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支付加班费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的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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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加班费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
倍赔偿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市××镇××村××组××号,身份证号:××××××××××,电话:××××被告:××市××有限公司,住所:××市××镇××村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维持××劳仲××分庭案字[2009] ××号仲裁裁决书第一项;
2、判决撤销××劳仲××分庭案字[2009] ××号仲裁裁决书第二、三项;
3、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2009年
4、5月份工资214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36元;
3、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271元;
4、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加班费730.46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182.62元;
5、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1254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627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8年12月15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约为1100元。被告一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为原告购买社保。直到2009年4月,在公司员工的强烈要求下,方才给原
告购买了社保。被告每月支付给原告的工资仅为1150元左右,小时工资低于东莞市最低小时工资4.43元的标准。被告公司保安多次强行搜查原告随身携带的背包,严重侵犯原告的人身自由,原告多次抗议均告无效。此外,原告两次对原告进行罚款,一次30元(警告),另一次120元(记大过),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实为变相的克扣工资行为。无奈,2009年5月23日,原告单方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原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申请,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原告: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相关数据的计算
1、原告平均月工资约为1150元
2、原告每月工作时间=21.75×8+(26-21.75) ×9×2+21.75×1×
1.5=283.13小时
3、原告的小时工资=1150÷283.13=4.06元
4、被告应支付的加班费=(4.43-4.06)×283.13×6=730元,经济
补偿金=730×25%=182元
5、被告每月最少应支付给原告的工资=283.13小时×4.43=1254元
5、原告2009年4、5月份工资=1254+1254÷31×22=2144元,
经济补偿金=2144÷25%=536元
6、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254×5=6271元
7、经济补偿金=1254×1=1254元,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254
×50%=627元