400.00 13(鸡、鸭、鹅、狗)窝个50.00一类 2700.00 14畜禽舍m二类 2500.00m一类 2140.00m15塑料大棚二类 2120.00 m备 注砖石结构、带盖其它结构、带盖砖、石墙,有盖砖、石墙,无盖简易简易简易预(捣)制盖,房高 2 米以上砖木结构房高2 米以上砖石墙,钢筋骨架,棚间地 5-8 米砖石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四类 280.00m五类230.00m16无墙冷棚215.00m一类2300.00m17菜窖二类 2250.00 m三类 2200.00m 18院(围)墙一类m 100.00 二类m 60.0019梯田石墙m30.00一类 2400.00大 门 楼m二类2300.00 20m大门楼座 500.00大门垛对 300.00 21格 栅 m 80.00 22窑洞个400.00土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不符合大棚建造的技术要求水泥盖板,砖砌墙木檩子,砖砌墙无 墙砖、石结构 1.5 米以上干砌墙、泥土、各类花墙预(捣)制板盖砖木结构无盖双扇门含工艺格栅栏简 易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元)一类280.0023m影壁墙2二类50.00m 24一类 m 80.00 管 路m 60.00二类25手压井眼1000.00 眼 1500.0026水泥管井眼120.00/m 眼 150.00/m眼100.00/m瓷砖、壁画贴面水泥面铁 管塑料管含压水设备(深 10 米以内,含 10 米)含压水设备(深 10 米以上)含泵水设备(深 50 米以内,含 50 米)含泵水设备(深 50 米以上部分)井深 10 米以内(含 10 米)27土井眼150.00/m眼200.00/m井深 10 米 --20 米部分(含 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眼220.00/m石砌井眼260.00/m28眼300.00/m眼评估29 机电井眼评估30 渗水井眼1000.0031 化粪池一类m2 130.00二类m2 100.0032 沼气池个2000.0033 电话迁移户100.0034 有线电视迁移户300.0035 水表户600.0036 电表户1500.00井深 10 米以内(含10 米)井深 10 米 --20米部分(含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井内径大于 1.5 米配套设备、动力电、井房带盖无盖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备注( 元)37 电线杆根1000.0038 空调迁移台150.0039 太阳能热水器台200.0040 坟一类座3000.00二类座2500.0041 墓碑个500.0042 石碾子个300.0043 景观水池3150.00 m44 公路里程桩、界桩、块150.00 缘石、道口标志桩等45 标志牌处3000.0046 广告牌一类处60000.00水泥坟土坟砖混结构版面 12× 4 米二类处45000.0047 门式广告牌一类处5000.00 二类处3000.0048 铁丝网m 15.0049 过路涵洞m 300.00m 450.00一类个10000.00 50 储油罐迁移二类个3000.00三类个800.00 加油站(含占地、储油51 罐、管线、棚亭、附属设施台200000.00迁移)版面 9× 3 米版面 12 平米以上版面 12 平米以下高度 1.5 米管涵拱板涵30吨以上30吨以下10吨以下每台加油机为一个补偿单位52 房基础m2 100.00 未建主体53 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附属物补偿评估附件 2:零星树木拆迁补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株 5.00 1 -2 年株10.00 3 -7 年株20.00 8-10 年1 杨、柳、榆、槐等株30.00 11-13 年一般林木株35.00 14-17 年株45.00 18-20 年株20.00 20 年以上2等珍贵树种株50.00 4-10 年株100.00 11-20 年株300.00 21-30 年株500.00 31-40 年株1000.00 40 年以上株10.00 1-3 年株40.00 4-10 年3株80.00 11-20 年园林绿化树种株150.00 21-30 年株300.00 31-40 年株500.00 40 年以上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株10.00 1-3 年株50.00 4-10 年柞树、水曲柳、松、柏等株100.00 11-20 年4200.00 21-40 年中慢生树种株株300.00 41-60 年株500.00 60 年以上附件 3: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一农村小型水库1 水库水面2 水库水面3 水库荒滩4 鱼塘二农田灌溉水利设施1小型闸门2排灌干渠堤坝4蓄水池5“3655”节水灌溉工程6 挡水石坝7 挡水土坝实用文案亩10000.00亩6000.00亩100.00亩10000.00个5000.00个10000.00个20000.003400.00m3300.00mm 15.003150.00m评估3100.00m320.00m灌溉与养殖兼用灌溉石砌结构砼结构(小型)砼结构(较大)砼结构砖石结构土结构附件 4:蔬菜、花卉、药材及其它补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一蔬菜1 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 100.00 棚内2 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 40.00 大地二粮油作物1 玉米、高粱、豆类、小麦、芝麻等亩2000.00实用文案1 西瓜、香瓜、草莓等m2 100.00 棚内2 西瓜、香瓜、草莓等m2 40.00 大地四花卉评估五药材评估六其它1 苜蓿草m2 1.002 芦笋评估3 未列入项目评估七林蛙1 林蛙繁殖(池)场亩10000.00 人工挖砌2林蛙补偿面积亩120.00 (按影响放养面积 80% 计算)。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11
铁建设〔2007〕116 号

