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你别再傻傻分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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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学仪器⾏业重要的⽬标客户之⼀,政府单位的采购⽅式是我们必须要⾮常了解的。
所以
我们今天分享的知识内容是关于六种政府采购⽅式的适⽤条件及对⽐。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式有: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式有何区别?转换⼜有何要求?
各采购⽅式⽐较。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意,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以隐 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 法规为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质疑的,在开标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否则视为无效。 2、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购买国货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现有条款,在实践中把自主品 牌作为国货优先采购,以促进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采 购单位,对供应商提出一些限制条件,如资质要求钻石级经销商、经营时间5年以上 等等来限制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持,在招标文件中把节能产品 作为一项重要的评审因素,凡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高能效的产品应给予 适当加分。 4、在截止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能开标,应当立即请示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改变采购方式再进行采购,具体改变成哪种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采购人可以提出建议。 5、如果在采购中发现有排斥其他供应商投标、招标文件有倾向性的或者有其他违规 行为阻碍其他供应商投标的,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供应商已经有三家以上,开标后发现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供应商同时代理同 一品牌产品投标时,应当按照财政部对河北省《关于多家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投标 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规定办理,多家代理一个品牌产品投标的只能算一家, 具体算哪一家,应由授权代理的厂家确定。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的几种主要方式_政府采购知识问答题
政府采购知识问答题1、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有哪些?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
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有哪些规定?答: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4、政府采购当事人所指的哪些主体?答: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
5、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6、政府采购中所称的财政性资金指的是哪些资金?答:政府采购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7、如何界定采购人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答: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8、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政府采购中对联合体有哪些要求?答: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方式1. 简介采购管理是指组织和协调企业、机构或政府机关采购活动的一套管理程序和工具。
政府采购作为采购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政府机关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向市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本文将介绍政府采购的常见采购方式。
2.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采购方式之一,也是最公正、透明、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的主要过程包括需求确定、编制招标文件、公告招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采购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开向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供应商经过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投标等环节参与竞标。
最后,采购单位依据评标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并实施后续合同签订和交付。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公正、透明、竞争力强,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和监督权力的平衡。
然而,公开招标也存在一些缺点,如招标周期较长、手续繁琐、成本较高等。
3.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中灵活的采购方式之一,适用于采购项目比较复杂、需求较为特殊的情况。
竞争性谈判的过程包括需求确定、编制谈判文件、发布谈判公告、供应商报名、谈判磋商、谈判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等步骤。
与公开招标相比,竞争性谈判更加灵活,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同时,竞争性谈判也存在一些风险,如可能导致非公平竞争、不具备公开性等问题。
4.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中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用于采购项目比较简单、供应商数量较少的情况。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供应商根据邀请招标文件提供报价和相关资料。
采购单位最后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
邀请招标的优点是招标周期较短、手续相对简单,适用于一些较小规模的采购项目。
然而,邀请招标也容易导致供应商的选择受到限制,缺乏公开和竞争性。
5.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中最为灵活的采购方式之一,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023政府采购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3政府采购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A. 个人B. 企业C. 政府机关D. 社会团体答案:C2. 政府采购的方式不包括:A. 公开招标B. 邀请招标C. 询价D. 私下交易答案:D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多少日内报财政部门备案?A. 5日B. 7日C. 10日D. 15日答案:C4.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A. 3日B. 5日C. 7日D. 10日答案:C5.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A. 指定供应商B. 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C. 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D. 要求供应商提供价格优惠答案:A二、多选题1. 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包括:A. 公开透明B. 公平竞争C. 诚实信用D. 效率优先答案:ABC2. 政府采购的监督机构包括:A. 财政部门B. 审计部门C. 监察部门D. 采购人答案:ABC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A. 采购标的B. 采购数量C. 采购价格D. 违约责任答案:ABCD4.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得:A. 提供虚假材料B. 串通投标C. 行贿D. 泄露商业秘密答案:ABC5.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包括:A. 公开招标B. 邀请招标C. 竞争性谈判D. 询价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过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
答案:正确2.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由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
答案:错误3.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不正当利益。
答案:错误4. 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答案:正确5.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采购方式。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政府采购的程序。
答案:政府采购的程序包括:采购需求的确定、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公告的发布、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购文件的发售、投标或报价的提交、评审和中标结果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履约和验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采购信息的公开等。
政府采购的原则和方式
政府采购的原则和方式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那么政府采购有哪些原则和方式呢,一起来了解一下!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开透明原则。
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上缴的收入,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公众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创造条件。
公开透明要求政府采购的各类信息必须公开,凡是涉及采购的法规、规章、政策、方式、程序、采购标准、开标活动、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和司法处理决定等,都要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供应商公开,绝对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2)公平竞争原则。
在采购方式上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同时,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中引入竞争机制,规定参加谈判或被询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严格禁止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地区、行业政府采购市场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行为等。
(3)公正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邀请招标是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 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邀请;严格按照采购标准和采购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谈判小组、询价采购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人数等提出了要求;赋予供应商质疑、投诉、行政诉讼的权力,并在总则中规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利害关系人的回避制度。
(4)诚信原则。
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究信誉,兑现承诺,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有欺骗、串通、隐瞒等行为,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需要依法保存的采购文件,不得规避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根据采购金额和采购对象的不同,政府采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公开招标采购。
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投标商参加投标,采购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条件,从所有的投标者中评选出中标者,并与之签定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是政府采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的一个环节。
