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方案(试 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方案

(试行)

申报学校:

申报时间:

校长签名:

联系电话:

珠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

二OO九年一月

说明

1、依据《广东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本方案共分三部分58个三级指标,其中1—21为“办学条件”部分,占150分;22—43为“学校管理”部分,占210分;44-58为“教育教学”工作部分,占140分,标有﹡号的指标为必达指标(要素)。满分为500分。

2、完全符合指标要求的,该指标可得满分;必达指标未达者,本项分全部扣除;各指标最小得分值为1分,每个分号为一个要素。

3、三部分得分必须分别达到85%以上(即分别在128分、180分、120分以上),总得分占90%以上(即45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要素)全部达标,可认定为珠海市规范化学校。

4、申报学校应另外填写《自评分说明》,简要填写指标到达情况、重要数据和扣分原因。

5、凡被批准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或珠海市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原则上认定为珠海市规范化学校;凡被批准为区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及义务教育阶段非等级学校,按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整改达标后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到学校检查审核,符合标准的,经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可认定为区级规范化学校。

6、各区完成了所有规范化学校的自评、自查、整改及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备案,市人民政府督导室进行抽查验收。

7、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按规范化学校标准建设和申报验收。

8、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珠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珠海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试行)

(表2)二、珠海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得分总表

(表3)三、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注:专任教师数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数。

(表4)四、专任教师(含中层干部)情况表

(表5)五、校级领导情况表

(表6)六、中层干部情况表

13

(表7)七、近二年经费收支情况表

注:1. 年生均教育经费= 总支出—基建费在校学生数

2. 年生均公用经费= 公务费+ 业务费+ 设备购置费+ 修缮费

在校学生数

14

(表8)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情况表

(表9)九、办公用房情况表

(表10)十、生活服务用房情况表

(表11)十一、体育设施情况表

(表12)十二、藏书情况表

(表13)十三、计算机统计表

(表14)十四、近两学年辍学率统计表

注:辍学学生指非正常辍学的学生,即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和离境手续以外,其他所有中途离开学校不再上学的学生。

18

(表15)十五、近两学年师生文章、专著发表和出版情况表

19

(表16)十六、近两学年获得集体、个人荣誉称号情况表

20

(表17)十七、近两学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表

(表18)十八、近两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表

(表19)十九、近两学年学生体育课考核情况表

(表20)二十、近两学年学生卫生健康情况表

(表21)二十一、评估组意见

(表22)二十二、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