12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7 号
13 关于铁路建设施工监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建设〔2009〕79 号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
14
铁建设〔2010〕151 号
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明确设计概算税金计列管理的通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 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家铁路局 2017
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 年第 1 批)
国铁科法〔2017〕30 号
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等 15 项标准(详见附 件)同时废止。
4
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 2.3.3 总概(预)算 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
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总概(预)算时, 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2.4 定额的采用 2.4.1 基本规定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工程类别的编制深度要求, 原则上采用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编制。 2.4.2 旅客站房及站房综合楼的房屋工程等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 地区统一定额编制,其工料机价格及单项概(预)算中的各项费用标 准应配套采用。 2.4.3 对于现行定额未涵盖或不适用而建设项目急需的工程,应 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编制补充单价分析。 2.5 章节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划分 2.5.1 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 分为四部分,共 16 章 36 节,编制设计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 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 表”。 各部分和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铁路工程建设用表

铁路工程建设用表

12-3、铁路工程建设用表编制说明为了在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根据铁道部及太原铁路局有关文件和标准,本着采用现行、最新的原则,收集整理了本套铁路工程建设用表格:1.“铁程检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铁建设[2003]127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铁程检04~46表”。

“铁程检01~03、47表”取消,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表”中。

详见“‘铁程检表’与‘工程质量验收表’对照表”。

2. “工程质量验收表”依据(铁建设[2003]127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采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质统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在48个“质统表”中采用27个,有21个失效,由《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中的有关“铁建试报”和“铁建试录”表替代,详见“原质量保证资料表格(试验报告、记录)与新《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对照表”。

4.“建交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铁运[2008]15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建交表1~28(6、7、27除外)”,原“建交-6、7、27表”由“地验交-4、5、7表”替代,在“地验交表”中使用。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09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0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西安、咸阳、宝鸡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陇海客运专线(徐州-郑州-兰州)和“四纵四横”快速客运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与铁道部合作建设的重要项目,建成后将与既有陇海铁路实现客货分线运输。

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完善区域客货运输结构,有效缓解既有线能力不足,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和陕西省“一线两带”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东起西安枢纽在建的西安北站,向西经西安市未央区,咸阳市秦都区及兴平市、武功县,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扶风县、眉县、岐山县、陈仓区、渭滨区,引入新建的宝鸡南站,正线(咸阳西-宝鸡南)全长138.044公里,建设工期三年半。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西安、咸阳、宝鸡三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密切配合,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二、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工程建设征地数量、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量、质量据实结算。

征迁补偿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拨付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

征迁标准具体如下:(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350元/亩,安置补助费18650元/亩。

城市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内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铁路回收土地综合补偿:60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始征地资料。

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重点企业,在铁路建设和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网规模不断扩大,征地拆迁工作逐渐成为铁路建设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到国家和民众的切身利益,管理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家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和城市拓展的需求,征地拆迁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不规范的征地拆迁行为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民众的不满,因此必须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费用管理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铁路建设和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2000字】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关改进建议,旨在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征地拆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参考。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1. 分析中国铁路总公司当前征地拆迁工作管理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2. 探讨征地拆迁费用管理的制约因素和改进措施,提出有效解决方案;3. 探讨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挑战,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提出应对策略;4. 分析征地拆迁费用的管理情况,探讨费用管理的重要性和优化路径;5. 探讨监督与评估机制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以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1.3 研究意义征地拆迁工作是中国铁路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保障铁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管理复杂,费用高昂,是铁路建设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铁路总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并对其研究意义进行评述。

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管理能够提升铁路建设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范标准(附表)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范标准(附表)

附件 1:房子及地上 ( 下) 附着物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备注( 元)一 房子拆迁赔偿1 楼房2m2 砖混构造房子 2m3 砖 瓦房2m4 平(草) 房2m 5异地布置补贴费(包含搬 户迁、租房、配套设备等)有房产证或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二层(含二层)以上砖混墙砖石墙,预(捣)制盖砖石墙,木檩架 土、石墙,草木顶主房拆迁6城镇建设配套设备费处由所在地各县(市)区自行解决宅基地、照明用电、道路等问题所需的资本。