它关系到维护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性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关系问题,我们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政府采购方面的实际问题,其实核心问题就出在政府采购方式上。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是如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到底会遇到什么问题,又怎么来处置呢?本文就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与各位同行一同探讨。
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采用五种基本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并确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公开招标标准的规定原则以及采购方式的批准权限,涉及到具体的采购项目时,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据此,我们可以总结为这样几条原则:(一)采购模式的审批原则。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后,各预算单位应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定后应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这个政府采购计划,要涉及的重要环节就是确定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
中途采购计划调整(含追加、减少)时首先要确定的还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问题。
其确定原则就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的纳入集中采购”,其他的纳入分散采购”。
(二)采购方式的审批原则。
从表面上看,《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用了七条就其审批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就有了依法确定的原则。
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感觉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政府采购方式名称上,实际工作中各地都有了创新,比如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等都执行得较多,而定点项目和供应商的确定,各地做法都不一样,就是同一个地方,因采购项目的特殊性,确定方式也差别巨大。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20日。
在政府采购中,有六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是公开招标,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
其次是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发生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第三种是邀请招标,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供应商。
第四种是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购人需通过发布公函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第五种是特定供应商采购,采购人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最后一种是政府默认的采购方式,不需经管理部门批准。
每种采购方式都适用于不同的采购项目,具有不同的比较因素。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艺术品采购、专有技术或服务采购等项目适用公开招标。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发生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邀请招标则适用于特定或不特定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适用于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的采购项目。
特定供应商采购适用于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政府默认的采购方式适用于不需要经过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项目。
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人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确保采购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同时,采购人还需要遵循各种采购方式的规定,如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沟通等,以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要求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采购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在1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果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的前3个工作日通知所有接收谈判/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对于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招标,评审小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常用的是4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2+1方式或5名专家和2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4+1方式。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式、⽅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程和劳务的⾏为。
那么,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有哪些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国外政府采购⼀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出采购单位⾃⾏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的采购,⽽其他的则由各单位⾃⾏采购。
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的⽐重,列⼊集中采购⽬录和达到⼀定采购⾦额以上的项⽬必须进⾏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集中采购⽬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和部门集中采购项⽬。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采购⼈普遍使⽤的项⽬,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采购⼈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采购的项⽬,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将列⼊集中采购⽬录的项⽬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部门集中采购的⾏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集中采购⽬录的项⽬⾃⾏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于本⾏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是什么”问题进⾏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目前按照我国规定政府采购方式一般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以及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不过比较常见的方式为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招投标技巧1、字斟句酌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
在这个环节,政府部门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
比如在采购计算机设备的时候,应当按照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配置来编制。
这样可以保证自己能够采购到合适的设备,避免资金的浪费。
2、内外双修标书编制出来以后,接下来就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定向发布投标邀请函。
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修炼好″外功″和″内功″。
所谓要修″外功″,就是指在信息发布和采集阶段,一定要注意外部信息来源。
另外,一些专业媒体,如IT业的《计算机产品与流通》、《每周电脑报》等也有相关的信息发布。
因此,由于媒体众多,没有统一的媒体发布公告,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
3、后发制人按照程序,接下来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投标。
这里特别应该注意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两个程序之间的时间短不得少于20日。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间有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对于企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对于计算机产品,随着时间的不同,价格有很大的变化,一般时间越晚价格越低,所以,有经验的企业往往较晚递交投标文件,采用较晚的市场报价,从而取得一定的优势。
4、丢车保帅公开开标是接下来的程序。
到了这一个阶段,企业虽然没有机会对标书进行更改,但是还可以撤除某些投标意向。
也就是说,是考虑丢车保帅的最后时机。
5、精雕细刻评选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是非常关键的程序。
可以说,这一程序是决定性的,而这个程序的全过程,都是围绕投标文件进行的,可以说,投标文件是唯一的评标证据。
6、信誉为本招投标的最后就是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所有落标人,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技巧的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
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单一源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单独列出。
什么是单一源采购,通俗地说就是向一家供应商采购商品。
通常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招标,但某些商品可能只能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或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再或者必须满足原有物资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采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
询价与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4)单一来源。
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5)询价。
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有八种:(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代扣代缴;(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方式。
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区别: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