二其余地上 ( 下)附着物一类21m地 下 室2二类m2仓房、耳房、偏厦2m一类2临建房子m3二类2看护房m2三类m4 彩钢房 2评估m5冷库2评估m一类 26水泥地面m二类2m红砖地面 27m方砖地面2m 8 煤 棚个9玉 米 仓个与房子建筑为一体 层高 2 米以上(含 2 米)与房子建筑为一体层高 2 米之内砖墙,预(捣)制盖房高 2.5 米以上砖石墙,木檩架,房高2.5 米以上砖石墙,其余资料屋顶混凝土水泥沙浆(砂砾、石基层)简略简略序号项 目 单位牲 口 棚 210m牲 口 棚个一类 m211厕所二类m2卫生间 个 12猪圈个13(鸡、鸭、鹅、狗)窝个一类m2 14畜禽舍二类 m2一类m2 二类 2m15塑料大棚三类 2m四类2m五类m2 16无墙冷棚2m一类2m17菜窖二类 2m三类 2m18院(围)墙一类m二类 m19梯田石墙m一类 2大 门 楼m二类220m大门楼座大门垛对21 格 栅 m22窑洞个赔偿标准( 元)备 注砖石构造、带盖其余构造、带盖砖、石墙,有盖砖、石墙,无盖简略简略简略预(捣)制盖,房高 2 米以上砖木构造房高2 米以上砖石墙,钢筋骨架,棚间地 5-8 米砖石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土墙,钢筋骨架,棚间地 5-8 米土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不切合大棚建筑的技术要求水泥盖板,砖砌墙 木檩子,砖砌墙无 墙砖、石构造 1.5 米以上干砌墙、泥土、各种花墙预(捣)制板盖砖木构造无盖双扇门含工艺格栅栏简 易序号23 24 25 2627 2829 30 31 32 33 34 35 36项目单位赔偿标准( 元)一类2影壁墙m二类2m一类m管路二类m手压井眼眼水泥管井眼眼眼土井眼眼眼石砌井眼眼眼评估机电井眼评估渗水井眼化粪池一类m2二类2m沼气池个电话迁徙户有线电视迁徙户水表户电表户备注瓷砖、壁画贴面水泥面铁管塑料管含压水设备(深10 米之内,含10 米)含压水设备(深10 米以上)含泵水设备(深50 米之内,含50 米)含泵水设备(深50 米以上部分)井深 10 米之内(含10 米)井深 10 米 --20米部分(含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井深 10 米之内(含10 米)井深 10 米 --20米部分(含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井内径大于 1.5 米配套设备、动力电、井房带盖无盖序号项目37电线杆38空调迁徙39太阳能热水器40坟一类二类41墓碑42石碾子43景观水池44公路里程桩、界桩、缘石、道口标记桩等45标志牌一类46广告牌二类一类47门式广告牌二类48铁丝网49过路涵洞一类50储油罐迁徙二类三类加油站(含占地、储油51罐、管线、棚亭、隶属设备迁徙)赔偿标准单位( 元)根台台座座个个3m块处处处处处mmm个个个台备注水泥坟土坟砖混构造版面 12×4 米版面 9×3 米版面 12 平米以上版面 12 平米以下高度 1.5 米管涵拱板涵30吨以上30吨以下10吨以下每台加油机为一个赔偿单位52房基础m2未建主体53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特别隶属物赔偿评估附件 2:林木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杨、柳、榆、槐等柞、色、椴、桦、2曲柳树等宝贵林木3(银杏、紫杉、、法桐、玉兰等宝贵树种)4一般树苗5特种树苗1-2 年3-6 年7-10 年亩11-13 年14-17 年18-20 年20 年以上1-3 年4-10 年亩11-20 年21-30 年31-50 年50 年以上1-3 年4-10 年-20年11亩-30年21-40年3140 年以上亩1-3 年亩 4 年以上亩评估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6 78 91-3 年4-10 年11-20 年红松21-30 年油松亩31-40 年樟子松41-58 年59-70 年71 年以上1-3 年4-10 年11-15 年16-20 年落叶松亩21-30 年31-40 年41-50 年51 年以上覆盖率 30%-50%山枣、沙棘、山丁覆盖率 51%-70%榛子等亩覆盖率 71%-90%(覆盖率 30% 以上)覆盖率 91%以上棉槐、胡枝子、荆条亩(覆盖率 30% 以上)附件 3:零星树木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株1-2 年株3-7 年株8-10 年1杨、柳、榆、槐等11-13 年株一般林木株14-17 年株18-20 年株20 年以上株1-3 年株4-10 年2银杏、紫杉、法桐、玉兰株11-20 年等宝贵树种株21-30 年株31-40 年株40 年以上株1-3 年株4-10 年3株11-20 年园林绿化树种株21-30 年株31-40 年株40 年以上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株1-3 年株4-10 年柞树、水曲柳、松、柏等株11-20 年421-40 年中慢生树种株株41-60 年株60 年以上5沙棘、棉槐等灌木丛附件 4:果树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4 年5-6 年7-8 年棵9-14 年1苹果树15-20 年21-25 年25 年以上1-4 年生苹果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5-8 年生苹果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9年生及以上苹果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1-2 年3-4 年5-6 年7-9 年棵10-15 年16-20 年2梨树21-40 年41-50 年50 年以上1-4 年生梨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5-9 年生梨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10 年生及以上梨树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序号项目3桃树杏树(不含山杏树)4李子树山楂树,.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 年4-6 年棵7-10 年11-15 年16-25 年25 年以上1-3 年生桃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桃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桃树每亩最多按 74 棵赔偿1-2 年3 年4-6 年棵7-10 年11-15 年16-25 年25 年以上1-3 年生杏树等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杏树等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杏树等每亩最多按74 棵赔偿序号项目单位棵5葡萄树棵枣树6(不含山枣树)赔偿标准备注(元)1 年2年3年4年5年6-8 年9-11 年11 年以上葡萄树每亩最多按600 棵赔偿1-2 年3 年4-6 年7-9 年10- 12 年13- 15 年16- 20 年21- 30 年30 年以上1-3 年生枣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枣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枣树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4 年5-6 年7板栗树棵7 年核桃8-17 年18-27 年28-35 年35 年以上1-2 年3 年4-7 年棵8-10 年杂果树11-16 年8(樱桃、海棠、沙果、花椒树、桑树、无花果、17-25 年山杏树等)25 年以上1-3 年生杂果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7 年生杂果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8年生及以上杂果每亩最多按74 棵赔偿9亩砧木苗果树苗(圃)亩成品苗附件 5:农田浇灌、水利设备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一乡村小型水库1水库水面亩浇灌与养殖兼用2水库水面亩灌溉3水库荒滩亩4鱼塘亩二农田浇灌水利设备个1小型闸门个个3m2排灌干渠堤坝3 mm4蓄水池3 m5“3655”节水浇灌工程评估6挡水石坝3 m7挡水土坝3m石砌构造砼构造(小型)砼构造(较大)砼构造砖石构造土构造附件 6:蔬菜、花卉、药材及其余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一蔬菜1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棚内2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大地二粮油作物1玉米、高粱、豆类、小麦、芝麻等亩三经济作物1西瓜、香瓜、草莓等m2棚内2西瓜、香瓜、草莓等m2大地四花卉评估五药材评估六其它1苜蓿草m22芦笋评估3未列入项目评估七林蛙1林蛙生殖(池)场亩人工挖砌2林蛙赔偿面积亩(按影响放养面积 80% 计算)。