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重点)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取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八不准:(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6)保留账外公款; (小金库);(7)发行变相货币;(8)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是指招标方根据或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或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谈判有关技术以及相关要求;4谈判邀请信息公告,时间一般为10天;5根据响应情况组织谈判和评审,谈判和评审一般应在谈判邀请公布时间截止后1周内完成;6采购人对谈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谈判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8公示成交结果,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9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0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谈判技术以及相关要求;4向唯一来源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唯一来源供应商谈判准备时间一般为1到3天;5及时组织与供应商谈判,进行谈判评审;6采购人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谈判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8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9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询价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询价有关技术以及相关要求;4询价信息公告,时间一般为7天;5对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审在询价公布时间截止后1周内完成;6采购人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询价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8公示成交结果,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9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0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跟此一样;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以及相关要求; 4有关采购业务部门进行招标文件制作,时间约2至3个工作日;5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会签;6发布招标公告,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投标截止,法定时间不少于20天;7开标、汇标、专家评标,时间一般控制在1周内;8采购人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9采购中心内部审核招标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10公示中标结果,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11组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2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13招标公告发布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14如果招标失败,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邀请招标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以及相关要求; 4有关采购业务部门进行招标文件制作,时间约2至3个工作日;5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会签;6发布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时间按规定不少于7个工作日;7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采用随机的方法,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从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法定时间不少于20天;8开标、汇标、专家评标,时间一般控制在1周内;9采购人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10采购中心内部审核招标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11公示中标结果,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12组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3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14在发布招标邀请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15如果招标失败,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 方式采购:一是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 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 供应商数量的;二是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 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 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 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出考试题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出考试题2一:判断题(共共 10 题, 每题 2 分,总分 10 * 2 = 20 分)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直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Xradic;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Xradic;3 采购人可以不从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而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论证。
)Xradic;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Xradic;5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Xradic;6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Xradic;7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Xradic;8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有效。
()Xradic;9 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Xradic;10 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
()Xradic;二:单选题( (共共 0 20 题, , 每题 5 2.5 分,总分0 20 * 2.5 = 50 分分) )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回避。
政府六种采购方式分析及对比
5
询价采购
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1.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为三家。
2.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报价的提交形式,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
3.报价的评审应按照买方公共或私营部门的良好惯例进行。采购合同一般授予符合采购实体需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政府采购的七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七种采购方式第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在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就需要用到公开招标的方式,需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这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招标方式,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第二,邀请招标。
适用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费用占比过大的项目,就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是不用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
第三,竞争性谈判。
一般适用于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以及采购对象要求不明确的,或者是时间紧急,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都可以采用。
这个竞争性谈判是可以有多轮报价的,它采用的是最低价法,也就是说最低价中标。
第四,竞争性磋商。
一般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对象和要求不明确的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也是有多轮报价的,它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中标。
第五,寻价采购。
适用于货物采购,对于采购的价格比较小,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规格标准统一的设备、材料的项目,只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第六,单一来源采购。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是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0%的项目,那就是有投必中了。
第七,框架协议采购。
一般适用于这个多频次、小额度的采购框架协议,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来确定这个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
第二个阶段就是由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在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框架协议采购可以产生一名或者多名入围供应商。
这七种采购方式分别适用于哪些法律规定呢?都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实施条例。
那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适用于87号令。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适用于74号令。
竞争性磋商适用于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
框架协议适用于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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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4)单一来源。
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5)询价。
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有八种:(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
(5)代扣代缴;(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方式。
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区别: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
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重点)
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取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八不准: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
(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保留账外公款; (小金库);
(7)发行变相货币;
(8)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4.一个单位在几家金融机构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5.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实行登记备案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的大额现金支付,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除外。
(对居民个人提取储蓄存款暂不实行登记备案。
)
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表格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支取时间、单位、金额、用途等。
开户银行要建立台账,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其后15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的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6.开户银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现金收支: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不得坐支。
特殊原因须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并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坐支单位要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明确填写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特殊情况,确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税收的分类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销售额要为不含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