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及建议研究

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及建议研究

关于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及建议研究摘要:在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为了确保各方利益的均衡,必须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合理规划,本文首先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分类进行阐述,随后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各方利益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有效策略,旨在帮助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

关键词: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政策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在铁路建设上的投资越来越多,无论是在科技上,还是在范围上,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

据统计,到2020年,全国将新增道路里程达到30000公里,到2015年,全国将新增道路516,000公里,总计546,000公里。

尽管我国铁路建设并不一定要全部征用征地,但是随着我国铁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征地和拆迁是必然的,并且会不断增多。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分类小型临时工程用地、安置用地、永久性建设用地以及废弃土场是我国铁路建设征地的主要类型,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主要类型包括:(1)废弃工厂;(2)电力通信设施;(3)民房或管道;(4)线路拆迁。

如果铁路建设征地被政府划分为永久性建设用地,那么此地被用于复耕的可能性就相当低,而其余非永久性建设用地都存在被复耕复产的可能性。

二、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地大物博,我国的领土面积却只占全世界的7%左右,但人口数量却占全世界人口的20%左右。

我国这种人与地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得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许多问题。

现阶段,我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十分艰巨、系统性的系统工程。

我国现行的《铁路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有:(1)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的核算与设计标准较为严格,与地方征地拆迁标准有较大出入,不能用一套较为统一的拆迁补偿方案来衡量,这对于征地拆迁部门在补偿金额方面提出了更高地挑战。

(2)在铁路建设中,土地征收和拆迁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其中,各方面的利益分布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实施。

总之,土地征收所面对的最大问题在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如何划分,如果征地的划分能够被各方所接受,则征地拆迁等问题便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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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
(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
(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附件1:
房屋及地上(下)附着物拆迁及影响补偿标准
附件2:
零星树木拆迁补偿标准
附件3: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附件4:
蔬菜、花卉、药材及其它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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